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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唯识量唐疏别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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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真唯识量唐疏别释朱立 玄奘法师的真唯识量甫一出世便颇受关注,直唐代起便有多位高僧大德为之作疏写释。唐人疏释流传至今影响仍著的,有文轨法师的因明入正理疏 (简称庄严疏 ) ,窥基法师的因明入正理论疏 (简称因明大疏 ) ,以及慧沼法师的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简称纂要 ) 。此唐疏三篇虽已由某位大德于玄奘“真唯识量”古疏释 (简称古疏释 )一文中广为释义,然细考疏文原典, 古疏释一文仍有若干值得商榷之处,诚为白璧微瑕,下文当说。一、 辨析文轨法师是否搞错了针对真唯识量的违难论式庄严疏中对真唯识量的表述是这样的:( 庄严疏 卷二 )如立宗云 “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 ”,因云 “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

2、”,同喻云 “如眼识 ”。在后文解释为何需要在因支中增加“自许”简别语时,文轨法师的原文如下:( 庄严疏 卷二 )此为遮相违故须 自许 言。谓他作相违难言:极成之色应非即识之色,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今遮此难云:此极成色,为 如眼识,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非即识之色 耶?为 如我宗所许他方佛色,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是即识之色 耶?若不云自许,即不得与他作不定过遮相违难。由于真唯识量的形式在不同古疏中略有差别,为了方便指称起见,将此处的表述暂称为“真唯识量 1 式” ,而将这里提到的敌宗论式命名为小乘 1 式:唯识师 小乘论师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极成

3、之色,应非即识之色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真唯识量 1 式 小乘 1 式表一. 庄严疏中明示的一对论式古疏释一文中在解释文轨法师上面这段话时说: 文轨法师就是说,要是唯识理论家的式子没有 “自许 ”,正量部就可以立出这个相违论式。 然后古疏释一文就顺带谈到了唯识师和小乘论师之前的另一次论对,那次是唯识师的论式被小乘论师构成了一个有效违难从而告负。关于这对论式的直接史料笔者未见,故暂且只以传说目之。于是照古疏释一文作者的推想,文轨法师是说这两个传说中的论式是:唯识师 小乘论师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极成之色,应非即识之色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唯识古式 小乘 1 式

4、表二. 被古疏释一文推想为文轨法师所意许的一对早期论式传说中的这对论式如果真是这个样子,形式上看非常别扭“小乘 1 式”的因支上有“自许”二字而唯识古式的因支上没有。对勘窥基法师在解释真唯识量的因支若无“自许”二字(也即“唯识古式” )时可能出现的过失的那段疏文:( 因明大疏 卷中 )若尔。何须自许言耶。为遮有法差别相违过。故言自许。非显极成色。初三所摄。眼所不摄。他所不成。唯自所许。谓真故极成色。是有法自相。不离于眼识。是法自相。定离眼识色。非定离眼识色。是有法差别。立者意许是不离眼识色。外人遂作差别相违言。极成之色非是不离眼识色。初三所摄眼所不摄故。犹如眼识。为遮此过。故言自许。与彼比量作

5、不定言。极成之色。为如眼识。初三所摄眼所不摄故。非不离眼识色。为如自许他方佛等色。初三所摄眼所不摄故。是不离眼识色。若因不言自许。即不得以他方佛色而为不定。此言便有随一过故。汝立比量。既有此过。非真不定。凡显他过。必自无过。成真能立必无似故。明前所立无有有法差别相违。故言自许。窥基法师这段解释也许的确是在讨论传说中的那对论式,因为当真唯识量的因支去除“自许”二字时正是唯识古式,这里明确讲了去掉“自许”二字会有何等过失。在窥基法师那里,这对论式应当是这样的,形式上显得对称得多:唯识师 小乘论师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极成之色,非是不离眼识色初三所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唯识古式

6、 小乘古式表三. 因明大疏所传论式,据传是早于真唯识量的一对论式古疏释一文中对之的解释是: 窥基法师说的这个外人所立相违式子,与文轨法师说出来的相违式子比较起来,最明显的不同就是,窥基法师说的相违式子,其因支没有“自许 ”,窥基法师的 因明大疏 比文轨法师的 庄严疏 晚,而且文中不少地方引用 庄严疏 ,这儿就是窥基法师 纠正了文轨法师 庄严疏 中的一个错误 。到此可以总结一下古疏释作者的论点:a) “小乘 1 式 ”是敌宗原本针对 “唯识古式”而非“真唯识量”所提出的,而“真唯识量”可以应付其诘难b) 文轨法师把“小乘 1 式”的文字给弄错了加多了“自许”二字 c) 传说中的那对论式当如窥基法

