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17

类型员工手册53873.doc

  • 上传人:j35w19
  • 文档编号:8775782
  • 上传时间:2019-07-11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112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员工手册53873.doc
    资源描述:

    1、員工手冊目錄 頁數目錄 1索引 2第一部公司法規 3第一章 總則 3第二章 員工招聘 4-5第三章 員工薪資 6-7第四章 員工福利 8-9第五章 員工考勤、休假、請假 10-11員工加班規定 11-12第六章 公司紀律 13-16第七章 薪資計算基準 17-18第八章 宿舍餐廳紀律 19-20第九章 員工辭職與解雇 21-22本手冊目前各部門、各線一冊,以草案暫時發行,XX 電子(福州)有限公司保有修改及增刪內容之權利索 引一、管理部編制員工手冊的目是使公司每位員工充分瞭解公司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法,使各位員工之行為有章可循,自覺按本手冊各項規定行事,共同創造一個良好和諧的工作和生活

    2、環境二、 員工手冊每人一冊,希望各位員工認真閱讀並謹記,以減少工作和生活上的困擾,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三、新員工進公司時必須將員工手冊在 5 天內學習完畢,人事課將以本手冊作為新員工進公司訓練重點,並將員工手冊的內容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後,新員工才能轉為試用。四、 員工手冊不得損壞和撕毀,不得在員工手冊上亂寫亂畫或增加任何文字和符號,違者將受 100 元之處罰,該部門保管者受連帶處罰 50 元。第一部 公司法規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凡本公司之員工有關任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加班時間、請假、離職、紀律、獎罰、工資、福利等均按本規定執行。第二條、 凡在本公司從事生產運作和管理工作,無論職位高低,只

    3、要是獲得薪資報酬之成員,即為本公司之員工第三條、 本公司之管理部是各項規章制度的制訂和督導部門,隨時有權進行監督檢查。第四條、員工努力工作,使公司節約成本,改善制程,提高良品率,或向公司提供有利於公司各級主管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公司凝聚力之有利建議,公司將依據實際情況分別給予以下獎勵:嘉獎:每人每次獎勵 30 元優秀獎:每人每次獎勵 50 元特別獎:每人每次獎勵 100 元此獎勵在當月薪資中發放。第五條、公司法規是根據本公司之實際運作情形和各部門工作品質督導需要而訂立的。如有違反者,依據情節輕重將受到罰款、警告、記過、記大過四種處罰(其中兩次警告=一次記過;三次記過=一次大過) ,

    4、並分別處以以下經濟罰款:罰款:依員工手冊規定之金額警告:每人每次罰款 30 元記過:每人每次罰款 50 元記大過:每人每次罰款 100 元此罰款在當月薪資中扣除第二章 員工招聘第一條、 各部門員工之增補,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填寫人員增補單,由部門主管批准,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准後,呈報人事課,人事課根據擇優錄用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考,統一招聘,必要時則由主管書面推薦,按規定辦理正常手續。特殊人才可另外尋管道徵聘。第二條、 新招員工須經甄選,操作工由人事課審查,職員由人事課初審後轉申請部門主管面試。合格者,操作工由管理部主管決定是否錄用,職員由申 請部門主管決定是否錄用。人事課憑各部門主管簽名之檔辦

    5、理新員工培訓手續,各部門新員工應在 5 天內完成入廠訓練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轉為試用,試用之具體工作由直屬主管安排。第三條、 由轉為試用員工之日起,試用期為二至六個月,各部門主管可依實際狀況縮短試用期,但不得少於 2 個月。在試用期間,任何一方給對方通知後,雙方無需補償即可終止雇傭關係,試用經各部門考核合格後,由該部門主管填寫員工轉正鑒定報告 ,轉人事課審核,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准後,辦理正式錄用手續,正式錄用後方可享有員工福利待遇。未完成入廠訓練 5 天及正式上班未滿 7 天離職者,薪資不計。第四條、 員工進公司時須繳交押金一百元,作為員工在工作期間之工具(職員之辦公用品)押金。離職時如數退回

