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61陕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B61/T2014 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 2014-发布 2014-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 言本规范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为规范我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加强土地工程建设,严格耕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并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陕西省土地整理中心,陕西诚业土地设计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史 鉴、王正秋、姜增安、寇宗武、赵碧波、郑克敬、邓贤艺、刘立明、张 镝、雷行忠、陈 悦、丁天寿、
2、崔耀武、叶伟。 本规范参加编制人员:燕崇楼、王继生、魏宏安、王蓓、张鲁平、张晖、刘建强、许新利、李荣、刘永鹏、冯小龙、周红、李云侠、杨召、解蕾。本规范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目 次1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34 总则 35 建设目标 45.1 总体建设目标 .45.2 具体建设目标 .46 建设条件 46.1 项目合法性 .46.2 基础设施 .46.3 水土资源 .56.4 其 他 67 工程类型区和工程布局 67.1 工程类型区 .67.2 工程布局 88 土地平整工程 .118.1 一般规定 118.2 耕作田块修筑工程 128.3 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 159
3、灌溉与排水工程 .189.1 一般规定 189.2 水源工程 219.3 输水工程 .369.4 喷微灌工程 449.5 排水工程 .509.6 渠系建筑物 .569.7 泵站及输配电工程 .6710 田间道路工程 7510.1 一般规定 .7510.2 田间道 .7610.3 生产路 .8211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8411.1 一般规定 8411.2 农田林网工程 8511.3 岸坡防护工程 9011.4 沟道治理工程 9111.5 坡面防护工程 9712 其它工程 .10012.1 一般规定 .10012.2 土石方爆破 .10012.3 水力冲填造田 .10112.4 废弃构
4、筑物拆除 .103附录 A 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类型区划分及主导因素 105附录 B 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二级工程类型区 113附录 C 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类型区项目规模 114附录 D 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类型区项目单片规模及片数 114附录 E 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体系 115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1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技术标准等。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和省级投资的农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沟道整治、占补平衡、增减挂钩等) 。同时,也可作为项目审查、审批、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5、。以上土地工程建设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和其他行业现行有关规范与标准的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标准GB/T 30600-2014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 50288-9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98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01-94 防洪标准 GB 50296-99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60-2008 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T 50363-2006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085-2007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 50265-2010
