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同 从 代 议 制 的 形 式 看 : 都 是 立 法 、 行 政 、 司 法三 权 分 立 的 代 议 制区别 国 家 元 首产 生 方 式 总 统选 举 产 生 任 期 制议 会 权 力地 位 有 立 法 权国 家 政 治 的 中 心 立 法 机 构作 用 较 小皇 帝 (权 力 中 心 )世 袭 终 身 制法 国 共 和 制 德 国 君 主 立 宪 制二 者 关 系 总 统 及 其 内 阁 政府 对 议 会 负 责 皇 帝 集 行 政 和立 法 大 权 于 一 身 ,议 会 大 受 限 制 。议 会立 法 会 议立 法 权 首 相 与 内 阁 对 议 会 负责 , 由 内 阁 协 调
2、首 相 与议 会 关 系国 王 效 忠 法 律 , 大臣 对 议 会 负 责政 府 首 脑与 议 会 关 系 内 阁 首 相属 国 王 , 但 需 一 名大 臣 副 署行 政 权议 会立 法 会 议国 家 权 力 中 心 议 会 中 多 数 党 派 领 袖担 任国 王 任 命政 府 产 生 方 式 内 阁 首 相内 阁 宰 相政 府 首 脑 无有元 首 的 实 权 终 身 制终 身 制元 首 任 期世 袭世 袭元 首 产 生 方 式 国 王国 王国 家 元 首 英 国 君 主 立 宪 制德 国 君 主 立 宪 制项 目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国 会参 众 两 院 与 总 统 共 同
3、享 有立 法 权 总 统 与 内 阁 不 对 议 会 负责 , 总 统 与 议 会 互 相 制约总 统 与 内 阁 部 长 共 同 对 议会 负 责 , 总 统 可 解 散 众 议院政 府 首 脑与 议 会 关 系 总 统总 统 , 但 须 内 阁 部 长 副 署行 政 权 总 统参 众 两 院国 家 权 力 中 心总 统 任 命总 统 任 命政 府 产 生 方 式 总 统内 阁 总 理政 府 首 脑 有有元 首 的 实 权 任 期 制任 期 制元 首 任 期 选 举( 任 四 年 , 连 任 两 届 )选 举( 任 期 七 年 , 连 选 连 任 )元 首 产 生 方 式总 统总 统国 家
4、元 首 美 国 总 统 制法 国 总 统 制项 目 总统共和制议会共和制相 同 点特 点权 中 心立 法 权行 政 权政 体 法 国美 国德 国英 国 君 主 立 宪 制内 阁首 相 皇 帝宰 相 民 主 共 和 制总 统 总 统国 会国 会议 会 议 会议 会 皇 帝 总 统 总 统 与 议 会君 主 虚 位议 会 至 上 军 事 封 建皇 帝 权 重 总 统共 和 制 议 会共 和 制1.都 有 形 式 上 代 表 民 意 的 议 会2都 实 行 分 权 和 权 利 制 衡 的 原 则 原因国 家 元 首军 权司 法 权立 法 权行 政 权政 体 法 国美 国德 国英 国 君 主 立 宪
5、制内 阁首 相 皇 帝宰 相 民 主 共 和 制总 统 总 统国 会国 会议 会 议 会议 会 联 邦 法 院总 统议 会 皇 帝 总 统国 王 皇 帝 总 统 总 统政 府 首 脑权 利 中 心 首 相 ( 多 ) 宰 相 ( 命 ) 总 统 ( 选 ) 总 统 ( 选 )议 会 皇 帝 总 统 总 统德国的君主立宪制、法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美国总统制的主要区别项 目 德国君主立宪制 英国君主立宪制 法国总统制 美国总统制国家元首 国王 国王 总统 总统元首产生方式 世袭 世袭 选举(任期七年,连选连任) 选举(任四年,连任两届)元首任期 终身制 终身制 任期制 任期制元首的实权 有
6、无 有 有政府首脑 内阁宰相 内阁首相 内阁总理 总统政府产生方式 国王任命 议会中多数党派领袖担任 总统任命 总统任命国家权力中心 立法会议 议会 参众两院 总统行政权 属国王,但需一名大臣副署 内阁首相 总统,但须内阁部长副署 总统政府首脑与议会关系国王效忠法律,大臣对议会负责首相与内阁对议会负责,由内阁协调首相与议会关系总统与内阁部长共同对议会负责,总统可解散众议院总统与内阁不对议会负责,总统与议会互相制约立法权 立法会议 议会 参众两院与总统共同享有 国会相同 国 家 元 首 及其 产 生 方 式 议 会 的 权力 和 地 位 () ()法 国 共 和 制 德 国 君 主 立 宪 制立
7、 法 与 行 政机 关 的 关 系 ,不同 合 作 探 究 二 :合 作 探 究 二 : 德 国 君 主 立 宪 制 与 法 国 共 和 制 之 比 较德 国 君 主 立 宪 制 与 法 国 共 和 制 之 比 较行 政 机 构行 政 机 构 关于君主立宪制,学术界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它是资产阶级对封建势力让步、妥协的产物,因而具有保守性。另一种看法认为,它更符合早期资产阶级革命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因而不能简单地认为君主立宪制就一定比共和制保守。(提示:民主制度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适合国情的才是最 好的;从人类历史的发展方向和终极目的而言,资产阶级代议制既不是完美的,也不是最理想的制度)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特点1、具有形式上代表民意行使国家权力的议会。2、实行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3、实行资产阶级的政党政治。1.比较近代英、美、法、德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不同,分析不同的原因。历史传统资本主义发展程度不同、资产阶级革命程度不同、走向新制度的方式所有以前的国家,崛起中的大国,都是因为它内部的国家制度的健全。所谓的一个国家外部的崛起,实际上是它内部力量的一个外延。 英国诺丁汉大学郑永年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