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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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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0邹城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ZCCG2017-0010采购人(盖章):邹城市国土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济宁海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三月1目 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谈判组织、步骤与评审方法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五部分 合同授予第六部分 附件2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邹城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 ZCCG2017-0010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

2、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A邹城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采购预算价 42.65万元。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供应商须具有以下条件: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企事业单位,且同时具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甲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土地规划资质证书并列入山东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机构准入名录,近 3

3、年有 1个以上(含)类似项目业绩(1、类似业绩指:需承揽过单项合同额为 30万元及以上的县级以上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2、近三年指 2014年 2月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需提供合同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能够熟练操作 Mapgis、AutoCAD 软件及土地整治项目类数据库建设工作。2.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2.65万元四、获取谈判文件31.时间:2017 年 3月 7日 17时 00分至 2017年 3月 14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

4、方式:谈判响应方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元。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7 年 3月 14日 13时 30分至 2017年 3月 14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 2666号)六、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7 年 3月 14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邹城市太平东路 2666号)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邹城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邹城市岗山南路 689号联系人:赵 静联系方式:0537-5346695 151667988892.采购代理

5、机构:济宁海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邹城市新汽车站东门二楼联系人:高行 刘婷婷联系方式:15206722234 15615479613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人:邹城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时间:2017 年 3月 7日4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项目名称 邹城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2 项目编号 ZCCG2017-00103 服务地点 邹城市集中办公 15个工作日4 交付使用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60天。5 后期服务期 1年;5 采购内容 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6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成果完成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

6、验收后支付90%,1 年后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7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响应方须知三、合格的谈判响应方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9 谈判有效期 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个日历天10 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同行支票倒划(应从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其他形式的谈判保证金或非供应商账户汇入的谈判保证金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应当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时必须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小写:8500 元整,大写:捌仟伍佰元

7、整5指定帐户: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矿山支行账 号:205203686517注:1、谈判保证金注明“土地整治规划”2、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11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胶装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1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 2666号)截止时间:2017 年 3月 14 日 14时 00 分14 谈判时间及地点谈

8、判时间:2017 年 3月 14 日 14时 00分谈判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 2666号)15 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最终报价相同,谈判小组依次按供应商交付使用期承诺、质保期承诺、售后服务内容、维护相应计划、优惠承诺、注册资本、信誉方面确定实力强的公司排序在前(详见第三部分谈判组织、步骤与评审方法)。616 谈判代理费本次竞争性谈判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谈判代理费共计 6000.00元。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成交人从其账户一次性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指定账户:济宁海立工程招标代理

9、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邹城支行账 号:160800300920006069117 采购预算本次采购预算为 42.65万元。采购预算是采购人对采购项目期望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供应商的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18 质疑投诉内容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质疑、投诉:(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

10、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7(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方式及电话邹城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赵 静联系电话:0537-5346695 15166798889所有质疑以书面形式递交,同时发邮件至 采购代理:济宁海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高行 刘婷婷联系电话:15615479613(座机)15206722234 所有质疑以书面

11、形式递交,同时发邮件至 二、供应商须知一、适用范围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邹城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邹城市国土资源局;2、“代理机构”系指:济宁海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响应供应商”系指参与谈判并向采购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组织;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

12、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2供应商须具有以下条件: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企事业单位,且同时具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甲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土地规划资质证书并列入山东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机构准入名录,近 3年有 1个以上(含)类似项目业绩(1、类似业绩指:需承揽过单项合同额为 30

13、万元及以上的县级以上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2、近三年指 2014年 2月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需提供合同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2.5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2.5.1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从其规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从其规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从其规定)、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业绩合同原件和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关于公布山东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机

14、构准入名录的通知、外省单位须提供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5.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本公司自己出具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相9关材料);2.5.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本公司自己出具的书面声明)。(注:公证机关公证的有关证件的有效公证件原件视为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四、竞争性谈判文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及供应

15、商须知前附表;3、谈判组织、步骤与评审方法;4、采购内容及要求;5、合同授予;6、附件;五、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1、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补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采购人都有权于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谈判文件进行予以澄清、修改、补充,该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一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和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中小企业声明函7.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