6、 泵站设计规范GB/T 16453.16-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20203-2006 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600-2010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 50596-2010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 50625-2010 机井技术规范GB/T 50485-2009 微灌工程技术规范行业标准TD/T 1038-2013 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 252-2000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2SL 482-2011 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 SL 189-
7、2013 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T 4-1999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SL 18-2004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 23-2006 渠系工程抗冻张设计规范SL 211-2006 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 SL 236-1999 喷灌与微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 265-2001 水闸设计规范SL 279-2002 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 20-92 水工建筑物测流规范SL 289-2003 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技术规范B/T 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JTGB 01-2003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D 202006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 30-2004 公路路基设
8、计规范JTGD 60-2004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 62-2004 公路钢筋混凝土与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D 40-2002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 50-2006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CJJ/T 80-98 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基层技术规范DJ/T 499-2001 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TD/T 1007-2003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地方标准DB 61/T146-93 灌区方田建设技术规程 DB 61/T329-2003 梯田技术规程 DB 61/T226-1996 井灌工程规划设计技术规范DB 62/T495-1997 甘肃省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标准
9、 DB 64/T198-1998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窖工程技术标准 DB 61/T(282-279)-1999) U 型渠道量水槽 DB 61/T142-2003 陕西省造林技术规程 DB 61/T325-2003 陕西省农田林网营造技术规范 DB 61/T326-2003 陕西省治沙造林技术规范 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3DB 61/T327-2003 淤地坝技术规范 DB 61/T328.7-2003 沟头防护工程 DB 61/T328.5-2003 小型排水工程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农村土地整治 rural land consolidation对农村地区低效
