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教师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练习题参考答案一、选择题A;C;B;D;C;D;B;C;A;D;C;D;A;D;B;D;A;B;B;C;21.A;22.A;23.A;二、判断题;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三、简答题1、怎样理解高等教育法的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高等教育活动、适用本法。2、高等学校学生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基本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
2、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证书;(4)对学校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基本义务:(1)遵守法规、法律;(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3、国家关于取得教师资格的学历规定。(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程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
3、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6)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的学历。4、教师在何种情形下,所在学校可以给其行政处分或者解聘。(1)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3)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
4、影响恶劣的。5、教师申诉制度及其特点。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及有关政府部门作出的处理不服,或侵犯其权益作出的行为,依照教师法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构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特点:(1)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正式的法律救济制度。(2)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申诉制度。(3)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非诉讼制度。6、怎样理解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规定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方针主要有以下几点重要内容:(1)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2)教育必
5、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3)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7、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何异同?8、高等学校的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制度则是国家对教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规定的总称。教师的职务制度包括:1、职务设置。设置分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小学教师职务、技工学校教师职务等五个系列。2、任职条件。 (1)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这是最为基本的要求。(2)系统的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知识,这是对教师知识基础、理论水平的要求。 (3)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这是对教师能力的要求。 (4)承担相应的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
6、教学任务。9、依法治教的基本内涵。依法治教,即全部的教育活动都应当符合教育法律有关规定,所有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从事教育活动时都应当遵守不违背教育法律的规定和精神。10、教师聘任制的基本特征。(1)聘任是一种法律行为(2)聘任双方地位平等(3)聘任关系契约化11、教师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P182;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四、案例分析题1、张某获得过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曾经是一位在专业上有才华的大学教师,但他平时做事较马虎。有一次他做加热试验遇上停电,直到下班电还没来,张某离开实验室时忘了把电炉上的插头拔掉。到了晚上,实验室又来了电。因没人在实验室,电炉一直烧着,最
7、后引发火灾,烧废学校价值 100 多万元的设备,张某被法院以失火罪判有期徒刑 2 年。张某刑满释放后,到一高校应聘做教师。问:该校能否聘用张某为教师?说出法律依据。不能。因为根据我国教师法第 10 条规定:“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和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是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其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1)身份条件中国公民;(2)思想条件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3)学历具备一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4)能力条件必须具有教育教学能力
8、。但根据我国教师法第 14 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P129).张某符合上述条件,所以该校不能聘用张某为教师。2、述析教师权利的法律规定,并阅读下面材料加以分析:据报载,某职业技术学院 200 多名教师职工没有领到工资已有 5 个月之久,教师们多次到教育局反映,要求按月发放工资,仍然无结果。无奈,只好把教育局告上法庭。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胜诉,责令教育局限期发还所有工资,逐月足额发放。请分析法院判决之法律依据何在?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
9、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某高校是实行学年学分制的学校,其制定的“淘汰制”规定:无论考核课程的成绩积点高低或者是否及格,每班学习成绩排列在最后 5之内的学生均将被列为“淘汰”对象。列为“淘汰”对象的学生,允许交纳一定的费用后跟班继续学习,如果这些学生在下学
10、年度仍位居最后 5之内,则实行“淘汰”被勒令退学。在实施“淘汰制”规定之后,好多学生感到压力很大,都认真学习,希望不被列入“淘汰”对象。已被列入“淘汰”对象的学生,在下半年度所修读的课程经努力均取得及格以上,但分数不高,积分偏低,仍摆脱不了名列最感后 5之内,最终同样被学校勒令退学。对此,学生议论纷纷,认为学校这个规定不合理,应当修改或废止,但学校管理部门无动于衷。请根据有关教育法规分析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1 号)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05 年 2 月 4 日经教育部部长 周 济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5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11、规定第 7 条的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退学。(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6)本人申请退学的学校的规定可以理解,目的为强化学风建设,但是该淘汰制度没有法律根据,所以应当修改或废止。4、金某(男)为某高校教授,硕士生导师并担任所在硕士点的导师组组长。在 2005 年的研究生考试前,学生梅某(女)通过性交易的方
12、式,从金某处获得2 门专业课的考题及答案,最终梅某在考研中两门专业课分别获得 137 分和 128分(满分分别为 150 分)的罕见高分。但梅某的外语仅获得 37 分(满分为 100分) ,正常录取不上。梅某要金某帮助其搞破格录取,但也未能成功。梅某逐向有关部门检举了金某的泄题行为。问:按照我国教育法和教师法的相关规定,金某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说出法律依据。答:P183.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民事责任:赔礼道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 77 条规定,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因为梅某没有录取,所以无须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只需给金某行政处分或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