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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9号)关于印发《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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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建投建管2016209 号 关于印发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为完善集团公司建设项目信用管理体系, 规范施工企业的履 约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集团公司对中国铁建 投资有限公司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中铁建投安质 201415 号)进行了修订,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 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4 年1 月 18 日印发的中国铁建投资有限公司施工企业 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中铁建投安质201415 号)同时废- 2 - 止。 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

2、 年 9月 5 日 - 3 - 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集团公司建设市场诚信机制, 健全信用管理 体系, 规范施工企业的履约行为, 提高工程质量、 保证施工安全, 根据国家及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独资、 控股或拥有实际控制 权的法人单位及非法人单位。 第三条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主要依据 施工承包合同,对参建施工企业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签订合同的工程局集团和承担施工任 务的工程公司同时进行信用评价。 原则上首先对工程公司进行信

3、用评价,然后在集团公司全部建设项目范围内,根据工程公司信 用情况,汇总评价工程局集团总体信用情况。 第五条 信用评价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照评价 标准和评价程序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单位监督。 第二章 信用评价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成立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集团公司分管建设管理副总经理 - 4 - 副组长:建设管理部负责人 成 员: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集团公司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部, 负 责信用评价日常工作, 建设管理部负责人任集团公司信用评价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 集团公司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信用评价工作 进行管理,建设管理部负责组织实

4、施。需现场考核时,成立现场 考核组,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第三章 信用等级与评价标准 第八条 信用评价等级按从高到低顺序划分为信用好(A) 、 信用较好(B) 、信用一般(C) 、信用差(D)共四个等级。 第九条 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依据考核评分确定。 (一)工程公司信用评价等级确定 1. A 级:信用评价得分在 90分(含)以上; 2. B 级:信用评价得分为 75分(含)90 分; 3. C 级:信用评价得分为 60分(含)75 分; 4. D 级:信用评价得分在 60分以下。 考核评价期内工程公司承建的施工标段实际完成建安投资 总额低于项目管理机构下发的当期建安计划总额 90

5、%的,原则上 不得评定为 A级;非因建设单位设计供图、资金保障、征地拆迁 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施工进度考核低于当期计划 60%的,直接列 - 5 - 为 D 级;发生一般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直接列为 C级;发生 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直接列为D 级。 (二)工程局集团信用评价等级确定 工程局集团信用评价得分为所属参建工程公司得分的算数 平均值,评价等级为: 1. A 级:信用评价得分在 85分(含)以上; 2. B 级:信用评价得分为 75分(含)85 分; 3. C 级:信用评价得分为 60分(含)75 分; 4. D 级:信用评价得分在 60分以下。 第十条 信用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

6、 施工单位按得分多少排 名。信用评价得分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分减去考核扣分,二 是奖励加分;基础分满分为 100 分,奖励加分最高为 5 分。 第十一条 考核扣分 考核扣分包括现场考核扣分、日常考核扣分及其他考核扣 分。 (一)现场考核扣分 1. 现场考核扣分由集团公司、各项目管理机构信用评价现 场考核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照考核扣分标准(见附件 1)对 各标段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2. 考核组现场检查的重点是管理体系建设、 施工组织管理、 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廉政纪律等方面内容,并结合各项目处于建 设期的不同阶段有所侧重。 - 6 - (二)日常考核扣分 日常考核扣分由集团公司、 各项目管理机

7、构职能部门对建设 项目进行各类日常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依据信用评价考核标准进 行扣分。 (三)其他考核扣分 1. 施工企业在考核评价期内因在建项目发生引起各级关注 的质量问题、 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或其他重大违约行为被通报 的,直接进行扣分。被县、区级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的,每起扣 5 分;被集团公司或地市级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的,每起扣 10 分; 被股份公司或省级有关部门通报的,每起扣 15 分;被国家有关 部门通报的,每起扣 20 分。 2已运营项目因工程质量原因影响工程使用或构成安全、 质量等级事故的,由安全质量监督部牵头,联合运营管理部门进 行现场调查,依据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按照附件 2标

