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 用 协 议甲方:乙方: XXX 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要求,做好甲方资质就位及乙方一级建造师的注册和登记工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一级建造师职务,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工作,不得损害甲方利益的基础上,乙方同意作为一级建造师在甲方注册;甲方保证乙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继续教育等工作。若因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负责帮乙方补办,甲方
2、承担其相关费用;资格证、注册证吊销:甲方赔付乙方伍万元。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所有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2、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由甲方保管。甲方若需使用按相关法律法规正常经营。职业印章由乙方保管,甲方如需使用需提前向乙方提出请求,征求乙方同意。乙方因工作需要,可以借出注册后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借出后的证书若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遗失,则由甲方负责补办,乙方承担相关费用。3、 甲方负责乙方完成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乙方提供成功注册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和资料,以保证甲方所聘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成功。若因甲方原因注册不成功,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不退还已付工资;若甲方在收齐相关证件和资料的六个月
3、内注册不成功,乙方可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返还所有证件,并不退还预付款。4、 乙方应配合甲方在企业资质年检或升级过程中提供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 5、 聘用的一级建造师实行不坐班工作制。工资支付日期自一级建筑师成功注册公告之日算起,每年工资在公告之日一周内付清。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每年支付乙方工资 25000 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初始注册前甲方自收到乙方相关证件和资料之日支付乙方工资预付款 5000 元(大写:伍仟元) ,成功注册后,在网上公告信息的七日内支付剩余工资 20000 元(大写:贰万) 。6、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用于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岗位上,经甲方事先征得乙方同意方
4、可用于在建项目中。若甲方需要乙方亲临施工现场指导,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所发生的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7、关于在注册期限内的继续再教育和相关的各种培训,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参加。甲方承担乙方一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的培训考试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食宿费、交通费,因距离较远,交通费应包含飞行费) 。8、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的注册(含续期注册)费用、执业年检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进行相关的配合。 9、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
5、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若因此造成损失,由解除方负责。若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一方需提前三个月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 乙方初始注册不成功; (3) 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11、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叁年(自成功注册公告之日起) 。协议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协议可自动延长,延长期为贰个注册期(陆年) 。若一方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除本协议,但主张解除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同意,协议解除后,甲方应负责为乙方办理好所有转注册手续,对乙方办理注册变更手续提供便利条件,不得无故刁难。13、若乙方参加 2011 年增项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考试合格,甲方继续使用乙方一级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考试合格后甲方按年工资7000(大写:柒仟)元/年进行支付,支付日期为成功注册公告之日起一周内一次付清一年工资。机电专业工资按以上协议支付。 14、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 15、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