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许可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建筑工程永久 临时项目总编号: 申请编号: 20 建证申字 号许可中心编号: 申报日期:20 年 月 日单位/个人 组织机构代码地址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申 报 人信息 E-mail 邮政编码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设计负责人 资质专用章设计单位联系电话 外地单位备案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供地方式 划拨 出让 其他 可用地面积东至: 西至:项 目 情 况 建设项目四至范围 南至: 北至: 拟建项目 规划用地性质地下空间建筑用途幢数 层数 建筑面积(m 2) 地上建筑高度(m)地下主体深度(m)总建筑面积 地上建筑 面积
2、地下建筑面积 m2绿地率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面 积拟 建 项 目 指 标机动车泊位 地上: 地下: 非机动车泊位 地上: 地下:申报人承诺: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并对其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虚假,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与审批机关无关。申报人: (签章) 设计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报送文件及图纸:1、与规划管理相关的施工图(一式 4 份及电子文件) ; 2、具有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含电子文件) ;3、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证) ;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涉及人防、地名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项或多项审核意见) 。备注:1、申报人持有效证件在申报后 5 个工作日内到业务窗口领取受理或不受理凭证; 2、申报人持有效证件在该审批事项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到业务窗口领取行政审批证件;3、本表各项填报内容均为本次申报项目;4、申报人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须签订档案责任书,填写档案登记表。天津市规划局 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