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防护管理协议书甲方:北京住总集团三公司乙方:劳务分包各班组根据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有关安全防护的规定和要求,为确保甲、乙双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避免在施工中发生意外事故,双方特制定本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和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防护法令、法规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双方领导和施工人员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二、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规定,建立健全自身的安全防护组织系统,并将名单报甲方有关部门,甲方通过乙方安全系统管理安全防护工作。三、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前,乙方需办理好进京手续,乙方应如实地向甲方提供施工队伍人员情况。四、乙方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安全防护法
2、规和甲方及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按规定交纳各级安检人员对违章冒险作业的处罚款。五、甲方应按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要求,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护规章制度教育,特殊工种的培训,严格加强安全防护管理。六、乙方责任:1、乙方施工单位入场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场记、场规的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保证所用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滥用和冒名顶替用工人员,入场人员及时报与甲方登记注册审批,如有不报,一切责任自负。3、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4、按照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在 2 米(含 2 米)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严禁酒后作业。5、
3、正确使用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示,安全标志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6、乙方在主体、装修、装饰期间,应对本施工区域内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严禁私自进行拆改,需要改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部门,否则因乙方拆改未进行回复到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甲乙双方共同组织人员抢救,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乙方负责处理事故人员的善后工作,甲方应给予协助办理。七、甲、乙责任划分:1、因甲方未按安全防护规定要求所造成的乙方人员伤亡事故有甲方负责支付损失费用。2、因乙方未按甲方有关“安全防护规章制度”执行,造成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的伤亡事故,其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北京住总集团三公司 乙方: 劳务分包各班组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2010 年 6 月 18 日 2010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