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与其他专业会计相比,金融企业会计具有哪些特点?1、会计对象的社会性 2、会计核算方法的独特性 3、会计反映的同步性 4、会计监督的政策性 5、内部控制的严密性 6、信息披露的严格性。二、单式凭证和复试凭证各有哪些优缺点?1、单式凭证优缺点:单式凭证反映内容单一,便于凭证在各柜组之间传递、分工记账和按会计科目汇总发生额。但一张凭证不能反映某一笔经济业务的涉及的所有对应科目,不便于检验会计分录的正确性。2、复式凭证优缺点:复式凭证全面反映了经济业务的账户对应关系,有利于检查会计分录的正确性,但当金融企业业务量大时,在手工操作情况下,不便于记账分工和按每一会计科目汇总发生额。三、什么是账务组织?
2、它由哪两个核算系统构成?简述这两个核算系统的基本内容及相互关系。1、账务组织又称会计核算形式,是以账簿体系为核心,运用一定的账务处理程序和账务核对程序,将会计凭证,会计单证,会计帐表等有机结合起来的技术组织方式。2、账务组织包括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个系统。3、明细核算系统是根据总账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和实际需要,设立分户账,详细反映金融企业各项资金增减变动详细情况及其结果的核算系统。明细分类核算在核算中要利用分户账,登记簿,现金收入和付出日记簿,余额表四种帐表;综合核算系统按总账科目核算,综合、概括的反映金融企业各项资金增减变化情况及其结果的核算系统。在核算中要利用科目日结单,总账,日记表等三种
3、帐表。 关系:这两个核算系统是依据相同的会计凭证,按照双线核算和双线核对的原则分别进行核算,并每日和定期进行相互核对,各自在金融企业会计核算中发挥不同的作用。同时,这两个系统又相互依存彼此制约,明细核算是综合核算的具体化,对综合核算起补充说明作用,综合核算是明细核算的概括,对明细核算起统驭控制作用。二者共同构成金融企业完整的账务组织体系。四、什么是分户账?甲,乙,丙,四种分户账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分 户 账 是 在 总 账 科 目 下 , 按 单 位 或 资 金 性 质 分 户 独 立 设 帐 , 根 据 凭 证 逐 笔 连 续 登 记 ,具 体 反 映 某 项 经 济 业 务 引 起 的 资
4、金 增 减 变 动 详 细 情 况 的 明 细 分 类 账 簿 。甲 : 也 称 分 户 式 账 页 。 设 有 借 方 、 贷 方 发 生 额 和 余 额 三 栏 , 适 用 于 不 计 息 或 使 用 余 额表 计 息 的 账 户 , 以 及 商 业 银 行 内 部 财 务 核 算 的 账 户 。 乙 : 计 息 式 账 页 。 设 有 借 方 、贷 方 、 余 额 、 积 数 四 栏 , 适 用 于 在 账 面 上 加 计 积 数 , 并 计 算 利 息 的 账 户 。 丙 : 设 有借 方 、 贷 方 发 生 额 和 借 方 、 贷 方 余 额 四 栏 , 适 用 于 借 、 贷 双
5、方 反 映 余 额 的 存 贷 往 来 账 户 。丁 : 销 账 式 账 页 。 设 有 借 方 、 贷 方 发 生 额 、 余 额 和 销 帐 四 栏 , 适 用 于 逐 笔 销 帐 的 一 次性 业 务 , 并 兼 有 分 户 核 算 作 用 的 账 户 。五 、 商 业 银 行 吸 收 的 存 款 可 以 分 为 哪 些 种 类 ?按存款的对象的不同,分为单位存款和储蓄存款;按存款期限,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按存款币种,分为人民币存款和外汇存款;按存款产生的来源,分为原始存款和派生存款;按存款的资金性质,分为一般存款和财政性存款。六、简述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及分别办理的业务范围?1、
6、 种 类 :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 一 般 存 款 账 户 、 临 时 存 款 账 户 和 专 用 存 款 账 户 四 类 。 2、业 务 范 围 :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是 指 存 款 人 因 办 理 日 常 转 账 结 算 和 现 金 收 付 需 要 开 立 的 银 行结 算 账 户 。 存 款 人 办 理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的 资 金 收 付 及 其 工 资 、 奖 金 和 现 金 的 支 取 。 一般 存 款 账 户 是 指 存 款 人 因 借 款 或 其 他 结 算 需 要 , 在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以 外 的 银 行 营 业 机 构开 立 的 账 户 。 存
