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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逻辑学.ppt

上传人:hskm5268 文档编号:8696026 上传时间:2019-07-08 格式:PPT 页数:225 大小:67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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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逻辑学,解立峰13814090922安全技术及工程,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逻辑学简述一、逻辑学的定义广义的逻辑学是指逻辑科学;狭义逻辑学指形式逻辑。逻辑的含义在不同场合具有不同的含义,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表示客观事物相互联系和发展的规律性,以及反映这种规律性的人的思维发展的规律性。 第二,泛指思维的规律。 第三,在贬义上,指某种特殊的观点、理论或看问题的方法。 第四,是指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以及基本规律的逻辑科学,一般是指普通逻辑。,二、逻辑学研究的对象逻辑学作为一门学科,它的研究对象就是思维。恩格斯指出“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

2、”形式逻辑着重从思维的逻辑结构方面来研究思维及其规律,这是形式逻辑的特殊领域,并把它和辩证法区别开来。逻辑学研究的对象是思维。思维是一种认识活动,人的认识包括两个阶段。,认识的低级阶段表现为感性的。感性认识阶段通过感觉、知觉、表象等各形式直接反映客观事物,它的显著特点是具有直观性和表面性。感性认识是认识的起点,认识始于感觉,没有感觉就无法进一步认识客观事物。但是感性认识只能把握个别,不能把握一般;只能把握现象,不能把握本质和规律。认识的高级阶段表现为理性的。人的认识活动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一次飞跃,是认识的再深化。人们在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感觉材料,通过大脑进行加工制作,进行比较、分析、综合、

3、抽象、概括,对感觉材料进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改造,使人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理性认识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事物内部规律性的联系。,理性认识就是思维。思维有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两种。思维的主要特点是具有概括性、间接性,思维与语言密不可分。思维的形式结构就是思维形式自身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思维中存在着一些共同的因素。,三、逻辑学的性质逻辑学是一门全人类的科学,它所研究的推理形式及其规律是全人类共同的。不管民族、地区、国别,任何一个人只要进行思维、推理,表述思想,建构理论,分析、论证就要运用全人类共同的逻辑规律和逻辑规则。,四、逻辑学的意义1.逻辑学是获得新知识的必要条

4、件逻辑学提供了推理过程所必须遵守的规律和规则的知识,但它并不解决推理前提的真假问题,即,一个正确的推理需要遵守两个必要条件:前提是真实的;推理形式是正确的、有效的。2.逻辑学是人类交流思想的共同的逻辑工具;3.逻辑学是揭批逻辑错误的有力工具;,五、逻辑学发展简史在中国古代逻辑学的发展史上较有建树的有墨翟和他的后继者以及荀况、韩非等人。墨家的逻辑当时最为突出,其逻辑学说主要载于经上、经下、经说上、 经说下、大取、小取等6篇学术著作中,小取篇重点讨论了逻辑问题。,中国古代研究逻辑的思想家把概念和概念所反映的事物之间的关系问题作为重点研究对象,而墨家则全面地研究了概念(名)、判断(辞)、推理(说)以

5、及逻辑规律问题,他们主张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意即人们在思维、认识和论断过程中,是用概念来反映事物,用判断来表达思想,以推理的形式来推导和论证事物的因果关系。在墨家的逻辑学说中,关于逻辑学所涉及的概念、判断、推理问题,以及逻辑思维规律等问题,都有精辟的、独到的论述。墨家之后的荀子和韩非子对于逻辑尤其是概念问题,提出了有价值的见解,在中国逻辑学发展史上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公元前五世纪前后,在古代印度也产生了逻辑学说。印度的逻辑学说,中国学者译为因明。在古希腊逻辑学说的发展史上,第一个对逻辑及学说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的是亚里斯多德,他在当时科学发展的基础上,总结了前人对逻辑问题的研究成果,建立

6、了被称为形式逻辑的这门学科。亚里斯多德的逻辑学说主要集中在他的后继者编撰的工具论这部重要学术著作之中。它包括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题篇、变谬篇。形而上学是亚里斯多德的哲学著作。亚里斯多德关于逻辑思维规律的学说,现在仍是形式逻辑这门学科的主要内容之一。在亚里斯多德之后,形式逻辑不断得到发展。,在逻辑学的发展史上,另一个贡献较大的是17世纪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和经验科学奠基人弗兰西斯培根,他的新工具是十分著名的逻辑著作,他着重研究了经验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提出了三表法,即共存表、差异表和比较表。在培根之后,法国哲学家笛卡尔,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都在演绎逻辑方面做出了贡献,特别是莱布尼

