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类别: 合同编号: 商铺编号: 万达广场(营运期) 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人/自然人) 承租方证照名称: 承租方证照号码: 承租方品牌: 目 录 序 言 第 一 条 租赁场所及计租面积 第 二 条 租赁期限和续租 第 三 条 经营品牌、项目及主体 第 四 条 进场 第 五 条 装修管理 第 六 条 开业 第 七 条 保证金 第 八 条 租金 第 九 条 物业服务费 第 十 条 能源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 一条 物业管理 第十 二条 招牌、广告及品牌宣传推广 第十 三条 保险 第十 四条 消防安全 第十 五条 收银管理 第十 六条 转租 第十 七条 转让 第
2、十 八条 房屋交还 第十 九条 乙方的其他保证和责任 第二 十条 甲方的其他保证和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三条 禁止商业贿赂 第二十四条 通知 第二十五条 争议解决 第二十六条 其他 附件一:房屋位置示意图 附件二:品牌授权文件 附件三:飞凡一卡通服务协议 附件四:交付标准 附件五:房屋交接确认书 附件六: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附件七: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 【 】万达广场(营运期)商铺租赁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签署。 甲方(出租人): 【 】 乙方(承租人): 【 】 序 言 一、甲方是位于【 】的【 】万达广场内购物中心(下
3、称“商业广场”,包括室内步行街、百货楼、综合楼、娱乐楼、超市)的建设单位。 二、甲方同意在商业广场建设完成后将其中室内步行街【 】层【 】号商铺(具体位置、面积构成等基本状况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下称“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作为【 】业态的专业经营商,同意承租该房屋。 三、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相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和执行: 1. 物业服务公司:接受甲方委托、对包括该房屋在内的商业广场提供统一专项物业管理服务和实施商业运营管理的企业。就本合同而言,指【 】。 2. 进场日:甲方移交、乙方进入该房屋之日。甲、乙双方应签署附件五房屋交接确认书确定进场日。为免疑问,房屋交接确认书的签署日期晚于实
4、际进场日的,以实际进场日为进场日。 3. 装修期:自进场日至开业日的期间。 4. 开业日:乙方应在租赁场所开业经营之日。 5. 计租日:即进场日。 6. 计租面积: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计收、乙方交纳该房屋租金、物业服务费、采暖费(如有)等本合同约定以该房屋面积计费的面积依据。该房屋按建筑面积整体计算租金,相应折算成每平方米单价租金时,仅为计算便利目的,本合同中双方同意以该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进行折算每平方米单价租金,并以该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作为本合同项下计租面积。 7. 营业额: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全部收入和收益(包括货币形式或非货币形式),且未扣除任何成本、费用及税金。营业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
5、房屋内购买货物或服务而直接支付的金额、非在该房屋内支付但在该房屋内取得商品或服务的相应金额、通过发放福利或赠与的方式在该房屋内取得的商品或服务的相应金额、因使用该房屋取得的非商业性收入,以及乙方雇员、代理人、被许可人等与乙方相关的人使用该房屋而取得的收入。 8. 保证金:作为乙方妥善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和责任的担保,乙方向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的约定金额的款项,包括履约保证金、物业服务费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款项由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保管,按合同约定使用,不计利息。为免疑问,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对该款项不承担任何信托或其他投资增值的责任。 9. 转租:乙方作为出租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
6、部出租给一个或多个第三方的行为。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转租。 10. 紧急状态:具有如下性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及意外事件:关系到商业广场公共安全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构成或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者事件影响范围超过三家相邻商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刑事案件、社会治安案件或火警、漏电险情等。 11. 交还期: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还该房屋的期间。 12. 不可抗力:合同双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免疑问,不包括法律变更和政府行为。 13. 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7、的,构成关联方。具体范围详见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3 相关规定。 14. 本合同中的金额均以人民币计价,本合同项下所述“日”或“天”均指日历天,每个日历天为当天的零点至24点。如计算日租金或物业服务费,以30个日历天为一个月。计租日至次年当月当日的前一日为第一个租约年,其他租约年均依此类推。 第一条 租赁场所及计租面积 1.1. 租赁场所位于建成后的商业广场的室内步行街【 】层【 】号商铺(具体位置、面积构成等基本状况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下称“房屋”)。 1.2. 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双方确认,套内建筑面积即为本合同项下计租面积,不再调整。 第二条
8、 租赁期限和续租 2.1. 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进场日开始计算,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申请续租且经甲方同意,则乙方最迟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90日前按照甲方新的租赁政策及租金标准签署新的租赁合同或续租协议;逾期未能签署新的租赁合同或续租协议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租。 第三条 经营品牌、项目及主体 3.1. 乙方在该房屋内经营品牌为【 】 ,经营项目为【 】。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上述经营品牌和经营项目,否则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逾期不改的,甲
