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来西亚沐胶 2X135 MW 电站设备及材料包装储运规定需方: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供方:各签约生产制造厂2006 年 9 月1目录 1、工程物资分类 2、国内交货条件 3、运输包装 4、供方提供的相关单据 5、包装储运标志 6、设备交货 7、供方的经济责任 8、产品装箱要求 9、进料加工核销程序 10、转口设备装运单证及储运标志 11、附件21 工程物资分类1.1 为本工程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均应根据其在工程中的用途分为以下两类,每类设备在交货前均应按照需方的通知刷制不同的贸易标志,以示区别。1.2 第一类(代码为 A 类):工程设备和材料。指由需方提供的,由国外业主进口接受后成为国外业主财
2、产或于施工中消耗掉的工程设备和材料。设备承包单位由国内发运或由第三国转口的工程设备材料基本均属此类物资。1.3 第二类(代码为 B 类):施工机具及试验调试设备仪器等。指工程施工必要的属于中方承包人的财产,并于工程完工后运出工程所在国的工程设备材料。一般为中方工程的土建、安装分包单位由国内发运或由第三国转口的,用于本工程施工并将于工程结束后,回运国内或运往第三国的机具、仪器仪表和专用工具等设备。在国外施工期间由第三国转口到工程所在国,并将于工程结束后运回国内,或用承包工程外汇收入进口国内的施工工具,均应在国内办理进口设备的审批手续。施工机具回运国内时,海关将凭进口许可手续和机具的新旧程度,征税
3、验放。1.4 供货单位如发运第二类工程物资,务必于发运前二个月将物资清单提交工程承包单位和 CMEC商运公司,以便办理国内外进出境海关手续。2 国内交货条件2.1 交货条件:2.1.1 供方与需方关于合同设备的国内交货的基本方式为需方指定的港口集港地或指定仓库交货。2.1.2 港口集港地或指定仓库交货含义指:供方承担设备材料港口集港地或指定仓库交货前的责任、风险和费用,需方承担港口集港地或指定仓库交货后的责任、风险和费用。指定的基本港口为上海港及天津港。2.1.3 各种交货条件均以与运输方式相应的运单为交货凭据。2.2. 供方车面交货条件下双方责任和义务2.2.1 供方的责任和义务:2.2.1
4、.1 向需方提供相关单证和资料。1)供方在合同生效后的 60 天内向需方提供“发运计划”,包括总体发运批次、品名、国内采购价、是否包括大件(30 吨以上,单项超过 9 米 X 3 米 X 3 米)2)各供货厂家应在每批发运前 45 天向 CMEC 提供批次发运表。3)装运单证。在每批货物发运前 30 天,将装箱单和箱件清单制作完毕,以邮件方式发给马来西亚项目部和中设商运指定邮箱。4)在交货发运前 2 周,请各供货厂向 CMEC 邮寄最终的箱件清单、装箱单本各 5 份(注:需加盖公章和签字) ,以便完成最终的出口报关工作。5)其他单证:供方应于工厂交货前 10 天向需方/CMEC 商运公司寄交工
5、程设备商检证或商检换证凭单、包装性能检验合格单、危险品包装性能检验合格单和危险品说明书,进料加工核销手册等。国家规定的法检产品,必须办理“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在以后的发运过程中,各供货厂可以随时向中设商运公司咨询货物的商检问题,并按照我们指定的品名及编码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商检。中设商运联系方式:电 话:汪秀春 (010) 634453883赵劲军 (010) 63439255传 真:(010)63268182各供货厂取得商检证后,请先传真一份至中设商运,待其确认后再寄至指定地址。商检单中的 “发货人 ”一栏请填“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2.2.1.2 在合同设备国内装船期间,必要时派有
6、关人员赴港口,对重大设备卸车、装船进行技术指导,确定舱面货物或者甩货的种类、数量(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确定装船期间受损设备是否退关换货等问题。2.2.1.3 承担合同设备港口集港地或指定仓库交货前的各项责任、风险和责任义务范围内各项业务所需费用,承担由于供方的原因产生的工作和经济责任。2.2.1.4 负责按原包装方式完成第二类物资由工地至国外港口的包装储运工作,并向 CMEC 商运公司提供回运物资报关所需的有关单证。2.2.2 需方责任和义务:2.2.2.1 负责组织召开包装储运工作会议,贯彻本包装储运规定及其附件内容的精神,布置安排合同设备的包装储运工作,使供方明确合同设备包装储运的各项规定
