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层空间法,Space Law,主要内容,概述 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 外层空间法的主要原则 外层空间法的主要制度 外层空间活动的其他法律问题,一、 概述,1、外层空间一般指大气层以外的整个空间。 2、适用于外层空间领域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称为外层空间法,其主要渊源是国际条约。 3、 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Outer Space Affairs /UNOOSA,五个主要条约,1966年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它天体的活动的原则条约 外空宪章 1968年营救宇航员、送回宇航员和归还发射到外层空间的物体的协定 1972年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公约19
2、75年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 1979年指导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五个国际法律文件,1963年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法律原则宣言 1982年各国利用人造地球卫星进行国际直接电视广播所应遵守的原则 1986年关于从卫星遥感地球的原则 1992年关于在外层空间使用核动力源的原则 1996年关于开展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合作,促进所有国家的福利和利益,并特别要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需要的宣言,二、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1、有关外空法律地位的原则规定 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与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有着明显的区别: 地面国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具有完全和排他的主权; 外层空间不属于任何国家所有
3、,地面国不得将其主权扩大到外层空间。,2、外层空间与空气空间的界限 空间论,即以空间的一定高度为标准区分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 功能论,即主张以飞行器的功能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 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界限问题至今没有解决。,空间论: 以航空器向上飞行的最高限度为界(离地面约3040公里) 以大气层中的不同空气构成为界 以人造地球卫星轨道离地面的最低高度为界(约100110公里) 以地球同步轨道(约36000公里)为界,三、主要原则,为所有国家谋福利和利益原则 自由探索利用和遵守国际法原则 不得将外层空间据为已有原则 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原则 国际合作原则 国际责任原则 援救宇航员原则 对空间物体的所
4、有权和管辖权原则,四、外层空间法的主要制度,1、营救制度 营救协定 2、赔偿责任制度 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公约 3、登记制度 登记公约 4、月球开发制度 月球协定,1、营救制度,(1)通知发射当局和联合国秘书长 每个缔约国获悉或发现宇宙飞船人员在其管辖的区域、在公海、在不属任何国家管辖的其他任何地方,发生意外,处于灾难状态,进行紧急或非预定的降落时,要立即通知。,(2)援助和营救宇航员 宇宙飞船人员如因意外事故、遇难和紧急的或非预定的降落,降落在任一缔约国管辖的区域内,该国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营救飞船人员并给他们一切必要的帮助。 如获悉或发现宇宙飞船人员在公海或在不属任何国家管辖的其
5、他任何地方降落,必要时凡力所能及的缔约国,均应协助寻找和营救这些人员。保证他 们迅速得救。 该国应把它所采取的措施和所取得的结果,通知发射当局和联合国秘书长。,(3) 归还宇航员和空间物体 宇宙飞船人员如因意外事故、遇难和紧急的或非预定的降落,在任一缔约国管辖的区域内着陆,或在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其他任何地方被发现,他们的安全应予以保证并立即交还给发射当局的代表。 射入外层空间的物体或其组成部分若在发射当局管辖的区域外发现,应在发射当局的要求下归还给该发射当局的代表,或交给这些代表支配。如经请求,这些代表应在物体或其组成部分归还前,提出证明资料,(4) 费用负担 履行保护和归还空间物体或