7、师所述论点 c 是可以接受的,笔者所不能同意的是论点 a 和论点 b。和论点 a 不同,笔者认为文轨法师的那段文字应当这样去解读:从上下文来看,文轨法师并未有说该敌论式是针对无“自许”二字的“唯识古式”而立;相反,为了解释“真唯识量 1 式”中“自许”的功用的缘故,文轨法师只是在这里提了一个假设的敌宗违难论式,然后说明该敌宗违难论式将出现不定过,故不能对“真唯识量 1 式”构成有效违难。论点 b 和论点 a 直接相关。如果论点 a 不成立,则这里文轨法师压根就没有在讨论传说中的小乘敌论式,那么也就根本谈不上他把“小乘 1 式”的文字给弄错一说。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这里文轨法师真给多加了“自许”

8、二字,那么他的原文就应该写成这样:此为遮相违故须 自许 言。谓他作相违难言:极成之色应非即识之色,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今遮此难云:此极成色,为如眼识, 自许 初三摄,眼所不摄故,非即识之色耶?为如我宗所许他方佛色, 自许 初三摄,眼所不摄故,是即识之色耶?若不云自许,即不得与他作不定过遮相违难。可这样一来,整段文字就变得完全无法理解。小乘论式中根本没有“自许”二字,唯识师的反诘却一口气说了两次“自许初三摄” ,是何道理?靠修改敌宗因支后作成的“不定过”诘难根本没有破他的力量。若说反诘中的两个“自许”也应一例删去,那么且看内容,唯识师的反诘要想构成不定过,必须其因支是唯识师自许的初三摄,

9、因为其中明确提到了“如我宗所许他方佛色” ,显然并非“共许极成的初三所摄” 。若小乘敌论式中压根没有(从唯识师角度而言的)“自许” 二字,则唯识师岂能以“我宗所许他方佛色 ”为由去指出对方论式的不定过?还有一个可供参考的因素:慧沼法师的纂要中也明言到有人认为“自许”二字的功用在于可以“遮相违量” ,而此相违量中也正有“自许”二字:( 纂要 )有云。三藏为遮相违量。相违量云。真故极成色。应非即识之色。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为遮此量与作不定云。为如眼识。自许初三摄。非即识之色。为如我宗他方佛色。自许初三摄故是即识之色耶。慧沼法师是窥基法师的弟子,若说窥基法师修正了文轨法师的错误而其弟子却偏

10、巧未从师闻又犯此过,似乎有些匪夷所思。当然这事情也并非绝对不可能,故而这点只堪作为一个附带的参考因素而非铁证。总结下来,这个问题上笔者的论点是:a) “小乘 1 式 ”是针对“真唯识量 ”所提出的假想论式,和“唯识古式”无关。 “真唯识量”可以应付其诘难b) 由 a可知,文轨法师记录的“小乘 1 式”并无多加“ 自许”二字之过c) 传说中的那对论式当如窥基法师所述然而这里“自许”二字确有可能引发另一种歧义。由于“自”的确切所指是观待说话者的,若这个论式从唯识师口中说出, “自许初三摄”中就可以包括“他方佛色”却不包括“释迦菩萨实不善色” ,若此论式从小乘口中说出,则“自许初三摄”中就可以包括“

11、释迦菩萨实不善色”却不包括“他方佛色” 。如果小乘真的只说了“自许”二字,那么唯识师是绝不可能用“ 此极成色,为如眼识,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非即识之色耶?为如我宗所许他方佛色,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是即识之色耶 ”来破斥并让小乘的论式产生不定过的。因此颇疑此处当作“汝自许”而非仅“自许” ;同样地,在窥基法师、慧沼法师的疏文中也应作如是的修正。二、简释被古疏释忽略的一段庄严疏中相关文字庄严疏中有一段和真唯识量相关的文字被古疏释忽略了,今摘录如下:( 庄严疏 卷四)问。如立量云。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宗。自许初三摄、眼根不摄故因。如眼识喻。有人破此比量作相违决定云。真故极成色,定离于眼识宗

