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道德风尚奖”与“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为了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展示我系学生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本届运动会期间,开展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及“集体精神文明奖”的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体育道德风尚奖一、评选范围凡参加本届运动会各项比赛的运动员均有资格参加评选二、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本系组织的运动员选拔与训练工作,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2、严格遵守大会的有关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3、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裁判、尊重观众;4、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赛出风格,赛出水平;5、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6、凡违反本届运动
2、会竞赛纪律规定,并受处理(罚)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评选。三、评选办法本系所有运动员由水产科学系“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与精神文明奖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及道德风尚奖评分细则规定,进行评选。四、评分细则1、按照水产科学系学生会体育部安排,能够准时参加运动员选拔的所有运动会报名者加 3 分,违者扣 5 分(并加学分 1 分,违者扣学分 2 分) ;2、按照水产科学系学生会体育部安排,能够积极准时参加运动员训练,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者每次加 3 分,违者扣 5 分(对于坚持训练并未有缺勤情况者加学分 3 分,无故不到者每次处以扣除 1 学分处罚累计三次不到者处以每次 3 学分处罚) ;3、在运动会举行期间,
3、能够做到遵守大会的有关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者加 2 分;4、在运动会举行期间,能做到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裁判、尊重观众者加 2 分;5、在运动会举行期间,能够做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者加 2 分;6、在比赛期间取得名次者按名次前后给予 5、4.5、4、3.5、3、2.5、2、1.5 加分。五、评选名额“体育道德风尚奖 ”运动员的评选名额为 7 人六、奖励及惩罚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 的运动员将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获奖证书及奖品,评分结果后5 名者视情况处以扣除学分处罚。集体精神文明奖一、评选范围水产科学系参加运动会各班二、评选条件1、积极组织班级
4、同学准时参加运动员训练2、有组织、有秩序的观赏比赛3、运动会期间积极向广播站投稿4、运动会期间能保持场地卫生5、能够做好运动员的后前服务三、评选办法本系所有运动员由水产科学系“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与精神文明奖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及精神文明奖评分细则规定,进行评选。4、评选细则每班级基础分 100 分,按照以下细则进行加减分1、按照水产科学系学生会体育部安排,能够准时参加运动员选拔的运动员所在班级,每人每次给予班级加 2 分,无故不到者给予班级扣 2 分;2、按照水产科学系学生会体育部安排,能够准时参加运动员训练的运动员所在班级,每人每次给予班级加 2 分,无故不到者给予班级扣 2 分;3、按
5、照水产科学系学生会体育部安排,能够准时参加方队训练的同学的所在班级,每人每次给予班级加 2 分,无故不到者给予班级扣 2 分;4、按照水产科学系学生会文艺部、女生部安排,能够准时参加表演队训练的同学的在班级,每人每次给予班级加 2 分,无故不到这给予班级扣 2 分;5、按照水产科学系学生会学习部安排,能够积极向广播站投稿班级,每 10 份给予 2 分奖励;6、在运动会期间观看比赛每缺勤一人扣除班级分 1 分,全勤班级给予 3 分奖励;7、按照水产科学系学生会生活部卫生合格标准,能做到所在场地卫生状况良好,并在比赛结束后能保证场地卫生合格班级给予 2 分,不合格班级扣除 3 分8、能做到关心同学,积极为运动员服务,并有突出贡献的班级给予 5 分奖励。五、名额分配“集体精神文明奖 ”代表队的评选名额为 2 个六、奖励办法获得“集体精神文明奖 ”的代表队,颁发 “集体精神文明奖”奖状及奖品。在评选优秀班集体作为参考,集体在操行分中加分,记入档案。水产科学系2009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