9、方有权解除合同。 3.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提供与上述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涉及的有关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书、商号商标授权经营等证明文件;如乙方经营餐饮,则还应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乙方不得拒绝或拖延提供。乙方保证对约定经营品牌及项目享有持续合法经营权,如乙方在开业日前仍未能提供前述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或在租赁期内没有提供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相关证明文件的有效续展证明文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乙方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 3.3. 乙方应当是在该房屋所在地(【 】市【 】区)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否则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30日内(不晚于开业日)在该房屋
10、所在地设立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或分支机构。该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设立完成即自动代替乙方成为本合同的承租人,乙方、该经营主体应共同与甲方签署主体变更协议,且乙方对该经营主体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乙方设立分支机构具体经营,则仍应由乙方作为承租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 第四条 进场 4.1. 本合同项下的进场日为【 】年【 】月【 】日(甲方有权对该日期进行一次调整)。届时甲方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4.2. 乙方应当在进场日自行前往商业广场与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并按照附件五的格式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乙方按照物业服务公司规定办妥全部施工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始装饰装修工程
11、。对未经物业服务公司批准的施工行为,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将该房屋恢复至施工前状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3. 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进场日接收该房屋,或拒绝、拖延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则本合同项下进场日仍按第4.1项所述日期确定。 4.4. 乙方应在进场日充分查验该房屋状况,乙方认可接收该房屋后,不得因该房屋已存在的商业广场共用设施设备通过该房屋或有共用通道穿越该房屋(如涉及)等情况向甲方、物业服务公司主张减免4 租金或物业服务费。乙方进场后,如甲方拟在该房屋内增设共用设施设备或通道,则应与乙方提前沟通协商。 4.5. 乙方进场及房屋交付后,乙方应自行妥善照管该房屋及相关设
12、备设施、乙方存放物品,相关损毁灭失风险及安全保障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装修管理 5.1. 装修期自进场日起至开业日止。 5.2. 装修期内,乙方应当承担该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费用。除非本合同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装修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乙方应在装修期内完成该房屋装修、通过甲方及政府部门验收、具备合法开业条件。 5.3. 至少在进场日【 】日前,乙方应当向物业服务公司提供该房屋装修设计文件(包括装修图纸等资料),供物业服务公司审查,并且在获得物业服务公司施工批准及当地消防部门的装修审核同意意见后方可办理进场装修手续,上述装修设计文件经物业服务公司及当地消防部门批准后,未经
13、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 办理装修手续时,乙方必须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未经物业服务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消防系统及设施设备,因改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所使用装修材料,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并取得权威机构的检测证明;乙方装修竣工时,必须自行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未通过消防验收的,该房屋不得开业经营(但不影响计租日的起算)。上述审核意见、检测证明等,乙方需在取得当日向物业服务公司备案。乙方在该房屋装修期间,需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物业服务公司的书面许可,但物业服务的许可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 5.4. 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装修必须
14、符合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关于装修设计文件审查的规章制度,不得破坏该房屋主体结构和甲方已完成的公共区域装修。乙方承诺对装修设计文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在装修过程中服从甲方、物业服务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指挥,并按照物业服务公司的规定交纳装修相关收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管理费、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如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造成甲方、物业服务公司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全部赔偿。乙方进场装修前,须获得消防审核批复文件(或受理书)、工程安装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的保单,供物业服务公司审查。 5.5. 如乙方未能在装修期内完成上述装饰装修工程导致该房屋未能在装修期届满后开业经营
15、的,本合同项下之装修期不予延长,计租日不予顺延。 5.6.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则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通知乙方改正。自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发出通知之日起超过5日,乙方仍未改正的,则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对该房屋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或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纠正,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装修期不予延长,计租日不予顺延,乙方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租金等费用。 第六条 开业 6.1. 本合同项下之开业日暂定为【 】年【 】月【 】日。 6.2. 乙方应当于该开业日开业经营。 第七条 保证金 7.1. 履约保证金和物业服务费保证金 本合同签署当日,