10、利用和不合理利用的土地,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土地利用活动。3.2 土地复垦 land rehabilitation;land reclamation对废弃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3.3 土地开发 land development对未利用地或利用效率低下的土地,通过工程、生物或综合的措施,使其成为可利用的和(或)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较高的土地的过程。3.4 土地整治工程类型区 land exploitation project type area按照土地整治建设目标、工程内容、工程组合地域特征一致
11、性原则,划定的体现土地整治地域差异和工程组合特征的单元。3.5 土地整治工程模式 land exploitation engineering mode为实现土地整治目标而确立的与特定工程类型区相适应的工程组合方案。3.6 土地整治工程体系 land exploitation engineering systems division指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等土地整治工程类型与工程等级系列的集合。3.7 基本农田 capital farmland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4 总则4.1 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应符合
12、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4.2 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应符合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4.3 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按照当地的水土资源条件和生产建设经验,合理确定相应的工程模式和建设内容;坚持“田、水、路、林、村”统一规划、全面协调、综合整治。4.4 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应坚持科学性和技术进步。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做到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4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便于实施。4.5 坚持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5 建设目标5.1总体建设目标落实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
13、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5.2具体建设目标5.2.1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使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控制在 8%以内。5.2.2 增加高标准农田面积,使耕地自然质量等级提高到当地较高级别,粮食产能有显著提高。5.2.3 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5.2.4 促进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5.2.5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
14、、景观的综合功能。5.2.6 工程使用年限达到 15 年以上。6 建设条件6.1项目合法性6.1.1 土地整治项目必须执行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6.1.2 土地整治项目应符合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的要求。6.1.3 土地整治项目应与农业、水利、林业、电力、交通、环保等部门规划相衔接。6.1.4 土地整治项目内工程建设内容应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湿地保护区、天然草场、退耕还林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地区。6.2基础设施6.2.1 灌排设施 土地整治项目区周边应有较为完善的灌溉、排涝和防洪骨干设施,其中:a) 项目区位于关中平原与汉中盆地的大灌区内时,向项目区供水的干、支渠应配套完