    6、本人,但員工若損壞或丟失物品,將在押金中扣除,不足之數在薪資中扣除。員工所交押金之收據必須妥善保管,若丟失,則押金扣發一半。第五條、 公司配合國家有關規定替員工辦理所須證件,其中依國家規定屬員工個人承擔部分,均在每次辦證之當月薪資中扣除。第六條、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招聘為本公司員工:A.年齡未滿十八周歲B.患有精神病、傳染病或心理不健全、癡呆、手腳不靈活而不能勝任工作、有礙公司形象者C.曾經觸犯刑法,被剝奪公民權未複權者,或通緝在案未撤銷者D.已懷孕之婦女,或超國家計劃生育者。E.經錄用後,如發現被聘用者在入廠時有隱瞞事實之行為,即給予開除,造成嚴重損失者,追究法律責任。第七條、應聘人員須繳驗下

    7、列檔資料:A.身份證、畢業證、體檢證明、戶口本(節育證)及就業卡等影印本一份;B.本人最近半身脫帽照片六張;C.繳交押金一百元整;D.公司所須之其他資料。第八條、無正當理由回避人事資料者取消聘用資格,即使提供上述資料,但有變更或無法律效用時,應重新提供。第三章 員工薪資第一條、 本公司實行日薪制與月薪制二種。員工薪資根據各人工作繁難簡易、服務時間長短、職責輕重及所須專業技能等,依據薪資計算標準核定之。薪資分為基本薪資、交通(住宿)津貼、滿勤獎、職務加給、崗位津貼和績效獎金。第二條、 員工績效獎金依每月實際之工作量與工作效率、工作態度、出勤狀況作發放之依據。第三條、員工每月工作日為二十二天,每日

    8、工作八小時,每週四十小時,每日工作時間超過八小時及週六和星期天安排加班的工時,計發加班薪資。第四條、凡本公司之員工,可享有國家法定節日之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勞動節三天、國慶日三天) ,法定節日期間如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之員工,其工資按公司薪資計算標準相關規定發放。第五條、凡凡維護本公司一切權益和從事生產工作時,並非個人過失責任造成之傷殘,治療期間工資照發,康復後視本人情況另行安排工作,薪資依新工作核定。第六條、凡在本公司服務滿一個月以上員工,均可享有年終獎金,年終獎金定於每年春節假期前發放,發放年終獎金時該員工須仍在本公司服務,方可享有此項福利。第七條、凡自動辭職並辦妥一切手續者,

    9、按其實際工作天數,發放按比例之工資、獎金及津貼和上月未發之一切工資及獎金;若未按規定之時間提出但辦妥離職手續而提前離職者,只計上述薪資的 50%;不辦理離職手續及連續曠工三天開除而離職者,所有未領之薪資、獎金都不予計發;發薪後一個月內未領者,薪資歸員工福利基金所有。第七條、凡因停工而放假之員工,在停工期間無交通(住宿)津貼、崗位津貼、職務加給,但不影響基本工資、滿勤獎金。第九條、無特殊情況,本公司職員每年度調整薪資一次。第十條、公司內部實行薪資保密,員工之間不得相互探聽薪資,違者開除;薪資若有問題,限 3 日內提報各部門助理,由各部門助理送至管理部財務課核對,超過 3 日不予受理。第四章 員工

    10、福利第一條、所有罰款收入列入員工福利基金。第二條、所有廢料處理收入列入員工福利基金。第三條、為使員工休閒內容多姿多彩,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將不定期舉辦各項員工福利活動,費用從員工福利基金中支出。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工作滿 8 小時,公司負責提供工作餐一份,餐費由公司承付;加班滿 3 小時(包括 3 小時)以上者,公司免費提供工作餐一份。第五條、公司員工因公務外出誤餐可向公司報銷餐費如下:1.早餐每餐報銷 3 元。2.中、晚餐每餐報銷 5 元。第六條、為了保障員工免受意外傷害所造成之經濟損失,使每位員工能安心工作,增強公司凝聚力,公司為每位員工投保意外傷害險:具體實施規定如下:1.獲得意外保險賠款必

    11、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下:(1)員工在上下班途中不慎遭遇之車禍意外(2)員工在工作場所工作不小心所造成之傷害(3)員工因公外出所發生之傷害(4)其他因意外傷害所致之損失2.符合上述條件之員工才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請(寫明受傷原因之個人申 請) ,由管理部取得賠款金額後補償員工經濟損失,但該員工必須向管理部提供以下個人資料:(1)本人市立醫院就診時索取的複式處方(2)本人市立醫院就診之病歷卡(3)本人市立醫院就診之醫藥費用單據(4)醫生休養證明凡在公司上班之員工均可享有此項福利。第八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一定生活福利保障,為試用期結束轉正之員工投保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