7、和自己的责任义务。2.2.2.2 负责检查落实供方合同设备的包装储运工作,组织供方按上述通用规定和及其附件内容,完成合同设备的商品检验、运输包装、装箱资料和装运单证的制作、包装储运标志及运输唛头的刷制、设备集港地或指定仓库交货前等各项有关工作。2.2.2.3 指定国内海运港口、合同设备到货地点,办理物资的接货、仓储。代办不符合包装要求或包装破损货物的重新包装或修补包装以及漏刷运输唛头货物的补刷或改刷工作。无法处理的包装及储运标志问题,由供方负责派人到港口处理,有关费用均由供方承担。2.2.2.4 根据供方合同设备到港情况和发运计划,安排海运计划。2.2.2.5 办理合同设备的出口托运、商检复验
8、、报关、集港运输、装船等有关业务。2.2.2.6 办理第二类工程物资往返国内外的进出口运输和清关工作。3、运输包装3.1 运输包装要求3.1.1 国家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92 及相关包装标准和对外工程合同对包装的要求设计和制作,包装的尺寸分别按 GB/T4892-1996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T13201-91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T 13757-92袋类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T15140-94航空货运集装单元技术要求和 GB/T16471-1996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设计和制作。3.1.2 合同设备、材料的运输包装应根据外贸运输海、陆运输方
9、式多、装卸次数多、运输距离远和运输周期长的特点,合理设计,合理用料,保证设备、材料在国内外全程运输过程中装卸、堆码、储存方便安全。3.1.3 运输包装设计须使包装物具备一定的堆码能力,即高度在 2 米以上的货物,能保证安全堆码两件同类货物;高在 2 米以下的货物能保证安全堆码四至五件同类货物。木箱、铁箱、托盘、框架顶部一般须采用平顶形式。3.1.4 起吊位置的设计:各种方式的包装均须根据货物的长度、重量和重心情况合理设计起吊位 4置,并标明起吊点。单件重量在 10 吨以下的设备,包装物底部必须留有铲孔,以适应不同方式的装卸作业。木箱、托盘的起吊位置及上部适当位置须根据货物的重量加装相应规格的护
10、角铁板,以增加强度。3.1.5 重心点标注:各种方式的包装均须标注重心点。3.2 运输包装方式设备材料须按下述八种包装方式进行运输包装,不允许有下述八种以外的包装方式。单证中的包装方式中英文表述统一按下列对照翻译。3.2.1 木箱 (WOODEN CASE): 必须全部采用压边接缝或榫槽接缝全封闭式木箱,禁止采用花格木箱。包装箱用材为松木或同类材料,不得使用纤维板、竹皮板等其它材料。箱板厚度、箱内框架用料及结构,须根据设备的特性和重量设计,确保木箱强度和装卸安全。精密仪器、仪表、控制盘 (台) 等电气设备应进行防潮、防锈、防震包装处理后再装箱。易碎设备如绝缘瓷瓶应先装入小型纸箱或木箱后再装箱。
11、设备在木箱内固定牢靠,不得发生移位或窜动。包装箱充满度不低于 90%。 设备装箱时尽量使其重心位置居中靠下,重心偏高的设备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重心偏离中心较明显的设备须采取相应的平衡措施。3.2.2 铁箱 (IRON CASE): 精密设备必须采用铁箱包装方式。3.2.3 托盘 (PALLET): 同规格尺寸的小型箱装货物应采用托盘组合包装方式,组合包装后的托 盘重量一般为 2 至 3 吨,体积不小于 2 立方米。托盘包装必须组合牢固,确保不散捆。3.2.4 捆装(BUNDLE): 中型钢结构和管件,可采用捆装方式。须以角钢和槽钢为材料进行捆扎,长度 5米以下的货物至少捆扎 4 道,长度 5
12、米以上的货物至少捆扎 5 道,确保不散捆。捆装货物钢结构之间以及钢结构与捆装材料之间,须加衬胶皮或麻袋片等衬垫物,以防物件蹿动、散捆,以及由此产生的工件磨损或丢失。罗纹钢可用足够强度的钢带捆扎。3.2.5 框架(FRAME): 小型钢结构的管件,须采用以槽钢、工字钢为框架材料的框架包装。不得使用木质框架。设备必须框在框架内,固定措施安全可靠,不得有蹿动、碰撞的潜在因素。铁件之间须有衬垫物,以免运输途中铁件直接接触磨擦,减薄产品的局部厚度,成为机组运行中的隐患,对于受内压的管件此点尤为重要。进行水压实验的管、筒形部件应在实验后排除内部剩水、杂物,干燥后再封口包装。3.2.6 裸装 (NUDE C