15、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5善,输水顺畅,且有足够的过水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区灌溉用水需求。相应的排水干、支沟也应疏浚通畅。位于河边田块,应有十年一遇洪水防护设施。b) 项目区位于陕南、陕北河谷川道地区,利用小河流引水(或提水)灌溉时,河道流量要能满足一定保证率下的作物灌溉需水量。自流引水时,溢流坝的高度不宜超过 5m;提水灌溉时,大田灌溉扬程不宜超过经济扬程。临河田块应有十年一遇洪水的防护设施。c) 项目区位于井灌区时,应根据机井的最小出水量来确定灌溉面积。在关中平原类型区的地下水下降漏斗区,应禁止开采地下水用于农灌;在地下水位下降区,应限制开采地下水用于农灌;在陕北风蚀沙化工程类型区,不宜集
16、中连片开采地下水用于农灌,靖边、定边两县水地面积不宜超过总土地面积的十分之一,单块面积不宜超过 3000 亩;榆阳、横山两县水地面积不宜超过总土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单块面积不宜超过 3000 亩。大田灌溉时,抽水井泵扬程不宜超过经济扬程。6.2.2 交通设施 土地整治项目区周边有较为完整的道路系统,对外交通比较便利。运输农产品的车辆及农业机械可以顺利到达项目区所在村庄。对于陕南秦巴山地工程类型区与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工程类型区,由于地形复杂,偏辟闭塞,项目区村庄对外道路可以标准稍低,但必须通畅。6.2.3 电力设施 土地整治项目区所在地,农村电网改造已完成,电源可靠,布置合理。对项目区新增用电需求,
17、有扩容的余地;新增用电电压等级能够满足。6.2.4 防护林带 土地整治项目区周边已形成防护林带(或网) ,便于项目区的农田、渠、路、林带与其衔接,形成区域的防护林网,保护基本农田。在陕北风蚀沙化工程类型区,还应布设农田防风固沙林网与植物固沙措施,以保护农田,防止土地沙化,改善生态环境。6.3水土资源6.3.1 干旱缺水是我省第一大自然灾害。由于水资源地域分布不均,水土组合极不协调。因而必须根据水土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土地整治工程规模。6.3.2 陕南地区水资源较为丰富,而土地资源较为缺乏,宜“以地定水” 。应根据土地整治的规模与形式,确定水源类型、引水方式、输水方式、排水方式及灌溉保证率、
18、灌溉方式、防洪标准、排水标准等。由于土地资源紧缺,且耕地田块小、土层薄、土质差,土地整治工程在改土的同时,对水资源的利用宜选用塘库、雨水集蓄工程等小型提、引工程。在汉中盆地川道区规模较大的灌区,宜按“方田”要求来进行改造。6.3.3 关中地区土地资源较为丰富,而水资源相对不足。宜“以水定地” 。根据水资源量及类型,确定耕地灌溉方式、方法与规模。关中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水平较高,新增灌溉面积的可能性较小,土地整治工程宜以现有灌区的局部土地平整、灌排设施完善配套等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6为主。6.3.4 陕北地区土地资源丰富,而水资源较为紧缺,宜“以水定地” 。宽阔的河谷川道台地,根据河道水源
19、,可建设或完善灌溉设施,发展部分水地。风蚀沙化工程类型区,根据地下水资源可适度开发沙地或滩地资源,但不宜集中开采。6.4其 他6.4.1 土地整治工程区内,土地权属应当明确、界限清楚、没有纠纷。在项目前期工作、实施之中与竣工以后,都应进行一系列的工作来进行保障。6.4.2 土地整治工程,应加强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重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6.4.3 土地整治工程区,对可能存在的“旱,涝、 、碱、渍、水土流失、风沙”等自然灾害应进行分析,提出应对措施,并对各种灾害的风险性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价。7 工程类型区和工程布局7.1工程类型区7.1.1 一级工程类型区陕西省土地整治
20、工程共分 4 个一级工程类型区,分别是:1 陕北长城沿线风沙工程类型区该区位于我省最北部,长城沿线以北,是毛乌素沙漠的东南缘。包括榆林市北部定边、靖边、横山、榆阳、神木、府谷 6 个县(区) 。地形北部为流动沙丘或非固定沙丘,中部为风沙滩地,南部为缓坡丘陵。海拔 1200m1500m。该区属温带半干旱地区,干旱少雨,年均降雨量 300mm400mm。水文地质分为:全新级及更新统风积冲积、湖积夹沙土形成的孔隙潜水岩组,含水层厚度一般 30m100m;滩地潜水蕴藏量丰富,埋深 0.5m3.0m。2 陕北黄土高原工程类型区该区位于长城沿线以南,北山以北。包括榆林市南部 6 个县,延安市全部 13 个
21、县(区),铜川市的宜君县,共 20 个县(区) 。本区为典型的黄土高原地形,北部为丘陵沟壑区,南部为塬梁沟壑区。海拔 800m1500m。该区从北向南由暖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到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年均降雨量 350mm650mm。地表水多分布于较深的河流或沟谷中,开发利用困难;地下水主要为上覆松散岩类孔隙水与下伏碎屑类型裂隙水,补给条件差,排泄条件好,一般地层含水量很小,难以利用。3 关中平原工程类型区该区位于北山以南,秦岭北麓。包括铜川市耀州、王益、印台 3 个区,渭南市、西安市、咸阳市的全部县(区) ,宝鸡市除凤县、太白县的 10 个县(区)和杨凌区,共 48 个县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