16、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元;相当于【 】个月月租金标准)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向物业服务公司支付人民币5 【 】元(¥【 】元;相当于【 】个月物业服务费)作为物业服务费保证金。 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物业服务费保证金中相应扣除乙方欠付的租金或物业服务费或违约金或其他乙方应付款项,乙方应在7日内补足保证金;但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从履约保证金或物业服务费保证金中相应扣除乙方欠付的租金或物业服务费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相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终止且经甲方确认乙方已将工商注册登记地址从该房屋迁出、完成向消费者退卡退费及妥善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30日内,履约保证金和物业服
17、务费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乙方应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及物业服务费保证金收据原件。 7.2. 质量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物业服务公司支付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金。 乙方任何顾客对乙方所供应的商品或服务的投诉、索赔,要求退还有关商品及收回购买该商品所支付的款项或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只要顾客提供了消费者协会或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上述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书面文件,物业服务公司即有权决定是否接受顾客的要求及支付有关索赔,乙方不得提出异议。若乙方违规经营遭到政府部门处罚,可能对该房屋所在物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时,物业服务公司也可从质量保证金
18、代付罚款(金额以政府处罚通知为准)。因顾客索赔和政府处罚造成质量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须在接到物业服务公司书面通知后5日内补足差额。 本合同终止且物业服务公司确认乙方无任何遗留问题纠纷后的90日之内,物业服务公司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如有)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应同时退还质量保证金收据原件。 7.3. 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满时同意续签本合同,则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无须退还上述各项保证金,可选择相应冲抵续签合同项下乙方应付各项保证金相应等额金额,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支付,相关收款收据据实换开。 7.4. 本合同中提及的履约保证金、物业服务费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如用于抵扣乙方应付相关款项,则该金额均为
19、含增值税金额。 第八条 租金 8.1. 双方约定,乙方采用如下租金标准及租金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8.1.1. 该房屋的租金按计租面积计付,乙方自计租日开始承担该房屋的租金,起始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元),实际具体按照下述约定执行: 8.1.1.1. 起始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 】元); 8.1.1.2. 租金标准按照如下约定比例递增: 自计租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标准与起始月租金标准相同,为人民币【 】元(¥【 】元);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标准在起始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 】,即每月租金为【 】元(
20、¥【 】元);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标准在上一个交租期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 】,即每月租金为【 】元(¥【 】元);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标准在上一个交租期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 】,即每月租金为【 】元(¥【 】元);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标准在上一个交租期6 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 】,即每月租金为【 】元(¥【 】元);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标准在上一个交租期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 】,即每月租金为【 】元(¥【
21、】元);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标准在上一个交租期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 】,即每月租金为【 】元(¥【 】元);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标准在上一个交租期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 】,即每月租金为【 】元(¥【 】元);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标准在上一个交租期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百分之【 】,即每月租金为【 】元(¥【 】元)。 8.1.2. 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方式为:首期租金为计租日起至第【 】个月最后一日期间的租金,其中计租日所在月按照当月计租天数乘以日租金标准(日租金标
22、准为月租金标准/30日)的乘积计算。除首期租金外,其他交租期租金均按每【 】个完整的自然月(即每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为一个交租期交纳。乙方应当在每个交租期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若20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天),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交租期租金。 8.1.3. 本合同项下首期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租金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应交租金为【 】元(¥【 】元)。 8.2. 为扶持乙方经营,甲方同意在前述租金支付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乙方【 】个月的租金优惠,即: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需支付的租金金额为【 】