7、兹,他用数学方法来研究运用逻辑问题,为后来数理逻辑这门学科的建立打下了重要基础。,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著名的数学家兼逻辑学家如布尔、施雷德、弗雷格、罗素、希尔伯特等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用数学方法研究逻辑问题,建立和发展了数理逻辑这门新兴学科。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公布了七大基础科学,即数学、逻辑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其中逻辑学列为第二位。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的基础学科,人们应用它来表述思想,论证观点,对事物进行思维分析,对错误观点进行批判;并可应用它来建立理论,探索人类社会活动和自然科学的客观规律。,第二节 安全逻辑学概述一、安全逻辑学的定

8、义安全逻辑学是运用逻辑学原理来研究和解决生产、科研、试验及其它人类活动中的安全问题的专门学科。安全逻辑学是用普通逻辑的原理来研究安全问题所涉及的思维形式结构、逻辑思维基本规律以及认识现实和使用逻辑方法的逻辑学,安全逻辑学是一门新型的应用逻辑学,它是应用逻辑学的分支学科,也是安全科学的一个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安全逻辑学研究的对象安全逻辑学作为一门应用逻辑学,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人的思维,着重研究与安全问题有关的人的思维形式结构及其思维规律。,(1)安全逻辑学要研究思维形式结构 感性认识是通过感觉、知觉、表象等形式来反映客观事物的过程;理性认识就是形成概念、做出判断、进行推理的过程。因此人们通常把

9、概念、判断、推理叫作思维形式。 思维是思维内容和思维形式的对立统一。思维内容是反映在意识中的客观事物。例如关键装置、重大事故隐患、特大事故、事故应急预案等都可以成为人们思维的对象,反映到头脑中的客观事物就是人们思维的内容。,任何具体思维都反映一定的思维对象。企业安全管理是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开展综合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管理,不断整治事故隐患,提高设备本质安全度,防止人的失误,控制和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推行HSE(健康、安全、环境)一体化安全管理等作为思维内容的。,思维形式结构是思维形式自身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

10、系,亦是思维中存在着的一些共同的因素。为了说明什么是思维形式结构,下面举三个判断实例。一切安全知识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一切工伤事故都是不幸的。一切责任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上述各个判断的前面部分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概念,后面部分是反映思维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可以把这种相同的联系方式概括成一个公式:一切S都是P式中, S表示反映思维对象的概念, P表示反应思维对象属性的概念, S 、P所代表的思维内容是可变的,称之为逻辑变项。“一切都是”其逻辑含义是确定不变的,称之为逻辑常项。,(2)安全逻辑学要研究逻辑思维基本规律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等。 (3)安全逻辑学要研究认识现实的逻辑方

11、法为了实现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需要根据它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去分析辨识它的危险、有害性及其程度,据此提出正确、合理的安全对策措施,这既有辨识问题,也有认识和论证,需要运用安全逻辑学定义、分类、概括、限制、观察、实验、比较、分析、综合以及判明因果联系、论证的方法等。,(4)提高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安全逻辑学全面研究安全工作过程中,在正确的思维中使用概念有些什么要求;明确概念有哪些方法;判断的形式有多少种;每种判断有什么特点;各种判断形式之间有什么关系;什么是正确的推理形式;有哪些正确的推理形式;各种思维形式之间有什么关系;正确地运用概念、作出判断、进行推理须遵循哪些规律等。从大安全观念出发,逻

12、辑学是研究安全工作过程中思维形式结构及其它规律从和认识现实的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三、安全逻辑学的性质安全逻辑学是一门运用逻辑学原理研究安全问题的工具性质的科学。它是帮助人们正确认识与安全有关的各种事物,正确交流安全体会,正确分析事故原因,正确制定安全对策措施的工具,安全逻辑学是引导人们在处理安全问题时使思维准确的工具。任何安全科学研究都要借助于准确的思维,因而任何安全科学都离不开安全逻辑学。,四、安全逻辑学的意义1.安全逻辑学是获得与安全有关知识的必要条件安全逻辑学提供了安全工作推理过程所必须遵守的规律和规则的知识,但它并不能解决推理前提的真假问题。一个正确的推理需要遵守两个必要条件:一个是

