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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与著名商标申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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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与著名商标申报,省工商局商广处 阚海舟,关于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 历年认定概况 2011年度省著名商标认定的变化 往年申报材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关于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4月3日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立法宗旨立法的根本目的,旨在鼓励商标所有人提高商标知名度,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商标发展。条例的重点,在于通过授予著名商标这一称号,鼓励、引导有实力的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增强综合竞争力,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条例较以往的几点变化,随时申报,有效期延长第十六条: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五年,自发布

2、认定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应当重新申请认定。 认定机构 第十一条第一款: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的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认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资格及任期、评审办法、认定程序等,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对商标是否注册未作要求,相关法条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著名商标是指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依照本条例规定予以认定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及与该类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著名商标的认定、促进和保护活动。 第八条 商标所有人符合下

3、列条件的,有权申请认定著名商标:(一)其商标为本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拥有的有效商标,且无权属争议;(二)其商标依法连续使用三年以上;(三)其商标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可靠、安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五)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产量、销售量、市场占有率、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在认定时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条 商标所有人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认定是手段,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是目的 工商部门

4、承担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一方面是切实履行条例法定职责的应有之义,而更重要的目的在于通过认定著名商标,提高市场主体商标意识,引导企业规范使用商标,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历年认定概况湖北省著名商标分布市 州 认定数 市 州 认定数武汉 197 黄石 39襄阳 55/4546 荆州 41宜昌 72/4740 十堰 29/3086孝感 41/4473 荆门 29鄂州 20 黄冈 35咸宁 30 随州 41/2075恩施 26 仙桃 20潜江 12 天门 15,历年认定概况 2008年度省工商局共收到876件商标的申请认定材料,其构成情况如下: 从商标分类看,商品商标809件,占 92.35 ;服务商标6

5、7件,占7.65。著名商标申请量占全省注册商标总数的1.23。 从商标的法定形态看,注册商标850件、未注册商标26件,分别占申请量的 97.03 %和2.97%。 从商标所有人构成看,市场主体(企业法人、公司等)商标863件,自然人商标13件,分别占申请量的98.52%和1.48%。 从认定次数看,属期满申请重新认定的339件,占38.7;新申请认定的537件,占61.30。 从行业分布看,涉及食品、化工、机械、电子、医药、纺织、服务等行业,涵盖注册商标分类表中41个类别。其中:食品、饮料223件,化工58件,医药50件,冶金建材33件,纺织服装44件,机械电子115件,服务商标67件。 从

6、区域分布看,武汉市245件、黄石市49件、十堰市37件、荆州市69件、宜昌市80件、襄樊市64件、荆门市32件、鄂州市36件、黄冈市42件、孝感市57件、咸宁市29件、随州市43件、恩施州29件、仙桃市28件、潜江市13件、天门市17件。,2009年度省工商局共收到著名商标认定申请305件,其构成情况如下: 从商标分类看,商品商标281件,占92.13;服务商标24件,占7.87(与2008年申请认定比例7.87持平)。 从商标的法定形态看,注册商标301件、未注册商标4件,分别占申请量的98.68%和1.32%。未注册商标申请认定著名商标比例略有下降。 从商标所有人构成看,企业(含协会)类商

7、标288件,自然人商标17件,分别占申请量的94.43%和5.57%。 从认定次数看,属往届著名商标申请重新认定的共有36件,占全省注册商标总数的11.80(高于08年的1.23)。 从区域分布看,武汉市96件、黄石市14件、十堰市16件、荆州市26件、 宜昌市18件、襄樊16件、荆门市13件、鄂州市8件、黄冈市19件、 孝感市26件、咸宁市11件、随州市13件、恩施州15件、仙桃市10件、潜江市1件、天门市3件。,“合格” 商标的共同特点:一是商标法律意识强,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健全;二是商标权属清晰,无争议、纠纷;三是商标使用规范;四是持续使用时间较长,广告宣传形式多、范围广,有较高的知名度

8、,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五是经济效益显著,规模大,实力强,商标效应体现充分。,2011年度省著名商标认定的变化,调整了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顺序与商标紧密关联的主要内容须放在申请材料前 调整了部分证明材料提交要求彩照 彩色扫描件 “实际使用商品”须是企业主打产品 开展申请认定前期专题培训 商广科汇总申报企业的商标注册证和商标图样(JPG格式),往年申报材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商标权属不清。主要表现为商标注册人与著名商标申请人不一致;转让商标未及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企业改制后,商标所有人未及时进行变更;还有的企业使用的是外省的商标,超出了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范围。如武汉市中东化工有限公司使用

9、的“龙王”商标即是外省的商标。 2、商标使用时间,一是注册商标在商标注册后使用时间不满三年,二是未注册商标连续使用不满三年或提供不了连续使用证明。 3、商标使用不规范。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使用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和不规范使用均属于违反商标法的行为。使用不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改变商标字体;改变商标图形组合;拆分商标图形,部分使用;对注册商标进行点缀、修饰等。,4、商标不使用。不使用商标的问题较多的反映在服务商标上。少数服务行业注册了商标,但在其经营场所、广告宣传中均未使用其商标,视为不使用商标。 5、企业效益不明显,反映不确切。申请材料要求提供申请人的主要经济指标和财务审计报告,但

10、部分企业申请材料没有按规定要求提交审计报告,其自报的主要经济指标缺少法定的佐证材料。 6、普遍缺乏行业排名的相关证明另外:未注册商标认定著名商标主要商标本身是否存在不能注册的情形和连续使用市场信誉度问题。获得著名商标认定的未注册商标,一般是因该商标本身存在问题(如不具备显著性)而不能通过注册取得专用权,但又经过多年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审查商标注册人与申请人是否一致,有无权属争议;二是审查是否依法规范使用商标,有无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等问题;三是审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特别是涉及环保、食品安全的行业;四是审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是否符合条例的规定;五是审查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有无财务审计报告。,谢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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