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接头面积允许百分率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1、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 25: (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 50; (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 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压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大于 50%。 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 25mm。 2、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 35 倍 d(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 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 50;受压区不受限制; (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 50; (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