22、标准7(区) 。本区北部为鄂尔多斯地台向斜最南部,高原沟壑地貌,塬面宽广平坦,塬周沟谷深切。南部为渭河河谷冲积平原。该区从北向南由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过渡到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年均降雨量 550mm750mm。北部地区地表水多分布于较深的河流或沟谷中,开发利用困难;地下水含量较少,难以开发。南部除地表水便于利用外,地下含水层分布广,水量丰富,便于开发。4 陕南山地丘陵工程类型区该区位于我省南部秦岭与巴山之间。包括宝鸡市凤县、太白 2 个县,汉中市、安康市和商洛市的全部,共计 30 个县(市) 。秦岭山脉横亘北部,大巴山与米仓山脉耸立于南面,汉江流经其间。本区南北为秦巴山地及丘陵,中部为河谷川道
23、地带汉中盆地及其他河流的河谷地带。该区秦岭为我省南北气候自然分界线,具有暖温带与北亚热带两个气候带的特征。汉中盆地为亚热带湿润气候,年均降雨量 700mm1200mm。山区地表水充沛,便于引用,地下水难以开发。盆地水资源丰富,地表水、地下水均可利用。工程类型区划分及主导因素详见附录 A。7.1.2 二级工程类型区及其工程模式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共分 7 个二级工程类型区,分别为:1 风蚀沙化工程类型区在水资源丰富的沙地或河湾滩地,通过引水拉沙(或机械平沙)造田或沿河造田,适度开发风沙区土地资源。对滩地现有农田,按照“林网化、水利化、机械化”建设沙区绿洲的要求,充分利用地表水和适度开发利用地下水,
24、新建或配套完善井、渠、田相结合的灌排系统和农田防风固沙林网,实现水地方田化、旱地梯田化、田间道砂石化、生产路夯实化。2 黄土丘陵沟壑工程类型区在近村、低山缓坡处,适度修筑水平梯田及雨水集蓄工程,对有灌溉条件的宽阔河谷川道台地,进行土地平整,配套完善灌排水利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网;维护加固大、中型淤地坝,增加有效坝地面积。实现水地方田化、旱地梯田化、田间道砂石化、生产路夯实化。3 黄土塬梁沟壑工程类型区 对位于塬面或河谷川道区内已有的中、小型灌区内农田,按照方田建设标准要求,平整土地,配套完善渠、林、路、电等工程,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对交通方便的缓坡地带适度修筑水平梯田。实现水地方田化、旱
25、地梯田化、田间道砂石化、生产路夯实化。4 渭北黄土台塬工程类型区适度修筑水平条田;对位于塬面或河谷川道区内已有的大、中、小型灌区的基本农田,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8按照方田建设标准,平整土地,完善配套田间工程设施、道路、防护林网等。实现水地方田化、旱地梯田化、田间道砂石化、生产路夯实化。5 渭河河谷冲积平原工程类型区对少量坡耕地、旧宅基、废弃砖瓦窑等进行土地平整;在大、中、小型灌区内按照方田标准要求完善配套田间工程、道路、防护林网等;对渭河支流两岸滩涂及水毁农田,修筑堤防工程,配套水利设施。实现水地方田化、灌溉节水化、旱地梯田化、田间道砂石化、生产路夯实化。6 秦巴山地工程类型区选择土层深
26、厚的缓坡地带,适度修筑石坎梯田,并布设截水沟、排水沟、沉沙池、蓄水池等工程,形成完整的坡面灌排体系;在河谷川道,新修或完善配套塘堰、引水工程、泵站、机井、田间道路等,改造旧灌区或川台水田;在小流域沟道,新修或恢复水毁农田。实现稻田格田化、旱地梯田化、田间道砂石化、生产路夯实化。7 汉中盆地川道工程类型区在中、小型灌区内按灌区方田建设要求,平整土地,配套完善渠道、渠系建筑物、田间道路以及抽水泵站与机井,修筑少量水平梯田,复垦旧宅基、废弃砖瓦窑;对小流域沟道内川台地进行平整并配套完善水利设施,修筑堤防保护农田。实现稻田格田化、旱地梯田化、田间道路砂石化、生产道路夯实化。土地整治工程的 7 种工程模
27、式,每种模式的工程内容、工程组合典型特征详见附录B。7.2 工程布局7.2.1 总体布局7.2.1.1 根据各工程类型区的特点,按照节土、节水、方田化、梯田化的总体思路,结合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规划、水利规划、水保规划和道路规划等,统筹考虑,综合安排。在土地整治工程中,除注重工程技术措施外,同时应兼顾生态环境的改善作用,以构成可持续发展的总体布局。7.2.1.2 在确定工程总体布局时,应统筹考虑耕作田块、灌排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安排。7.2.1.3 以村庄定路,以地形定渠,以渠路作骨架,划块定方。合理布设田间配套工程和农田防护工程,达到田、
28、水、路、林、村统一规划和综合治理的目的。7.2.1.4 项目区建设内容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内容组成。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97.2.1.5 土地整治工程类型区项目规模划分详见附录 C。7.2.1.6 项目区应相对集中连片,片与片之间距离不应超过 5km,不同类型区项目单片规模及片数详见附录 D。7.2.1.7 土地整治工程等别根据其建设规模按表 7.2.11 确定。表 7.2.11 土地整治工程等别 单位:万亩工程等别 项目规模 3.02.0 2.01.0 1.00.5 0.57.2.2 分项布局7.2.2.1 土地平整工程a