23、元(¥【 】元)。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需支付的租金金额为【 】元(¥【 】元)。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需支付的租金金额为【 】元(¥【 】元)。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需支付的租金金额为【 】元(¥【 】元)。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需支付的租金金额为【 】元(¥【 】元)。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需支付的租金金额为【 】元(¥【 】元)。 8.3. 本合同项下租金金额为含增值税金额,增值税税率为【 】%。甲方在确认乙方
24、应付的上述租金款项到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符合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乙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向甲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1)乙方具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2)合同中乙方的单位名称、合同中约定费用的支付方、合同中约定服务的接受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购货单位名称”要完全一致; (3)乙方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信息,例如,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地址和联系人等。 7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 9.1. 双方约定,作为该房屋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计租日起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按该房屋的计租面积计
25、算,计租日起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币(¥【 】元),即每月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 】元)。9.2. 物业服务公司在开业日起的首期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期间内实际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以第9.1条约定标准执行。其后,物业服务公司有权根据该房屋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重新测算、调整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乙方明白并同意其后每个交费期的物业服务费,以物业服务公司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收费标准为准(如无通知,则按上一个交费期标准执行),乙方须根据物业服务公司调整后收费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 9.3. 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首期物业服务费为计租日起至第【 】个月最后一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除首期物业服
26、务费外,其他交费期物业服务费均按每【 】个完整的自然月(即每月第一日至最后一日)为一个交费期交纳。乙方应当在每个交费期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若20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天),向物业服务公司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交费期物业服务费。 首期物业服务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收费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 】年【 】月【 】日,应交物业服务费为【 】元(¥【 】元)。 9.4. 本合同项下物业服务费金额为含增值税金额,增值税税率为【 】%。物业服务公司在确认乙方应付的上述物业服务费款项到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符合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乙方必须同时满
27、足以下条件方可向物业服务公司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1)乙方具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2)合同中乙方的单位名称、合同中约定费用的支付方、合同中约定服务的接受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购货单位名称”要完全一致; (3)乙方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信息,例如,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地址和联系人等。 9.5. 乙方与物业服务公司应按本合同约定为原则另行签署附件七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加以约定。物业服务公司有权援引本合同项下有关物业服务约定直接向乙方主张权利。 第十条 能源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10.1.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乙方应当承担并及时足额支付该房屋
28、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以上费用在本合同中统称为能源费用),不得影响商业广场的正常整体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纳或延迟交纳本合同项下之能源费用,否则因乙方延迟支付能源费用导致需向第三方支付赔偿款、违约金、罚款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无关。如因此造成商业广场正常经营受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公用事业部门中断或停止对商业广场的相关能源供应、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因此涉及案件纠纷等情况)时,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全部损失。本合同项下公用事业部门是指商业广场所在地为商业广场(含该房屋)供应水、电、燃气等能源并收取相关能源费用的机构和单位。 10.2. 商业广场内水、电
29、、燃气等能源传送过程中损耗量所产生的能源费用,按照乙方的实际用量占商业广场的总用量的比例分摊。乙方应当在交纳相关能源费用同时将分摊的损耗能源费用一并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具体费用收取标准以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10.3. 双方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应当交纳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就该房屋的使用,如在本合同签订后至计租日期间及租赁优惠期间内发生房产税,则由乙方承担。 10.4.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的各项能源费用均为物业服务公司代相关公用事业8 部门收取,物业服务公司收取乙方交纳的能源费用后向乙方开具代收代缴服务票据,乙方对此予以确认。能源费用的具体标准及