7、款 人 可 以 通 过 本 账 户 办 理 借 款 转 存 、 借 款 归 还 和 其 他 结 算 的 资 金 收 付 ,可 以 办 理 现 金 缴 存 , 但 不 能 办 理 现 金 支 取 。 临 时 存 款 账 户 是 指 存 款 人 因 设 立 临 时 机构 、 从 事 异 地 临 时 经 营 活 动 或 因 注 册 验 资 等 临 时 需 要 ,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使 用 而 开 立 的账 户 。 办 理 临 时 机 构 及 临 时 经 营 活 动 发 生 的 资 金 收 付 , 以 及 按 照 国 家 现 金 管 理 的 规 定办 理 现 金 支 取 。 注 册 验 资 的
8、临 时 账 户 在 验 资 期 间 只 收 不 付 。 专 用 存 款 账 户 是 指 存 款人 因 特 定 用 途 需 要 开 立 的 账 户 。 办 理 存 款 人 对 其 拥 有 当 地 基 本 建 设 基 金 、 更 新 改 造 资金 、 财 政 预 算 外 资 金 、 粮 棉 油 收 购 资 金 、 证 券 交 易 结 算 资 金 、 期 货 交 易 保 证 资 金 、 信 托基 金 、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同 业 资 金 、 单 位 银 行 卡 备 用 金 等 需 要 专 项 管 理 和 使 用 的 资 金 。七 、 简 述 单 位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计 算 的 规 定
9、与 方法?1、 规 定 : 根 据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关 于 人 民 币 存 贷 款 计 结 息 问 题 的 通 知 , 单 位 活 期 存款 按 日 计 息 , 按 季 结 息 , 计 息 期 间 遇 利 率 调 整 分 段 计 息 , 每 季 度 末 月 的 20 日 为 结 息日 。 结 出 的 利 息 于 结 息 日 次 日 入 账 。 结 出 的 利 息 于 结 息 日 次 日 入 账 。 但 若 单 位 活 期 存款 账 户 销 户 , 则 利 息 的 结 算 应 采 用 利 随 本 清 的 方 法 , 即 于 销 户 时 将 利 息 与 存 款 单 位 结算 清 楚 。 2
10、、 方 法 : 单 位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的 计 算 用 积 数 计 息 法 , 积 数 计 息 法 就 是 按 实 际天 数 每 日 累 计 账 户 余 额 , 以 累 计 积 数 乘 以 日 利 率 计 算 利 息 的 方 法 , 可 以 利 用 余 额 表 和乙 种 账 两 种 工 具 计 算 积 数 , 并 据 以 计 算 利 息 。八、简述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的有关规定及其利息计算。1、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凡符合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户等单位均可
11、申请开立人民币通知存款账户。开户与存入:开户 时 单 位 须 提 交 开 户 申 请 书 、 营 业 执 照 正 本 副 本 影 印 件 等 , 并 预 留 印 鉴 。 印 鉴 应 包 括 单位 财 务 专 用 章 、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章 ( 或 主 要 负 责 人 章 ) 、 财 务 人 员 章 及 变 码 印 鉴 ( 适用 于 具 备 条 件 的 分 支 机 构 )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为 客 户 开 出 记 名 式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单 位 通知 存 款 开 户 证 实 书 ( 以 下 简 称 证 实 书 ) , 证 实 书 仅 对 存 款 单 位 开 户 证
12、实 , 不 得 作 为 质押 权 利 凭 证 。 证 实 书 如 果 遗 失 , 银 行 不 予 办 理 挂 失 , 不 再 补 发 新 的 证 实 书 。 支 取 存 款 时 ,客 户 应 向 银 行 出 具 证 实 书 遗 失 公 函 , 银 行 按 约 定 的 支 取 方 式 办 理 取 款 手 续 。 通 知 存款 为 记 名 式 存 款 , 起 存 金 额 50 万 元 , 须 一 次 性 存 入 , 可 以 选 择 现 金 存 入 或 转 账 存 入 ,存 入 时 不 约 定 期 限 。通知与支取:通 知 存 款 不 管 实 际 存 期 的 长 短 , 统 一 按 存 款 人 取
13、款提 前 通 知 的 期 限 长 短 划 分 为 一 天 通 知 存 款 和 七 天 通 知 存 款 两 个 品 种 。 一 天 通 知 存 款 必 须至 少 提 前 一 天 通 知 约 定 支 取 存 款 , 七 天 通 知 存 款 必 须 至 少 提 前 七 天 通 知 约 定 支 取 存 款 。单 位 选 择 通 知 存 款 品 种 后 不 得 变 更 。 存 款 人 进 行 通 知 时 应 向 开 户 银 行 提 交 中 国 工商 银 行 单 位 通 知 存 款 取 款 通 知 书 。 提 交 方 式 有 : 客 户 本 人 到 银 行 或 者 传 真 通 知 , 但 支取 时 须 向