13、前提与结论的内容真实;另一个是前提与结论之间有逻辑联系,即推理形式结构有效。而安全逻辑学只是人们获得推出知识的一个必要条件。,安全逻辑学可以帮助人们获得间接知识,为探求新知识提供必要的逻辑工具,在处理安全问题时,不能直接获得的知识可以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去取得知识,有些人员在分析事故时显得聪明,就是指他们具有敏捷的逻辑思维能力。2.安全逻辑学是人类交流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共同的逻辑工具从大安全的观念出发,安全工作内涵广泛、思想丰富,安全是一门科学,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人们普遍关注研究安全系统,而且都要借助于共同的逻辑结构及规律和规则去交流安全思想、安全体会、安全技术及安全方法,达到认识

14、事故、预防事故、实现安全的目的。,3.安全逻辑学是揭露安全工作中逻辑错误的有力工具安全逻辑学的规律和规则是人们对安全问题进行思维论断的起码要求,违反了这些要求,人们在分析安全时,就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发生错误。在分析事故时要以丰富的安全专业知识来立论,并运用安全逻辑学进行论证。,以36V触电死人的事故为例:分析事故时,电力部分有关人员说,安全电压是相对的, 36V电压对一般正常的工作环境来说是安全的,而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下,如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地区,安全电压应为12V。因为,正常人的人体电阻在工作环境潮湿、皮肤出汗时,会降低到5001000。这时如果接触36V电压,触电者的身体可能有36mA以上

15、的电流通过,时间长了必然会有生命危险。所以一般规程中规定: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地区工作时,行灯电压为12V。上述分析有理有据,逻辑严密,将事故原因分析很透彻.,4.可以提高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 别同异的能力,特别是能在极相似的对象之间看出其不同,在极不同的对象之间看出其相同或者相似。别同异能力强的人,可以很快地识别隐患,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总结出安全生产的经验规律,预测预防事故,其思维就清晰。 推理的能力,指由已知推未知的能力。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辨识,预防措施的提出,事故原因的分析等都需要进行正确的推理。,五、安全逻辑学的产生背景与科学内容逻辑学原理和方法在安全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

16、运用。在我国安全工作中,逻辑学方法运用已经有几十年的积累丰富经验,自成体系。,第三节 正确学习与应用安全逻辑学逻辑学有一个比较抽象的理论体系,它研究抽象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有人认为它很神秘、很深奥,担心学不进、学不成、学不好。之所以产生这种想法,主要是因为逻辑学运用还不普及,对安全逻辑学还不熟悉和不了解,使初学者感到神秘和畏难。如果大家学得多、运用多,人们也就容易掌握,也就不觉难了,而且会有兴趣。学习安全逻辑学要循序渐进,反复琢磨,经常练习,学以致用,逐步形成熟练技巧,通盘掌握安全逻辑学的学科理论。有关安全逻辑学的名词术语要搞懂、记牢。学习语法要经常分析句型结构,深刻理解每种句型结构特点、成分

17、及其作用,通过反复学习,就能熟练并运用自如;学习安全逻辑学的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亦要反复练习,做到孰能生巧。,第二章 明确安全生产及事故概念的逻辑方法,第一节 概念概述一、什么是概念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一种思维形式。在客观世界中,存在着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事物,每个事物本身都具有自己固有的性质。在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性质(即“属性”)中,有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的区别。事物的本质属性体现该事物的基本特征,反映事物的内部联系,以此来区别于其它事物。,例如,“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所具有的栏杆的一般特征,是指工业企业中(不适用于船舶和民用建筑)的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口等场所敞开边缘有跌落危险的固定安

18、装的防护装置。任何事物都具有一定的属性,人们是通过事物的属性来认识和把握事物的。人们在自然界、社会实践与科学实验中,首先接触到的是事物的现象,由事物的各个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形成感性认识,然后再经过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方法进行加工,逐步揭示出事物的固有特性、本质特性,在认识上产生飞跃,上升到理性认识,形成概念。,反映事物概念的内容并不是凝固的、僵死的,而是变化发展的。这是因为: 事物本身是发展变化的,反映事物的概念自然随事物的发展而变化。 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随着实践的深入由浅入深,不断丰富、发展,因此关于事物的概念也就不断地深入、丰富、发展。在人们认识的过程中,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

