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消费税的核算,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了解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以及消费税的基本内容,熟悉消费税的纳税规定,掌握消费税会计的基本方法,提高消费税核算的实务操作能力。,第一节 消费税制度的基本内容,一、消费税概念及特点 1、消费税概念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2、特点: 征税的选择性 征税环节单一性 征收方法多样性 税收调节特殊性 消费税转嫁性,3、立法精神: 体现消费政策、调整产业结构 正确引导消费、抑制超前消费 稳定财政收入、保持原有负担 调节支付能力、缓解分配不公二、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
2、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三、征税范围 1、烟(卷烟、雪茄烟、烟丝) 2、酒及酒精(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包括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7、汽车轮胎 8、摩托车 9、小汽车 10、高尔夫球及球具 11、高档手表(每只手表10000元以上、不含增值税) 12、游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四、税率 1、比例税率:10档 1%56%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 3、复合税率: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4、最
3、高税率运用 A、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B、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成套消费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五、纳税环节 生产环节销售时 自产自用移送时 委托加工交货时 进口报关进口时 批发(卷烟)销售时,六、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期限、地点 (一)时间 1、销售:赊销、分期收款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 预收货款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托收承付发出应税消费品办妥托收的当天 采取其他方式的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自产自用移送当天 委托加工纳税人提货当天 进口
4、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同增值税) (三)纳税地点 1、销售及自产自用 纳税人机构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2、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销 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缴纳。 3、委托加工的 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报缴。 4、进口的 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申报纳税;个人携带或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由海关一并计征。,【例题单选题】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A.进口卷烟B.进口服装C.零售化妆品D.零售白酒,【例题多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
5、费税纳税人的有(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C.进口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例题单选题】纳税人生产销售下列轮胎(非子午线轮胎)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A.翻新轮胎 B.公共汽车轮胎C.摩托车轮胎 D.汽车与农用拖拉机通用轮胎,【例题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有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植物性润滑油属于润滑油征收范围B.以石油为原料加工的矿物性润滑油不属于润滑油征收范围C.以柴油组分为主、经调合精制可以作为柴油发动机的非标油品,属于柴油征收范围D.以动植物油为原料,
6、经提纯、精制、合成等工艺生产的生物柴油,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例题单选题】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 )。A.应税消费品的平均税率计征B.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计征C.应税消费品的不同税率,分别计征 D.应税消费品的最低税率计征,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生产环节应纳消费税的核算 (一)一般销售业务及应纳消费税的核算 1、消费税计税办法 A、从价定率计税 从价定率计算消费税时,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B、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 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计算办法时,其
7、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消费税额 =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 C、复合计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 应纳消费税额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2、销售量的确定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3、销售额的确定 A、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B、销售额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款。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率),C、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D、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8、,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E、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F、纳税人为销售应税消费品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以1年为期限)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G、对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收取的包装物的押金,均应并入酒类产品计税。 H、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例:某酒厂为增值
9、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向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果酒500公斤,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93600元,同时收取单独核算的包装物押金2000元,则应纳消费税额是多少?应纳消费税 =(93600+2000)/1.17x10% =8170.94(元),(二)几项特殊业务及应纳消费税的核算 1、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及应纳消费税的核算 (1)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A、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B、在建工程 C、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D、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3)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
10、 (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例:某酒厂2009年12月份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粮食白酒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则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是多少?,从量税0.220000.5200(元) 从价税 0.235000(110%)200 (120%)20% 1975(元) 应纳消费税20019752175(元) 应纳增值税 0.235000(110%)200 (120%)17% 1678.75(元)
11、,(三)以外购已纳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核算 1、扣税范围12项 注意的问题: (1)14个税目中,酒类产品、除石脑油和润滑油、燃料油之外的成品油,小汽车、高档手表4项不得抵扣已纳消费税。 (2)例举的12项,也必须是同一税目 2、扣税方法按当期生产领用部分扣税,3、扣税环节 从工业购进应税消费品,在工业环节生产后销售,可以扣税;在商业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不实行扣税。 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例题单选题】按照现行消费税制度规定,纳税人外购下列已税消费品可以从应税销售额中扣除的有( )。