14、 银 行 递 交 正 式 通 知 书 。 单 位 通 知 存 款 可 一 次 或 分 次 支 取 , 每 次 最 低 支 取 额 为10 万 元 以 上 , 支 取 存 款 利 随 支 清 , 支 取 的 存 款 本 息 只 能 转 入 存 款 单 位 的 其 他 存 款 户 ,不 得 支 取 现 金 。 具 体 支 取 方 式 包 括 : 单 笔 全 额 支 取 , 存 款 单 位 需 出 具 单 位 通 知 存 款 证实 书 ; 部 分 支 取 。 部 分 支 取 须 到 开 户 行 办 理 。 部 分 支 取 时 账 户 留 存 金 额 不 得 低 于 50万 元 , 低 于 50 万
15、元 起 存 金 额 的 , 做 一 次 性 清 户 处 理 , 并 按 清 户 日 挂 牌 活 期 利 率 计 息 办理 支 取 手 续 并 销 户 。 留 存 部 分 金 额 大 于 50 万 元 的 , 银 行 按 留 存 金 额 、 原 起 存 日 期 、原 约 定 通 知 存 款 品 种 出 具 新 的 通 知 存 款 证 实 书 。 利 息 计 算 : A 单 位 通 知 存 款 到 期 支取 时 , 按 实 存 天 数 和 支 取 日 挂 牌 公 告 的 同 档 次 通 知 存 款 利 率 计 算 利 息 , 利 随 本 清 。 存 期内 如 遇 利 率 调 整 , 不 分 段 计
16、 息 。 实 存 天 数 按 “算 头 不 算 尾 ”的 方 法 计 算 , 即 存 入 日 计算 利 息 , 支 取 日 不 计 算 利 息 。 B 单 位 通 知 存 款 如 已 办 理 通 知 手 续 而 未 支 取 或 在 通 知 期限 内 取 消 通 知 , 通 知 期 限 内 不 计 息 。 即 在 下 次 通 知 约 定 支 取 本 息 时 在 总 计 息 天 数 中 相应 扣 减 违 约 通 知 的 天 数 。 属 于 一 天 通 知 存 款 , 每 违 约 一 次 扣 一 天 ; 属 于 七 天 通 知 存 款 ,每 违 约 一 次 扣 七 天 。 C 在 以 下 情 况 按
17、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计 息 : 部 分 支 取 时 账 户 留 存 金 额 低于 起 存 金 额 , 则 应 予 以 清 户 , 按 清 户 日 挂 牌 公 告 的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计 息 ; 实 际 存 期 不 足 通知 期 限 的 ( 即 一 天 通 知 存 款 , 实 际 存 期 不 足 一 天 ; 七 天 通 知 存 款 , 实 际 存 期 不 足 七 天 ) ,支 取 部 分 按 支 取 日 挂 牌 公 告 的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计 息 ; 未 提 前 通 知 而 支 取 的 , 支 取 金 额 不 足最 低 支 取 金 额 ( 10 万 元 ) 的 , 支 取
18、金 额 不 足 或 超 过 约 定 金 额 不 足 或 超 过 部 分 , 支 取 部分 按 支 取 日 挂 牌 公 告 的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计 息 ; 已 办 理 通 知 手 续 而 提 前 支 取 或 逾 期 支 取 的 ,支 取 部 分 按 支 取 日 挂 牌 公 告 的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计 息 , 留 存 部 分 任 按 原 定 通 知 存 款 利 率 计 息 。注 意 事 项 : 客户应与银行约定取款方式,填写通知存款支取方式约定书 ;清户时,客户须到开户行办理手续,银行将账户本息以规定的转账方式转入其指定的账户;单位通知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同期利率执行。单位通
19、知存款实行账户管理,其账户不得做结算户使用。2、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单位通过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 ,约定期限、商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由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结息日或支取日人行公布的高于活期存款利率、低于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一种存款。凡符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户等单位均可申请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账户。规定:A 协 定 存 款 是 在 原 来 单 位 活 期 存 款 基 础 上 延 伸 出来 的 , 协 定 存 款 帐 户 与 其 相 对 应 的 活