19、的发展,对事物本质属性的认识越来越全面、深刻,新的概念不断充实到原有的概念系统中去,例如,元素分子原子原子核和电子原子核内的介子、质子、中子上、下、奇、灿、底、顶六种夸克。,二、概念和词语概念和语词也存在着区别,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1)研究领域不同 概念是思维的一种基本形式,属于逻辑学的研究领域;语词是语言的运用单位,属于语言学研究的领域。(2)概念和语词存在着以下几点具体区别概念必须通过语词来表达,但并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一个语词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运动”在体育中指锻炼身体,在物理学中指物体的位移,在政治上指群众活动,在哲学上指由物质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物质存在和变化的

20、方式。同一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如在汉语中,“飞机失事”和“空难”,“西红柿”和“番茄”等,虽语词不同,表达的却是同一概念。,三、概念的作用概念是认识的总结,思维的“细胞”,它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人们在思维过程中不能没有概念,而只有明确的概念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进行正确的推理,从而顺利处理问题或获得新的知识。否则,不明确的概念会造成思想上的混乱,严重的还会造成误解和过失。 任何一门科学,它的定义、定律、公理都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或根据判断进行推理的结果,一系列的概念构成了每一门科学的理论体系。因此,特定的概念是构成一门特定科学的理论基石。所以,要掌握一门科学知识就需要正确掌握这门科

21、学的特定概念。, 人类对某一客观事物的认识,只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对某一客观事物的认识程度是受一定客观历史条件所限制,而且事物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的,所以人类对某一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也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而绝不是终结。作为人类认识的结果概念,在人类认识过程中不断地作为新的起点而深化发展。,四、概念的基本逻辑特征概念在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时,就确定了具有此本质属性事物的范围,这就是概念形成所具有的质和量两个规定性的基本逻辑特征。概念的内涵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即通常说的概念的含义,一般称为概念的质。概念的外延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物,指概念的适用事物范围,一般称为概念的量。

22、内涵和外延存在着一种反变关系,即当内涵增多时,外延就变窄;内涵减少时,外延就变宽。,第二节 概念的种类一、普通概念、单独概念和空类概念(1)普通概念 它是反映一类事物的概念,即反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所组成的一类概念。它反映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所反映的这一类概念中的任何一个事物都具有共同的本质属性。(2)单独概念 单独概念是反映某一特定对象的概念,它的外延仅指一个单独的对象。(3)空类概念 又称“虚概念”或“零类概念”,与“实概念”相对。它是指在客观世界中不存在与其所反映的相应对象的概念。其外延为零。,二、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是以事物的集合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它所反映的是集合的群体属性

23、,而构成集合体的每个个体并不必然具有集合体属性。与“集合概念”相对的“非集合概念”是指不以事物的集合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而是以某一类或某一个体 为反映对象的概念。,三、正概念和负概念正概念又称“肯定概念”,指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负概念又称”否定概念“,指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负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总是相对与某个论域而言的。负概念的内涵是以与其相对的正概念不具有的内涵为内涵的;在一定的论域内,负概念的外延是论域(全集)中正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以外的一切对象。,第三节 概念与外延间的关系反映事物概念之间的关系与客观规律一样,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普通逻辑在研究事物概念之间的关系侧重于考虑概念外

24、延之间的关系,以便能准确地使用概念。根据两个概念外延间有无重合(共同分子),可将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分为相容关系与不相容关系。下面以大写字母A、B、C分别表示概念,以小写a、b、c分别表示A、B、C所反应的类中的分别说明概念间的关系,并用欧拉图解表示之。,一、相容关系相容关系指两个概念的外延部分或全部重合的关系,又分为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和交叉关系。(1)全同关系 当且仅当所有a都是b,并且所有b都是a,则概念A与B有全同关系。全同关系又称“同一关系”或“重合关系”。用图2-1表示。图2-1 全同关系,(2)真包含关系 当且仅当所有b都是a ,并且有a不是b,则概念A真包含概念B ,

25、即概念A与概念B有真包含关系。可用图2-2表示。当概念A 真包含概念B时,概念A的部分外延与概念B的全部外延相重合。外延大的概念A 称为属概念或上位概念,外延小的概念B称为种概念或下位概念。图2-2 真包含关系,(3)真包含于关系 当且仅当所有a 都是b ,并且有b 不是a ,则概念A真包含于概念B ,即概念A与概念B有真包含于关系。可用图2-3表示。当概念A 真包含于概念B时,概念A的全部外延与概念B的部分外延相重合。概念A 称为种概念或下位概念,概念B称为属概念或上位概念。图2-3真包含于关系,(4)交叉关系 当且仅当有a 是b ,并且有a不是b,有b不是a,则概念A与概念B有交叉关系,表