16、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8.谈判响应方提交的其它资料9.谈判响应保证金复印件10.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一致承诺(二)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谈判响应文件需加盖谈判响应方公章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随时可以拆换的方式;2、供应商应准备谈判响应文件六份,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在每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上11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响应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未按本条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 谈判响应文件应于 2017年

17、3月 14日 14时 00分前递交至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 2666号)。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收;4、对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材料不予退还。(四)报价要求: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服务采购的全部费用。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内容,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报价中应包含材料费、人工劳务费、设备保养维护费、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全部费用。其中,谈判代理服务费应分摊在报价中。2、供应商报价时不得高于采购预算,谈

18、判响应方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3、如果报价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的金额为准;4、供应商应提供分项单价和总价,如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响应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价或合计价。七、谈判有效期: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个日历天。八、谈判费用:121、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各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谈判的有关费用。2、本次竞争性谈判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6000.00 元。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成交人从其账户一次

19、性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指定账户:济宁海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邹城支行银行帐号:1608003009200060691九、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成果完成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后支付 90%,1 年后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十、谈判保证金:1、谈判保证金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交纳,供应商需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取电汇或同行支票倒划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其他形式的谈判保证金或非供应商帐户转来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拒绝;2、谈判保证金应当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

20、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矿山支行;银行帐号:205203686517 );3、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4、供应商发生第二部分“十一”项 7、8、9、10 款所列情况的,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十一、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谈判响应文件:1、未按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的;2、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报价的;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34、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5、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采购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技术要求参数、或

21、所投参数与谈判参数不符的;7、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8、交货时间、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9、谈判响应方串通报价的;10、谈判响应方向采购人、代理采购机构、谈判小组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11、谈判响应方的初次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十二、谈判其他情形和谈判失败:递交响应文件或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书面征得供应商同意并报经监管部门核准后,采购人将继续进行谈判采购;如果只有一家,采购人将中止谈判,重新组织采购。十三、质疑和投诉:1、质疑投诉内容: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22、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质疑、投诉:(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14(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

23、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2、质疑方式及电话:采 购 人:邹城市国土资源局联 系 人:赵 静联系电话:0537-5346695 15166798889所有质疑以书面形式递交,同时发邮件至 采购代理机构:济宁海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高行 刘婷婷联系电话:15615479613(座机)15206722234 所有质疑以书面形式递交, 同时发邮件至 第三部分 谈判组织、步骤与评审方法一、谈判组织:1、采购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2、谈判小组由三人(含)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

24、估和比较。二、谈判步骤:1、检查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供应商对各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2、谈判响应文件初步审核: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凡谈判响应文件存在供应商须知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谈判小组认定作为无效文件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谈判;154、谈判结束后,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5、由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递交的最终报价当众拆封、宣读,记录员将最终报价内容记录并由各供应商签字确认;6、谈判小组按照如下评审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三、评审办法本次谈判谈判小组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各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

25、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供应商中,供应商确认最终报价后,取所有有效报价中供应商报价最低的为第一名,以此类推,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最终报价相同,谈判小组依次按供应商交付使用期承诺、质保期承诺、售后服务内容、维护相应计划、优惠承诺、注册资本、信誉方面确定实力强的公司排序在前(报价相同首先看交付使用期承诺,交付使用期承诺也相同再看质保期承诺,依此类推)。小微企业价格折减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如供应商是小微企业则

26、该供应商的最终有效报价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再按“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凡参加此次谈判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则该产品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1)供应商是小微企业(2)投标产品制造商是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16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2、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27、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四、成交通知书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1、重要说明:1、以下采购项目需求为采购人提出,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潜在供应商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质疑、投诉:(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

28、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17(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2、质疑方式及电话:采购人:邹城市国土资源局地 址:邹城市岗山南路 689号联系人:赵 静联系电话:0537-5346695 15166798889所有质疑以书面形式递交,同时发邮件至 采购代理机构:济宁海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邹城市新汽车站东门二楼联 系 人:高行 刘婷婷联系电话:15615479613(座机)1520