20、期 存 款 帐 户 有 着 密 切 的 联 系 , 在 活 期 存 款 帐 户 的 存款 超 过 约 定 额 度 后 , 超 过 额 度 部 分 可 享 受 协 议 存 款 利 率 , 若 活 期 帐 户 销 户 , 协 定 存 款 帐户 也 须 同 时 销 户 。 B 协 定 存 款 的 最 低 约 定 额 度 为 人 民 币 10 万 元 , 客 户 可 根 据 实 际 情况 与 银 行 约 定 具 体 的 基 本 额 度 。 C 协 定 存 款 帐 户 分 A 户 ( 结 算 户 ) 与 B 户 ( 协 定 户 ) ,A 户 按 结 算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活 期 存
21、 款 利 率 计 息 , B 户 按 结 算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布 的 协 定 存 款 利 率 计 息 。 D 协 定 存 款 帐 户 不 是 一 个 独 立 存 款 帐 户 , 客 户 可 以 通 过 结 算户 办 理 日 常 结 算 业 务 , 协 定 存 款 帐 户 的 操 作 和 管 理 由 银 行 负 责 。 E 协 定 存 款 的 A 户 视同 基 本 存 款 帐 户 或 一 般 存 款 帐 户 管 理 使 用 , A 户 、 B 户 均 不 得 透 支 。 F 协 定 存 款 帐 户月 均 余 额 两 年 或 两 年 以 上 低 于 最 低 约 定 额 度 的 , 将
22、 利 息 结 清 后 , 作 为 基 本 存 款 帐 户 或一 般 存 款 帐 户 处 理 , 不 再 享 受 协 定 存 款 利 率 。 客 户 在 合 同 期 内 如 需 清 户 , 必 须 提 出 书面 声 明 , 银 行 审 核 无 误 后 , 方 可 办 理 。 利 息 计 算 : A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 按 合 同 利 率 计算 确 定 的 利 息 费 用 金 额 , 借 记 利 息 支 出 , 贷 记 应 付 利 息 。 B 结 息 日 利 息 计 算 。 单 位 协定 存 款 账 户 按 季 结 息 , 每 季 末 月 20 日 为 结 息 日 , 结 计 的 利 息
23、于 结 息 日 次 日 入 账 。 其利 息 的 计 算 采 用 积 数 计 息 法 , 计 算 原 理 与 单 位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的 计 算 相 同 , 只 是 形 式 上 存在 差 异 。 协 定 存 款 根 据 “一 个 账 户 、 一 个 余 额 、 两 个 结 息 积 数 、 两 种 利 率 ”的 管 理方 式 , 将 账 户 余 额 按 合 同 约 定 的 基 本 存 款 额 度 分 为 两 部 分 , 账 户 余 额 小 于 或 等 于 基 本 存款 额 度 的 部 分 ( 即 A 户 存 款 余 额 ) , 按 实 存 天 数 每 日 累 计 的 金 额 即 为 A
24、户 的 “结 息 存款 累 计 计 息 积 数 ”, 若 遇 利 率 调 整 则 应 分 段 计 算 “结 算 存 款 累 计 计 息 积 数 ”于 结 息 日乘 以 适 用 的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 据 以 计 算 利 息 ; 账 户 余 额 大 于 基 本 存 款 额 度 的 部 分 ( 即B 户 存 款 存 款 余 额 ) 按 实 存 天 数 每 日 累 计 的 金 额 即 为 B 户 的 “协 定 存 款 累 计 计 息 积 数 ”按 结 息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协 定 存 款 利 率 计 息 。 A 户 和 B 户 清 户 时 , 应 同 时 按 规 定结
25、清 利 息 , 利 随 本 清 。 计 算 出 的 利 息 办 理 转 账 可 参 照 单 位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转 账 进 行 处 理 。九、什么是联行往来?联行往来组织体系是怎样划分的?联 行 往 来 是 指 同 一 银 行 系 统 内 所 属 各 行 处 之 间 由 于 办 理 结 算 和 资 金 调 拨 等 业 务 , 相 互 代收 , 代 付 而 发 生 的 资 金 账 务 往 来 。 采 取 “统 一 领 导 分 级 管 理 集 中 监 督 分 别 核 算 ”的办 法 , 在 同 一 系 统 银 行 内 划 分 为 总 行 , 分 行 , 支 行 三 级 联 行 核 算 管
26、理 体 制 。十 、 什 么 是 资 金 汇 划 清 算 体 系 ? 其 基 本 做 法 是 什 么 ?1、 资 金 汇 划 清 算 是 充 分 运 用 先 进 科 技 手 段 , 以 有 利 于 银 行 资 金 宏 观 管 理 和 灵 活 调 度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 防 范 金 融 风 险 , 便 于 核 算 操 作 作 为 出 发 点 , 建 立 起 来 的 与 商 业 银 行 统 一法 人 制 和 企 业 化 管 理 相 适 应 的 新 的 联 行 往 来 核 算 系 统 , 是 对 传 统 手 工 联 行 做 法 的 重 大 改革 。 2、 其 基 本 做 法 是 : 实 存