    12、司為員工承付的保險費率為:養老保險 17%、失業保險 1%、醫療保險 8%、生育保險 1%;工傷保險 1%;員工本人將承付部分保險費率為(基本底薪依公司規定):養老保險 8%、失業保險 1%、醫療保險 2%(個人承付之保險費在每月薪資中扣除) 。如因保險政策變動,保險費率升降,本公司依勞動法規為准。第九條、凡屬本公司之正式員工,夏服發二件,冬服發二件將發放工作服、工作鞋各一套;滿一年者廠服歸員工所有。未滿一年離職者,需交還公司,如有破損不堪使用及遺失時,則按價賠償。第五章 員工考勤、休假、請假第一條、員工上下班應按各線區指定的刷卡機,自覺排隊刷卡,上下班時數不得錯位,在刷卡時員工應保持肅靜,嚴

    13、禁喧嘩,以免影響他人辦公。違反以上任一項者,罰款 5 元。凡發現代人刷卡者,雙方各扣款 200 元後解雇。無故不打卡者,扣款 5 元,並須在隔日中午前經部門課長級主管證實後至人事課辦理手續,違者罰款 30 元處理。不可上下班同時刷卡(刷連卡) ,須在規定刷卡時間內排隊刷卡,不可插隊。中午上下班暫時定不刷卡,凡下午需請假者,須刷完卡後再下班,違者扣款 5 元。第二條、凡遲到、早退 15 分鐘內計一次遲到、早退,扣發全勤獎金 5 元,依次類推,扣完全月全勤獎金為止。遲到、早退超過 15 分鐘者,需辦理請假手續。早退者須有主管批准之出門證及親自刷卡,保安方可放行。第三條、員工請假須依規定本人填寫請假

    14、單,經部門主管核准後方可請假,員工若無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離廠或缺席者,一律以曠工處理。員工在上班時間內不得處理私人事務,否則以曠工處理。第四條、每次曠工 15 分鐘至八小時內計一次(未補寫請假單則視為曠工) ,扣除全滿勤獎金 50 元,並按曠工時數扣除基本工資、交通(住宿)津貼、崗位津貼、職務加給、績效獎金。一年內曠工累計六天以上,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以上,或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一律以開除論。第五條、凡全月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次數小於等於 1 次,則發放全滿勤獎 50元;如小於 3 次則發放 25 元;如大於等於 3 次則全額扣除。病假一天不扣錢,2 天病假或 1 天事假扣 10 元,

    15、3 天病假或 2 天事假扣 20 元,以此類推。 (遲到、早退累計 30 分鐘計一次,以此類推)第六條、員工請假有公假、公傷假、事假、病假、婚假、分娩假、喪假七種:A 公假:員工接受政府部門召開的有關會議、學習、選舉及其他合乎公假規定者。B 公傷假:員工因執行工作或職務受傷,得給予公傷假,並須檢附醫院證明,但休假日數應在請假開始由部門主管會同管理部主管核定;C 事假:員工有事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但必須提前一日提交請假單經部門主管批准,特殊情況可通過電話向本部門組長級以上主管請假,得批准後延至次日上班 30 分鐘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每次請假 15 分鐘至 8 小時內計一次,請事假

    16、按請事假時數扣發基本工資,交通(住宿)津貼、崗位津貼、職務加給、績效獎金。D 病假:員工因病必須治療或休養時,得請病假,擕帶病歷卡、醫院休息證明、收據(缺一不可) ,如發現偽冒病假者,以曠工處理。遇有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可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受委託人應於當日內辦妥請假手續,每次請假 15 分鐘至 8 小時內計一次,不扣全勤獎金, (病假以小時為單位) ,按請假時數扣發基本工資、生活津貼、崗位津貼、職務加給、績效獎金,并於次日上班後提交病假證明,交不出病假證明視為曠工。E 婚假:凡本公司試用期滿,轉正(國家發放結婚證之日期已為公司之正式員工)並符合國家婚姻法之員工可享有七天基本工資之有薪婚