6、其组成部分义务所花费的费用,应由发射当局支付(5)消除危害 如果缔约国有理由认为在其管辖的区域内出现的或在其他地方保护着的空间物体或其组成部分,就其性质来说,是危险的和有害的时候,则可通知发射当局在该缔约国的领导和监督下,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造成危害的危险。,2、空间物体所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1)“损害”的概念,是指生命丧失,身体受伤或健康的其他损害;国家、自然人、法人的财产,或国际政府间组织的财产受损失或损害; (2)“空间物体”,包括空间物体的组成部分、物体的运载工具和运载工具的部件。,(3)“发射国”是指: 发射或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 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
7、“发射”包括发射未成功在内;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共同发射空间物体时,对所造成的任何损害应共同及单独承担责任。 从其领土或设施上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应视为参加共同发射的国家。,(4)发射国对其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或给飞行中的飞机造成损害,应负有赔偿的绝对责任。 (5)任一发射国的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其他地方,对另一发射国的空间物体,或其所载人员或财产造成损害时,只有损害是因前者的过失或其负责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条件下,该国才对损害负有责任。,(6)任一发射国的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其他地方,对另一发射国的空间物体,或其所载人员或财产造成损害,并因此对第三国,或第三国的自然人或法人造成损害时
8、,前两国应在下述范围内共同和单独对第三国负责任: (a) 若对第三国的地球表面或飞行中的飞机造成损害,前两国应对第三国负绝对责任; (b) 若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其他地方,对第三国的空间物体,或其所载人员或财产,造成损害,前两国对第三国所负的责任,要根据它们的过失,或所属负责人员的过失而定,共同及单独承担责任的所有案件中,对损害的赔偿责任应按前两国过失的程度分摊;若前两国的过失程度无法断定,赔偿应由两国平均分摊。但分摊赔偿责任,不得妨碍第三国向共同及单独负有责任的发射国的任何一国或全体,索取根据本公约的规定应予偿付的全部赔偿的权利。,(7)不适用于发射国的空间物体对下列人员所造成的损害: (a)
9、该发射国的国民; (b) 在空间物体从发射至降落的任何阶段内参加操作的、或在空间物体从发射至降落的任何阶段内,应发射国的邀请而留在紧接预定发射或回收区地带的外国国民。,(8)求偿 遭受损害的国家,或遭受损害的任一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可向发射国提出赔偿损害的要求。 若受害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原籍国未提出赔偿要求,该自然人或法人的所在国可就其所受的损害,向发射国提出赔偿要求。 若永久居民的原籍国或永久居民在其境内遭受损害的国家,均未提出赔偿要求,或均未通知有意提出赔偿要求,永久居民的居住国得就其所受的损害,向发射国提出赔偿要求。,程序: 赔偿损害的要求,应通过外交途径向发射国提出。要求赔偿国若与发射国
10、无外交关系,可请另一国代其向发射国提出赔偿要求,或以其他方式代表其在本公约内的所有利益。要求赔偿国也可通过联合国秘书长提出赔偿要求,但要以要求赔偿国与发射国均系联合国会员国为条件。,(9)时效 赔偿损害的要求,须于损害发生之日起,或判明应负责任的发射国之日起一年内向发射国提出。 若不知损害业已发生的国家,或未能判明应负责任的发射国的国家,应于获悉上述事实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赔偿要求,3、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发射国在发射一个外空物体进入或越出地球轨道时,应以登入其所须保持的适当登记册的方式登记该外空物体。每一发射国应将其设置此种登记册情事通知联合国秘书长。 任何此种外空物体有两个以上的
11、发射国时,各该国应共同决定由其中的一国登记该外空物体,4、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1)关于月球的条款也适用于太阳系内地球以外的其他天体,但如任何此类天体已有现已生效的特别法律规则,则不在此限。 (2)月球应供全体缔约国专为和平目的而加以利用。,在月球上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或从事任何其他敌对行为或以敌对行为相威胁概在禁止之列。利用月球对地球、月球、宇宙飞行器、宇宙飞行器或人造外空物体的人员实施任何此类行为或从事任何此类威胁,也应同样禁止。 缔约各国不得在环绕月球的轨道上或飞向或飞绕月球的轨道上,放置载有核武器或任何其他种类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物体,或在月球上或月球内放置或使用