27、 资 本 , 同 步 清 算 , 头 寸 控 制 , 集 中 监 督 。十 一 : 什 么 是 现 代 化 支 付 系 统 ? 其 主要业务流程是什么?1、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并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自主开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的应用系统。它是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是人民银行发挥其金融服务职能的重要的核心支持系统。2、业务流程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发起行收到发起人提交的支付信息,经确认无误借记发起人账户,根据发起人的要求确定支付业务的优先支付级次(救灾战
28、备款为特急;低于规定的大额金额起点的,应设定为紧急) ,将支付信息按规定的格式、标准转换为电子支付指令,发往其所属的直接参与者(发起清算行)前置机,将纸凭证截留保存。发起清算行前置机收到支付指令,逐笔加编地方密押,将支付指令发送发报中心(CCPC) 。发报中心收到支付指令,应对支付信息进行法律和技术确认,无误后加编全国密押并按收到时间的先后顺序逐笔实时转发国家处理中心(NPC)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发报中心发来的支付指令,应对支付信息进行法律和技术确认,无误后在发起行清算账户余额或透支限额内进行账务处理,并将支付指令实时转发收报中心(CCPC) 。对清算账户余额不足或超过日间透支限额的进行排队处
29、理。收报中心收到支付指令,应对支付信息进行法律和技术确认,无误后逐笔加编地方密押,将支付指令发送接收清算行前置机。接收清算行前置机收到的支付指令,应对支付信息进行法律和技术确认,无误后将支付指令发送接收行。接收行收到支付指令,对支付信息进行法律和技术确认,无误后贷记接收人账户并通知接收人。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发起行收到发起人提交的支付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对当日发送的小额贷记和实现授权借记支付分别借记、贷记发起人账户;对定期借记支付记入定期借记登记簿,待生效日未被退回时,销记登记簿中相应的支付指令并通知发起人。同时,发起行应立即将支付信息按规定的格式。标准转换为电子支付指令,发往其直接所属的参与者
30、(发起行清算)前置机,将纸凭证截留保存。发起清算行前置机收到支付指令,逐笔加编地方加密,将支付指令按小额贷记、事先授权借记和定期借记分类批量发送发报中心。发报中心收到支付指令,对其中定期借记支付指令登记定期借记登记簿,同时,将收到的支付指令区分本城市处理中心覆盖的业务和非本城市处理中心覆盖的业务。对非本城市处理中心覆盖的业务,逐笔加编全国密押,按规定的时间批量发送国家处理中心。对本城市处理中心覆盖的业务,应在规定的时间轧差后,将支付信息分发接收清算行,轧差结果即时自动发送国家处理中心。国家处理中心收到发报中心发来的支付指令,按接收清算行进行清分,将小额支付明细信息批量发送收报中心。同时,以直接
31、参与者为单位进行轧差,通过清算账户管理系统进行清算。收报中心收到国家处理中心发来的支付指令,对其中定期借记支付指令登记定期借记登记簿,同时,将收到的支付指令逐笔加编地方密押发送接收清算行前置机。接受清算行前置机收到支付指令,确认无误后将支付指令发送接收行。接收行收到小额贷记、事先授权借记、定期借记支付指令,确认无误后分别贷记、借记接收账户人,并通知接收人。十二:什么是金融机构往来?金融机构往来的内容包含哪些?1、金融机构往来 狭义的即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以及各商业银行之间,由于资金的调拨与缴存、款项的汇划与结算、资金的融通与拆借等原因引起的资金账务往来。广义的包括银行系统内部的往来,中央银行
32、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各商业银行之间、中央银行与金融机构之间、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之间、各金融机构之间等,范围较广。2、金融机构往来核算的内容有: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包括同城票据交换及清算、异地跨系统汇划款项相互转汇、同业拆借等;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往来,包括向中央银行存取现金;向中央银行存取款项;向中央银行缴存财政性存款和一般性存款;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与再贴现等。十三、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业务包括哪些内容?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业务包括:向中央银行存取现金;向中央银行存取款项;向中央银行缴存财政性存款和一般性存款;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与再贴现等。十四、跨系统汇款项有几种处理方法?根据商业银
