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业使用守则(示范文本)一、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管理规定1、住户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后,方可入住。2、严禁破坏性的装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结构,也不得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应按物业管理公司审批合格后的装修申请内容进行装修,不得私搭乱盖,楼道内严禁封闭,要统一按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遮阳罩。3、住户应自觉维护楼内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得乱堆乱放,占用楼道。4、住户在对其房屋进行室内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待批复后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中规定的事项。5、住户在出售、出租、馈赠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房屋及附
2、属设施时,必须到物业管理公司登记,进行核算,并帮助新住户办理入住手续,否则发生一切费用、纠纷由原住户承担。6、住户可将长期空置的房屋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代管,双方签定代管协议 ,并按协议交纳费用。7、住户要自觉爱护机电设施,不得随意破坏消防报警按钮等易损物件。8、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工作,制止各种违法破坏行为。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为了保持小区干净、整洁,使业主享有优美、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特作如下规定:1、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处理,定时放在楼门前指定地点,由保洁人员定时进行清理。不得乱倒杂物、果皮、纸屑、不得随意吐痰和便溺,更不准高空抛物。2、装修施工队进行装修时,其装修垃圾一律实行袋装按物业管理
3、公司指定地点堆放,作到日产日清,其散落的装修垃圾废料必须自行清理。3、商业网点应将垃圾放在门前垃圾箱内,不得随意散放。4、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材料,不准擅自扩大经营场地或侵占绿地。5、禁养家禽家畜(持有户卡及防疫卡的观赏动物除外 )对于宠物在小区内的排泄物 ,住户必须立即予以自行清理,携宠物在小区内出行,必须有效牵制,遵守物业管理公司指定宠物外出时间(早 7:00-12:00,下午 14:00-20:00)。6、严禁穿楼叫卖,未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不得私自设立广告牌,严禁乱涂乱画,乱张贴广告宣传品、标语等。三、道路交通管理规定1、机动车辆管理:小区住户自备机动车须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机
4、动车停放泊位证,按具体泊位停放,不要随意停放,凭证出入小区大门(更换、增置车辆应及时补办车证 )。禁止 2.5 吨以上货车或大客车进入小区院内(搬家车除外) 。所有车辆进出、停放要接受小区护卫人员及车管人员的统一调度管理,并按时交纳机动车泊位费。驶入小区内车辆应减速行驶,不得超过 15 公里/小时,不要鸣笛、随意掉头、超车,如有损坏路面、公共设施者将赔偿损失。进入小区的暂停车辆,如停放、装卸货物及乘客上下时,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车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住户负责。出租车不准在小区内待客,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车上下乘客,影响其它车辆行驶。违反以上规定的,物业管理
5、人员有权予以处罚。如发生交通事故,移交有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自行车辆管理:不准在楼道内及楼道门口停放自行车。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摆放,如违章停放自行车,管理员可将其自行车推至指定地点。严禁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骑行。遵守存车管理处的管理规定,一律加锁挂牌停放。四、绿化管理规定1、不得侵占、破坏绿地及损坏绿化设施。2、住户应教育儿童不得进入绿地打斗玩耍,不准在绿地上进行体育活动。3、不准在树木上攀钉,晾晒衣物,不准在绿化带内设置任何招牌、广告,堆放物品,停放车辆等。4、住户需爱护公共绿化,不得砍伐,攀折花木、划树皮、摘花朵、践踏绿地,不得在树木上打钉、扎铁丝等,禁止向绿地泼倒污水及有害物质。5、不准
6、有其它破坏、损坏绿地及树木的行为。五、小区内治安管理规定 1、为维护小区安全,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由物业管理公司设立专业安全护卫队,其性质是在当地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协助维护小区的日常治安秩序。2、小区出入口设置门卫岗亭,负责小区内的安全护卫。出入小区的外来人员车辆均需登记后方可进入小区。3、护卫人员上岗时须挂牌服务,执行公务时,有权对可疑人员、事件查问并扣留可疑物品。4、住户要主动配合护卫人员工作。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护卫人员处理。5、住户应严格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有关法规,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6、住户不得聚众赌博,严禁传播淫秽书刊和
7、音像制品。7、住户不得收藏危险品和毒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8、住户使用音响设施及各种乐器时,应自觉控制音量,不得影响妨碍他人。9、严禁留宿无证(身份证、暂住证 )和计划外生育人员居住。10、住户搬运物品出入小区时需经物业管理人员签字同意后门卫方可放行。六、暂住人员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暂住人员的管理,保持小区居住环境安定,确保业主权益,特制定如下规定:1、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 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辖区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六、暂住人员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暂住人员的管理,保持小区居住环境安定,确保业主权益,特制定如下规定:1、暂住
8、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 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辖区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2、投靠亲友的外来人员,居住时间超过三天以上,须到派出所申请临时户口。3、暂住人员必须遵守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住。 2、投靠亲友的外来人员,居住时间超过三天以上,须到派出所申请临时户口。3、暂住人员必须遵守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七、消防管理规定1、住宅小区的消防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由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防火责任人的义务消防员检查落实防火安全工作。2、禁止在楼道、走廊及消防井、消防栓处堆放杂物,以保证公共通道的畅通和安全。3、不得占用
9、防火通道、损坏或挪用消防设备和器材。4、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燃气的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及乱接乱拉临时用电线路。4、发生火警时立即关闭电源,拨打 119,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5、住户担任防火责任人。6、服从、配合消防部门管理,任何阻碍消防人员依法执行消防任务的行为,均是违法行为,责任自负。八、违章用地及违章建筑的管理规定1、未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不得在小区内占地和建筑施工。2、不要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拆改小区内设施,不能改变其性质、用途、外貌,不能损坏房屋结构,影响环境及整体布局。3、凡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要按期交还和拆除,对违反者将依法强制执行。4、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住户,要按照
10、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处理,情节严重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者,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九、电梯使用管理规定1、乘坐电梯不得超过电梯的额定承载量。2、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3、不要随便按动操作按钮,并注意保持电梯清洁。4、不得在电梯及附属设施内放任何杂物。5、乘客电梯不允许做载货电梯使用。6、在使用电梯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停用检修。7、在使用电梯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电梯内张贴的乘梯须知中的规定执行。十、小区内商业网点的管理规定1、小区内商业网点的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2、商业网点应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着装整齐,热心为小区住户服务,不允许有和顾客争执的行为。 3、经营者应按合同承的租面积经营,不应随意占用或扩大面积经营及堆放物品,更不得搭盖各类违章建筑。4、商业网点装修方案,须经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技术审定和对装修施工单位的资质审定合格后,取得“装修许可证“方可动工。5、经营者必须对门前环境卫生、公共绿化、治安防范实行三包,保证环境清洁、幽雅安静,不得扰民。6、经营者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按期交纳租金及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借故不交,保持双方愉快合作。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处理,情节严重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者,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