13、ARGO): 用于大型钢结构、各种罐、变压器等大部件设备的包装。裸装货物一般应安置于底盘上。底盘设计应符合均衡受力、稳固牢靠、便于装卸的要求。裸装货物重要部件须同时采取局部防护、防锈等防护包装措施。3.2.7 桶装 (TUB): 用于油料、化工材料等的包装。3.2.8 卷装 (ROLL): 用于电线、电缆、钢丝绳等货物的包装,应尽量采用钢木包装方式。3.2.9 所有的管道系统或者装备都要采用压冒机或者其他的方法将尾端封上。3.3 防护包装3.3.1 除运输包装外,还应根据产品的特性认真做好产品的防护包装工作。防护包装主要有:防雨、防潮、防霉、防锈、防震、局部防护等方式。3.3.2 须采用防雨、
14、防潮或防锈措施的设备不得采用捆装、框架、裸装的包装方式。3.3.3 以裸装、捆装、框架方式包装的设备,法兰、螺栓、裸露的加工表面及包装框架,必须涂防锈漆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3.3.4 易受潮气侵蚀锈损的设备必须封装在防水或密封的坚固容器内,容器内还应放入适当的干燥剂并充入惰性气体,以确保容器的低湿度。采取充氮保护措施的设备,其检测氮气压力的压力表、阀门的外部必须以钢质材料进行防护包装,并加锁。国内外装、卸船和工地设备交接时,有关方面5须认真检查容器内氮气的压力情况。3.3.5 全部包装箱内的设备应能在工程工地现场露天储存 12 个月以上(或遵循商务合同的具体规定) ,保持完整无损。3.3.6
15、防护包装要求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12337 的规定。3.3.6.1 防水包装(GB7350 防水包装技术条件) 3.3.6.2 防潮包装(GB5048 防潮包装)3.3.6.3 防霉包装(GB4768 防霉包装技术要求)3.3.6.4 防锈包装(GB4879 防锈包装 )3.3.6.5 防震包装(GB8166 缓冲包装设计方法):3.3.6.6 局部防护包装:凡需进行局部防护包装的货物必须按有关国家规定进行必要的局部防护包装.3.4 包装性能检验:(如果需要)各种方式的运输包装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性能检验。分别按 GB/T 4857 中 21 个标准执行。列入国家“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
16、出口商品种类表”的商品,在产品质量报验的同时,还须申请商检机构对产品的运输包装进行性能检验。3.5 产品装箱资料的编制和装箱要求3.5.1 产品装箱资料由供方按需方规定的种类、份数和编制要求制作。3.5.2 装箱资料须用塑料袋封装 (资料较多时还应另装入一只木箱) ,然后将其固定放置在产品批次发运第一箱内。资料过多无法装入产品包装箱时,可单独装资料箱,并将“资料”字样标记在包装箱的品名规格栏目内。3.5.3 包装箱内每一单位零部件均应系有中、英文书写的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机组号、设备名称、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图号、图纸序号、装箱单号等。3.5.4 包装箱内所装实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应与
17、标签及装箱单记载的内容三者完全一致。3.5.5 捆装、框架、裸装及卷装的包装货物,应将装箱单、箱件清单等资料集中装入资料箱。3.5.6 装箱单及箱件清单在相应部门完成后,应送入质检部门签字并加盖检验公章或质检部门公章。3.6 随箱单证及固定方式:3.6.1 木箱包装:首先在每个木箱里面要放装箱单(Packing list)一份,另外,将另一张装箱单用塑料袋多层包好,确保不会被水侵蚀。用小块三合板将封包妥的装箱单钉在木箱上左端板的右上角,并在三合板上用油墨刷写(Packing List),位置如所给附图所示。3.6.2 拖架捆绑包和裸装;将封包妥的 2 份装箱单分别装入 2 个钢管内,钢管一端焊
18、死,另一端用木塞严密堵塞,确保雨水不能渗入。将该 2 个钢管用铁丝分别固定在拖架包装件和裸装件的不同位置上。并且对于裸露包装的设备,供方需要用金属标签或者在包装和单件物品上直接刷写上相应的包装储运标志。3.6.3 任何散件都要在包裹或者捆上贴上可辨识的标签,标注合同号、主要设备编号、项目名称和编号以及它在装配图上相关的位置编号 。所有的备件和工具都必须与所供设备分开包装,并且要按照以上所提及的方法做出详细标识。3.6.4 每一个箱件中的任何一个零件均应有可辨识的标签,标注上相应的零件工厂编号、图号、品名、所属设备或部件名称图号及供货厂家名称等(中英文对照标注) 。64 供方提供的相关单证4.1