33、行的机构设置不同,可分别采用三种划款方式:1、汇出地为双设机构地区的处理。汇出地先直接或通过同程票据交换将汇划款项凭证交给跨系统的转汇行,再由转汇行通过本系统内的联行往来将款项划往汇入行,即采取“先横后直” 。2、汇出地为单设机构地区的处理。汇出地为单设机构地区是指汇出行所在地没有汇入行系统内的银行机构。当发生一地跨系统转汇业务时,应由汇出行将款项先通过本系统联行划转汇入地联行机构(转汇行) ,再由其转化给汇入行,即采用“先直后横”的转汇方式。3、汇出地、汇入地均为单设机构地区的处理。汇出地、汇入地均为单设机构地区办理跨系统汇划款项时,要选择就近设有双系统银行机构的地区作为转汇地。汇出行先通过
34、本系统联行将款项划至转汇地的联行(代转行) ,再由其直接或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汇划款项转至当地的跨系统转汇行,跨系统转汇行通过联行划转款项至汇入行转入收款人账户。这种方式就称作“先直后横再直”的转汇方式。十 五 、 什 么 是 同 城 票 据 交 换 ? 其 基 本 做 法 是 什 么 ?1、 同 城 票 据 交 换 是 指 同 一 城 市 (或 区 域 )范 围 内 , 各 商 业 银 行 之 间 将 相 互 代 收 、 代 付的 票 据 , 定 时 、 定 点 集 中 相 互 交 换 并 清 算 资 金 存 欠 的 方 法 。 2、 参 加 票 据 交 换 的 银 行均 应 在 中 央 银
35、行 开 立 备 付 金 存 款 账 户 , 由 中 央 银 行 负 责 对 个 银 行 之 间 的 资 金 存 欠 进 行 清算 。 票 据 交 换 分 为 提 出 行 和 提 入 行 两 个 系 统 。 提 出 行 的 处 理 : 提 出 行 将 日 出 的 票 据 ,按 代 收 票 据 、 代 付 票 据 清 分 , 分 别 登 记 “代 收 票 据 交 换 登 记 簿 ”和 “代 付 票 据 交 换 登记 簿 ”, 并 结 出 金 额 合 计 数 。 然 后 按 代 收 、 代 付 票 据 所 属 行 别 的 交 换 号 ( 即 提 入 行 的 交换 代 号 ) 整 理 汇 总 , 甲
36、基 票 据 的 张 数 金 额 , 填 制 “提 出 交 换 借 贷 方 凭 证 计 算 表 ”并将 代 收 代 付 票 据 附 在 后 面 。 同 时 根 据 计 算 表 登 记 “清 算 总 数 表 ”的 “提 出 代 收 款 ”和 “提 出 代 付 款 ”栏 。 有 交 换 员 按 清 算 总 数 表 , 连 同 计 算 表 和 提 出 的 代 收 代 付 票 据 带到 票 据 交 换 所 进 行 交 换 。 提 入 行 的 处 理 : 票 据 叫 唤 员 将 提 入 的 各 项 单 证 、 票 据 , 按规 定 交 接 手 续 , 移 交 票 据 交 换 专 柜 。 各 行 处 票 据
37、 交 换 专 柜 指 定 专 人 当 场 核 对 , 确 保 票 据 、计 算 表 和 清 算 总 数 表 三 者 相 符 。 核 算 无 误 后 , 进 行 账 务 处 理 。 对 提 入 的 贷 方 凭 证 , 如 提入 凭 证 正 确 无 误 , 则 办 理 转 账 ; 对 题 入 的 借 方 凭 证 , 如 提 入 凭 证 正 确 无 误 , 并 精 神 和 可以 付 款 , 则 办 理 转 账 。十六、什么是同业拆借?拆出行与拆入行各是如何核算的?1、同业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临时融通资金的一种短期资金借贷行为,是解决短期资金不足的一种有效方法。2、核算:(1)同城拆
38、借时,由拆出行签发准备金存款账户的转账支票交拆入行提交开户的中央银行转账 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到期归还时,由拆入行连同本息签发还款凭证,提交中央银行,将拆借款项转入拆出银行存款账户。拆借的处理。拆出行拆出资金时,借拆出资金xx 银行户,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中央银行收到拆入行送存的支票及进账单后,经审核无误,办理款项划转时,借 xx 银行存款准备金拆出行户,贷 xx 银行存款准备金拆入行户;拆入行接到收账通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办理转账时,借存放中央银行存款,贷拆入资金xx 行户。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资产负债表日,拆入行应按计算确定的拆入资金的利息费用时,借利息支出拆入资金户,贷应付利息xx 行户