12、。自许初三摄眼识不摄故因。如眼根喻。此四句中何句所摄。答。此当第四以不定破定句摄。以眼根非同品故。谓小乘宗自许眼根定离眼识。若大乘自在菩萨六识互用。眼识亦得缘彼眼根现眼相分。及成所作智亦缘眼根现眼相分。如此相分眼根并是初三之中眼根所摄。此则大乘不许眼根定离眼识。此之眼根望自虽是同品。望他即是异品。然无共同品故,是同品无。以眼识为异品。因复非有。此自许初三摄、眼识不摄因。于同异品既遍非有。既六不定中不共不定也。复是似喻中他随一所立不成过也。这里说的正是窥基法师、慧沼法师的疏文中都提到过的新罗论式,此论式的本意是要和真唯识量来作相违决定,这段文字就是来解释为什么这个新罗论式根本破不了真唯识量。唯识

13、师 新罗论师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真极成之色,定离于眼识自许初三摄,眼识不摄故如眼根真唯识量 1 式 新罗论式表四. 文轨法师所述及的新罗论式文轨法师的意思是:对方(新罗论师)的这个论式要想去破真唯识量,是属于“以不定破定”一类,只是似能破。虽然小乘自许“眼根定离眼识” ,但大乘并不许“眼根定离眼识” ,比如大乘所许的几种相分眼根虽是初三之中眼根所摄,却并非眼识不摄。眼根相对小乘自己虽然算是同品,但相对对方(唯识师)却是异品。由于双方没有共同的同品,因此新罗论式是同品无。若欲以眼识来作异品, “眼识不摄”在其上又定是无。因此文轨法师断语说“自许初三摄、眼识不摄”这个

14、因,在同品异品上遍无,是六种不定过中的不共不定过,同时新罗论式也还有 “他随一所立不成过” 的喻过,因此并不能与真唯识量构成相违决定。由于新罗论式的因支中有“初三摄” ,因此作出其因法在(除宗有法后的)同品异品遍无的结论所需考察的对象确实已被文轨法师穷尽。新罗论式有“不共不定过”一说若是无误,则于通常所举“声常、所闻性故”之不共不定例以外堪称又创新例,令人耳目一新。然后世诸疏皆未循此说,故其说究竟正确与否,尚待方家相与探讨为望。三、 庄严疏卷四中另一段文字的解释古疏释中提及了庄严疏卷四的另一段文字,现摘录古疏释中的文字如下:难唯识比量云:极成之色应非即识之色,极成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如

15、此比量,唯违他许即识之色,不违自许离识之色,亦应即是似破所摄。何以尔者?常于无常但是其法,同依一体 有法之声, 不能别标自他。有法无常之声,若无常声自然非有 ,违其许故,似破所收。即识、离识,非是其法,但是别指自他有法。即识之色若无,离识之色犹在故,唯违他得成能破。随后古疏释又说: 文轨法师对玄奘法师的真唯识量论式,其总体评价是:颇尽精微,学者审自思择。对勘原文,可以发现古疏释中的引文不够完整,而且句读也有些问题,疑问之处已用下波浪线标注出来。其中有些是原文的校点者造成的,有些可能出自古疏释作者的揣度。 古疏释中的引文还引错了两个字,一是将“常与无常”误作了“常于无常” ,二是将“违共许故”误

16、作了“违其许故” ,不过这两处错误对研读原文并不会造成多大困扰。笔者重新断句如下,不同之处已用下波浪线标出:( 庄严疏 卷四)问。如难无常比量云。声非无常声。勤勇所发故。犹如瓶等。此唯违他无常之声,不违自许常住之声。如此之难。为是能破为是似破?若是能破者。则一切比量皆有斯过。是则应无无过比量。若是似破者。如难唯识比量云:极成之色应非即识之色,极成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如此比量,唯违他许即识之色,不违自许离识之色,亦应即是似破所摄。答此难无常比量似破所收,难唯识比量能破所摄。何以尔者?常与无常但是其法,同依一体有法之声, 不能别标自他有法。无常之声若无,常声自然非有 ,违共许故,似破所收。