26、示A、 B两个概念的外延有部分相同,有部分不相同。可用图2-4表示。图2-4交叉关系,二、不相容关系不相容关系亦称“全异关系”或“排斥关系”。当且仅当没有a 是b ,则概念A与概念B是全异关系。当概念A与概念B具有全异关系时,这两个概念在外延上互斥。全异关系的两个概念A 和B相对于它们的属概念,还存在着两种特殊的关系: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1)矛盾关系 矛盾关系指在同一属概念下的两个概念( A、 B),在外延上相互排斥,而两者的外延之和等于属概念的全部外延的此两个概念间的外延关系,而称此两个概念为矛盾关系概念,如图2-5所示。,(2)反对关系 反对关系指在同一属概念下的两个概念( A、 B)的

27、外延相互排斥,但外延之和小于属概念外延的此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称“对立关系”,如图2-6所示。图2-6 反对关系,概念外延间的并列关系指在同一属概念下的同一层次的几个种概念间的关系,又称“同位关系”或“平行关系”,不相容并列关系见图2-7。例如,以 “安全色”为属关系而言,在此概念下有“红”、“黄”、“蓝”、“绿”四个同一层次的种概念,它们外延相互排斥,是不相容并列关系。 图2-7不相容并列关系,第四节 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概念明确需要用合适的词语来表达概念的准确性,要求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明确,要明确概念的种类及概念外延间的逻辑关系。一、正确使用多义词明确概念二、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在反映客观事物

28、时,要准确地使用概念,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必须明确,即,要明确概念反映的对象有什么本质属性及概念所指的对象是哪些。避免由于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而造成工作上的损失或发生严重事故。,三、概念的限制和概括(1)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反变关系 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反变关系指一个概念的内涵增加,则其外延缩小;内涵减少,则外延增加。反之亦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这一反变关系是概念的限制和概括的基础。,(2)概念的限制 概念的限制是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从而使其外延缩小的一种逻辑方法,又称“概念的缩小法”。它是由外延大的概念过渡到外延小的概念的一种思维过程。根据实际需要,概念的限制可以是一次的,也可以是连续的,但限制到单独概

29、念为极限时为止。概念的限制只能在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之间进行。,(3)概念的概括 概念的概括是指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来扩大概念外延,即由一个外延较窄的种概念过渡到一个外延较宽的属概念的一种逻辑方法,又称“概念的扩大法”。概念的概括只能在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之间进行,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是一次概括,也可以连续概括。但概括到外延最广的属概念,即范畴,就到了概括的极限。,第五节 明确概念内涵和定义法一、什么是定义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一种逻辑方法,给概念下定义就是揭示此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定义的组成:被定义项;定义项;定义联项二、定义的方法和种类1.定义的方法:被定义概念=种差+属概念2.定义的种类性

30、质定义:这种定义的种差所揭示的是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性质。,功能定义:这种定义的种差所揭示的是被定义概念对象的功能。发生定义:这种定义的种差所揭示的是被定义的概念所反映对象的产生、形成情况。关系定义:这种定义的种差所揭示的是被定义概念对象与另一对象间的关系。属加种差的定义法虽被广泛应用,但它也存在着局限性,即对单独概念和哲学范畴不适合,因为这二种概念很难寻求其属概念,甚至不可能。关于揭示标志概念的词语的意义的语词定义有两种形式:说明的语词定义和规定的语词定义。,三、定义的规则(1)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重合。(2)下定义的概念不应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概念。(3)定义项不能用模糊不清的概

31、念、语词、比喻,应使用规范化的科学用语。(4)给正概念下定义,不能用否定形式。,第六节 明确概念外延的划分法一、什么是划分划分是把一个属概念根据一定的标准分成若干个种概念,以明确外延的一种逻辑方法。三要素:母项被划分的属概念,一定是一个普遍概念;子项划分母项所得的各种概念;标准将母项划分为若干个子项的根据。,二、划分的种类(1)按划分次数不同分为:一次划分:就是将需要明确其外延的概念只划分一次,划分的结果只有母项和子项两个层次。连续划分:是对第一次划分后得到的子项概念作为母项继续划分,一直划分到满足实际需要为止的一种划分方法。(2)按划分的子项目不同分为:二分法是一种特殊的划分形式。它是以对象