29、)水地方田化。在土地整治规划布局下,以村庄定路,以地形定渠,以渠路作骨架,划块定方。主干路与干、支渠(沟)划大方,田间道路和斗、农渠划生产方,以生产方为单元进行土地平整。在方田内合理布置田、水、路、林、村,实现方田林网化。b)旱地梯田化。在土地整治规划布局下,黄土丘陵沟壑区和秦巴山地区的坡耕地,坡度一般在 15025 0,需修陡坡梯田,黄土塬梁沟壑区、渭北黄土台塬区的塬面,以及零星分布各地河谷川台,坡度一般在 5015 0,宜修缓坡梯田。黄土土质丘陵和塬、川台地区宜修筑土坎梯田,秦巴土石山区或石质山区宜修筑石坎梯田。c) 梯田应布局在 25以下的坡耕地上,应选择土质好的缓坡地带、相距村庄较近、
30、交通方便、地势较低、临近水源的地带修筑。梁、峁、弯各种地形互相配合,统筹兼顾,沿等高线集中连片布置,大弯就势,小弯取直,达到田面平整,地边有埂,道路相通,路、埂植树,耕作方便,保水保土。7.2.2.2 灌溉与排水工程a)水源工程:在土地整治规划布局下,应根据各工程类型区的地形条件、水源特点等,合理配置各种水源。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做到蓄、引、提、集相结合,中(型) 、小(型) 、微(型)工程并举。挖掘水源潜力,扩大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提高耕地质量。b)输配水工程:按地形条件、交通与耕作要求及灌水习惯,合理布局各级输配水渠道。各级渠道应有足够的过水断面,合理的比降,稳定的内外边坡,并
31、进行衬砌,配套完善渠系建筑物,做到引水有门、分水有闸、量水有堰、过路有桥、运行安全、管理方便。c)节水灌溉。根据省情特点,应大力提倡节水灌溉。各级固定渠道均应衬砌,减少渗漏损失。地面灌溉在平整好土地的前提下,应按沟灌、畦灌、膜上(下)灌等节水灌溉要求进行;因地制宜的推广喷微喷、管道灌等先进的灌水技术,提高田间水利用率。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107.2.2.3 田间道路工程a)田间道。联系村庄与田块的道路,需配置适宜,应能满足农业机械及运输农产品机动车的通行。路面宽 3m6m,路面铺设沙石、沥青或混凝土。b)生产路。联系田间道与田块间的道路,应合理设置,能满足人工田间作业与收获农产品需要。路
32、面宽 1m3m,路面铺设砂石、沙土或素土夯实。c) 道路布置宜与渠、林配合,节约土地,减少交叉建筑物。7.2.2.4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a)农田防护林工程。应结合土地整治规划布局,沿田间道路与干、支、斗渠一线全面绿化,构成方田林网骨架。路、沟、渠两侧各植树 1 行2 行。在黄土丘陵沟壑区、黄土塬梁沟壑区和陕南秦巴山地工程类型区,应选择梯田埂坎外坡,栽植梯田埂坎防护林(草) 。生产路与农、毛渠沿线可不植树,只种草本经济植物。护岸护滩林应配置在陡岸边及近岸滩地上,用以护岸护滩防冲。b)应结合土地整治规划布局,对于易遭受风沙威胁、或覆沙层较薄的平坦开阔农田应布设防风固沙林网。风沙危害严重的大
33、面积农田,应由主、副林带交织构成完整林网。也可配合进行沙障固沙与植物固沙措施。c)岸坡防护工程。在土地整治规划布局下,对整治田块易受洪水威胁的小型河道,应修建必要的堤防、护岸护滩等防洪工程。防洪工程应布设在稳定的岸滩上,平面布置力求平顺且与河势相适应。d)沟道治理工程。在土地整治规划布局下,对沟底下切危害较大的秦巴山地、渭北黄土台塬、黄土塬梁沟壑与黄土丘陵沟壑等工程类型区,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全面规划、综合治理中,采取谷坊、淤地坝、沟头防护等工程措施,互相配合治理沟壑。土地整治工程原则上不新修淤地坝,只对已成淤地坝的坝体进行加固维修,增加坝体泄洪排水等措施,使坝体得以重新利用。e)坡面防护工程。在
34、土地整治规划布局下,根据“高水、高蓄、高用”和“蓄、引、用、排”相结合原则,合理布设截水沟、排水沟、沉沙池等坡面水系工程,系统拦蓄和排泄坡面径流,构成完整的坡面灌排体系。7.2.2.5 典型田块设计每个土地整治工程应依据项目区地形、地貌、耕地类型、水源特点、灌溉方式等,完成 1 个2 个田块的典型设计,水地按方田进行典型设计,旱地按梯田进行典型设计。典型设计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比例尺宜采用 1/10001/2000。方田典型设计应包括灌、排、沟、渠、路布置,纵横断面设计,建筑物选配,灌水沟畦与格田布置,土地平整及工程量计算等。梯田典型设计应包括田面的布置,埂坎的设计,道路的安排,土地平整及工程量
35、计算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11等。土地整治工程各分项工程体系详见附录 E。8 土地平整工程8.1 一般规定8.1.1 耕作田块布置8.1.1.1 根据项目区地形、地貌类型的不同,因地制宜确定耕作田块布置类型。渭河河谷冲积平原、渭北黄土台塬及汉中盆地川道工程类型区的大、中、小型灌区宜修建方田;秦巴山地工程类型及汉中盆地川道工程类型区的水田内宜布设格田;渭北黄土台塬区、陕北及陕南的山地丘陵区坡耕地上宜布设梯田。 8.1.1.2 耕作田块应与灌溉、排水等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农田林网、新农村建设的布局相协调。8.1.1.3 耕作田块布置应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田间机械作业,有利于保持水土、