19、 单证的种类及份数4.1.1 供方工厂发货前 30 天向需方寄交并在网上传输合同设备装箱单及其它有关装运单证。4.1.2 发货前 2 周提交最终装箱单:五份正本。 4.1.3 发货前 2 周提交最终箱件清单:五份正本。 4.1.4 供方在本厂交货后 2 天、不晚于装船前 10 天、提交出口商品检验放行单或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正、副本各一份。(如果需要)4.1.5 供方在本厂交货后 2 天、不晚于装船前 10 天 提交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性能检验合格单正、副本各一份。(如果需要)4.1.6 大件设备原则上采用车船直取,供方应该于合同签定后 60 天内,提供大件的箱件清单,装箱单,运输图,吊装图等技术
20、文件.4.2 装箱单、箱件清单制作要求4.2.1 装箱单、箱件清单是提交国外业主商务单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内外装运、报关的必备文件,也是设备承包、运输、安装等各有关单位进行设备交接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制作,保证质量,做到单单、单货、单证三相符,准确无误。4.2.2 装箱单及箱件清单的标准格式须以需方提供的格式为统一格式,不能自行制订。(见附件一、二)4.2.3 装箱单以每包装箱、件为单位制作,用以详细表述某包装箱、件所装设备或零部件的详细内容。设备钢结构、电缆等裸、捆装件以及无需对每包装件内容做详细说明的设备构件,可以同一品名、规格构件为单位,参照箱件清单的做法制作简化装箱单。箱件清单是供方
21、每批交货总清单,用以说明该批设备各包装箱件的基本情况。4.2.4 装箱单、箱件清单务必用计算机以中英文对照方式打印,中文在上,英文 (全部大写) 在下,不得用手写方式填写。4.2.5 装箱单、箱件清单由供方负责编制。供方再分包的设备或配套设备,仍由供方统一编制。4.2.6 装箱单、箱件清单须用 A4 纸,按规定的份数分页装订成册。4.2.7 装运单证寄送地址:中设国际商务运输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收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 178 号 1204 室 邮政编码 100055 联系人 赵劲军 汪秀春电话 010-63439255,010-63445388传真 010-632681824.3 供方发运资
22、料的网上传递:4.3.1 供方在发货前 30 天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需方( 邮件地址 ; )提供发运的设备资料(箱件清单)。4.3.2 供方的发运批次计划至少于发货前 45 天传到需方指定邮箱中。 5 包装储运标志:5.1 包装储运标志的内容:包装储运标志由贸易标志 (运输唛头) 、商品标志、包装标志、国内到站收7货人临时标志四种标志组成。其中各种贸易标志 (运输唛头) 、商品标志按对外工程合同的规定执行。包装储运标志均由国内供方负责,转口设备由国外供货人负责在设备材料发运前,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刷制完成。5.2 商品标志:见附件三5.2.1 商品标志包括:收货人、品名及规格、工厂编号、装运
23、编号、毛重、净重、尺码、制造厂和原产国等内容.5.2.2 商品标志刷制方法:5.2.2.1 按项目收货人地址,以英文标记。请以黑颜色涂料刷写:Mukah Power Generation Sdn. Bhd./Sarawak Enterprise Corporation Bhd.5.2.2.2 商品标志中箱件编号的编制方法举例如下:箱件编号由几个部分组成:PACKAGE NO. 1# - -1.1 -HBC - 001 - XX/XX 第一部分 第二部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第六部分第一部分 机组号: 即对外工程承包合同中供货范围规定的机组号,由 CMEC 提供 :1#代表 Unit 1
