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工作职责一、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学院本、专科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二、组织安排学院与教学相关的工作会议。三、组织制(修)订学院本、专科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学校相关部门。四、组织实施学院本、专科学生培养计划,协调落实教学任务,审核教师相关教学工作量。五、组织学院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负责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与推荐工作。六、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负责学院各类教学成果奖的组织申报、推荐等工作。七、负责学院本、专科专业建设、专业实习基地建设、课程建设以及教材建设工作。八、负责学院日常教学运行管理,组织教学检查和考试检查工作,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九、负责学院学生的学籍管理,负责审核、上报毕业生相关数据。十、组织学院教师建立教学档案、审核教学相关数据填报和统计工作。十一、组织安排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相关工作。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