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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学时.ppt

上传人:hyngb9260 文档编号:8804842 上传时间:2019-07-12 格式:PPT 页数:10 大小:1.58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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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知识产权法,24,黄云平,14,第十五章 专利权的内容,引言 依照法律,当一产品被授予专利之后,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通常被认为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但如果某人出于个人兴趣在将该产品的结构帮了仔细研究之后,自制了一个产品供自己使用,比如,张某在家具展览会上发现一把已经拥有专利权的折叠椅,其结构非常精巧,于是回家后便“DIY”,并将其置于家中客厅使用,这种行为尽管实施了专利,但并不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权。 学习目的 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权项内容,了解专利权的效力及其限制,知悉专利权人的义务。,第十五章 专利权的内容,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一)独占实施权 法条规定:专

2、利法第11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一般结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专利法规定的独占实施权,涉及的效力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专利发明创造的,他人非以营利为的某种使用不属于侵犯专利权 1.产品专利的实施权 a.制造专利产品:不论生

3、产或加工专利产品的规格和数量如何中,也不论专利产品是以什么方法生产或加工出来的(以营利为目的) 注意:相类似产品侵权问题的解决原则上,专利保护的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用来解释权利要求。 b.使用专利产品 注意:限制如果所使用的专利产品是专利权人或经专利权人。依照法律,当一产品被授予专利之后,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通常被认为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但如果某人出于个人兴趣在将该产品的结构帮了仔细研究之后,自制了一个产品供自己使用,比如,张某在家具展览会上发现一把已经拥有专利权的折叠椅,其结构非常精巧,于是回家后便“DIY”,并将其置于家中客厅使用,这种行为尽管实施了专

4、利,但并不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权。 学习目的 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权项内容,了解专利权的效力及其限制,知悉专利权人的义务。,第十五章 专利权的内容,c.销售专利产品 注意:权利用尽原则专利法所保护的是专利产品的第一次销售权,专利权人既可以自己行使也可许可他人行使。 d.许诺销售专利产品:明确表示愿意出售具有权利要求所描述技术特征的产品的行为。 注意:可以是面向个人,也可以面向公众(口头+书面;展示+电话、电传、广告或其他途径) 如,将专利产品陈列在商店中,列入拍卖清单中 2.方法专利的实施权 a.使用专利方法 使用既可以是生产中的使用也可以是其他领域的利用(以营利为目的) b.使用

5、、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说明:此处并不涉及制造权,其他人可采用其他方法制造同一产品,并可以在合法制造的基础上使用和销售,专利权人无权加以禁止。 3.外观设计专利的实施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第十五章 专利权的内容,注意:a.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仅仅是外观设计的载体,其本身并没有取得专利权的保护。因此对该产品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并不构成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侵犯(无使用该外观设计的情况) b.在制造该产品时,不能复制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一模一样+

6、无创造性的模仿) c.限于第一次销售 d.限制进口权的效力范围:进口的产品或者包含在进口物品中的产品是在中国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该产品是用在中国被授予专利的专利方法直接得到的,或该产品使用或者体现了在中国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 e.平行进口:进口的专利产口是在境外从专利权人或经其许可的销售商那里购买的,但如果将该产口返销中国的进口行为未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也仍构成侵权。(侵权主体一般限于本国的进口商) (二)处分权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要式+整体转让) (三)实施许可权 独占许可+普通许可+分许可(许可证合同) (四)使用标记权,第十五章 专利权的内容,专利权人

7、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专利权人还有权要求其他被许可人在销售专利产品时使用专利标记。(对于标记,可自行设计) (五)署名权 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上署名的权利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一)缴纳专利年费 1.就我国而言,年费的数额: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同一类别专利年费的数额是统一的(不区分经济效益) 3.发明每3年累进一次年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每3年或2年累进一次年费。 4.年费一般是预先缴纳,每次在领取专利证书时,以后的年费则在前年度期满前1个月预缴。 5.宽限期:不按时缴纳的,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专利权人在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并缴纳滞纳金。(专利

8、权仍有效) 6.宽限期届满不缴则专利权终止,并追溯到缴纳年费期限届满之日。 (二)充分公开 (三)不得滥用专利权 (四)对职务发明创造人给予报酬,第十六章 专利权的限制,一、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和销售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说明:专利权人自己或允许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包括依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被合法地投放市场后,任何人再对该产品进行销售或使用,不属于侵权。(专利权用尽/专利权穷竭) 注意:具有地域性 2.先用权人的制造、使用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

9、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注意:a.必须发生在申请日前;b.先用权所实施的发明创造,必须是合法所得;c.在用的发明创造必须是在申请日前未公开的技术;d.先用权人只能在原有范围内制造或使用(规模、数量或地域范围);e.先用权不能单独转让,不能作为抵押、投资、入股等对象(自己行使)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第十六章 专利权的限制,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

10、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注意一种特殊情况: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一)强制许可的种类和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证据)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

11、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2.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3.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4.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

12、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证据),第十六章 专利权的限制,注意: 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被认定为垄断的情形。 强制许可的实施应当主要为了供应国内市场,除了被认定为垄断和公共健康目的。 两种情形下,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

13、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章 专利权的限制,三、国家推广实施许可 (一)情形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二)条件 1.须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2.须报国务院批准 3.指定某个单位实施 4.只限于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且实施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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