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文明办公益广告阵地使用申请表制表:市文明办公益广告管理中心 编 号:申请部门(单位) 电 话地 址 邮 编联 系 人 手 机E - mail 传 真申请使用形式 户外喷绘 (新华路、衡山路、江浦路三处)宣传画面样张 (以 JPG 格式彩色打印在 A4 纸上附后)申请使用时间 2011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1 年 12 月 5 日经费预算申请理由:负责人签字(盖章):以下内容由审批机构填写初审意见:审批意见:市文明办公益广告阵地使用申请表填表须知一、申请程序1、登陆上海文明网( )或中国公益广告网(),下载“市文明办公益广告阵地使用申请表” ;2、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签字盖章;3、报
2、公益广告管理中心初审;4、市文明办分管领导审批;5、办理、 备案、存档。二、注意事项1、公益广告宣传阵地使用申请未获批准前,公益广告管理中心不将申请内容排入宣传计划。2、公益广告阵地的宣传周期一般为 1 个月。3、如需对已通过审核的公益广告画面进行再修改使用的,请将修改后的宣传画面以 JEPG 格式彩印在 A4 纸上再次递交。4、申请(部门)单位不得将获准使用的公益广告阵地挪作他用或擅自授权给其他个人、团体、组织使用。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影响由申请(部门)单位承担。5、申请单位需支付公益广告制作成本费,不需支付发布费及其他商业性费用。6、本表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文明办公益广告管理中心所有。处理结果:市文明办公益广告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