32、有无某种属性作为划分根据,是将一个属概念划分为一个正概念和一个负概念的方法。多分法就是将一个母项划分为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子项。,(3)按划分所依据的标准不分为:一般划分:是为达到实践目的而作的临时性划分,划分的标准是对象的非本质属性。科学划分:是根据对象的本质属性所作的划分,具有长期稳定性。三、划分的规则划分后的各子项的外延和必须等于母项的外延;每次划分必须根据一个标准划分;划分后的子项概念外延必须互相排斥;划分必须按层次逐级进行,不能越级。,四、分类分类是指将具有共同点和差异点的事物区分为不同的种类。分类是人们对社会实践和科学认识的一种思维方法,是划分的一种特殊形式。它通过比较识别出事物以本质

33、特征为主的共同点及差异点,将共同点的事物综合为较大的类,将差异点的事物划分为较小的类,形成不同等级但有着一定从属关系的系统,分类后的子项在系统中有比较固定的位置。,第三章 判断、推理与安全生产,第一节 简单判断及其推理与安全生产一、判断的概述判断是对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有所断定是判断的一个基本逻辑特征。判断的第一特征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在断定时存在着是否符合实际的情况。凡是如实地按客观事物实际情况作出的判断为真判断;反之,凡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断定为假判断。,二、判断与语句判断和语句的密切联系表现为:语句是判断的语言形式,判断的形成、存在和表达都离不开语句;而判断则是语句的思想内容。 判断与

34、语句的区别 1、判断是一种思维形式; 2、任何判断都要用语句表达。 三、判断的种类 根据依据不同可做如下划分:,根据判断中是否有模态词可划分为非模态判断和模态判断。非模态判断分为简单判断与复合判断。简单判断指不包括其他判断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判断。复合判断是由奇谈判断组成的判断。模态判断又分为可能判断和必然判断。判断分类如下:,判断的分类见下图:,判断,非模态判断,模态判断,简单判断,复合判断,性质判断,关系判断,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假言判断,负判断等,可能判断,必然判断,可能肯定判断,可能否定判断,必然肯定判断,必然否定判断,二、推理的概述1.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得出另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

35、。推理由前提和结论两部分组成。前提是推理所依据的作为出发点的已知判断;结论则是指得出的新判断。前提和结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推论关系。2. 推理的作用:是认识客观现实的一种重要方法;也是一种论证手段。3.推理要有逻辑性:作为前提的判断要真实;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要合乎逻辑规则,即推理形式正确、有效。,4.推理的种类:演择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按前提与结论之间有否蕴涵关系可分为必然性推理;或然性推理,按前提中有无模态判断可分为模态推理;非模态推理,按前提中的判断是简单判断还是复合判断可分为简单判断推理和复合判断推理;根据前提的多少可分为直接推理;间接推理5.演绎推理的特征:由一般性知识的前提推出

36、特殊性或个别性知识的结论的一种推理。,三、判断推理与分析认识事故判断是组成推理的要素,从已知的判断出发推出结论,获得新的判断,展开新的认识领域。而任何一次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找原因,都需要根据掌握的有关事故的已知判断去进行推理。,第二节 简单判断与直接推理一、性质判断1.性质判断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判断,又称“直言判断”。性质判断有下述四部分组成:(1)主项 判断中表示思维对象的概念,常用“S ”表示。(2)谓项 表示判断对象性质的概念,常用“P”表示。(3)联项 联结主项和谓项的概念,常用“是”或“不是”,“是”表示肯定联项,“不是”表示否定联项。,(4)量项 判断中表示主项数量

37、或范围的概念,可分全称量项和特称量项两种。全称量项表示在一个判断中对主项的全部外延做了断定,通常用“所有”、“一切”、“凡”来表示。特称量项表示在一个判断中对主项的全部外延并未做断定,通常用“有的”、“有些”等来表示,不能省略。2.性质判断的种类(1)全称肯定判断 是断定某类的所有对象都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所有S都是P,通常表示为:“SAP”或“A”,(2)全称否定判断 是断定某类的所有对象都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所有S都不是P,通常表示为:“SEP”或“E”(3)特称肯定判断 是断定某类对象中有的对象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有的S是P,通常表示为:“SI