24、2#代表 Unit 2第二部分 表示第几批,以罗马数字表示,由 CMEC 提供 :第三部分 合同供货清单设备分类系列编码。按本合同主要设备材料供货清单,共分为十二大类,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由 CMEC 提供第一类:锅炉及辅助系统 编码:1.x 第二类:汽轮机及辅助系统 编码:2.x第三类:公共辅助设备系统 编码:3.x第四类:发电机及电气设备系统 编码:4.x第五类:DCS 系统 编码:5.x第六类:土建 编码:6.x第七类:培训 编码:7.x第八类:工程、设计、文件 编码:8.x第九类:启动实验 编码:9.x第十类:试运行、商业运行督导 编码:10.x第十一类:三年备品、备件 编码:11.x第
25、十二类:环境监测系统 编码 : 12.X第四部分 工厂代码.由 CMEC 提供.第五部分 设备具体分类.由供货工厂自行编制第六部分 箱件号: 以分数表示。分子为本箱件的编号,由 1 开始编号,分母为该批次同类设备的总箱件。箱件号由供方编制,负责完成整个箱件编号的编制和刷写工作。注:1. 每个组件的包装箱件号的尾数号8码,应以分数表示。分子为该包装箱件的流水编号,分母为该设备的总包装箱件数。2. 凡属施工中必要的属于中方承包人自有设备、材料和工具,并于工程完工后需运出 马来西亚的工程设备、材料和工具,均须在该设备包装箱号前加注“B-”字样。3. 对于 3 年备品备件,应该在其设备箱件号码的最后加
26、写英文字母“S” 。箱件编号编制要求: 箱件编号是严肃的工作,务必按规定严格编制、刷印,以便设备、材料在国内、外运输期间,顺利地进行理货、交接工作。箱件编号须喷刷/ 打印在包装箱件/ 装箱单和箱件清单的贸易标志中箱件编号的位置上。同一件货物包装箱件、装箱单和箱件清单上的贸易标志中的箱件编号务必一致,准确无误。5.2.2.3 品名及规格:以中英文对照标记。5.2.2.4 毛重和净重:以英文和阿拉伯数字标记,指包装箱件的毛重和净重,以公斤(Kg)为单位,公斤以下四舍五入。5.2.2.5 尺码: 以英文和阿拉伯数字标记,指每包装箱件最大的外形尺寸,写作长 X 宽 X 高,以厘米(cm)为单位。毛、净
27、重、尺码是承运部门配船、配舱、安排装卸、运输机具和设备,计算运费的依据,务必与实物相符,准确无误。5.2.2.6 供方和原产国:以中、英文对照标记。5.3 包装标志5.3.1 包装标志包括:商检号、重心位置、装卸起吊位置、堆码极限、防雨、轻放、正面、切勿倒置、开启位置等装卸和储存保管指示标志等。包装标志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刷写在特定的位置上。包装物上还须刷制危险警惕性标志。5.3.2 包装标志应以国际通行的图标或英文标记,文字标记统一规定为:向上:THIS WAY UP怕湿:KEEP DRY小心轻放:HANDLE WITH CARE重心点:CENTER OF GRAVITY吊装位置:SLING H
28、ERE有效期限:VALIDITY室内保管:KEEP IN HOUSE正面:THE FRONT密封:SEAL UP5.4 国内铁路到站、收货人临时标志为便于港口收货人收货、理货,设备由工厂发运时,还须把到站、收货人名称 (全称) 刷写在胶合板上,并将此胶合板钉在木箱上或拴挂在裸装货物明显、安全的位置。此临时到站收货人标志由港口储运单位负责在装船前摘除掉。5.5 包装储运标志刷制要求5.5.1 标志意义:根据对外合同要求和出口商品特性,刷制包装储运标志,是对外贸易交货运输中的一个重要工作。特别是品类众多的成套设备出口项目,产品性质不同、形态不一、轻重有别、体积各异、防护要求又不一样,需经海、陆、空
29、多种运输方式,多次搬运、交接、储存保管,还要正确区分不同合同、不同批次、不同目的港的货物,加上各国间存在着文字不通状况,如果没有统一规定的包装运输标志,势必会造成错发、错运。包装标志不准确则可能导致装卸操作或储存保9管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事故。5.5.2 标志字体:包装储运标志应清晰、明显。英文一律采用大写印刷体,中文应采用黑体字。各种标志一律用不褪色的红色油墨或油漆和空心字模板喷刷或印刷。字体的大小,应与包装物体外形尺寸相适应,避免字体过大或过小。5.5.3 标志位置:见附件四、五。5.5.3.1 箱装货物:箱装货物的贸易 (运输唛头) 、商品和包装标志应刷写在包装箱相邻的两个侧面 (长、高