39、。到期归还的处理。拆借资金到期归还时,拆入行应将本息一并签发准备金存款账户的转账支票提交卡户的中央银行,办理资金的划转时,借拆入资金xx行户,应付利息xx 行户,利息支出拆入资金户,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中央银行收到拆入行提交的支票后,精神额呜呜,将本息转入拆出航准备金存款账户时,借 xx 银行准备金存款拆入行户,贷 xx 银行准备金存款拆出行户;拆出行接到收账通知后,办理转账时,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xx 行户,贷拆出资金xx 行户,利息收入拆出资金户。 (2)异地同业拆借的核算:异地商业银行间进行拆借时,拆出行通过开户的中央银行将款项汇往异地拆入行开户的中央银行转入拆入行账户;归还拆借款时,由拆
40、入行将款项通过中央银行汇给拆出行。拆出行与拆入行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与前述同城拆借相同,而双方开户的中央银行则需要通过联行往来划拨款项,具体手续不再详述。十七、什么是银行汇票?其核算程序如何?1、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2、银行汇票的处理过程分为签发,兑付和结清三个阶段。 (1)签发: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 ,填明收款人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其签章为预留银行的签章。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想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的,申请人须在银行汇票申请
41、书上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在汇票金额栏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票金额,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 (2)兑付: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受托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签发转账银行汇票,不得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但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兑付银行汇票的商业银行向设有分支机构地区签发转账银行汇票的除外。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收妥申请人交存的现金后,在银行汇票出票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出票金额,并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取
42、得银行汇票时,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编制记账凭证。 (3)结清:申请人取得银行汇票后,即可向填明的收款单位办理结算,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申请人应根据收款人交付的发票等有关单据编制记账凭证。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收款
43、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的背书转让。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的背书转让。十八、什么是支票结算?其核算手续如何?1、支票结算是指顾客根据其在银行的存款和透支限额开出支票,命令银行从其账户中支付一定款项给受款人,从而实现资金调拨,了结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过程。2、支票的核算手续:A 持票人与出票人在同一行处开户的处理。使用转账支票办理结算,应由持票人填制两联进账单,第一联为收账通知,第二联为贷方凭证。进账单与支票一并提交银行。银行接到持票人送来的支票和两联进账单时,应认真审查。
44、经审核无误后,支票作借方凭证,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凭证,办理转账。第一联进账单加盖转讫章作收帐通知交给持票人。如为出票人向银行送交支票,则应填制三联进账单,银行受理后,第一联进账单加盖转讫章作回单交给出票人,第三联进账单加盖转讫章作收帐通知交给收款人,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凭证与支票办理转账。B 持票人与出票人不在同一行开户的处理。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持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 (1)持票人开户行的处理。持票人开户行接到持票人送交的支票和两联进账单时,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无误后,在进账单上按票据交换场次加盖“收妥后入账”的戳记,将第一联加盖转讫章交给持票人。支票按照票据交换的规定及时提出交换。待退票时间过后