12、A.外购已税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的白酒 B.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 C.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D.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首饰,【例题多选题】依据消费税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准予扣除外购已纳消费税的有 ( )。 A.以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B.以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钻石首饰 C.以已税汽车轮胎连续生产的小汽车 D.以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E.以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例题单选题】某烟厂4月外购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8.5万元,本月生产卷烟领用烟丝80%,期初尚有库存的外购烟丝2万元,期末库存烟丝12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纳消费税中可扣
13、除的消费税是( )。 A.6.8万元 B.9.6万元 C.12万元 D.40万元 【解析】 本月外购烟丝的买价8.517%50(万), 生产领用部分的买价5080%40(万), 或生产领用部分买价2501240(万), 准予扣除的消费税4030%12(万)。,二、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核算 (一)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核算原料、主料 委托方 受托方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或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例:甲企业委托
14、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化妆品,甲企业为乙企业提供原材料等,实际成本为7000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2000元,其中包括乙企业代垫的辅助材料500元。已知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同时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试计算乙企业代收代缴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款。,组成计税价格=(7000+2000)/(1-10%)=10000(元) 代收代缴消费税 税款:1000010%=1000(元),(二)委托方支付消费税的核算 收回后直接销售不再计算缴税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交税款可以扣税 (三)委托方已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核算与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扣税范围、扣税方法
15、、扣税环节相同,三、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核算 1、消费税的计算 三种计算方法: 1)从价定率办法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2)从量定额办法计税 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进口数量单位税额,例:某烟草进出口公司从国外进口卷烟80000条(每条200支),支付买价200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20000元,保险费用80000元。关税完税价格2200000元。假定进
16、口卷烟关税税率为20%,要求计算进口卷烟消费税,增值税。,(1)进口卷烟应纳关税:220000020%=440000(元) (2)进口卷烟消费税的计算: 定额消费税=800000.6=48000(元) 每标准条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 (2200000+440000+48000)(1-36%) 80000=52.5(元),每条价格小于70元,所以适用36%的税率 从价应纳消费税: (2200000+440000+48000) (1-36%)36%=1512000(元) 应纳消费税=1512000+48000=1560000(元) (3)进口卷烟应纳增值税: (2200000+440000
17、+48000) (1-36%) 17%=714000(元),三、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核算 1、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是指:将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单位(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业务。,下例行为视同零售业务: A、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加工包括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等业务,不包括修理、清洗业务。 B、经营单位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C、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
18、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2、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从2003年5月1日起,铂金首饰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税。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如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消费税。,3、税率:5% 五、出口应税消费税退(免)税的核算 1、生产企业 免税不退税 2、外贸企业 免税退税,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一、会计科目设置为了准确地反映企业消费税的应交、已交、欠交等情况,需要缴纳消费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
19、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采用三栏式账户记账,借方核算实际缴纳的消费税或待扣的消费税;贷方核算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缴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表示多缴纳的消费税。,例:某卷烟厂生产销售卷烟和烟丝,2009年8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8月1日,期初结存烟丝买价20万元,8月31日,期末结存烟丝买价5万元。 (2)8月3日,购进已税烟丝买价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验证。 (3)8月6日,发往B烟厂烟叶一批,委托B烟厂加工烟丝,发出烟叶成本20万元,支付加工费8万元,B烟厂没有同类烟丝销售价格 (4)8月20日,委托B烟厂加工的烟丝收回,出售一半取得收
20、入25万元,生产卷烟领用另一半。,(5)8月27日,销售卷烟20大箱,取得收入100万元。 (6)8月28日,没收逾期未收回的卷烟包装物押金23400元。 (7)8月29日,收回委托个体户张某加工的烟丝(发出烟叶成本为2万元,支付加工费1060元,该处同类烟丝销售价格为3万元),直接出售取得收入3.5万元。 计算该烟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纳消费税额=1000000 56%+20 150 +23400/(1+17%) 56%+35000 30%-(100000+200000-50000) 30%-(200000+80000)/(1-30%) 30%/2=449700(元) B烟厂代收代缴的消
21、费税=(200000+80000)/(1-30%)30% 120000(元),例:某酒厂2009年7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粮食白酒20吨,不含税单价6000元/吨,销售散装白酒8吨,不含税单价4500元/吨,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2)销售以外购薯类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4吨,不含税单价3200元/吨,货款已收回。,(3)用自产的散装白酒10吨,从农民手中换取玉米,玉米已验收入库,开出收购专用发票。 (4)该厂委托某酒厂为其加工酒精,收回的酒精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6吨,每吨不含税单价为8000元。 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粮食白酒定额税率0.5元/500克;比例税率为20%),(1)=(20 6000+8 4500) 20%+(20 2000+8 2000) 0.5=59200(元) (2)=4 3200 20%+4 2000 0.5=6560(元) (3)=10 4500 20%+10 2000 0.5=19000(元),(4)=6 8000 20%+6 2000 0.5=15600(元) (5)当月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59200+6560+19000+15600 =100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