8、准拟定扣 分建议,报集团公司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十二条 奖励加分 (一)奖励类别及加分额度 信用评价奖励加分包括获得奖励或荣誉加分、 特殊建设项目 加分及征拆奖励加分。 1. 获得奖励或荣誉加分 各参建施工单位在考核评价期内获得以下奖励或荣誉的, 可 由项目管理机构提出初步考核加分意见, 经集团公司建设管理部 - 7 - 审核,报请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获得集团公司或地市级“文明工地” 、 “平安工地” 、 “标 准化工地”及其他安全、质量、履约方面的奖励、表彰的,每获 一项加1 分;获股份公司或省部级的,每获一项加 1.5 分;获国 家级的,每获一项加2 分; (2)承

9、办集团公司或地市级标准化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 活动并获得好评的,加 1 分;承办股份公司或省部级的,加 1.5 分;承办国家级的,加 2 分; (3)应地方政府请求或项目管理机构安排,积极参与抢险 救灾,获得书面感谢的,加1 分;获得政府部门通报表彰的,加 2分。 2. 特殊建设项目加分 对列入股份公司年度技术重难工程的项目, 承建单位能够按 计划完成节点工期目标的, 由项目管理机构提出初步考核加分意 见,经集团公司建设管理部审核,报请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 批同意后,加2 分。 3. 征拆奖励加分 对积极参与、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可由项目管理机构提出初步考核加分意见,

10、经集团公司建设管理 部审核, 报请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 进行奖励加分。 (1)施工标段征地拆迁工作在 8 个月内全部完成的,加 2 分; - 8 - (2)积极主动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并在评价期内未因征地 拆迁工作影响投资计划完成及控制性工程节点目标实现的,加 1.5分; (3)全力协助项目管理机构,积极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联 系沟通,按期解决被项目管理机构列为当期征拆重难点问题的, 加 0.5 分。 (二)奖励加分认定 项目管理机构在上报加分考核意见前,应在建设项目公示 3 日,并通知有关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机构在上报的加分考核意见 中应注明公示情况,没有进行公示的加分申请不予受理。

11、加分考核意见必须证明材料齐全、理由充分,必要时附相关 影像资料。集团公司建设管理部在收到项目加分考核意见后,组 织相关部门结合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认定。 在一个考核评价期内, 一个施工企业的考核加分事项只能使 用一次,同一加分事项不能在不同考核评价期重复使用。 第四章 信用考核程序与评价管理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信用考核以在建工程施工合同段为单 位进行,采取项目考核和集团公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各项目管 理机构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项目考核责任主体, 集团公司建设 管理部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集团公司考核牵头组织单位。 第十四条 信用评价每半年为一个考核评价期。 一个考核评 - 9 - 价期内有 3 个月

12、及以上施工期的, 对该施工企业进行全面考核评 价;施工期不足 3 个月的,不进行评价。一个考核评价期内,项 目管理机构对每个合同段进行现场考核2次, 集团公司考核1次。 上半年信用考核评价期为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下半年信用考 核评价期为 7月 1 日至 12 月31 日; 项目管理机构每季度末上报 项目考核结果。 第十五条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进行 评定、公布。 第十六条 各建设项目每个合同段考核得分按单项累计得 分计算。同一施工企业同时进行多个合同段施工时,得分按参评 合同段得分平均值计算(评分公式见附件 3) 。 各项目管理机构根据集团公司信用评价办法对

13、所属建设项 目的施工企业进行项目考核, 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单位并征询意 见一周后,及时报集团公司建设管理部(汇总表见附件 4) 。 施工企业在一个考核评价期的最终得分中, 项目考核评分占 40%,集团公司考核评分占 60%。 第十七条 各项目管理机构对现场检查要根据工程建设实 际需要合理均衡安排,对各标段检查项目和频次应基本一致。 第十八条 各项目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开展信用 评价工作,对日常检查和交(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记 录并予以扣分。 各项目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标准评分, 上报的评价结果应拉- 10 - 开档次。 一个考核评价期内考核评定为 A 级的施工单位原则上不 得超过参

14、评施工单位总数的 1/5。 第十九条 确定 A 级时,存在得分相同情况的,以建设项目 排名第1 次数多的排名在前;排名第 1次数相同的,以建设项目 排名第2 次数多的排名在前,依次类推。 B、C 级排名时,得分相同的,考核评价期内参评项目数量 多的施工企业排名在前,参评项目数量相同的,考核评价期内参 评的重难点工程多的施工企业排名在前。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建设管理部将初定的信用等级评价结 果报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并征询各相关项目管理机构意 见(征询期为一周) ;在征询期内被考核单位对考核结果有异议 的,可由项目管理机构向集团公司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 集团公司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进

