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眼病筛查流程一、健康儿童应当在生后 2830 天进行首次眼病筛查,分别在3、6、12 月龄和 2、3、4、5、6 岁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阶段性眼病筛查、全面检查视力、双眼视觉、眼球屈光状态二、具有眼病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应当在出生后尽早由眼科医师进行检查。新生儿眼病的高危因素包括:(1)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住院超过 7天并有连续吸氧(高浓度)史。(2)临床上存在遗传性眼病家族史或怀疑有与眼病有关的综合征,例如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小眼球、眼球震颤等。(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毒浆体原虫(弓形体)等引起的宫内感染。(4)颅面形态畸形、大面积颜面血管瘤,或者哭闹时眼球外凸。(5)出生难产、器械助产。(6)眼部持续流泪、有大量分泌物。三、出生体重2000g 的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应当在生后46 周或矫正胎龄 32周,由眼科医师进行首次眼底病变筛查。四、特别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三种眼部疾病: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如果医生怀疑有斜视或其它眼病,在出生时就应该进行眼科检查。 如有眼病家族史的婴幼儿,应尽早接受相关眼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