38、P”或“I”,(4)特称否定判断 是断定某类对象中有的对象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有的S不是P,通常表示为:“SOP”或“O”(5)单称肯定判断 是断定某一个别对象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其逻辑形式是:这个S是P(6)单称否定判断 是断定某一个别对象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其逻辑形式是:这个S不是P,3. 性质判断主、谓项的周延性为了准确地把握性质判断的逻辑特性,需要分析性质判断中主、谓项的周延性,以便正确地进行。性质判断主、谓项的周延性是指在A、E、I、O四种判断中,对主项、谓项外延数量的断定情况。 二、性质判断的直接推理直接推理是以一个判断为前提而推出结论的推理。 1.性质推理的变形

39、直接推理性质推理的变形直接推理是指改变前提判断的联项或改变主项与谓项的位置,来推出结论的直接推理。,(1)换质法 它是通过改变前提性质判断的联项性质(肯定变为否定,否定变为肯定),并同时将谓项概念换成原概念的矛盾概念,从而推出一个与其等值的新判断的直接推理。A判断的换质 公式:E判断的换质 公式:I判断的换质 公式:O判断的换质 公式:,(2)换位法 它是将提前判断的主项和谓项位置调换而不改变原判断性质的一种直接推理。A判断的换位 公式:E判断的换位 公式:I判断的换位 公式:(3)换质位法 它是通过改变前提的质,相继改变前提判断的主项、谓项位置,从而推出一个新判断的直接推理,程序是:原判断换

40、质换位新判断。A判断的换质位法 公式:E判断的换质位法 公式:O判断的换质位法 公式:换质位法兼有换质法和换位法优点,它既改变前提判断的思维对象,又从正反两个方面来全面简述一个思想,使思想更鲜明、准确、有力。,2.性质判断的对当关系及对当推理(1) A判断和E判断之间是反对关系 反对关系是指具有相同主、谓项的全称肯定判断( A )与全称否定判断( E )之间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的关系。(2)A判断和I判断、 E判断和O判断之间是从属关系,或称差等关系 A判断是全称判断,I判断是与A同质的特称判断,所以两个判断可以同真,也可以同假。 E与O之间的真假情况和A与I的真假情况相同。(3)A判断和O

41、判断、 E判断和I判断之间是矛盾关系A判断与O 判断、E判断与I判断之间既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4) I判断与O 判断之间是下反对关系 I判断与O 判断之间具有不能同假,但可以同真的关系。(5) 逻辑方阵与对当推理 对当关系是具有相同素材的六种直言判断间的真假关系。这六种直言判断是:SAP、SEP、SIP、SOP,“这个S是P”和“这个S不是P”。相同素材指“S”和“P”分别用相同的语词代换。,这六种直言判断的对当关系可用菱形逻辑方阵图表示:,真值表根据真值表,有如下四种关系。矛盾关系,A与O,E与I之间既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反对关系,A与E间不能同真,但可同假。下反对关系,I与O间不同

42、假,但可同真。差等关系,A与I,E与O间可以同真,但不必然同真;可以同假,但不必然同假。,单称肯定判断与单称否定判断既不能同时为真,又不能同假。单称肯定判断与A、E、I、O的关系都是差等关系。A真则单称肯定判断必真,单称肯定判断真,则I必真;I假则单称肯定判断必假,单称肯定判断假,则A必真;A假则单称肯定判断真假不定,单称肯定判断假,则I真假不定;I真则单称肯定判断真假不定,单称肯定判断真,则A必真;E与单称否定判断、单称否定判断与O间的差等关系亦然;,三、模态判断与模态方阵对当推理1.什么是模态判断模态判断是断定事物可能性或必然性的判断。涉及陈述或真或假的问题。在模态判断中有位置不固定的模态

43、词,如“必然”、“可能”、“或许”、“偶然”等,这也是模态判断最显著的标志。2.模态判断的种类(1)必然肯定模态判断 它是断定事物情况必然存在的模态判断。公式为:“ S是P是必然的”或用符号表示为“p ”。,(2)必然否定模态判断 它是断定事物情况必然不存在的模态判断。公式为:“ S不是P是必然的”或用“ p ”表示。(3)可能肯定模态判断 它是断定事物情况可能存在的模态判断。公式为:“ S是P是可能的”或用“p”表示。(4)可能否定模态判断 它是断定事物情况可能不存在的模态判断。公式为:“ S不是P是可能的”或用“p ”表示。模态判断的种类可归纳如下:必然肯定模态判断(必然p)必然否定模态判