36、生态环境保护,便于管理。8.1.1.4 耕作田块的布置应尽量保持原有土地所有权的完整性,同时还应考虑满足稳定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要求,方便土地经营管理和作业。8.1.1.5 不同类型耕作田块布置8.1.1.5.1 方田在土地整理总体规划布局下进行,以村庄定路,以地形定渠,以渠、路作骨架,划块定方。主干路与干、支渠(沟)划大方,田间路和斗、农渠划生产方,在方田内合理布置田、水、路、林、村,沿渠、路植树绿化,实现方田林网化。生产方内一般不设固定渠道和道路,只设临时渠道。地面坡度大的,耕作田块原则上沿等高线方向平行布设。8.1.1.5.2 格田以田间固定渠道、排水沟或道路为骨架划分生产方,在生
37、产方内,按照便于耕作、管理,并兼顾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等土地权属调整的要求布设格田。8.1.1.5.3 梯田a)梯田原则上应布置在 25以下的坡耕地上,对于 25以上的坡耕地不应纳入项目建设范围。如项目区内一个较为完整的坡面上若夹杂有少量 25以上坡地,为使农耕地连条、连片,方便耕作,也可修成梯田。b)梯田应修筑在土质好、坡度缓、相距庄村较近、交通方便、位置较低、邻近水源的地带。秦巴山区应优先布置在具备灌溉条件的地带。c)对需修建梯田的区域,应统筹兼顾,梁、峁、弯各种地形相互结合,宜沿等高线集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12中连片布置,若等高线弯曲过大时,可按大弯就势,小弯取直的原则予以顺直。8.1
38、.2 土地平整单元依据不同工程类型,在满足灌排要求并充分考虑土地权属条件下,划分土地平整单元。8.1.2.1 方田区 以生产方为平整单元,每块生产方控制面积 3hm215hm 2,一般以 6.5hm2左右为宜,渭河河谷冲积平原与汉中盆地川道区,由于地形平坦,每方面积可达6hm224hm 2。井灌或渠井双灌区的生产规模,应考虑单井灌溉面积的大小,一般一眼井控制 1 个2 个生产方。8.1.2.2 水田区 以格田为平整单元,每块格田控制面积 0.2hm20.7hm 2。丘陵区地形复杂,格田面积一般 0.06hm20.07hm 2。8.1.2.3 梯田区 黄土丘陵沟壑区梯田大多修筑在 15以上的坡耕
39、地上,每块梯田面积控制在 0.15hm20.10hm 2,最小不应低于 0.03hm2;渭北台塬区塬面平坦,每块平整单元面积应控制在 0.3hm20.9hm 2,以利于机械耕作和灌溉。8.1.3 平整度方田内水田生产方的平整度,在项目竣工时应控制在6cm 以内,通过耕作后应达到3cm 以内;格田平整度应达到3cm 以内;旱作农田(含条田和梯田)平整度在建设竣工时应控制在15cm 以内,通过耕作后宜达到5cm 以内;喷微灌工程区域,田面平整度在满足管道布设要求情况下可适当降低。8.1.4 田面坡度8.1.4.1 对于有灌溉条件的方田生产方,土地平整后,应具有均一田面坡降,顺灌水方向田面坡度应控制
40、在 1/8001/400 以内,土壤透水性强取大值。8.1.4.2 格田内田面应近乎水平,灌溉时水层深度应保持一致。8.1.4.3 对于有有灌溉条件的梯田(条田) ,田面坡度应控制在 1/3001/500。旱作梯田田边 1m 左右,应保留 10左右反坡,做到外高内低。8.2 耕作田块修筑工程8.2.1 方田8.2.1.1 生产方田块长度、宽度生产方田块长度是末级固定渠道控制范围内的田块长度,宽度是相邻末级固定渠道之间的距离。从适宜机械耕作、田间渠系管网布设、田间管理以及土地平整工程量等方面综合考虑,田块长度以 300m400m 为宜,宽度以 100m200m 为宜。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1
41、38.2.1.2 田块高程的确定为准确确定平整田块高程,应运用数学模型或将田块划分为若干小方格,作方格测量,计算出平整田块平均高程,作为田块设计和挖填平衡计算的依据,并以附近灌溉渠底的高程作为起始点高程,田块内所有测量点高程,均应低于引水口渠底高程,否则应调整地面坡降,适当降低田块设计高程。8.2.1.3 田块的形状田块的形状应力求规整,长边与短边交角以直角或接近直角为宜;应避免不规则的三角形与多边形,以利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田块长宽比不小于 41。8.2.2 格田格田田块一般长 80m150m,宽 20m30m。地形复杂的丘陵区,格田田块长度25m50m,宽 7m15m。8.2.3 梯田(
42、条田)8.2.3.1 工程规模从土地利用结构合理性及农业发展、农民生产生活需求考虑,黄土丘陵沟壑区、黄土塬梁沟壑区人均基本农田(梯田、坝地、水浇地)达到 0.17hm2(2.5 亩)以上;渭北黄土台塬区人均基本农田(梯田、水浇地)达到 0.13hm2(2.0 亩)以上;秦巴山地区人均基本农田(梯田、水地)达到 0.07hm2(1.0 亩)以上的,原则上不宜安排以修筑梯田为主的土地平整工程。8.2.3.2 梯田的分类根据地面坡度不同,分为旱作梯田、灌溉梯田、果园梯田、茶园梯田等;根据施工方法分为人工梯田和机修梯田。8.2.3.3 梯田防御暴雨标准一般采用 10 年一遇 3h6h 最大降雨。在干旱