15、行调查核实, 并按实际情况做 出是否变更考核结果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 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授权建设管理 部公布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第二十二条 施工企业信用等级 A、B、C 级有效期原则为半 年, D级为一年; 信用评价期限自进场施工开始至建设项目交 (竣) 工验收为止。 第二十三条 各信用评价考核单位, 应建立施工企业信用监 管机制和信用管理平台,完善日常信用考核档案。 - 11 - 第五章 奖 惩 第二十四条 信用评价结果可与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系统内 部招投标挂钩,并在招标文件中说明。 1.招标当期在A 级有效期内的施工单位, 在参与集团公司建 设项目系统内部招标时,依据中国铁建投资

16、集团有限公司采购 和招标管理办法 (中铁建投投控2015260 号)附件 1“施工 招标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评标加分、排名。 2. 招标当期在 B 级有效期内的施工单位,在参与集团公司 建设项目系统内部招标时,评标不予加分。 3. 招标当期在 C 级有效期内的施工单位,在参与集团公司 建设项目系统内部招标时,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时扣 3分。 4招标当期在 D 级有效期内的施工单位,取消在集团公司 建设项目系统内部投标资格1 年。 第二十五条 对因管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施工企业, 按照 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 主要管理人员, 或连续发生 2次以上一般责任事故

17、的主要管理人 员,直接清出集团公司投资建设市场,并在处罚公布3 年内不允 许进入集团公司投资建设市场。 第二十六条 考核单位在信用评价考核中存在违规行为的, 集团公司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 12 -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由集团公司建设管 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1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考核扣分标准 2. 已运营项目因工程质量原因影响行车或造成事故 扣分标准 3.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计算公式 4. 项目管理机构评价结果(样表) - 13 - 附件1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考核扣分标准 编 号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扣分标准 责任部门 1 管理 体系 建设 机构

18、设置 未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环保水保、成本、进度、物资设备、合同、征拆、维稳等组织机构的; 每起扣 1 分 建设管理部 2 未明确分管领导、主责部门、协办部门、相应岗位人员工作职责的; 每起扣 0.5分 3 制度建设 未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环保水保、成本、进度、物资设备、招标、合同、计划、劳务分包等管理制度、 办法的; 每起扣 1 分 4 业务流程不清晰,制度体系未有效运行、或制度内容违反现行相关制度规定的; 每起扣 0.5分 5 制度、办法不具备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 每起扣 0.5分 6 人员管理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不符合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每人次扣 2分 7

19、其他人员不符合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每人次扣 0.2 分 8 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每起扣 3 分 9 未取得监理人的同意,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 每起扣 2 分 10 特种作业人员或其他关键岗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 每人次扣 0.1 分 11 施工 组织 管理 方案控制 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 每起扣 3 分 12 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未履行单位审批程序的; 每起扣 3 分 13 未开展重难点项目关键技术方案评审的; 每起扣 1 分 14 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的,或未按施工专项技术方案、变更方案施工的; 每起扣 3 分 15 施组中未对节点工期、控制性

20、工程进行策划的; 每起扣 2 分 16 进度管理 非因建设单位设计供图、资金保障、征地拆迁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施工进度低于当期计划60%的; 直接评为 D级 17 未投入足够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且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 每起扣 1 分 18 未投入足够的施工机械与设备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或未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主要上场机械设备 造成进度滞后的; 每起扣 1 分 19 未定期对进度进行分析,并进行动态调整的; 每起扣 0.5分 20 分包管理 劳务分包管理混乱,存在以包代管现象的; 每起扣 1 分 法律合规部 21 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每起扣 5 分 - 14 - 22 施工

21、 组织 管理 分包管理 未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或未确定专人进行民工管理的, 或未建立民工管理档案的; 每起扣 1 分 法律合规部 23 产生劳务或法律纠纷并追加投资人为被告的; 每起扣3分 24 因转包或违法分包给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企业信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直接评为 D级 25 资金管理 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 每起扣1 分 财务会计部 26 因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出现群体性事件或现场停工事件的;或发生聚众到项目管理机 构、投资人机构滋事的; 每起扣 3 分 27 未严格按照业主及发包人的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资金管理的; 每起扣 2 分 28 未将