44、断(必然非p)可能肯定模态判断(可能p)可能否定模态判断(可能非p),3.模态方阵对当推理(难点)模态方阵如右图所示:,有四种模态间的关系。(1)反对关系 必然p与必然非p是反对关系,不可同真可以同假。(2)等差关系 必然判断真则可能判断必真;必然判断假则可能判断不定;可能判断假则必然判断必假;可能判断真则必然判断不定。(3)矛盾关系 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4)下反对关系 不能同假,可以同真。,四种判断关系,四、规范判断与规范方阵对当推理1.什么是规范判断规范判断也是模态判断的一种,它是指含有“必须”、“禁止”、“允许”、“容许”等规范词的模态判断。它是涉及人的行为规范(包括道德规范、法律规

45、范、规章制度、纪律等),使用的规范词的一种模态判断。亦即,它是在一定情况下给人的行为提出某种命令或规定的判断。这在安全生产中规定人们的安全行为对预防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2.规范判断的种类(1)必须肯定判断(用Op表示) 它是用来要求人们行为一定要遵守什么,执行什么,否则就不允许,是带有强制性的一种判断。用符号表示为“Op”(读作“必须p”)。(2)必须否定判断 它是规定某种行为必须不实施的判断。用公式表示为“Op ”(读作“必须非p”)。(3)禁止肯定判断 它是对有关行为作出硬性规划范围,指明在什么范围内禁止哪些行为。用公式表示为“Fp”(读作“禁止p”)。(4)禁止否定判断 它是规定

46、某种行为不得不不实施的判断。用公式表示为“Fp”(读作“禁止非p”)。,(5)允许肯定判断 它是规定某种行为可以实施的判断。用公式表示为“Pp”(读作“允许p”)。(6)允许否定判断 它是规定某种行为可以不实施的判断。用公式表示为“Pp”(读作“允许非p”)。3.规范方阵与对当推理规范方阵如右图所示:(1)反对关系(2)差等关系(3)矛盾关系(4)下反对关系,五、关系判断与关系推理1.什么是关系判断它是判断对象与对象之间关系的一种判断。关系判断由关系者项、关系项和量项三部分组成。(1)关系者项表示关系承担者的概念。(2)关系项 “关系”是表示各个相关对象借以联结起来的某种情况的概念。(3)量项

47、 量项是表示关系项数量的概念。,2.关系的性质(1)关系的对称性 对称关系 若当关系前项a同关系后项b具有关系R(即“aRb”为真)时,b同a也具有关系R(即“bRa”为真),则关系R为对称关系。对称关系的特点是: aRb真,bRa亦真。反对称关系 若当a同b具有关系R时,b同a必定不具有关系R(即“bRa”为假),则关系R为反对称关系。对称关系的特点是: aRb真时,bRa必假。非对称关系 若当a同b具有关系R时,b同a可以具有关系R,也可以不具有关系R,则关系R为非对称关系。非对称关系的特点是: aRb真时,bRa可能真,亦可能假。,(2)关系的传递性 传递关系 若当关系前项a同关系后项b

48、具有关系R,而b同关系项c也具有关系R时, a同c必定具有关系R,则此关系R为传递关系。传递关系的特点是: aRb真,并且bRc真,则 aRc亦真。反传递关系 若当a同b具有关系R,而b同c也具有关系R时, a同c必定不具有关系R,则此关系R为反传递关系。反传递关系的特点是: aRb真,且bRc真,则 aRc必然假。非传递关系 若当a同b具有关系R,而b同c也具有关系R时, a同c可能具有关系R,也可能不具有关系R,则此关系R为非传递关系。 非传递关系的特点是: aRb真,且bRc真时,则 aRc可能为真亦可能为假。,3.关系推理关系推理是指前提中包含关系判断,按对象间关系的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

49、演绎推理。关系推理分为直接关系推理和间接关系推理两种。(1)直接关系推理 直接关系推理是从一个关系判断推出另一个关系判断的推理。对称性关系推理 公式是:当R为对称性关系时,那么, aRb可以推出bRa。反对称性关系推理 公式是:当R为反对称性关系时,那么,aRb 可以推出 bRa 。,(2)间接关系推理 间接关系推理是从两个关系判断推出一个关系判断的关系推理。传递性关系推理 公式是:当R为传递性关系时,那么, aRb, bRc可以推出aRc。反传递性关系推理 公式是:当R为反传递性关系时,那么, aRb, bRc可以推出ac。关系连锁推理 它是根据一个偶然事件对其它一些因素所发生的影响。进而推测与这些因素有联系的另一事件也随之产生影响的一种思维推理方法。可用符号表示如下:aRb, bRc;a出现问题,会影响b;所以,c也会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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