    17、假(須檢附結婚證原件及影本) 。此薪資在上班後第二次發薪資時一起發放。晚婚可給予 15 天假期。F 分娩假:凡本公司試用期結束,轉正滿一年以上並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條例之員工分娩,可享有三個月分娩假,其薪資依基本工資發放。(須檢附准生證原件及影本) 。此薪資在上班後第二次發放薪資時一起發放。回公司後之工作,視其本人情況而訂,如原職位已有人接替(長期)則重新安排工作,但薪資維持原來不變。G 喪假:凡本公司員工,如直系親屬(既包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請喪假 3 天,員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苐、姐妹死亡時可請一日喪假,喪假的申請可事後提出,并提供誸明書,逾期不申請視同放棄,請假期間

    18、基本薪資照發。第七條、請假批准許可權如下:操作工及一般職員:請假三天內由單位組長及課長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門主管批准。組長級:請假三天內由部門課長級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門主管批准。課長級:請假三天內由部門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副總經理批准經理(副)級:副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級以上:由總經理批准。第八條、雙休日白天與晚上之特殊加班情況,應與星期五下午 15:30 分鐘前將加班單呈部門主管(或職務代理人)簽核並轉交人事課,以便人事課聯絡其他部門與之配合。第九條、員工加班事項規定1.製造部加班單由各線班組長填寫,與各部門均由加班人員各自填寫, 具體寫明加班原因與需加班時數,經主管簽字後當天下午 15:

    19、30 前交於人事課,以便人事聯絡其他部門與之配合,若加班單有誤需修改時,須在次日上午 9:30 前更正,人事課將加班單明細計算正確加班時數,逾期不修改者,不予受理。2.雙休日加班作息時間,照平時正常作息時間。3.每次加班就餐時間為 30 分鐘(不計加班) 。平時普通加班按 1.5 倍計薪,雙休日加班按 2 倍計算,法定假日按 3 倍計薪。4.員工因配合工作或生產需求連續為公司服務達 24 小時以上,除當天計加班時間為 16 小時以外,另給予其第二天有薪休息一日,當晚工作四至十二小時計小夜班補助,十二小時及十二小時以上計大夜班補助。第六章 公司紀律第一條、凡本公司員工應忠於職守,遵守本公司之一切

    20、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 員之合理調配工作,自覺配合管理部各職能單位的管理,不得敷衍塞職,各級主管應親切指導與管理。第二條、員工對內應認真工作、愛護公物、減少損耗、提高品質、增加生產,對外應保守業務或職務上之機密。第三條、為強化主管對所屬人員之監督功能,直屬主管對部屬行為應負連帶責任:A.對直屬部屬之犯規行為,應發現而為發現者,依疏忽職責處理。B.對直屬部屬之犯規行為,知情而不管理或隱匿不報者,將與部屬同等處理。第三條、員工在來賓及幹部參觀、巡視公司時,須認真工作,不得抬頭張望及喧嘩,違者罰款 10 元。第五條、員工關於職務之報告,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但遇緊急或特殊情況又聯絡不到該部門

    21、主管處理時則不在此限。違反者扣發當月績效獎金 50元。第六條、員工應積極檢舉違紀違規行為,若有知情不報者或從中作弊者,查證屬實後,記小過一次。第七條、員工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兼職,亦不得利用職權圖利自己或他人。如有違反此條例者,一經發現立即開除,並依金額大小扭送公安機關。第九條、 員工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 ,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經營與本公司相同或類似之事業服務,如有違反此條例者,一經發現立即開除。第九條、員工應遵守消防衛生條例,維護工作場所及四周環境之安全衛生、防火、防盜及其他自然災害,嚴禁在廠區內吸煙、私接電源及開關,違者開除,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第十條、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核

    22、准不得擅離工作崗位,車間操作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單位負責人報備並佩帶走動牌於胸前,若未按照規定佩帶走動牌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每次罰款 10 元,走動牌每條生產線配發一張,各單位應妥善保管走動牌,如有損壞應立即持損壞之走動牌,向管理部申請補發,若遺失走動牌,即向遺失者罰款 20 元,該線主管連帶罰款 10 元,並應立即向管理補申請補發。第十一條、員工交接班時,應將操作狀況、工作內容,重要工具及器具交代清楚,因交代不清導致操作錯誤,引起生產器具或產品之損害、遺失者,記大過一次並付損害賠償之責任。第十二條、除對由自己操作之機器、設備正常操作,不得對其他任何設備任意搬運、開啟或使用。機器設備發生故