12、此类武器。 禁止在月球上建立军事基地、军事装置及防御工事,试验任何类型的武器及举行军事演习。但不禁止为科学研究或为任何其他和平目的而使用军事人员。也不禁止使用为和平探索和利用月球所必要的任何装备或设备。,(3)月球及其自然资源均为全人类的共同财产,任何国家不得通过利用或占领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据为已有,月球表面或其下层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的自然资源均不应成为任何国家、国际组织、实体或自然人的财产。一俟月球自然资源的开发成为可行,即建立此种开发的国际制度。,(4)所有缔约各国都享有不受任何种类的歧视,在平等基础上,并按照国际法的规定在月球上从事科学研究的自由。,月球大使馆”诉北京工商局案一审败诉,有着
13、“月球疯子”之称的美国人丹尼斯霍普,于1980年11月22日在美国内华达州,向联合国、美国、前苏联发布所有权声明,声称月球及水星、金星、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等八大行星及相应卫星归其所有,上述星球的矿藏、水、石油及液体也归其所有。同日,丹尼斯霍普就其主张向美国旧金山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交纳相关费用,并建立了月球大使馆总部及银河系政府,自称月球头人及银河系政府执行官。 。,2005年8月中旬,李捷(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和丹尼斯取得了联系,8月30日双方达成协议,丹尼斯指定李捷为月球大使馆大中华区大使,以月球公司的名义对外销售月球土地。9月5日,李捷在朝阳工商分局注册
14、了月球公司。10月8日,李捷对外正式宣称,将公开出售月球土地。购买者只需花298元就能在月球上购买1英亩(合6亩)土地,还可获得月球土地证书。此言一出,质疑四起。10月19日,月球公司宣布正式开盘,丹尼斯霍普还特意赶到北京吆喝出卖月球土地。截至10月28日,月球公司共向33人销售48英亩月球土地,得款14304元,10月14日,朝阳工商分局对月球公司进行立案调查,10月28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以涉嫌投机倒把为由,暂扣了月球公司的经营执照、财务票据、月球土地所有权证以及一万多元经营款。此时距离月球公司正式营业才刚半个月。 由于不服北京市工商局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李捷于2005年11月14日
15、向北京海淀法院提起诉讼。,北京海淀法院认为,我国于1983年12月30日加入外层空间条约。该条约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应为所有国家谋福利和利益,属于全人类的开发范围。该条约第二条规定,各国不得通过主权要求、使用或占领等方法,以及其他任何措施,把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据为己有。从以上条约内容可以看出,任何国家均不能对月球主张所有权,不得在月球上设定所有权。因此,原告月球村公司在本案中所提到的月球土地所有权在我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合法的。而如果月球土地所有权不存在,则月球土地不可能成为被买卖的标的物,不能成为商品。 2006年10月20日,北京市
16、海淀区法院公开宣判,驳回原告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五、其他法律问题,卫星直接电视广播 1982年各国利用人造地球卫星进行国际直接电视广播所应遵守的原则 2. 卫星遥感地球 1986年关于从外层空间遥感地球的原则 3.外层空间使用核动力源 1992年关于在外层空间使用核动力源的原则,1、各国利用人造地球卫星进行国际直接电视广播所应遵守的原则,(1)利用卫星进行国际直接电视广播活动的进行,不得侵犯各国主权,包括不得违反不干涉原则,并且不得侵犯有关联合国文书所载明的人人有寻求、接受和传递情报和思想的权利。,(2) 国际法律的适用性 利用卫星进行国际直接电视广播领域的活动应遵照国际法
17、,其中包括联合国宪章、1967 年1 月27 日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的外层空间活动原则的条约, 国际电信公约及其无线电规则的有关条款,以及关于各国间友好关系与合作及关于人权的国际文书的有关条款。,(3)国际合作 利用卫星进行国际直接电视广播的活动,应当以国际合作为基础,并应当促进国际合作应当为这种合作订立适当安排。发展中国家利用卫星进行国际直接电视广播以加速其本国发展的需要应特别得到考虑。,(4)国家责任 各国应对其本身或其管辖范围内所从事的关于利用卫星进行国际直接电视广播的活动,以及任何这种活动均须符合本文件所载原则,承担国际责任,2、关于从外层空间遥感地球的原则,(1)“遥