29、6722234 所有质疑以书面形式递交,同时发邮件至 18二.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1、项目概况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及省厅、市局要求,做好邹城“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直至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备案。2、规划范围邹城区域3、主要内容及技术要求(1)项目目的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根本目的,围绕邹城总体发展战略,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权益为前提,大力推进土地复垦和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协调土地整

30、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关系,统筹安排各类土地整治活动。19(2)项目依据土地整治规划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手段,是科学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依据,我市即将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该项工作需财政、发改、国土、农业、交通、水利等多个部门协同完成。本项目的主要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5)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7)土地复垦条例; (8)山东省土地综合整治条例(9)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

31、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10)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鲁国土资发2015270 号)。(3)主要任务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方针和目标,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安排。规划的主要任务:(1)总结评价上一轮规划。全面总结、客观评价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工作情况,认真分析项目实施的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结合邹城自然及社会经济现状,提出本轮土地整治规划有序推进的建议及措施。(2)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利用第二次全国

32、土地调查和国土资源大调查成果,结合规划编制重点,充分做好补充调查,全面分析测算邹城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及其节约土地的规模和范围等。(3)开展土地整治专题研究。围绕中央和山东省政府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结合邹城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权属管理、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20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收入使用、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4)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研究提出规划期间邹城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确定土地整治

33、的规模、结构、以及时空布局。(5)确定土地整治空间布局安排。以邹城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围绕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科学划定土地整治空间布局。(6)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以土地整治的规模及时空分布为依据,结合邹城社会经济现状,制定包括经济、科技、行政等手段的保障措施。重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政策研究,加强制度创新。(7)相关设备购置及配置所有权台式电脑二台,具体参数及相关要求如下:1(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酷睿 I7 6 代处理器/8G 内存/1T 硬盘/4G 独立显卡/DVDRW 光驱/WIN10 系

34、统/23LED 显示器;平板电脑二台,具体要求如下:2须能够现场演示移动端的数据采集功能,自定义采集的字段和图层的显示样式,进行属性、图形、照片、视频的录入采集;现场演示离线数据的查询、分析、统计汇总功能,输入查询条件,能够对选定专业进行搜索,分析城镇地籍调查、规划地类、现状地类、基本农田数据等情况形成结果列表,并可以查看项目详情、定位;能够现场演示的数据转换功能,将shp文件导入系统,设置图层的显示样式,并能按照设置的样式在地图中展示。备注:供应商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产品,但必须保证全新原装正品,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同时填写技术偏离表。购置配置归采购人邹城市国土资源所有,规划

35、编制期间可共同使用,编制完成后交给邹城市国土资源局(4)规划范围和期限本规划范围为邹城市内全部土地,本轮土地整治规划基期年为 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2020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20年,展望到 2025年。(5)规划成果(1)文字成果21邹城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 年);1邹城土地整治规划说明(2016-2020 年)2邹城土地整治规划专题研究报告3(2)图件成果邹城土地利用现状图(2015 年);1邹城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2邹城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3邹城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分布图;4邹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5邹城工矿废弃地潜力分布图;6邹城土地整治项目总体规

36、划图;7邹城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分项规划图。8(3)规划数据库矢量数据;1栅格图数据;2文档数据;3规划表格;4元数据;5说明文档;6“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安排表。7(4)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成果。三.其他要求1.本规划服从和服务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项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永久基本农田相一致,做好本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规定工作的衔接,确保项目下一步工作的实施。2.做好新设项目与以往项目的衔接,对以往实施过的已纳入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检测监护和山东省耕地保护监护平台的项目进行筛选处理,确保新设项目与以往项目补重叠,22实现耕地保护目标。3.做好与永久基本农田

37、规定编制单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编制单位的对接工作。4.做好与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的专项规划衔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5.后期服务期:服务期 1年。6.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成果通过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及济宁市级的审核,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进度计划完成划定方案的实施。7.谈判响应方一旦中标,必须由项目组中的人员负责项目的服务。项目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将按照相关的考核和监督办法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随时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组成员。第五部分 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谈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文件、