    23、障時應保持鎮靜,從容處理,並立即報告主管,由主管通知相關單位維修。第十三條、員工應保持工作環境整潔,不慎掉落地上之作業物料,應立即拾起。垃圾與下腳料應分開放置,違者罰款 10 元。第十四條、上班時間不得因私會客、打私人電話、隨意走動、私自交換工作、看書、睡覺、東張西望、談笑及聊天,違者視情節輕重罰款 10-30 元。第十五條、不論任何時間,凡在公司廠區內無故吵架、鬥毆、喝酒及賭博,不分首從一律開除,情節重大者並送交公安處理。第十六條、員工出入公司及在公司範圍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A:嚴禁借用廠證給任何人做任何用途,違者一律開除。B:遺失廠證者罰 30 元後補發,遺失刷卡證者罰 30 元後補發。C:

    24、未佩帶廠證者罰款 10 元。D:未穿廠服上班者罰款 10 元。E:生產線直接員工未依車間規定穿靜電鞋或布鞋上線者,罰款 30 元。F:赤足、穿拖鞋或雨鞋上班者罰款 15 元。G:按規定應戴靜電帽或穿靜電衣上崗者,如違反規定則罰款 10 元H:按規定應戴靜電環上崗者,第一次發現未戴者罰款 50 元,第二次再發現違反者給予開除處理。I:在公司打電話時,未使用禮貌用語者,罰款 10 元,情節惡劣者,記大過一次。第十七條、員工之交通工具在廠區內應遵守廠區行駛要求必須推行,並應停放於公司指定區域,不得隨意停放,違者罰款 10 元。第十八條、員工不得偽造公司的各種文件及模仿他人簽名,違者立即開除。第十九條

    25、、注意公共衛生,嚴禁在廠區隨地吐痰、亂丟雜物果皮垃圾,在飲水機上洗滌雜物,製造髒亂;不准帶與工作無關之物品(包括食品)進入車間,違者罰款 20 元,並將該物品丟棄。第二十條、員工帶物品離開公司必須到總務課填寫放行單,並接受保安檢查,違者保安有權不予放行,未經部門主管批准,員工不可將任何公司物品帶離車間。第二十一條、下班時應擺好工作椅,清理好工作臺面,關好機器、儀器、設備電源,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各部門班組長應親自檢查方可離開,違者警告一次。第二十二條、下班時,嚴禁哄鬧亂跑,應列隊刷卡魚貫離廠,如有違反經發現一次罰款 10 元;已打卡進入廠區上班,非因公務且主管同意不准外出,已下班離廠者不能再返公

    26、司,如有特殊情況應經主管簽署同意,方可返回車間,違者警告處分;如有公務不能按時刷卡,要開立外出證明並經主管簽名,以此至人事課書面報備。上班後因事或因公務外出,一律要開具外出證明並經部門主管核准後方可外出,提早返回公司時須自覺請保安簽署回公司時間,未簽署回公司時間者視同未回。第二十三條、解雇或辭職之員工,必須在辦妥退宿手續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書需經相關部門簽字,辦妥一切離職手續後,財務課方可結算工資,否則不予結算。第二十四條、如有下列情形者,依情節輕重扣發薪資或績效獎金 30 元以上:A.不貼掛工作指導書,不按工作指導書工作者。B.未下班就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等候打卡預備下班者。C.工作臺上放

    27、置私人物品(口杯)者。D.不配合公司需求加班或調班者。E.因人為因素導致品質不良,使公司財產或名譽遭受損失者。F.紀律散漫,工作態度馬虎草率者。G.損壞或浪費材料產品及公物者。H.對所使用之機器設備預防保養不力者。I.上崗不按規定著裝或者著裝不整潔者。J.擾亂他人正常作業者。K.因個人因素造成生產次序混亂者。L.破壞廠區綠化者。M.不服從上級主管合理之工作安排和調配者。N.私自更改或亂填寫文件者。O.在空白檔、表單上亂寫、亂劃,浪費紙張者。P.在公司財務或牆壁上亂塗亂畫者。第二十五條、其他未經公司設立之條例,同仁仍以守紀為原則遵守,發生違紀行為將按情節輕重處予不同罰款,累犯加倍處分。第七章 員

