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机械的主要性能参数包括:起重量、工作幅度、起重力矩、起升高度以及工作速度等。 起重量起重量是指起重机能吊起重物的质量,其中应包括吊索和铁扁担或容器的质量,它是衡量起重机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参数。通常称为额定起重量,用“口”表示。起重量的单位过去惯用“t”表示,现都用“kN”表示(IOkN 约等于 1t).起重机随着工作幅度的变化,其起重量也随之变化。因此,额定起重量有最大起重量和最大幅度起重量之分。最大起重量是指基本起重臂处于最小幅度时所允许起吊的最大起重量:最大幅度起重量是指基本起重臂处于最大幅度时所允许起吊的最大起重量。一般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是指基本起重臂处于最小幅度时允许起吊的最大起重
2、量,也就是起重机铭牌上标定的起重量。 工作幅度工作幅度是指在额定起重量下,起重机回转中心轴线到吊钩中心线的水平距离,通常称为回转半径或工作半径,用“R”表示,单位为“m”。工作幅度表示起重机不移位时的工作范围,它包括最大幅度(R mix)和最小幅度(R min)两个参数。对于俯仰变幅的起重臂,当处于接近水平的水平夹角为 130 时,从起重机回转中心轴线到吊钩中心线的水平距离最大,为最大幅度:当起重臂仰到最大角度(一般水平夹角为 780)时,回转中心轴线到吊钩中心线距离最小,为最小幅度。对于小车变幅的起重臂,当小车行到臂架头部端点位置时,为最大幅除,当小主朴干聆擎用部端占桥臂时.为最小幅度起重机的起重量,随幅度变化而变化,同一台起重机,幅度不同,其起重量也不同。对于有支腿装置的轮式起重机,还应以有效幅度 A 表示,即用支腿侧向工作时,在额定起重量下,吊钩中心垂线到该侧支腿中心线的水平距离。有效幅度反映起重机的实际工作能力;没有使用支腿侧向工作时,则工作幅度用 A1(单胎)或 A2(双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