17、即识、离识,非是其法,但是别指自他有法。即识之色若无,离识之色犹在,故唯违他得成能破。此释颇尽精微。学者审自思择。如此重新断句是有理由的。若考察庄严疏原文的句读,可以发现“但是别指自他有法”中间未被点断,而“不能别标自他有法”却被点成了“不能别标自他。有法” 。从行文遣词的角度看,前后两个“自他有法”若断法一致,则文章前后用词将变得规整统一,因此这两处的句读应被同等断句的可能性很高。然后再分析“自他有法”和“自他。有法”两种可能的断句方式哪个更合乎逻辑。 古疏释的断句,读去实在晦涩。照现在的断句,意思清楚兼能上口,在此完整解读一下重新断句后的这段文字:有人问难无常比量(从下文内容看,可能是指论

18、式“声无常,所作性故,如瓶” )立了一个宗:声不是无常的声 ,勤勇所发故,如瓶。(笔者按该论式的因支有问题,因为通常因明中许螺声是勤勇所发,而声不遍是勤勇所发,但原文如此。就下文讨论内容来看,若改此论式为“声不是无常的声 ,所作性故,如瓶” ,当无此过且又不影响作者的议论) 。问难者继续说,我这个论式,只违你许的“无常的声” ,不违我所许的“常住的声” 。这样一个攻难,到底算是能破还是算似破呢?如果算是能破,则任何一个比量我都可以用这个套路去破,那样天下就没有无过失的比量了!如果算是似破,就象问难唯识比量(应非真唯识量,下详)时那样立这么个宗:极成之色应非即识之色,极成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

19、识。这个比量,只违对方所许的即识之色 ,不违我所许的离识之色 ,也应该就算是归入似破一类喽?对问难者的回答是:这个问难无常比量的论式是属于似破,问难唯识比量的论式是属于能破。为什么呢?常与无常只是论式的法 ,都依于同一个有法声,此处区分不开自宗的有法和敌宗的有法。无常之声如果没有,常的声也自然没有,如此就有悖双方共许的有法,所以属于似破。即识、离识,并不是论式的法 ,而是分指自宗和敌宗的有法。(甲的有法 )即识之色就算是无,(乙的有法) 离识之色还可以是有,因此只是违他,可以成立为能破。这个解释(而不是“真唯识量” ) “颇尽精微。学者审自思择” 。要解读这段文字先要弄清一个困难的问题,就是为

20、何问难“唯识比量”的论式居然会成为能破?如果这里的“唯识比量”指的就是“真唯识量” ,而“真唯识量”又已于此处破讫,那又何从流芳百世?故此可以想见此处的“唯识比量”当是别有所指。好在问难者的基本手法我们已经看得非常清楚了,就是对于任何一个(除宗有法后看去)三相具足、形如“A 是 B,C 故,如 D”的比量论式,他都可以简单地去构造一个同样(除宗有法后看去)三相具足的论式“A 非是B 的 A,C 故,如 D”来构成违难,因支和喻支照搬都无妨。根据问难者的手法,我们不妨反推原来的论式应该是什么样子,结果如下:唯识师 问难者?极成之色,应非即识之色极成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反推出来的“唯识比量”:

21、极成之色,应是即识(不离眼识)极成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判为能破的问难论式表五. 反推“唯识比量”可能的形式在庄严疏中此前的卷二部分谈到过真唯识量的因支如作“极成”而非“自许” ,则对方可相违难,原文只有唯识师的立宗,没有写出其违难论式:( 庄严疏 卷二)问:但云 “初三所摄,眼所不摄 ”,亦得作不定过,何须 “自许 ”耶?答:若不言 “自许 ”者,即有他不定过。谓他作不定过云:极成之色,为如眼识,初三所摄、眼所不摄,非定离眼识耶?为如我宗释迦菩萨实不善色,初三所摄、眼所不摄,定离眼识耶?为避此过故云 “自许 ”。若为避此过言 极成初三摄,眼所不摄 者,即不得与他相违难作不定过,故唯言自许

22、也。 ”唯识师 问难者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极成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真唯识量的“自许”改作“极成” 一个有效的违难表六. 真唯识量的“自许”改作“极成”后的过失表五和表六两相对照,左列两个唯识论式相去不多,由此可以猜想表六所缺的有效违难论式就是表五右列中的“极成之色,应非即识之色。极成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 ,而那个会被有效违难的“唯识比量”就是卷二中的“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极成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 。综合起来如下表:唯识师 问难者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极成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极成之色,应非即识之色极成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真唯识量的“自许”改作“极成” 一个有效