    28、工薪資計算方法本公司薪資計算方法分為日薪制與月薪制二種;副課長級以上(含副課長級)為月薪制,其餘員工皆為日薪制。日薪制薪資計算方法第一条、日薪制薪資由基本薪、加班薪、全勤獎金、交通(住宿)津貼、職務加給、績效獎金組成。第二条、員工每天工作八小時,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超過八小時及星期六、星期日為加班,計發加班費。第三条、基本薪 = 基本工資22 天*當月上班天數(新進人員由到職日算起) 。第四条、法定假日薪資:A.不加班者假日薪 = 基本薪22 天*假日天數B.加班者假日薪 = 基本薪22 天8H*加班時數*3 倍第五條、 加班薪:A.平日加班費=基本薪22 天8H*加班時數*1.5 倍B.休

    29、息日加班費=基本薪22 天8H*加班時數*2 倍第六條、員工滿勤獎金每月 50 元A.新進人員:無請假、遲到早退者全勤獎金=5022 天*實際上班天數B.辭職人員:未滿一個月者無全勤獎金。C.請假人員:1.曠工:扣除全月全勤獎金 50 元2.遲到早退(員工遲到早退 15 分鐘內為遲到早退,超過 15分鐘必須辦理事假手續,事假以小時為單位):一次扣除全勤獎金 5 元,依次類推,扣完全月全勤獎為止。3.事假:事假 1 天扣 10 元,以此類推。4.病假:一天以內病假(含一天者) ,不扣全勤獎,超過一天按事假扣除全勤獎。 (病假以小時為單位)51.公假、工傷假,按國家規定之婚假,喪假不扣全勤獎金。2

    30、.全月有事、病假或曠工等記錄時,將不給予滿勤奬金。第七條、員工交通(住宿)津貼每月 50 元,伙食補貼則依出勤天數補貼每日 5 元、房屋補貼、醫療補貼。第八條、特殊崗位有崗位津貼,試用期員工每月 30-40 元,正式錄用員工每月 60-80 元。第九條、各職級幹部有相應之職務加給。第十一條、根據員工每月之實際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態度發放績效獎金。第十一條、請假扣薪(各假別設定參照員工手冊第五章)1.曠工按時數無基本薪及交通(住宿)津貼、崗位津貼、職務加給、績效獎金,並按曠工時數三倍扣除基本薪及交通(住宿)津貼、崗位津貼、職務加給、績效獎金。2.員工請事假按時數無基本薪、交通(住宿)津貼、崗位

    31、津貼、職務加給、績效獎金。3.員工請病假按時數無基本薪、交通(住宿)津貼、崗位津貼、職務加給、績效獎金 4.員工公假、工傷假不扣基本薪、交通(住宿)津貼、崗位津貼、職務加給、績效獎金5.員工按國家規定之婚假、喪假、分娩假不扣基本薪,但按時數無交通(住宿)津貼、崗位津貼、職務加給、績效獎金。第十二條、員工上八小時夜班補助 5 元。第十三條、司機特別津貼每月 200 元,若有意外事故,則由管理部主管請示公司主管酌情扣發。月薪制薪資計算方法月薪制員工工作實行責任制,薪資由基本薪、全勤獎金、交通(住宿)津貼、職務加給(試用期無職務加給)組成,無加班費,無績效獎金。第一條、月薪制員工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

    32、續,不扣基本薪、各項生活津貼、職務加給。第二條、月薪制員工請假需扣除全勤獎金。 (比照日薪制員工扣全勤獎金)第三條、每年法定假日 10 天,如需值班者每天補助=全薪22 天第八章 宿舍餐廳紀律第一條、總務課負責宿舍管理,並建立宿舍領用台帳,員工之搬進及遷出,均由總務課安排備案。第二條、宿舍內佈局由總務課統一設計,不許隨意搬弄或損壞生活區設施,違者罰款 50 元以上並照價賠償第四條、 本公司非住宿員工及住宿員工之鄉親好友,未經管理部主管同意,不得進入宿舍區,員工若有違反此條例者第一次罰款 100 元,第二次除罰款150 元之外,並限其住宿員工立即搬出宿舍。第四條、員工應把自行車停放在車棚內,自行