30、) 箱面上。贸易标志 (运输唛头) 刷写在箱面的左上角,商品标志刷写在箱面中间位置,这两个标志不得混为一体刷制。包装标志刷写在同一箱面特定和右侧中部位置上。国内到站、收货人临时标志单独钉在相邻的一个侧面 (宽、高) 上。5.5.3.2 非箱装货物:裸装、框架包装、捆装等非箱装货物应将贸易标志、商品标志刷写在金属吊牌上,并将此吊牌固定在相对应两个侧面的明显、安全位置上,每一包装件上吊牌数量不少于两个。并根据产品包装特点,刷写好包装标志和国内铁路到站、收货人临时标志。6 设备交货6.1 批次发运表:见附件六6.1.1 供方应严格按工程进度和设备合同交货期交货,避免早交或迟交造成的额外经济损失,并根
31、据生产进度编制交货运输计划。6.1.2 批次发运表:由供方按规定格式内容填报。箱件编号中同一分母编号的货物作为一批货,批次发运表以每一批货为单位编制。 每包装件的编号、包装方式、毛、净重、尺码、体积务必准确无误。此表应于交货期前 45 天传到需方邮箱中。6.1.3 中设商运在装船前 20 天,以传真方式向该批供货厂发送”集港通知”.6.2 装车发运:6.2.1 重大设备或大批设备交货时,供方须安排人员到装运港口,处理到港货物有关事宜,并对重大设备装船进行指导。 6.2.2 对外合同规定的三年备品备件单独装箱,以便向业主移交。6.2.3 供方发运后 1 个工作日内,速将“启运通知”通知需方,通知
32、中包括发运时间、预计到达时间、数量、尺码/吨、运输方式、车号、收货人等(具体见附件七) 。如铁路发运,将铁路货票传于需方。7 供方的经济责任7.1 运输包装7.1.1 对设备、材料的运输包装质量负责,承担包装所需有关费用,并承担因包装设计、包装用料、包装方式不当等问题而导致在国内外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和设备、材料受损的经济责任。7.1.2 设备、材料装船前,在正常装卸、运输和储存条件下,如发生破损,由需方在口岸或港区安排修补,所需费用由供方负担。7.1.3 设备、材料和包装如不符合出口包装要求,需方将申请口岸商检部门对运输包装进行检验。经检验如包装不合格, 由需方安排重新进行运输包装,所需检验、
33、包装等有关费用由供方负担。7.2 装箱资料:对装箱资料、图纸的种类、份数和准确性负责,承担制作各种装箱资料有关费用, 承担因装箱资料方面的问题影响设备总承包单位、安装单位及业主三方设备、资料顺利交接,或由此导致影响安装进度的经济责任。107.3 装运单证:对装运单证的种类、份数、寄送时限要求和准确性负责,负责及时修改或重新缮制不合要求的装箱单和箱件清单, 补办其他所需单证,并同时负责在需方的网站上录入所要求的设备信息并对其准确性负责。承担办理各种单证所需费用,并承担因装运单证方面的问题影响需方缮制出口委托、结汇单证,国内、外报关报验, 按期装运以及向中方及国外业主等有关单位单证交接的经济责任。
34、7.4 包装储运标志责任:7.4.1 负责完整、准确地刷制各种包装储运标志, 并承担因包装储运标志方面的问题影响国内、外有关单位设备交接、安全装卸和储存的经济责任。7.4.2 对到港漏刷运输唛头的设备材料,需方可视情况安排补刷运输唛头;商品标志、包装储运标志如有漏刷或有误而又无法代为处理的,须由供方派人前往装运港口补刷或改刷。上述所需有关费用均由供方承担。7.5 交货责任:7.5.1 合同设备的国内交接,以本合同为准,承担未按本合同供货或交接的责任。7.5.2 对按期交货、提报批次发运表等交货有关的工作负责、并承担因交货方面的问题影响按期装运、延误工程进度的经济责任。7.5.3 承担因设备质量
35、问题而补发设备的国内、外运输、保险及有关费用。7.6 供方除对上述五项工作负责并承担有关经济责任外,还须承担供方责任义务范围全部有关直接责任和费用,以及由于供方责任而对整个工程所造成的其他工作和经济责任。8 产品装箱要求8.1 货物必须在油漆干燥,检验合格,并经采取防锈、防霉等防护措施后,方可按装箱单进行装箱。装箱时应有人监装,以防漏装、错装。对裸装货物如减温器,水处理设备等在包装前应清除其内部水分、污垢和杂物并作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包装。8.2 包装箱内每一单位零部件均应有中、英文书写的标签。标签包括:设备名称、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图号、图纸序号、装箱单序号等。8.3 包装箱内所装实
36、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应与标签及装箱单记载的内容三者完全一致。8.4 在不影响精度的情况下,货物上能够移动的零部件应移到使货物具有最小外形尺寸的位置,并加以固定。货物上突出的零部件应尽可能拆下,标上记号,根据其特点另行包装,一般应固定在同一箱底座上。对发电机、电动机等应将转子固定,不使其转动,并将轴的端部牢固地固定在包装荷重部分上。8.5 货物应垫稳,卡紧,固定于包装箱内,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窜动或移动。8.6 与主机同箱发运的特殊附件,随机易损件,专用工具等应先装入内箱,并采取相应的固定措施,然后再固定在主机箱的空隙处。8.7 一般情况下,货物与包装箱壁应留有一定的间隙。8.8 分箱原则8.8