30、支付方式按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 11.1. 甲方可将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委托给物业服务公司代为行使和履行,无须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接受,不得异议。本合同中关于物业服务公司的权利,可由物业服务公司直接行使,无须甲方再出具任何授权。乙方应与物业服务公司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也构成对甲方的单方承诺,甲方有权直接援引向乙方主张权利。 11.2. 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保留对商业广场和该房屋所在区域的命名权,有权不时更改商业广场和该房屋所在区域的名称、商号,而不须对乙方或其他任何人士做出任何赔偿。 11.3. 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保留在本
31、合同履行期间内的任何时候,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变更、修缮、及临时封闭商业广场公共部位/区域或其部分包括走道、门户、窗户、电动装置、电缆电线、水管信道、煤气管道、电梯、自动楼梯、防火、保安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结构的权利,同时亦保留更换商业广场公共部位/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的权利。 11.4. 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保留可不时制订、引进或修改、采用、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商业广场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的权利。乙方承诺遵守商业广场物业管理公约或临时管理规约,并遵守甲方和物业服务公司制定并不时修改的关于商业广场各方面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包括装修守则、商户手册、统一经营管理守则、营业员手册、房屋及设
32、施设备使用要求等)。 11.5. 双方确认,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进入该房屋进行有关维修、保养或其他与该房屋相关事项,并可以采取一切相关的合理技术措施(但应尽量避免给乙方营业造成影响)。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提出营业损失、营业场地的占用、人员加班费或任何类似形式的补偿或赔偿要求。 11.6. 商业广场的停车位(包括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的使用及收费标准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1.7. 紧急状态下安排 (1)发生紧急状态时,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自行决定中断对该房屋的水、电、燃气、热力等能源供应或停止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的运行。但事后应当通过适当
33、途径尽快通知乙方,并作出说明。 (2)因紧急状态或者公用事业部门或者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命令而导致该房屋的水、电、燃气、热力等能源供应中断或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停止运行的,甲方、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处置紧急状态而造成该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受到损害或其他财产损失的(无论是因为甲方、物业服务公司或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其中凡属于乙方的货物、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8. 该房屋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损坏的,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应予以维修。但是,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不因为对该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和能源供应系统进行维修而向乙方作出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对该房屋
34、的维修责任范围只限于该房屋的结构及交接时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公共设备设施(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亦应维修商业广场的公共部位/区域。乙方装修或增设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 11.9. 商业广场或该房屋内的任何部分因电梯、自动扶梯、防火、保安设备、空气调节设备或其它设备的任何缺陷或故障,或因电力、自来水、煤气、电话等供应的失效、故障、暂停,或因有水、烟、火或任何其它物质泄漏,或因老鼠、白蚁、蟑螂、其它害虫的滋生,或因遭受爆炸、盗窃、抢劫,而对乙方或任何其它人士造成的任何个人或财物上的损失或破坏,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不必对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负责;如上述情况是因甲方或物业
35、服务公司的过错直接引起的,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仅赔偿乙方有形财产损毁而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1.10. 倘在任何时间内非因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的过错,该房屋的水(若有)、电、煤气(若有)供应或空调9 服务停止供应或商业广场的任何公共设施停止运作,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不必为此而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减免乙方任何租金、物业服务费及其它费用。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向商业广场或该房屋提供的保安人员、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不构成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对该房屋或其内财物的保安或保管义务;除非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存在过错,乙方在任何时间都应自行对该房屋或其内之财物负责。 11.11. 因乙方原
36、因导致该房屋的水、电、燃气、热力等能源供应中断或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停止运行的,乙方应当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物业服务公司及第三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1.12. 因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因乙方的其他行为导致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无法对相关的管道、线路和设备进行检修、调试或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则因此发生损失及因此扩大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损失及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甲方、物业服务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1.13. 对于乙方放置于该房屋内的货物、设备、材料等,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采取充分有效的保护措施(如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或行业内惯例,则乙方也应当根据相关货物、设
