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半年工作总结厅再就业办今年年初,经自治区人大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今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 18 万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8 万人,其中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2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7%以内。为完成这一目标任务,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实施发展经济与增加就业并重并举、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战略;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主线,集中力量解决政策落实中的操作难点,全面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的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帮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为重点,落实帮扶措施,推进再就业援助制度化和常规化。层层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上半年的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 15 月,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10.28 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57.12%;其中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3.32 万人,完成年度任务 41.55%;帮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1.07 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 53.7%;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3.81%,低于年度控制数 0.9 个百分点。据此态势预测,至 6 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可达 11.2 万人,达到目标任务的 62%;下岗
3、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可达 4.05 万人,达到目标任务的 50.63%;其中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完成再就业可达 1.1 万人,达到目标任务的 55%;城镇登记失业率可控制在 4%以内。从上半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情况来看,一方面,经济的发展,拉动了就业岗位的增加,尤其是全区掀起新一轮招商引资热潮,创办各类所有制企业,增加了一大批就业岗位。如宁明县引资兴建广隆利胶合板厂,一个厂就新增就业岗位300 多个,安置了 300 多人就业;另一方面,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全面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采取灵活方式来实现再就业,作用十分明显。从今年 15 月统计数字来看,领取再
4、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 70%是通过这一渠道实现再就业的。二、主要做法(一)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安国之策,进一步全面确立发展经济与增加就业并重并举的发展战略。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加快推进,特别是即将在广西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全区掀起新一轮招商引资热潮。今年以来,我区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给扩大就业提供了强劲动力,各地紧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千方百计创造就业岗位,使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形成良性互动并产生了明显效果,仅 15 月份,全区新就业的人数达到了 11.57 万人,其中企业单位新就业人数达 2.29 万人。(二)全面落
5、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使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政策促就业的效应日益显现。一是鼓励企业充分运用税收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更多地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今年 15 月, 领取 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被企业吸纳实现再就业 0.34 万人,占领证人员实现再就业总人数的10.24%;二是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积极运用小额贷款和税费减免政策,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合伙经营来实现再就业,今年 15月, 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达1.02 万人,占领证人员实现再就业总人数的 30.72%;三是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主
6、辅分离、辅业改制,充分挖掘企业内部潜力来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今年 15 月, 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564 人。四是积极发展劳务派遣和其他类型的就业服务组织,运用有关优惠政策,把分散、单个的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为他们实现再就业提供组织依托和帮助。今年 15月,通过灵活方式实现再就业的领证人员达 1.31 万人,占领证人员实现再就业总人数的 39.46%;五是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的增加,保证了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实。(三)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切实帮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一是瞄准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区服务需要,开发一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岗位,主要从事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公共卫生、绿化环境等方面的服务
7、工作,优先安排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二是我区各地将去年已经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及今年需要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所需的补贴资金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好这一公益性岗位开发中的关键性问题,今年 15 月,全区再就业资金已投入 1.11 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投入资金4064 万元;三是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卓有成效地开展各种帮扶活动并形成制度化。15 月,有 1.07 万名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实现了再就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3.74。(四)增加资金投入。今年 15 月,全区各级财政共投入再就业资金 11107.5 万元,其
8、中用于社会保险补贴 1140.9 万元,岗位补贴 2923.2 万元,再就业培训补贴 792.4 万元,职业介绍补贴 150 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费 3079.7 万元,其他再就业项目 3021.3 万元。再就业资金的有效合理使用,为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提供了可靠保证。(五)努力搞好服务。就业服务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环节。没有良好的就业服务,再好的就业政策也难以落实。我们在就业服务工作中,一是大力改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设施和手段,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再就业服务的运行机制,实现再就业服务体系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尽可能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优质的个性化的服务;二是积极推广一站式、一条
9、龙服务,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求职登记、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档案管理和失业保险申领等方面的便利服务;三是加快和规范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以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全方位、零距离服务;四是全面推行再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一帮一、全程跟踪、即时服务的帮助制度,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技能四送活动。五是将工作前移,主动跟踪,努力做到“三同时” ,即政府投资项目、新建扩建项目、公益性项目,在立项审批的同时,签订招用人员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协议;在开工奠基的同时,签订员实工培训协议;在投入运营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以及落实扶持