37、.1 在个包装箱之内,只能装有同一机组的货物。特殊情况例外,但需报需方认可。8.8.2 分箱(件)应以满足合同规定的设备交货状态为前提。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整台设备或整个部件包装,如条件不允许,也可拆开包装,但应尽少拆散零部件的数量,特别是精密的和难以在现场再装配的部件。118.8.3 电器、仪器仪表与机械设备分开包装,不得混放在同包装箱内,对已安装在设备上的电器件(不包括电机),或仪器仪表,则应采取特殊防护。8.8.4 设备上有特殊防护要求的零部件应尽可能拆下、按特殊要求另行包装,应特别注意对全部阀、法兰及管道上盲法兰的保护 。8.8.5 各供方应对装箱资料、图纸的种类、份数和准确性负
38、责,承担制作各种装箱资料费用,承担因装箱资料方面的问题影响工程安装单位及业主的设备、资料顺利交接,或由此导致影响安装进度的交接责任。9 进料加工核销程序 (如果需要)9.1 进料加工核销工作由需方承担。9.2 供方有责任协助需方办理进料加工核销手续。提供需方办理进料加工核销手续所需的一切相关文件、资料、单证等内容。9.3 供方不得将进料加工项下进口的“料件”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合同。 10 转口设备装运单证及储运标志10.1 由第三国定购直接运往工程所在国,并用于工程的关键设备或零部件的转口业务,一般由设备需方统一经办。凡需自办转口设备的供货单位或制造厂,应在与需方签订国内供货合同的同时预先说明,
39、并在转口合同生效后即向 CMEC 和中设商运商运公司各提供一份转口合同的副本,以便需方凭以编制价格清册,CMEC 凭以办理国外通关转运手续。10.2 CMEC 根据对外工程合同的有关要求或业主的确认,提出工程转口设备装运单证、储运标志等有关运输问题的统一规定,国内外各有关单位照此规定执行。10.3 转口设备发运后,卖方向银行提交正本提单、发票和装箱单等单证的同时,负责将副本单据寄交或传真工程所在国 CMEC 工程指挥部,以便掌握转口设备交货进度做好接货准备。10.4 中设商运收到银行转来的装运单证后,应即交单议付. 11 附件11.1 附件的编制。根据各工程对外合同的不同要求,由需方编制工程附
40、件。 下列附件是“包装储运规定”的有效组成部分。11.2 工程附件目录。附件-1 装箱单附件-2 箱件清单(因是 EXCEL 表格,单独一个文件)附件-3 贸易标志 (运输唛头)、 商品标志示例附件-4 箱装货物储运标志位置示意图附件-5 包装标志名称和图形附件-6 设备材料批次发运表附件-7 制造厂需要提供的单证明细附件-8 启运通知附件-9 货物集港到站及临时收货人联系地址附件-10 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境检验检疫结果单附件-11 增值税发票模板附件一: 中 国 机 械 设 备 进 出 口 总 公 司CHINA NATIONAL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IMPORT &
41、 EXPORT CORPORATIONNo.178,Guanganmenwai Street, Xuanwu District Beijing,P.R.China运输唛头 日期:MPG/SECB-CMEC DATE:- 页数:VIA BINTULU PORT,SARAWAK,MALAYSIA PAGE NO 装 箱 单PACKING LIST箱号: 部件名称及规格: 机组号:PACKAGE NO.: SUBASSEMBLY: UNIT NO.:序号No.工厂编号及图号Works & Drawing No.品 名 及 规 格Description & Specification单位unit数量q
42、uantity小 计包装方式Packing style毛重(公斤)G.W.(kg)净重(公斤)N.W.(kg)长(厘米)L(CM)宽(厘米)W(CM)高(厘米)H(CM)体积(立方米)Measurement(cbm)制造商: 装箱员: 检验员:Manufacturer: Compiler: Inspector:1314附件三:商品标志MPG/SECB-CMEC - VIA BINTULU PORT, SARAWAK, MALAYSIATitle Project: Mukah Coal-Fired Power Station, Mukah.Consignee/ Employer: Mukah P
