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滨州市新农合 2010 年相关政策一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不得低于 100 元,各县(区)按照区域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次均门诊费用的 3-5 倍合理确定;二级医院起付钱原则上不低于 300 元;三级医院起付线全市统一设定为500 元。住院补偿起付线在补偿范围内费用扣减,并不予以补偿。参合农民在同一医院住院,一年内只扣除一次起付线。2010 年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再实行分段补偿,住院补偿范围内的补偿比例,一级医院控制在 6070之间;三级医院控制在 3040之间;二级医院和专科定点医院保持基本一致,具体补偿比例由各县(区)根据基线调查和历年新农合补偿数据分析自行确定。全市新农合住院封顶线统一设置为 5 万
2、元,住院补偿封顶线以当年内实际获得补偿金额累计计算。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和中医药费用(不含中成药)门诊和住院补偿比例各提高 10,住院患者的针灸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 90。全市统一将(1)恶性肿瘤(白血病)、 (2)心肌梗塞、 (3)活动性肺结核、 (4)慢性肝炎和肝硬化、 (5)糖尿病、 (6)器官或组织移植、(7)肾病综合征、尿毒症、 (8)系统性红斑狼疮、 (9)脑溢血或脑血栓后遗症、 (10)重性精神病、 (11)高血压期、 (12)再生障碍性贫血、(13)肺原性心脏病、 (14)股骨头坏死等 14 种重大慢性病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范围。滨州市新农合补偿程序参合农
3、民在当地农村社区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可以得到直接补偿。参合农民在已联网的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可在出院时获得直接补偿,在未联网的省、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后,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结算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医院住院收费发票及当地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转诊证明等材料回当地新农合补偿窗口补偿。滨州市新农合 2010 年诊疗项目补偿范围根据省卫生厅文件,我市新农合诊疗补偿范围采用排除法,以下为我市新农合不予补偿和部分补偿的诊疗项目:一、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的项目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和费用清单工本费。2、急救车费、医务人员出诊费和差旅费、点名和预约(检查、治疗、手术)费、优
4、质优价服务费、请专家诊疗费等特需医疗服务费。3、就医产生的交通费、空调费、取暖费、伙食费、损害公物赔偿费、押瓶费、电炉费、电话费、电冰箱费、陪床费、护工费、病房消毒费、医疗垃圾处理费、手术病人的安全保险费用、超出标准床位费以上的费用(标准床位费是指 3 人及以上病房床位费用) 、煎药费、中药材加工费、尸体存放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类美容、健美项目及一些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如重睑术,斜视矫正术,矫正口吃,治疗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着、腋臭、脱发,美容,洁齿,镶牙,牙列正畸术,色斑牙治疗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包括婚前检查、游泳体检、出院体检。4、各种预防、保
5、健性的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跟踪随访等。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疾病预测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 、电子束 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检查和治疗器械,如:按摩器、轮椅、拐杖、各种家用检测治疗器、皮钢背甲、腰围、钢头颈、胃托、肾托、宫托、疝气带、护膝带、提睾带、健脑器、药枕、药垫、热敷袋、神功元气袋等。4、价格主管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或组织源(烧伤病人皮
6、肤移植除外)及获取器官源、组织源的相关手术(自身组织移植、自愿免费捐献器官、组织的除外)等。2、除肾脏、肝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填充物、造血干细胞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散光)矫正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精神病人除外) 、催眠疗法、氧吧疗法、体位疗法、磁疗或水疗法(脑瘫患儿除外) 、心理治疗法与暗示疗法(精神病人除外) 、食疗法、营养疗法等辅助治疗项目。5、输血或血液制品费用(含成分输血) 。其他1、各种先天不育(孕)症、试管婴儿、人工授精费用、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治疗、性病检查治疗等。2、流产、引产所发生的费用。3、各种科研性、临床
7、验证性的诊疗项目。4、出国、出境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5、因违法、犯罪、故意自伤、打架斗殴、工伤、受雇佣致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所发生应由第三者承担责任的医疗费用。6、因自杀、自残、吸毒、服毒、酗酒及戒毒、戒烟治疗等发生的医疗费用。7、发票遗失或损毁(被盗、失火烧毁等非主观过失造成,且能够出具有关部门证明的除外) 、自制、复印(因商业保险等其他优惠政策赔付复印的除外)后的医疗凭证费用。8、医疗项目的书写不清楚及其他类费用,如:毛巾、脸盆、一次性床单、病员服、便盆等一次性生活物品费用等。9. 有专项经费支持的各种疾病防治项目,如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血吸虫防治、地方病防治等;国家免费治疗的
8、疾病项目、减免费用的治疗项目减免费用部分。10、住院期间各类商业保险费。11. 不属于山东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范围内的诊疗项目。二、新农合基金补偿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服务项目类母婴同室床位费、监护病房费、层流病房床位费,个人先自付 20%,其余费用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 、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 、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 ) 、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ECT) 、心脏及血管造影 X 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 、超声胃镜、直线加速器、肺功能检测仪、乳腺动力治疗仪、过敏原检测仪等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费用
9、,个人先自付 20%,其余费用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2、心脏起搏器、人工晶体、人工关节、人工喉、人工股骨头、小儿人工耳蜗、小儿先心病手术体内置放材料、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国产的个人先自付30%,进口的个人先自付 60%,其余费用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治疗项目类补偿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先由参合农民个人负担 30%的费用,其余 70%的费用再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1、体外震波碎石、高压氧治疗、射频治疗、介入治疗等项目。2、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刀、X刀、光子刀) 。3、肝脏、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心脏搭桥术与心导管球囊扩张术。4、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快中子治疗、导管造影疗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