18、感”一词是指为了改善自然资源管理、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目的,利用被感测物体所发射、反射或衍射的电磁波的性质从空间感测地球表面 (2)遥感活动应为所有国家谋福利和利益,不论它们的经济、社会或科学和技术发展程度如何,并应特别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需要。,(3)进行遥感活动应遵守国际法 (4)进行遥感活动的国家应促进遥感活动方面的国际合作,3、关于在外层空间使用核动力源的原则,(1)涉及在外层空间使用核动力源的活动应按照国际法进行,尤其是联合国宪章和关于各国探索与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 (2)安全使用的准则和标准 ,核动力源在外层空间的使用应限于用非核动力源无法合理执行的航天任
19、务 (3)安全评价体系,(4)发射载有核动力源的空间物体的任何国家在该空间物体发生故障而产生放射性物质重返地球的危险时,应及时通知有关国家。 (5)各国应为本国在外层空间涉及使用核动力源的活动承担国际责任,而不论这些活动是由政府机构或非政府实体进行,并应承担国际责任。,1978年 1月 24日凌晨4点多钟,苏联核动力军用侦察卫星“宇宙-954号” 在加拿大的黄刀市上空降下,转眼之间,它消失在冰雪覆盖的苍茫大地上。 “宇宙-954号”重达5吨,载有核燃料45公斤。为了消除放射性可能造成的污染,加拿大国防部和原子能控制局当天下午就派出军队和科研人员前去调查。搜索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月2
20、4日到4月中旬,加拿大空军派出了3架装有放射物质测量仪的运输机进行分段空中搜索。1月30日,搜索队员在飞机的指引下,冒着严寒在大奴湖东端找到了这个卫星的残骸,它以每小时200个伦琴的强度污染着周围环境。对此,加拿大原子能控制局现有的原子防护铅桶都不能保证有效的保护,他们赶制了一个特殊的容器。2月4日上午,在国防部长丹森的监督下,用直升机把一个500公斤重的特制铅桶运到大奴湖,人们使用长柄钳子小心翼翼地把那个可怕的“怪物”装入铅桶中。搜索工作的第二阶段从7月中旬至10月中旬结束。搜索队在西北区的冻土带、沼泽地和灌木丛以及一些中小城镇和居民区,搜索那种细小的、肉眼看不见的放射性微粒(核反应堆的裂变
21、物质)。10月18日,加拿大原子能控制局宣布,找到了卫星残骸75公斤,大小不等的放射性碎片约3000个。为了找寻这颗卫星的残骸,加拿大花费了1480万加元。,六、新的法律问题,1、国际空间站问题,11月20日俄罗斯,发射“曙光”舱,12月2日美国,发射“团结”舱,“曙光”舱送上太空,团结”舱送上太空,国际空间站的设想是1983年由美国总统里根首先提出的,即在国际合作的基础上建造迄今为止最大的载人空间站。经过近十余年的探索和多次重新设计,直到苏联解体、俄罗斯加盟,国际空间站才于1993年完成设计,开始实施。 该空间站以美国、俄罗斯为首,包括加拿大、日本、巴西和欧空局(11个国家)共16个国家参与
22、研制。其设计寿命为1015年,总质量约423吨、长108米、宽(含翼展)88米,运行轨道高度为397千米,载人舱内大气压与地表面相同,可载6人。国际空间站结构复杂,规模大,由航天员居住舱、实验舱、服务舱,对接过渡舱、桁架、太阳能电池等部分组成,建成后总质量将达438000千克,长108米。,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的模拟案例,A国开发了“天梯”项目,制造出一根有足够长度和强度的炭绳。炭绳随空间站被发射升空后,一端连在空间站上,另一断降落地面被固定在海锚上。A国通过“天梯”,将该空间站秘密升级为一个能够进行导弹防御的中程拦截系统。 B国不是A国的盟国,两国隔海10000多公里。由于担心“天梯”可能
23、会被对方用作导弹防御系统,使自己国内的洲际弹道导弹系统威慑力降低,B国开始了一个秘密项目,发射“检查员”号人造卫星,位于“天梯”附近,以监视其运载情况。 “检查员”升空不久,A国就检测到其活动,并以距离太近对“天梯”有威胁为由,要求B国将“检查员”移至距“天梯”至少1000公里外的地方。经过抗议、威胁和反威胁,B国最终同意移开“检查员”。,问题出现了。“天梯”上的炭绳突然断开。空间站认为自己遭到攻击,在用激光武器向B国的5颗卫星开火的同时,迫降在B国境内。空间站被B国拆卸,宇航员被投入监狱。作为回应,A国在海锚附近俘获3架B国飞机。3000英里长的炭绳碎片落到了两国境内。 当两国濒临交战时,理
24、智占了上风。双方经谈判,互将扣留的人员交还对方,并同意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双方接受调查结果,而遗留问题,将提交国际法院裁决。 委员会调查后认为,炭绳断开是由“检查员”排出的气体所致。 调查结果发布后,A国要求B国赔偿因“检查员”排出气体对“天梯”造成的损害,并要求返还空间站;B国则要求对方宣布空间站上的激光武器违反了国际法,并要求赔偿被摧毁的5个卫星,以及炭绳碎片对其环境的损害。 两国将此提交国际法院。双方同意关于空间站上配置武器系统的合法性问题,不在此诉讼程序中予以讨论。 其中一个辩题是:空间站是否应该归还?,新加坡队:根据援救宇航员、送回宇航员和归还发射到外层空间的物体的协定(简称援救协定
