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2018/3/11,第一节 遗嘱继承概述,遗嘱和遗嘱继承继承法第16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2018/3/11,遗嘱的特征1.遗嘱是单方民事行为 2.遗嘱是遗嘱人亲自进行的民事行为 3.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的民事行为 4.遗嘱是要式民事行为 遗嘱继承的特征1.遗嘱继承的发生以事实构成为依据2.适用上具优先性3.遗嘱继承人的法律地位不得替代(我国)4.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具有限定性(我国),2
2、018/3/11,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1.遗嘱人死亡2.被继承人立有合法遗嘱3.遗嘱继承人未丧失或放弃继承权4.遗嘱继承人后于遗嘱人死亡5.没有遗赠扶养协议,2018/3/11,第二节 遗嘱的有效条件,【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遗嘱能力继承法第22条第1款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解释第41条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2018/3/11,注意a.我国继承法实行遗嘱能力与行为能力相一致的立法例b.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均无遗嘱能
3、力,法定代理人的追认不使其遗嘱为有效c.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在其病愈后但未经撤销上述宣告之前所立的遗嘱无效d.患有盲、聋、哑等生理疾病的人,在其年龄、智力及精神状况、生理状况相适应的范围内,有遗嘱能力e.遗嘱能力的确定时间为订立遗嘱之时,已有效订立的遗嘱不受嗣后无遗嘱能力的影响,2018/3/11,【2】遗嘱须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继承法第22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2018/3/11,【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a.遗嘱人只能
4、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 b.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c.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继承法第19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法解释第39条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法解释第45条 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2018/3/11,【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
5、规定,2018/3/11,第三节 遗嘱的形式,继承法第17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2018/3/11,(一)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细则(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5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
6、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6条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2018/3/11,(二)自书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2款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继承法解释第40条 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2018/3/11,(三)代书遗嘱继
7、承法第17条第3款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2018/3/11,(四)录音遗嘱 继承法第17条第4款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五)口头遗嘱 继承法第17条第5款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2018/3/11,张某病危时曾当着其3个子女和4位医、护人员的面说:“看来我是不行了,我死后家里的一切财产都留给你们的继母。”后经抢救、治疗,张某病愈出院。但出院一个星期以后
8、,张某发病死亡。孩子们的继母把张某的全部遗产计有9间房、4300元存款、彩电、冰箱、家具等物全部据为己有,理由张某病在危时立了口头遗嘱。 问:张某的遗嘱是否有效?,2018/3/11,注意遗嘱见证人(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继承法第18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法解释第36条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2018/3/11,遗嘱变更和撤销 继承法第20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
9、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数份遗嘱之间的冲突 继承法解释第42条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2018/3/11,遗嘱的解释【“诗歌遗嘱案”】,2018/3/11,第四节 遗赠,概念: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并于遗嘱人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遗赠财产的人称为遗赠人,接受遗赠人称为受遗赠人。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P.286),2018/3/11,第五节 遗赠
10、扶养协议,继承法第31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1991年5月1日)第2条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 需要他人扶养并愿将自己的合法财产全部或部分遗赠给扶养人的为遗赠人,对遗赠人尽扶养义务并接受遗赠的人为扶养人。,2018/3/11,概念和特征(P.287-288)1.是双务、有偿的双方法律行为 2.主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3.自订立时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扶养人的权利实现只能在受扶养人死亡时实现5.是效力最高的遗产转移方式,在适用上具有优先性,201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