22、取得的工程款完全用于本项目工程,将工程款挪作他用的; 毎起扣2分 29 因挪用工程款,造成管理混乱、进度滞后等不良影响; 每起扣3分 30 文明施工 现场施工人员未佩戴与施工作业相配套的工作服及防护用品的; 每起扣 0.1分 安全质量监 督部 31 未将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的; 每起扣 2 分 32 未在项目部、劳务队宿舍、拌合站、堆料场等驻地设有企业识别标识的; 每起扣 0.1分 33 未在主要工程施工点按标准化施工技术指南要求设置相关工程标识牌、责任人、联系电话等标识的; 每起扣 0.1分 34 未在特殊施工点,如基坑、结构物沟槽或施工断面处设置必要围挡,以防意外坠

23、落事故发生的; 每起扣 0.1分 35 未对临时用电线路及配电箱采取必要保护及安全防护措施的; 每起扣 0.1分 36 未设置危险地点及危险物品安全警告标志牌的; 每起扣 0.1分 37 未采取必要措施防尘的; 每起扣 0.1分 38 驻地进门处未悬挂工程项目名称、管理或负责人名字、电话及监督电话的; 每起扣 0.1分 39 社会稳定 发生恶意扰民、破坏文物、打架斗殴、群体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每起扣 2 分 监察审计部 40 因发生恶意扰民、破坏文物、打架斗殴、群体上访事件,给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企业信誉造成恶劣影响 的; 直接评为 D级 - 15 - 41 安全 质量 环保 管理 质量 教

24、育培训、技术交底不到位的 每起扣 0.5分 安全质量监 督部 42 现场存在违规操作、作业的; 每起扣 0.5分 43 过程管理不到位,现场存在质量隐患的; 每起扣 0.5分 44 过程管理不到位,现场发生质量问题的; 每起扣 1 分 45 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原材料、构配件的; 每项扣 1.5分 46 施工中偷工减料的; 每起扣 2 分 47 隐蔽工程未经检验合格而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每起扣 1 分 48 隐蔽工程弄虚作假的; 每起扣 3 分 49 试验检测不符合管理规定的; 每起扣 1 分 50 安全 教育培训、安全交底不到位的 ; 每起扣 0.5分 51 未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

25、审批的; 每起扣1分 52 安全检查、整改不到位的; 每起扣 1 分 53 未按照股份公司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和班组工前隐患排查指导意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 每起扣 1 分 54 过程控制不到位,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 每起扣 1 分 55 过程控制不到位,现场出现安全问题的; 每起扣 2 分 56 危险源和应急管理不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 每起扣 1.5分 57 应急预案建立不全,或应急预案中应急措施不到位的; 每起扣 1 分 58 未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或没有按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规定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的; 每起扣 1 分 59 未对工程安全风险源进行辨识,或风险源辨识不全面的; 每起扣

26、1 分 60 安全生产费未做到专款专用的; 每起扣 0.5分 61 未按照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管理的; 每起扣 2 分 - 16 - 62 安全 质量 环保 管理 环保水保 未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措施开展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 每起扣 0.5分 安全质量监 督部 63 未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任意弃置工程废料和建筑垃圾的; 每起扣 0.5分 64 随意排放生活及施工污水的; 每起扣 0.5分 65 乱倒弃渣、弃方的,或未按照技术规范对弃渣、弃方进行支挡、覆盖、绿化的; 每起扣 0.5分 66 使用乡村道路损坏、损毁民房、损毁水系等地方问题未按要求处理

27、到位的; 每起扣 0.5分 67 施工取、弃土场未按设计方案实施的; 每起扣 1 分 68 临时用地未按要求复垦,江河河道未按环水保要求整治到位的; 每起扣 1 分 69 事件、事 故 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生死亡、伤害事件时,未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立即报告发包人、监理人、业主和救援 单位的; 每项扣 3 分 70 现场发生重大伤亡、重大财产、环境损害及其他安全事故,未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通知发包 人代表、监理人及业主的; 每项扣 3 分 71 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员工食物中毒、地方病及职业健康事件的; 每项扣 3 分 72 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中发现的工程实体质量方面存在影响使用功能、使用

28、安全问题的; 每项扣 3 分 73 发生污染或破坏环境恶性事件,被环保部门通报的; 每起扣 3 分 74 因施工原因发生险性事件的(无人员伤亡,事件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以下) ; 每起扣 3 分 75 一般安全、质量事故(非责任事故) ; 每起扣 10分 76 因施工原因造成临近运营线路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非责任事故) ; 每起扣 10分 77 单位工程经检验验收不合格的; 直接评为 D级 78 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不含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 ; 直接评为 D级 79 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恶劣影响,被环保部门通报的; 直接评为 D级 - 17 - 80 廉政 纪律 廉政 行贿受贿等