25、)的条款规定,B国应将迫降于其境内的空间站返还对方。有例为证:2001年中美撞机事件中,中方事后就曾将降落于境内的美飞机返还给了美方。 中国队:首先,对方的例子不适用于外太空,飞机属航空法所辖范畴,各国有具主权特征的领空,但外太空则为人类共享,无涉主权问题。同时,对方空间站配备有攻击性武器,已经对太空和平产生了不良影响,属于对外太空的非和平利用,在这种情况下所发生的问题,应不适用于援救协定。,2、外层空间商业化问题,3、空间环境保护问题,NASA(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忧心忡忡地公布:2005年1月17日,南极上空885公里,发生了一起看似偶然的“宇宙交通事故”一块31年前发射的,美国雷神火箭推
26、进器遗弃物,与中国6年前发射的长征四号火箭CZ-4碎片相撞。这是一起典型的太空垃圾“宇宙交通肇事案”。 1996年6月3日,美国一枚飞马座火箭发生爆炸,共产生了约300000个危害性碎片;小的有一些零部件,如星箭分离用的爆炸螺栓、卫星包带和弹簧等,还有宇航员“随地乱扔”的垃圾,比如1965年,在美国首次太空行走过程中,宇航员爱德华失手丢掉了一只手套(还好,一个月后,这只时速近28000公里,人类历史上杀伤力最大的手套坠入大气层烧毁);更多的则是极其微小的空间微粒,如航天器脱落的油漆颗粒等,由于飞行速度极快(6-7公里/秒),它们都蕴藏着巨大的杀伤力,一块10克重的太空垃圾撞上卫星,相当于两辆小
27、汽车以100公里的时速迎面相撞卫星会在瞬间被打穿或击毁!,2007-1-6 北京日报 新华社今晨专电美国太空监控部门官员4日说,一枚俄罗斯火箭的碎片当天坠落在美国西部地区。目前还没有太空垃圾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报告。美国北方司令部发言人阿普里尔坎宁安说,俄罗斯去年12月27日发射的SL-4火箭碎片4日早晨进入美国科罗拉多州和怀俄明州上空大气层,随后坠落在科罗拉多州西南部和新墨西哥州西北部地区 。,七、我国的空间立法,空间物体登记管理办法 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空间物体登记管理办法,1、空间物体是指进入外层空间的人造地球卫星、载人航天器、空间探测器、空间站、运载工具及其部件、
28、以及其他人造物体。短暂穿越外层空间的高空探测火箭和弹道导弹,不属于空间物体。 2、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负责空间物体的国内登记管理工作,日常事务由国防科工委国际合作司负责。,3、在我国境内发射的空间物体的所有者为其他国家政府、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时,应由承担国际商业发射服务的公司进行国内登记。 空间物体登记者应在空间物体进入空间轨道60天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内容,向国防科工委提交登记资料,履行登记手续。,4、空间物体的国际登记,依照登记公约的有关规定,由国防科工委在空间物体国内,登记后60天内,通过外交部向联合国秘书处进行登记。,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
29、法 ,1、民用航天发射项目是指非军事用途,在中国境内的卫星等航天器进入外层空间的行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已拥有产权的或者通过在轨交付方式拥有产权的卫星等航天器在中国境外进入外层空间的行为。 2、民用航天发射项目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凡从事民用航天发射项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审查批准,经审查合格取得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民用航天发射项目。,3、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对民用航天发射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负责审查、批准和监督民用航天发射项目 。 4、申请与审批程序 项目总承包人是许可证申请人。若无国内的项目总承包人,卫星等航天器产权的最
30、终所有人是许可证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在项目预定发射月的9个月之前,向国防科工委提交审批文件。 国防科工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的项目组织审查。对审查合格的项目,颁发许可证;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颁发许可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及相关部门。,女子登记拥有太阳,据英国每日邮报今晨报道,一位西班牙加利西亚自治区女子向当地一位公证人注册,将太阳登记为她的财产。现年49岁的安赫莱斯杜兰称,一项国际协议规定,任何国家不能宣布对一颗恒星或行星的所有权,但协议没对个人做出规定。杜兰考虑向每个使用太阳的人征收费用,且已想好如何分配这笔收入:50%给西班牙政府,20%投入国家养老金,10%支持研究,10%用于消除世界饥饿人口,剩下10%归自己。美国前副总统戈尔闻讯将她告上法庭,要她为全球变暖负责。,参考书 贺其治:外层空间法, 法律出版社,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