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枞阳县城山地区铁铜矿普查项目钻 探 施 工 合 同 书(样式)甲方:安徽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技术院乙方: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安徽省蒙城县西贾庄罗集地区铁矿普查项目钻探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本次工程质量,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及工作量一、工程名称:安徽省枞阳县城山地区铁铜矿普查项目钻探施工二、工程地点:枞阳县城山三、工作量:四、工程造价:本次钻探施工费用按每米单价分段计算。0500 米,每米元,500700 米,每米米,7001000 米,每米米,工作量以决
2、算书为准。五、施工工期:2015 年 5 月 31 日完成全部钻探工作量第二条:甲方的权力和义务1、指导、监督、检查、验收乙方钻探施工进度、质量。2、在施工过程中,在不影响乙方施工前提下,随时检查工程质量。3、为乙方钻探施工提供已有地质资料。4、及时完成钻孔地质编录。5、通过测量确定孔位。6、有权依据地质情况,变更钻孔设计孔位及孔深,并及时通知乙方,如需增减工作量,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第三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1、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由于甲方设计变更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包括孔深变更)由甲方给予弥补。2、自备所有施工设备、用具、消耗材料等。3、钻进原始记录按国家规范并
3、达到设计要求。4、负责进场及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赔偿费用。5、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第四条:施工质量要求1、所有施工钻孔严格按照地质岩芯钻探工程(DZ/T0227-2010) 等有关行业标准及勘查设计书执行,并达到甲方要求,按规定记录班报表,丈量孔深,孔深误差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并按设计进行简易水文观察。2、钻孔孔径:地质钻探孔:75mm 。3、钻孔弯曲度测量按甲方要求进行测量。钻孔的孔斜:每 100 米应测量一次孔斜,每 100 米孔斜不得超过 2,超过 2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4、岩矿芯采取率,井深弯曲度验证要严格按地质岩芯钻探工程(DZ/T0227-2010)并达到甲方设计要
4、求。岩芯现场管理执行 DZ/T0032-92地质勘查钻探矿芯管理通则规定。5、钻孔竣工后要求封孔并设立标志。6、钻孔施工完毕后按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勘探安全规程的要求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有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第六条: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1、钻探设备进场后,甲方预付工程款 5 万元。2、钻孔结束后,甲方应在 2 日内及时给予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3、不合格工程不计款;经补钻或重钻后达到施工质量要求,按
5、合格孔进行结算(不重复计费)。4、乙方施工钻孔达到设计孔深时,甲方必须承认工作量,并给予验收。若钻孔达到设计孔深后,如需加深时,加深部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孔内事故,无法继续施工的情况下,甲方应承认原工作量,并对加深的工作量给予结算。5、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计取工程费,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应在甲方允许情况下方可进行计费。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合同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合同额 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上述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 10 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仍不能继续合作,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原合同正文同等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费用全部结清之日废除。第十条:甲乙双方如有违约造成的纠纷,可以向 合肥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 方:安徽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技术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15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