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规定设备函【2013】 03 号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程序,降低物料消耗,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适合于设备检维修或生产装置改造过程产生的废旧物资的管理。2、废旧物资回收原则统一回收,定点存放。三、废旧物资的分类1、可利用的闲置设备(改造退下的旧设备) 。2、可回收利用物资(旧管道、旧型材等) 。3、有色金属类(不锈钢、铜、铝等) 。4、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品物资(各种废弃的钢材边角料、不可修复的旧阀门、腐蚀严重不可利用的旧管道等) 。5、非金属类。四、 废旧物资的回收1、废旧物资回收坚持“能修则修、降低费用
2、”的原则,凡能够利用或通过修复后能够再利用的物资,转化为备用品。 2、各单位处理废旧物资时,设备主任、设备员与设备科现场鉴定后,填写物资回收鉴定表 ,须详细列出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物资站凭借物资回收鉴定表进行回收,分类存放,并做好记录,车间负责转运到指定区域。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废旧物资,发现一次处罚本单位 200 元。3、阀门、轴承、有色金属、电机等物资,物资站要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交旧材料后,凭物资站开据的废旧物资收据领取新的材料(特殊情况也可事先领用物资材料,但事后必须立即补办手续) 。4、旧管道、阀门所带的法兰 ,车间先回收 ;有色金属与钢的组合件,车间必须先行拆分;按
3、分类要求上交物资站。否则一次处罚 50 元。5、非金属物品按材质分类,统一上交,存放到规定区域。6、不按分类规定,混杂乱放,一次处罚车间 100 元。 五、废旧物资的存放区域划分: 1、报废物资区域:公寓楼宿舍后东侧,存放待出售的废旧物资。2、有色金属区域:机修车间西南处,存放不锈钢、铜、铝等废旧物资,电缆及有色金属小件物管仓库存放。3、大型闲置设备区域:公寓楼宿舍后西侧,存放检维修及技术改造更换退役的设备。4、闲置利用区域:反渗透厂房北侧,存放阀门、管道、钢材类等废旧物资。5、非金属区域:公寓楼宿舍后中部地段,存放玻璃钢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木制品等废旧物资。本规定从 2013 年 3 月 15 日 起执行。设备科2013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