29、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直接评为 D级 监察审计部 81 财经 违规使用大额资金、使用假发票、虚开发票、虚列成本的; 每起扣 3 分 82 其他 内业资料 内业资料整理不及时的; 每起扣 0.5分 安全质量监 督部 83 内业资料编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每起扣 1 分 84 内业资料弄虚作假的; 每起扣 3 分 85 股份公司隐患平台填报不及时的; 每起扣 0.5分 86 股份公司隐患平台填报不准确的; 每起扣 1 分 87 股份公司隐患平台填报存在弄虚作假的; 每起扣 3 分 88 文物保护 未按国家相关法律及合同约定落实文物保护措施的; 每起扣 1 分 89 其他履约 发生其他不履行合同义务

30、等违约行为的 由信用评价检查 组成员会议拟定 扣分建议,报信 用评价工作领导 小组研究确定。 各考核组成 员部门根据 现场检查及 日常检查情 况进行评 价。 备注: 项目管理机构可在上述考核扣分基础上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细化项目考核标准。 - 18 - 附件2 已运营项目因工程质量原因 影响使用或造成事故扣分标准 序号 类别 事故等级 责任 扣分值 1 因工程质量原因引起安全 事故 造成一般亡人安全事故及 以上等级安全事故的。 施工企业负 有责任的 直接列为 D级 一般非亡人安全事故, 造成 5 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 造成 500 万元以上 1000万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全部 直接列为 D

31、级 主要 直接列为 C级 重要 20 分 次要 15 分 一般非亡人安全事故, 造成 5人以下重伤或造成100万 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直接 经济损失的。 全部 直接列为 C级 主要 20 分 重要 15 分 次要 10 分 一般非亡人安全事故, 造成 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的。 全部 20 分 主要 15 分 重要 10 分 次要 5 分 2 因工程质量影响项目运营 的 双向道路全部封闭, 中断运 营的。 全部 直接列为 D级 主要 直接列为 C级 重要 20 分 次要 15 分 单向道路封闭, 采取临时导 改措施。 全部 直接列为 C级 主要 20 分 重要 15 分 次要 10 分

32、 - 19 - 附件3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计算公式 一、参建工程公司评价计分 (一)参建工程公司在同一建设项目初步评价计分 GSi=(100- A)40%+(100- B)60% 式中: A 为考核评价期内项目考核扣分汇总; B 为考核评价期内集团公司考核扣分汇总; 同一工程公司在同一建设项目有 2个及以上标段时,项目 考核与集团公司考核得分均取算数平均值。 (二)参建工程公司在同一建设项目修正评价计分 计算公式:M=KGS 1 + C 其中, C为考核加分汇总; K 为调整系数: 1.施工企业数量为奇数时,排名在中间的施工企业 A 系数 k 取 1.0(如多家施工企业名次相同,均取 1.0

33、) ,排名在 A 之前的 施工企业系数k按名次由低到高依次取1.01、 1.02、 1.03 , 排名在 A 之后的施工企业系数 k 按名次由高到低依次取 0.99、 0.98、0.97 ,以此类推。 如多个施工企业名次相同,则乘以的系数 k相同,比之名次- 20 - 高(或次低)的施工企业的系数 k为分数相同的施工企业系数 (名次相同的施工企业个数0.01) ,不含系数为 1.0时。 2.施工企业数量为偶数时,排名在中间的施工企业 A、B系 数取 1.0(如多家施工企业名次与 A或 B 相同,均取 1.0),其 余同上。 (三) 集团公司全部建设项目范围内各参建工程公司综合评 价计分 计算公式:GS2 = n i i n 1M式中 Mi为参建工程公司在同一建设项目修正评价计分汇 总; n为该施工企业参评建设项目数量。 得分保留 3 位小数。 二、参建工程局集团评价计分 计算公式为:F= n i i n 1GS2式中 GS2i为集团公司全部建设项目范围内同一工程局集 团所属各参建工程公司综合评价计分; n为工程局集团参评建设项目数量。 - 21 - 附件4 项目管理机构评价结果(样表) 项目管理机构: 排序 施工企业名称(工程公司) 得分 1 2 3 日期: - 22 - 抄送:集团公司领导,副总师,存档。 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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