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邀请招标操作流程图1 供应商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集 中 采 购 机 构)采购人采购项目签订委托协议接受委托 自行组织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随机邀请 3 家以上供应商投标评标递交投标文件合同履约及验收确定中标供应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申请支付资金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发出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在财政部门专家库抽取专家提出质疑财政部门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图”进行处理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少于 20 日通过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 3 家以上符合
2、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其中,采用后两种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的,备选的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总数不得少于拟随机抽取供应商总数的两倍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特殊情况不得早于评审活动开始前 2 个工作日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成员人员应为五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000 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大评委会组成人数应为 7 人以上单数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票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