23、的违难表七. 综合后的结果四、 “一切比量皆有斯过”的讨论再看前面提到的大问题:对于任何一个(除宗有法后看去)三相具足、形如“A 是B,C 故,如 D”的比量论式,都可以简单地去构造一个同样(除宗有法后看去)三相具足的论式“A 非是B 的 A,C 故,如 D”来构成违难,因支和喻支照搬都无妨。虽然文轨法师的疏文解释了这个手法下对“唯识比量”的违难何以有效而对“无常比量”的违难何以无效,但在笔者看来实在仍未解惑,也许该解释真是“颇尽精微。学者审自思择”吧。在慧沼法师那里也谈到了类似的问题:( 纂要 )解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自许初三摄者。有云。三藏为遮相违量。相违量云。真故极成色。应非即识之色

24、。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为遮此量与作不定云。为如眼识。自许初三摄。非即识之色。为如我宗他方佛色。自许初三摄故是即识之色耶。今谓不尔。凡相违决定量。如常无常相违。今言离识不离识。可是相违决定。言应非即识之色。即非返初量。何成相违。若取此量即名相违。即一切量皆有此过。如立声无常。应非无常声。所作性故。如瓶等喻。唯识师 问难者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真故极成色,应非即识之色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真唯识量 2 式 一个无效的违难表八. 慧沼法师明示的一对论式同样谈到了“声无常、声应非无常之声”和“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真故极成色应非即识之色”是否构成有效的相违决

25、定的话题。两相对照,文轨法师认为“声无常、声应非无常之声”不能构成有效的相违决定,而“极成之色非定离眼识、极成之色应非即识之色”可以构成有效的相违决定;慧沼法师则断言“何成相违?若取此量即名相违。即一切量皆有此过。如立声无常。应非无常声。所作性故。如瓶等喻” ,就是说“声无常、声应非无常之声”和“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真故极成色应非即识之色”两者都不能算是构成有效的相违决定,两者的看法大相径庭。注意慧沼法师这里先行否定了玄奘法师用“自许”二字的意图是为了造成“不定过遮相违难”态势的说法,对文轨法师、窥基法师的传统说法给予了批驳,而古疏释一文明显是忽略了“有云” 、 “今谓不尔”这两句话,整个儿

26、把文意给理解反了,成了慧沼法师同意他们的说法。这里慧沼法师的意思是对方这个论式根本就不值得玄奘法师去认真对待,因为它不能算是一个有效的相违决定,自然玄奘法师也完全不需要费力气去用“自许”二字去造成“不定过遮相违难”了。慧沼法师的理由是:如果这样的手法就能造出一个相违决定来,那一切量都有这样的过失,比如声无常,就可以构造出一个“声非无常声。所作性故。如瓶”来。这个问题的深入讨论会牵扯到一些非常根本的因明理论问题:陈那因明是归纳还是演绎、奘师所传因明是否陈那本怀、同品异品是否要除宗有法、因三相和相属关系的联系和区别、法称因明较陈那因明有何不同等等,篇幅所限,有缘另文专述。至于文轨法师和慧沼法师二人

27、此处孰是孰非,笔者的看法是这个问题应在法称因明的理论框架中去尝试解决。考虑到法称因明中取消了相违决定一说,汉地前贤又恰好与之失之交臂,故而这仍是一块尚待研究的空白之地,有望做出前人未道之成果。五、 略说重新解读慧沼法师部分疏文慧沼法师还有两处疏文是未被古疏释正确解读的,抄录如下:( 纂要 )又云。但言初三摄眼所不摄故。亦得与他作不定过。何须自许言耶。解云。若不言自许。有他不定。为如眼识不离识。为如我释迦菩萨实不善色。定离于眼识。今谓不尔 。若为简此。即诸比量多有此过。如大乘破小乘。极微应非实有。有质碍故。如瓶盆等。此亦不定。为如瓶盆假非实有。为如我宗青黄等色是实有耶。又有释言。此非立自。与他作

28、相违决定。以他立云定是离眼识。是初三所摄眼识不摄故。如眼根。此亦不尔 。量无不定等过。与作相违。因有不定。何须与作相违决定。以彼同喻有同分、彼同分眼,不许同分眼根定离识故。设彼改云如彼同分眼根。即有同分还为不定。提请读者注意:下波浪线勾划的部分都是表示否定和转折语气的句式。前者是慧沼法师对文轨法师的解释表示不同意见时所用,后者则是为了批驳那种认为玄奘法师的真唯识量并非自立,只为破他,是为了和对方论式构成相违决定(这个敌论式正是新罗论式)的说法。对于后者,慧沼法师指出新罗论式有不定过,故玄奘法师没有必要去为之作相违决定论式。这些意思在古疏释中都没有解读出来,诚为缺憾。这里有一点值得玩味,就是慧沼