10、政策协议,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使新增岗位得到及时有效的配置利用。六是加快建设全区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通过资源整合特别是信息资源共享,逐步把各地各类劳动力市场融为一体,为城乡求职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六)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将就业再就业的四项关键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市,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与各市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各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责任、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二是按季度检查目标计划进展和完成情况,并将各市完成目标任务情况每季向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一次;三是对工作进展缓慢、完成任务情况不理想的地方,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多次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各项工作按计划整体推
11、进;四是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五是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三、存在问题(一)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难。今年 15 月,全区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3.32 万人,仅完成年度任务 41.55%。主要原因是下岗失业人员对就业岗位存在与自身条件不相符的期望值,在市场配置中出现供给与需求不对称,岗位配置率低,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再就业服务工作还不够细。(二)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渠道不宽。为了完成今年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安置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但是,当前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主要
12、渠道是机关事业单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岗位,主要从事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公共卫生、绿化环境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这些公益性岗位开发空间有限,特别是县一级的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空间还没有真正的拓展。(三)再就业资金缺口大。据测算,2004 年我区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再就业培训补贴资金、职业介绍补贴资金、劳动力市场建设费等再就业资金合计约需8.91 亿元,而全区各级财政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仅为 2.52 亿元,资金缺口达 6.39 亿元。(四)再就业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一是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滞后,主要原因是门槛高,手续繁琐;二是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免税政策的落实在全
13、区还没有全面铺开,与中央对落实这项政策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主要原因是政策本身的操作难度大,以及企业富余人员的观念没有转变、不愿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四、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及建议下半年,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力度加大和推进的加快,下岗失业人员将呈快速上升趋势,加上大批大中专学生毕业求职,我区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必须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和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今年的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主要工作措施及建议是:(一)以发展促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一是是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国际商贸、加工制造、房地产、金融等主导行业,并积极培育旅游、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社区服务
14、等 4 个新兴行业,综合资源优势,狠抓广西特色经济开发增岗;二是在就业容量大的旅游、餐饮娱乐等领域做足文章,以发展服务业开发增岗;三是围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鼓励创业增岗;四是扶持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企业发展,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增岗;五是结合社区服务,大力开发便民利民服务岗位,推动社区增岗;六是把确保 2 万名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作为今年就业再就业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紧抓好,全面落实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特殊就业援助政策,瞄准社区,探索开发一批适合他们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用于安排这部分人再就业;同时,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更多的招用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并为他
15、们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帮助尚未实现再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二)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其促进就业功能。一是劳动保障、银行和财政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难的问题,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二是劳动保障、经委、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共同研究进一步完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政策;三是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免费再就业培训、规范和拓宽公益性岗位开发的政策措施。(三)进一步落实就业资金并发挥其最大效能。一是督促各地按年初确定的再就业资金预算安排足额落实到位;二是做好指导各市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合理分配自治区补助各市的再就业资金工作;三是加强对再就业资金的
16、使用管理和追踪问效工作,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能。(四)强化服务促就业。大力改善公共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服务机构的设施和手段,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再就业服务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再就业服务体系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尽可能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继续完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求职登记、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档案管理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各种便利服务。为了使劳动力资源与就业岗位更加合理配置,继续推行“三同时” 即政府投资项目、新建扩建项目、公益性项目,在立项审批的同时,签订招用人员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协议;在开工奠基的同时,签订员实工培训协议;在投入运营的同时,签订劳动
17、合同和社会保险以及落实扶持政策协议。加快和规范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保证所需业务经费,加快推行再就业援助制度,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技能的上门服务。(四)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将分解到各市就业再就业的四项关键目标任务,按季检查目标计划进展和完成情况,并将各市完成目标任务情况每季向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一次;二是对工作进展缓慢、完成任务情况不理想的地方,自治区派出再就业工作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指导,保证各项工作按计划整体推进;三是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便以点带面;四是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