    33、車進出宿舍區時應自覺下車推行,違者罰款 30 元。第五條、 遵守作息時間,禁止大聲喧嘩,宿舍內晚上播放電視及音響,不得超過22:00;22:30 分後,任何人不得互相探訪,熄燈時間不超過24:00(特殊加班除外) ;男女同仁嚴禁相互探訪,有事須在室外交談,違者記大過一次,以防有傷風化。第六條、積極展開守望相助活動,凡是偷竊、聚賭、打架鬥毆者,一經發現當即開除,並送交公安部門處理。第六條、 在宿舍舉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自行更換宿舍及床號,或在他人宿舍留宿,在宿舍公共設施、牆壁上圖寫或以任何形式作記號,凡是違反上述中的任何一項者,記大過一次。第八條、員工在宿舍區不准隨地吐痰、不准在陽臺上亂丟雜物

    34、,應將瓜皮紙屑等雜物扔進垃圾桶裏,並蓋好蓋子,不得影響環境衛生,違者罰款 50 元。第九條、禁止私自更改宿舍水電系統,禁止於宿舍使用電飯煲、電熱杯、熱棒及任何私接之電器用品,違者予以沒收並罰款 100 元,若造成災害,賠償公司損失後送交公安部門處理。第十條、洗室及浴室,其餘地方一律禁止梳洗,違者罰款 30 元。第十一條、愛惜資源節約用水,做到人走水關,禁止用熱水洗衣服,非總務課人員禁止使用水電總開關。 (緊急狀況除外)第十二條、保持宿舍區內公共衛生及公廁衛生,人為造成洗手池、公廁堵塞的罰款50 元。第十三條、不准在走道上嬉戲及在宿舍內放置不雅觀物品,違者罰款 30 元;禁止將易產生危險的物品帶

    35、入宿舍區,違者罰款 100 元。並立即將該物品丟棄,重犯者開除。第十四條、住宿員工應保持室內用具完整,不得人為損壞。自然損壞須向總務課報告,查證屬實後總務課負責修復或補發;人為損壞的由損壞人賠償公司損失,若故意損壞後拒不承認者,一經發現,處於三倍罰金,並警告處分。第十五條、宿舍應保持室內外整潔,並按規定將物品擺放整齊,每間宿舍由室長自行排定清掃人員,走廊及公共區域則由總務課排定值日人員打掃,並由總務課每週做評比,不合格者,對同室人員每人罰款 20 元,並打掃公共衛生一個星期;幹部連續二周不合格者,取消幹部宿舍資格,員工連續三周不合格者,取消住宿資格。第十六條、住宿員工應配合總務課管理作業(查房

    36、、衛生檢查、調查證件、糾正紀律行為等) ,在執行中不得有任何故意刁難、不配合作業、無理取鬧等防礙作業的行為,違者警告一次。第十七條、員工在餐廳就餐時,需依次排隊,任意插隊及代領客飯者罰款 30 元。第十八條、員工就餐時不得大聲講話、喧嘩、吵鬧,就餐環境應保持乾淨清潔,餐桌及地面上之剩餘飯菜湯汁,必須於用餐後立即處理乾淨,隨同食具在指定的地方處理好,離開餐桌時必須將椅子歸定位。違者罰款 30 元。第十九條、員工就餐需愛惜糧食,按需取飯,有嚴重浪費糧食者,罰款 10 元,並打掃食堂一日。第二十條、每位員工就餐後,不得將食具帶出餐廳或占為己有,違者罰款 30 元。第二十一條、愛護餐廳公共設施(門、窗

    37、、桌、椅) ,不得損壞,違者罰款 30 元。第二十二條、由於公司自身原因導致員工調休,公司為住宿人員提供正常工作餐(中餐和晚餐) ,飯票於調休之前一日發放,員工按自己需求決定是否在食堂用餐。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可根據需要向總務課申請單間夫妻宿舍,但須符合下列之條件:1.職務為組長及以上。2.有生產需要,須與生產直接相關;能果斷處理夜班異常情況。3.申請人一方工齡需滿三年及以上。4.夫妻需均為本公司員工且在職。5.必須經部門主管、副總審核後同意。第九章、員工辭職與解雇第一條、正式員工申請辭職,應依下列規定時間提出辭呈,離職日時間從部門主管批准日算起:a 操作工 10 天后b 職員 20 天后c