29、法师居然会去破斥“真唯识量是为破新罗论式所作”这样一种说法。照通常情形看起来, “真唯识量”是玄奘法师在印度所作,新罗论式为后出,岂能先出论式反是为破后出论式所作?莫非当时对“真唯识量”是否是玄奘法师在印度时所作还有过争论不成?待识者明以教我。六、 致谢感谢刚晓法师的鼓励和支持,当他知悉我有意写这么一篇文章但手头又缺少庄严疏原文供参考后便向我提供了一部庄严疏的复印本,对本文的写作可谓功莫大焉。参考资料:1. 玄奘“真唯识量”古疏释 ,刚晓法师2. 因明入正理疏 ,唐 文轨法师撰3. 因明入正理论疏 (3 卷) ,唐 窥基法师撰,见大正藏4.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 (1 卷) ,唐 慧沼法师集,见

30、 大正藏附录:为方便了解三部唐疏的主要内容,笔者对其中往返辩难之处作了一番整理,做成表格形式备查:唯识师 对方 分析文轨法师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真故极成色,应非即识之色(汝)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这里必须加一个“汝”字,否则唯识师不可能如文所述地去问对方:此极成色,为如眼识,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非即识之色耶?为如我宗所许他方佛色,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是即识之色耶?令对方论式有不定过,用不定过遮相违难,反诘。若是正量部的“自许” ,唯识师用“他方佛色”是不可能构成有效反诘的。唯识师胜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极成之色,为如眼识,初三

31、所摄、眼所不摄,非定离眼识耶?为“我宗释迦菩萨实不善色,初三所摄,眼所不摄,定离眼识耶出现他不定过。唯识师败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极成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真故极成色,应非即识之色极成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 (可能是这个式子)不得与他相违难作不定过。唯识师败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真故极成色,定离于眼识自许初三摄,眼识不摄故如眼根(新罗论式)对方以不定破定。唯识师胜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极成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 (可能是这个式子,因为和前文可以一致,虽然文章里面用了“唯识比量”一词)极成之色,应非即识之色极成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对方比量属能破所摄。唯识师败

32、。作为比较,用“声非无常之声”去破“声无常” ,是似破所摄。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犹如眼识没有直接说,但应当和上面的类似:真故极成色,应非即识之色(汝)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与彼比量作不定言。极成之色。为如眼识。初三所摄眼所不摄故。非不离眼识色。为如自许他方佛等色。初三所摄眼所不摄故。是不离眼识色。令对方论式出现不定过。唯识师胜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初三摄,眼所不摄故犹如眼识极成之色,非是不离眼识色。初三所摄,眼所不摄故。犹如眼识 (这个才是传说中的正量部对原来唯识师的论式)对方作有法差别相违言。唯识师败窥基法师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犹如眼识真

33、故极成色,定离于眼识自许初三摄,眼识不摄故犹如眼根 (新罗论式)新罗论式出现六个错误。慧沼法师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真故极成色,应非即识之色。(汝) 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有人说:为遮此量与作不定云。为如眼识。自许初三摄。非即识之色。为如我宗他方佛色。自许初三摄故是即识之色耶?慧沼法师不同意这个说法:不认为对方这个论式本身是值得认真对待的,从而玄奘法师不是为了这个去费力。举 “声 无常 vs 声应非无常之声” ,一切量皆有此过 (就是说他否定了文轨法师和窥基法师的解释)真故极成色。非定离眼识。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为如眼识不离识。为如我释迦菩萨实不善色。定离于眼识。有人说如此,对方将这样对答,己败。慧沼法师认为:应该不是这样,若此则诸比量多有此过(否定了文轨法师的解释)真故极成色,定是离眼识。初三所摄,眼识不摄故。如眼根。(和新罗论式一样)有人说:玄奘法师立这个宗不是自立,是为了破他,要和对方作相违决定。慧沼法师认为:对方论式已有不定过,奘师应不是为了作相违决定论式去破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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