43、半干旱地区,或其他少雨地区,可采用20 年一遇 3h6h 最大降雨。8.2.3.4 梯田区的布置与梯田类型选用a) 一般土质丘陵或塬、台地区宜修筑土坎梯田,在土石山区和石质山区,坡耕地中夹杂有大量石块、石砾的,修梯田时,宜就地取材修筑石坎梯田。b) 丘陵区或山区坡耕地坡度一般为 15025 0,宜按陡坡梯田规划设计,黄土台塬塬面以及零星分布于河谷川台地上的缓坡耕地,坡度一般在 5015 0左右,宜按缓坡梯田区规划设计。c) 梯田区应有从村庄到田间的道路,田间道路基宽度不应小于 4m,当地面坡度较陡时,道路采用盘绕而上修筑,纵向坡度最大不应超过 70,以便耕作机械和车辆运行。生产路可结合梯田田坎
44、修筑。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14d) 在降雨较少的黄土塬区,可因地制宜根据坡面来水量,在梯田内侧布设一定数量的水窖,用以拦蓄道路径流和梯田内排出雨水,发展集雨灌溉。在降雨量多的秦巴山区,应在梯田区内、外配置小型蓄、引、排工程,就近拦蓄坡面径流,用于农田灌溉,保证梯田安全。8.2.3.5 梯田田面长度15以下缓坡区梯田 150m300m,15以上陡坡区梯田 100m 左右,最短不要少于20m。8.2.3.6 梯田田面宽度a) 土坎梯田。田面宽度应考虑灌溉和机耕要求,缓坡区梯田以 30m50m 为宜,陡坡区梯田以 8m15m 为宜。b) 石坎梯田。土石山区土层一般较薄,确定田面宽度时,应同时兼
45、顾土地整理后土层厚度不低于 0.5m 的要求,以利农作物生长。一般地面坡度 100,田面宽度采用10m12m;地面坡度 150,田面宽度采用 8m10m;地面坡度 200,田面宽度采用 6m8m。8.2.3.7 梯田田坎设计8.2.3.7.1 土坎梯田a)土坎高度:从土坎修筑工程量及稳定性等方面考虑,田坎高度一般以不超过 3m 为宜。b)土坎侧坡: 从少占地及土坎稳定性上等方面考虑,一般土坎侧坡坡度以1:0.361:0.26 为宜。c)蓄水埂:内坡比 1:1,外坡随地坎侧坡比。d)植物护埂:梯田坎外侧,应因地制宜栽植桑树、花椒等经济灌木或苜蓿等草本植物,以保护埂坎,增加农民收入。8.2.3.7
46、.2 石坎梯田a)石坎高度:根据土层厚度和地面坡度确定,一般不超过 3m。地面坡度 10,田坎高 2.0m 左右,地面坡度 15,田坎高 2.5m 左右,地面坡度 20,田坎高 2.8m 左右,地面坡度 25,田坎高 3.0m。b)石坎侧坡:石坎外侧比一般为 1:0.2,地面坡度小于 15时,可加大为 1:0.1,内侧为直墙。c)地边埂:石坎梯田的地埂应高出田面 0.3m,顶宽应大于 0.3m。8.2.3.8 梯田田坎修筑8.2.3.8.1 土坎修筑8.2.3.8.1.1 清基a)以各台梯田施工线为中心,上下各划出 50cm 宽,作为清基线;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15b)在清基线范围内清除
47、表土厚约 30cm,临时堆放在清基线附近,施工时与整个田面保留表土结合处理;c)将清基线内的地面翻松 10cm,清除石砾等杂物,整平、夯实。8.2.3.8.1.2 修筑田坎a)田坎必须用生土填筑,土中不应夹杂有石砾、树根、草皮等杂物;b)修筑时应分层夯实,每层虚土厚约 20cm,夯实后约 15cm;c)修筑时每道埂坎应全面均匀地同时升高,不应出现参差不齐,影响接茬处质量;d)田坎升高过程中应根据设计田坎坡度,逐层向内收缩,并将坎面拍光;e)随着田坎升高,坎后的田面也应相应升高,将坎后用土填实,使田面与田坎紧密结合。8.2.3.8.2 石坎修筑8.2.3.8.2.1 清基: 田坎坎基应挖到石基或
48、硬土层上,挖成外高内低的浅槽,槽宽 1.0m、深 0.5m 左右。8.2.3.8.2.2 修筑石坎a)备好大小搭配均匀石料,堆放石坎线下侧;b)逐层向上修砌,每层都应用比较规整的长 40cm50cm,宽 20cm30cm,厚 20cm 左右的大石块砌成田坎外坡。各块石之间上下左右都应挤紧。上下两层的中缝要错开呈“品”字形。较长石坎每 10m15m 留一沉陷缝;c)中等大小石块砌在石坎内侧,石缝用小石块塞紧,并敲打牢固,边砌边按设计田坎坡度收坡;d)在下挖上填与上挖下填修平田面过程中,将夹杂在土中的石块、石砾拾起,分层堆放在石坎后,形成对石坎的支撑。在水流集中的地方,留 0.5m 宽的排水口,砌
49、成跌水,保护田坎。8.3 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8.3.1 客土回填农用地中土层薄以及盐(碱)渍地、建设用地中的废弃地、未利用地中原状无土壤的土地、盐碱地等,平整后必须采取客土覆盖,增厚土层,以适宜农作物生长要求。8.3.1.1 客土土源客土质地较好,耕作田块的表土应没有污染,避免大的砂砾,能保水保肥;取土场不宜接近铁路、公路路基,江河及水库堰瑭堤岸,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取土应与当地的塘堰清淤、河流清障等水利兴修、道路修建、鱼池开挖等结合,做到一举两得;若项目区需要挖方,外运土石时,也应考虑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就地运输,降低外运成本。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168.3.1.2 运距 客土土源应尽量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