43、ower Generation Sdn. Bhd./Sarawak Enterprise Corporation Bhd.Contractor: China National Machinery & Equipment Import & Export Corporation (CMEC)Contract No. MPG-310306-AUnit No.:Package No. 品名:Contents: (UNIT )毛重 公斤GROSS WT. KGS净重 公斤NET WT. KGS尺码 厘米MEASURMENT (LxWxH) CMxCMxCM中国 XXXXXXXX 厂制造COUNTRY O
44、F ORIGIN: CHINAShipping marks:MPG/SECB-CMEC - VIA BINTULU PORT, SARAWAK, MALAYSIA15附件四:箱装货物储运标志位置示意图注:标志位置如重心点、起吊标志刷写在特定位置上商品标志包装储运标志如:易碎、防潮、此端向上等标志国内铁路到站、收货人临时标志标志箱体相邻两侧面均喷刷附件五: 包装储运标志名称和图形序号 标志名称 标志图形 含义 1 易碎物品运输包装件内装易碎品,因此搬运时应小心轻放见 423a)。使用图例:2 禁用手钩 搬运运输包装件时 禁用手钩 3 向上表明运输包装件的正确位置是竖直向上见 423b)。使用示例
45、:4 怕晒 表明运输包装件不 能直接照晒 5 怕辐射包装物品一旦受辐射便会完全变质或损坏176 怕雨 包装件怕雨淋 7 重心 表明一个单元货物 的重心见 423c)。使用示例:8 禁止翻滚 不能翻滚运输包装 9 此面禁用 手推车 搬运货物时此面禁 放手推车 10 禁用叉车 不能用升降叉车搬 运的包装件 11 由此夹起 表明装运货物时夹 钳放置的位置 见 423d)12 此处不能 卡夹 表明装卸货物时此处不能用夹钳夹持 1813 堆码重量 极限表明该运输包装件所能承受的最大重量极限14 堆码层数 极限相同包装的最大堆码层数,n 表示层数极限15 禁止堆码该包装件不能堆码并且其上也不能放置其他负载
46、16 由此吊起 起吊货物时挂链条 的位置见 423e)。使用示例:17 温度极限 表明运输包装件应该保持的温度极限附件六:马来西亚 MUKAH 电站项目发运批次表制造厂: 机组号: 设备名称: 台套数量: 工厂交货时间: 年 月 日批次号 箱件编号设备品名 包装方式 毛重(公斤)尺码(长 X 宽 X 高)厘米体 积(CBM)价 格附件七:制造厂需要提供的单证明细序号 单证名称 份数 提交时间 备注1 发运计划 1 份 合同生效后 60 天内2 批次发运表 1 份 发运前 45 天3 装箱单(草本) 1 份 每批发 运前 30 天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到马来西亚项目部和中设商运指定邮箱4 箱件清单(
47、草本) 1 份 每批发 运前 30 天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到马来西亚项目部和中设商运指定邮箱5 装箱单(正本) 5 份 交货发运前 2 周 需加盖公章和签字6 箱件清单(正本) 5 份 交货发运前 2 周 需加盖公章和签字7 货物启运通知 1 份 货物从工厂启运后24 小时内8 商检换证凭单 1 正,1副本厂交货后 2 天、不晚于装船前 10 天视具体情况需要提供9 包装性能检验合格单 1 份 本厂交货后 2 天、不晚于装船前 10 天视具体情况需要提供10 危险品包装性能检验合格单1 份 工厂交货前 10 天 视具体情况需要提供11 危险品说明书 1 份 工厂交货前 10 天 视具体情况需要提供12 大件货 物箱件清 单、装箱单、运输图、吊装图等技术文件1 份 合同签 定后 60 天内 视具体情况需要提供13 国内铁路运输货票 1 正,3副货物发运后 2 天内 视具体情况需要提供14 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1 份 视具体情况需要提供15 国家增值税发票 1 份 货物通关以后1附件八:启运通知致: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日期:传真号:010-63268182马来西亚沐胶电站项目设备装运通知我司在此通知马来西亚沐胶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