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基本信息(必填项)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 登记机关隶属企业(单 位)营业期限名 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设 立 登 记 不 填 写 )营业场所/经营场所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 /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_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设立(仅限设立登记填写)负 责 人申领执照 申领纸质执照 其中:副本 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经营范围( 根 据 国 民经 济 行 业 分 类 、有 关 规 定 和 企业 章 程 填 写 )(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
2、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资金数额( 分 公 司 除 外 )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其他 _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填写)长期 年变更/备案 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变 更 /备 案 /改 制 事 项 原登记内容 变更/备案/改制后登记内容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注销(仅限注销登记填写)注销原因 隶属企业(单位)决定撤
3、销。 被依法责令关闭。 被登记机关依法吊销或撤销。 其它原因: 。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债权债务清理(分 公 司 、 个 人 独 资 /合 伙企 业 分 支 机 构 不 填 写 )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 债务清理完结缴回公章情况(分 公 司 、 个 人 独 资 /合 伙企 业 分 支 机 构 不 填 写 )已缴回 未缴回负责人信息(仅限设立及变更负责人填写)姓 名 国别(地区)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拟任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负责人任免文件经决定,免去 的负责人职务。经决定,兹任命 为负责人。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委托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申请人承诺(必填项)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隶属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隶属企业(单位)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