38、谈判过程中的补充承诺、最终书面报价的实质性内容。因供应商原因不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二、合同格式:本合同格式为参考格式,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最终协商确定的为准,但不得背离谈判的实质性内容。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邹城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 23委托人:邹城市国土资源局受托人:委托人(甲方):邹 城 市 国 土 资 源 局住 所 地:邹城市岗山南路 689号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邹城市岗山南路 689号电 话:15166798889传 真:0537-5344776受托人(乙方):住 所 地:法定代表

39、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电 话: 开户银行:24户 名:银行帐号: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开展 邹城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根本目的,围绕邹城总体发展战略,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权益为前提,大力推进土地复垦和开

40、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协调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关系,统筹安排各类土地整治活动。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邹城市集中办公不少于 15个工作日2.技术服务期限: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统一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工作,验收合格后后期服务 1年,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再修改再完善。3.技术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60天提交成果。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及省厅、市局要求,做好邹城“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直至通过上级主管部门

41、审核并备案。5.后期服务期限要求:验收后一年。第三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全权负责项目具体工作,对对方提出的意见进行落实,加强双方的联系;2.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全面推进工作开展。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本项目组成员详见附表。3.在不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能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第四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251.提供基础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1)积极配

42、合乙方完成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2)可以安排乙方项目人员在邹城市工作期间的工作场所。3.负责组织召集项目评审、自检、预检、验收等工作,费用由乙方支付。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第五条 乙方提交的主要成果邹城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 年);1邹城土地整治规划说明(2016-2020 年)2邹城土地整治规划专题研究报告3(2)图件成果邹城土地利用现状图(2015 年);1邹城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2邹城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3邹城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分布图;4邹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5邹城工矿废弃地潜力分布图;6邹城土地整治项目总体规划图;7

43、邹城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分项规划图。8(3)规划数据库矢量数据;1栅格图数据;2文档数据;3规划表格;4元数据;5说明文档。6“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安排表。7(4)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成果。(5)相关设备购置及配置所有权26台式电脑二台,具体参数及相关要求如下:1(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酷睿 I7 6 代处理器/8G 内存/1T 硬盘/4G 独立显卡/DVDRW 光驱/WIN10 系统/23LED 显示器;平板电脑一台,具体要求如下:2须能够现场演示移动端的数据采集功能,自定义采集的字段和图层的显示样式,进行属性、图形、照片、视频的录入采集;现场演示离线数据的查询、分析、统计汇总功能,输入查

44、询条件,能够对选定专业进行搜索,分析城镇地籍调查、规划地类、现状地类、基本农田数据等情况形成结果列表,并可以查看项目详情、定位;能够现场演示的数据转换功能,将shp文件导入系统,设置图层的显示样式,并能按照设置的样式在地图中展示。备注:供应商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产品,但必须保证全新原装正品,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同时填写技术偏离表。购置配置归采购人邹城市国土资源所有,规划编制期间可共同使用,编制完成后交给邹城市国土资源局品牌型号 产品数量 产品参数第六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照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国土资源部

45、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 号)、省国土资源厅和济宁市级主管部门最新规定等文件作为依据,来验收成果。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以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及市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以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及市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第七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万元(大写:人民币 )(包括资料收集整理、外业调查、核实举证、数据录入及数据库建设、各种会议、人员培训、软硬件设备购置、车辆交通、表格及成果印制、征求意见、聘用顾问、评审自检预检验收、修改完善、负责省市27两级评审审

46、核并通过、后期一年服务费、谈判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本项目无预付款,成果完成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后支付 9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第八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成果,归甲方所有。购置的相关软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工作期间使用,验收后由甲方收回。乙方用于申报科技成果或论文发表引用,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条 3、技术服务进度”约定的时间点按期完成任务的,每有一个阶段每超时 1天,扣除技术服务总额

47、 0.5%的费用。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能按时提交成果的,应当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 5%的违约金。若因乙方责任造成最后验收不合格的,返工费用乙方自负,并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0%的违约金。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应当支付当期技术服务费总额 5%的违约金。第十条 双方确定,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对因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影响建库时间,工期顺延;2.若工作期间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要求新精神,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邹城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双方按照国家保密法的规定做好资料保密工作,出现泄密,受损一方追究另一方的责任。2.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作精神协商解决。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 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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