    38、領班、組長 30 天后d 課長以上幹部 45 天后方可正式離職,未到離職日,應繼續從事所擔之業務及工作。期間若有違反廠規或無故不上班者,一律依公司規定處理。第三條、離職或解雇之員工,經部門主管批准後,應憑離職書辦理交接手續。離職手續:呈批核准離職日當天辦理工具、工作移交至總務課辦理退宿、還靜電衣、靜電環、廠證及制服,手續完備後由總務課開具離職證明,轉交保安核對無誤後當日離廠,離職書送交會計單位計算工資後,交由人事單位歸檔備查。第三條、離職人員辦妥退宿手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辦妥退宿手續後不得再以任何名義重返宿舍。第四條、離職批准許可權如下:a.操作工及一般職員:課長級主管批准b.領班及組長:部門

    39、主管批准c.課長級:副總經理批准d.經理級以上:總經理批准第四條、 無論離職、開除、解雇或調職之員工,應向所屬部門指定之交接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移交時一律由課長級以上之主管監交並簽名,所有過試用期之員工離職一律需經廠部最高領導人簽名後方屬正常離職(操作工辦完離職手續後,統一交至人事,由人事統一交給副總簽准。除操作工以外之工種人員由副總簽准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違者將扣發所有薪資和押金。第六條、依規定離職之員工其工資在下月發薪日發放,但可在離職時開立委託書,並附本人身份證影本,委託他人代領。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將給予罰款 200 元後立即解雇之懲罰,計發應有薪資但不給任何獎金。A.

    40、半年內累計違反三次廠規者。 (各級管理幹部非本人違反廠規,因部屬違反廠規而受連帶處罰者,則二次合併為一次)B.不服從主管正當之指示命令或工作分配者。C.各級管理幹部聘任員工因用人不當、監督不周、洞察不力、感情用事,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D.在公司外有盜竊行為者。 (並且送交公安部門處理)E.請人及代人刷卡者。F.出入廠區攜帶物品,不接受保安人員檢查或對保安人員侮辱者。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無須預告及補償,即可給予開除,所有未領薪資及獎金都不予計發。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限其賠償經濟損失或送交公安部門處理。A.連續曠工三天、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天、一年內累計曠工六天者。B.在廠區內

    41、吸煙,廠區或宿舍內私用明火,私接電源或開關者。C.故意違反操作規範,導致人身或設備嚴重損害者。D.揮霍浪費、虧空公款、貪污瀆職、收受回扣者。E.加入不法組織,惹事生非,打架鬥毆,煽動怠工或罷工,蓄意破壞公司生產及生活秩序者。F.在公司或宿舍內有偷竊行為者。G.惡意損壞公司財產者。 (公司財產乃指所有權屬於公司之物品)H.洩漏公司生產技術或營業上之秘密者。I.盜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受損者。J.擅離職守,致生變故,使公司蒙受損害者。K.模仿他人簽名者。L.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及文案物件者。M.攜帶刀槍或其他違禁品、危險品入廠者。N.遇有非常事故,藉故回避、逃避本身工作職責,使公司蒙受損失者。O.對公司任何人或其家屬有恐嚇、強暴、威脅或重大侮辱者。P.有罷工行為者。Q.擅自丟棄公司材料及工具者。R.造謠生事,至使公司同仁不安寧者。S.將廠證借於任何人作任何用途者T.入廠時隱瞞重要事實,欺騙公司者。U.利用公司資源從事私人業務者。V.未經公司允許,經營與公司相同或類似事業服務者。W.在公司或宿舍區內無故吵架、喝酒及聚眾賭博者。X.二次被發現未戴靜電環上崗者。Y.相互探聽薪資者。第九條、凡屬開除、解雇及非正常離職之員工,永不錄用。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道客多多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员工手册53873.doc
    链接地址:https://www.docduoduo.com/p-8775782.html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道客多多用户QQ群:832276834  微博官方号:道客多多官方   知乎号:道客多多

    Copyright© 2025 道客多多 docduoduo.com 网站版权所有世界地图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ICP备2021046453号    营业执照商标

    1.png 2.png 3.png 4.png 5.png 6.png 7.png 8.png 9.png 10.png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