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段“那颗杏子在妹妹手心里宝贝似的攥着”一句中,“攥”换成“拿”好不好?请结合文章内容说出你的理由。,不好。 “攥”指“紧紧地握着”,“拿”指“用手抓住”。“攥”比“拿”更能体现妹妹对那颗杏子的珍惜。因为那颗杏子是父亲外出做麦客时,无偿帮助了一个老婆婆,又生了一场病后,用仅剩的一分钱兑现了自己的诺言而买的。还因为,那颗杏是家人之间传来传去,都不舍得吃,又传回妹妹手里的,那颗杏饱含着深深的父爱和浓浓的亲情。所以“攥”换成“拿” 不好 。,原句更好。因为原句中的“该”是“应当、一定”的意思,而改句中的“要”是 “想、希望”的意思。原句“回家” 的态度从程度上讲意愿更强烈。当我因事业无成,不敢归乡时,看到张伯由一个看似落魄的蔫耷汉,到敲鼓后变成一个立地顶天的人中英杰。这“鼓神” 前后的巨大变化,使我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感悟到“生命中原本就没有卑微和可怜”,因此决定回家过年。所以说原句更好。,结尾句“我想我该回家过年了”,如果改写为“我想我要回家过年了”,哪句话更好? 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