45、,一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凭证入账。对提出的支票,若在规定的退票时间内,接待对方银行退票通知,泽将“其他应收款”和“清算资金往来”账户对转冲销。同事在进账单第二联上注明退票原因,盖章后连同支票一起退还收款人。 (2)出票人开户行的处理。出票人开户行收到交换提人的支票,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 无误后,不予退票的,支票作借方凭证,办理转账。支票发生退票时,出票人开户行应在票据交换结束后1 小时内用电话通知持票人开户行,同时编制特种转账借方,贷方传票各一张,以其中第一联作为转账借方传票记“其他应收款”账户。待下场交换时,出票人开户行将支票提出交换,退还给持票人开户行,在以另一联特种转账传票作为记账凭证,冲销
46、“其他应收款”账户。出票人开户行对于因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或签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处办理退票外,同时还应按规定向出票人扣收罚金作为营业外收入。出票开户行受理出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 (1)出票人开户行的处理。出票人开户行接到出票人交来的支票和三联进账单时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无误后,支票作借方凭证入账。第一联进账单加盖转讫章作回单交给出票人,第二联进账单加盖业务公章联同第三联进账单按票据交换的规定及时提出交换。 (2)收款人开户行的处理。收款人开户行收到交换提入的第二第三联进账单,经审查无误后,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凭证,办理转账。第三联进账单加盖转讫章作收帐通知交给收款人。如收款人不在本行开户或进账
47、单上的账号,户名不符,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然后将第二,第三联进账单通过票据交换退回出票人开户行。十九、贷款的种类有哪些?按贷款用途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按贷款经营属性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按贷款经营属性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按贷款有无担保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按贷款的风险程度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二十、什么是外汇分账制?有什么特点?1、外汇分账制也称为原币账法,是在业务发生时,对有人民币外汇汇率的外币,都直接按原币核算,以全面反映各种外币资金增减变化情况的一种方法。2、外汇分账制的特
48、点:所有币种都以原币核算、数据准确,便于分类核算,能清楚反映每一种外汇头寸的多少,一边与外汇头寸的调拨,适合有多种外汇业务的金融企业。二十一、什么是外汇买卖?具体如何核算?1、外汇买卖(即外汇交易)是指将一个国家的货币按照一定的价格(即汇率)兑换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的行为。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它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既是联系世界各国经济交往的桥梁,也是国际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 (1)买入外汇的核算:买入外汇是指银行支付人民币买进外汇(含外钞) 。银行买入外汇是,应根据买入外币金额,按汇价折算人民币金额,并填制外汇买卖科目传票。 (2)卖出外汇的核算:卖出外汇是银行收取人民币卖出外汇(含外钞) 。银行卖出外汇时,应根据卖出外币金额,按外汇折算人民币金额,并填制外汇买卖科目传票。 (3)套汇的核算:套汇是以一种外汇兑换成另一种外汇的外汇买卖行为。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法规的规定,对于一般套汇业务,应通过人民币进行核算,即对收入的一种外币按买入价折成人民币,然后将折合的人民币按另一种外币的卖出价格折算出另一种外汇金额,并填制外汇买卖套汇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