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乌市镇(街道)分管科技副镇长、副主任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序号 考核内容 基础分 考核记分办法一 重视科技工作。 15 分1、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科技政策、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半年度、年度科技工作总结,5 分。少一次扣 2.5 分。2、认真研究落实科技工作,6 分。缺席市召开的会议每次扣2 分,由他人顶替的扣 1 分;镇(街道)科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科技工作,少一次扣 1 分。3、及时准确地向市科技部门反映本镇(街道)的科技工作动态(以报道形式) ,4 分。少于 4 次每次扣 1 分。二 重视自主创新与创新服务能力培育。 15 分1、重视企业研发中心培育工作。按认定条件推荐申报义
2、乌市级企业研发中心,每家通过认定 4 分。2、积极组织培训、讲座等自主创新专题活动,组织一次得 3分,本项最高限分 6 分。3、做好专利工作,通过义乌市级专利示范企业认定每家得 2分,发明专利授权每件 0.5 分。本项最高 5 分。总得分最高 20 分三 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 20 分1、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按认定条件推荐申报义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认定每家 3 分。2、抓好义乌市级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实施工作,6 分。按申报条件,组织申报市级科技攻关项目并正式立项每项得 2 分。项目评审、鉴定数为零扣 2 分。3、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4 分。立项数为
3、零不得分,项目评审、鉴定数为零,扣 2 分。4、做好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培育工作,4 分,认定一家得2 分。总得分最高 25 分。四 抓好科技兴农工作。 20 分1、因地制宜,积极引进与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立项目每项 2 分,通过评审(鉴定)每项 3 分。2、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技培训活动,每次 2 分,本项最高限分 8 分。3、抓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民营研究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培育,6 分。按认定条件推荐申报义乌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民营研究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并通过认定每家得 4 分。总得分最高 30 分。五 加强产学研合作。 15 分1、镇(街道)组织 10 家以上企业(或基地)与科
4、研院校开展科技合作对接,每次 3 分。2、镇(街道)组织的科技对接活动中企业(基地)与科研院校正式签订科技合作协议的,每项得 1 分。3、企业与科研院校建立科技合作关系按合作项目每项得 1 分。总得分最高 20 分。六做好科技宣传普及、科技统计、科技进步奖申报等工作,及时完成市科技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15 分1、认真做好科技统计工作,4 分。未能按要求上报统计数据的每次扣 2 分。2、做好市级科技进步奖组织申报工作,3 分。申报数为零不得分。3、镇(街道)开展科技宣传、科技普及工作 4 分。未开展不得分。4、科技部门布置的其它重要工作任务 4 分。根据完成情况酌情扣分。备注:1、各镇(街道)年度科技工作计划、政策应在每年 5 月底前,年度总结在每年 12 月 20 日前报市科技局办公室。2、考核办法中所指各项培训、宣传的科技对接活动应在活动结束十天内报市科技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