37、备、材料的特性采取充分及有效的保护措施,包括进行防水、防火处理等)。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要求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则因此而造成的乙方货物、设备、材料等的损失或因此而扩大的损失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 11.14. 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项下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发生的纠纷为由拒绝向甲方交纳租金等相关费用,乙方也不得以本合同项下与甲方之间发生的纠纷为由拒绝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招牌、广告及品牌宣传推广 12.1. 有关招牌和广告的设置事宜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物业服务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交纳相关费用。 12.2. 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未经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的同
38、意而设置招牌和广告,或者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物业服务公司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3. 如甲方同意乙方设置店招或广告位,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要求设置,并执行如下规定: (1)该房屋门头仅用于设置店铺招牌,且店铺招牌规格、标识应按照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的统一要求规范设置。 (2)如乙方在该房屋内设置电子显示屏、橱窗、横(吊)幅、张贴物等进行宣传,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无夸大或虚假内容,并应与商业广场的风格及品质相符。 (3)为保证商业广场整体外观品质,乙方店招、标识或
39、其他任何宣传物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在商业广场外立面玻璃幕墙后。如从商业广场之外可以透过幕墙看到任何乙方店招、标识或其他宣传物品,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乙方不得以设置地点位于该房屋内部或任何理由而拒绝或拖延纠正。 (4)广告位或乙方橱窗仅用于乙方商品或服务展示,不得用于展示与乙方企业形象、拓展业务或其他与商品或服务无关的用途。 12.4. 为了整体宣传商业广场的需要,乙方同意甲方、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在商业广场整体宣传时无偿使用其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甲方无需就此另行征求乙方同意;如乙方需使用甲方、物业服务公司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应事先取得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的书面同意。
40、 12.5. 为提升双方的品牌形象,乙方保证每年在商业广场进行至少【 】次品牌推广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 12.6. 乙方须按甲方对乙方店名的统一要求进行对外宣传,标准为“乙方所经营品牌名称+万达店”。 第十三条 保险 10 13.1. 进场装修前,乙方负责向中国国内一家信誉优良的保险公司为其装修工程购买工程险、第三者责任险及施工人员团队意外险,其中工程险应按工程合同总造价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施工人员团队意外险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开业日前乙方负责向中国国内一
41、家信誉优良的保险公司为其营业行为购买公众责任险,其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80万元;乙方同时应当为该房屋内乙方完成的装饰装修、存放商品、货物以及乙方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购买财产一切险,按财产原值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 13.2. 乙方应当分别在装修及开业日前五日内将有关保单及已付保费凭证等证明文件呈交甲方、物业服务公司审核。同时,该等保险应当在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 14.1.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须签订附件六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乙方装修方案及图纸经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事先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甲
42、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不因该等审核而对乙方装修行为承担消防安全等任何责任)。乙方应按照万达广场商户二次装修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使用装修材料,不得使用劣质、易燃材料,并应在装修材料进场前向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提供其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消防系统,如该房屋涉及商业广场的公共消防系统改动,则须由乙方委托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统一指定施工单位实施。 14.2.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应当履行如下消防安全责任,否则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4.2.1. 乙方应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商业广场消防相关规范,服从商业广场消防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执行甲方
43、或物业服务公司有关消防管理和整改要求。 14.2.2. 乙方装修、经营使用材料、设施应符合国家、地方及商业广场消防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材料。 乙方应对其装修施工人员进行入场交底培训,在装修施工队动火作业时办理动火证,并向甲方提供动火作业人员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14.2.3. 乙方不得堵占消防通道,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商业广场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并应在该房屋内配齐消防器具,承担该房屋内各类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义务,不得污损、遮挡、毁坏消防设施。如该房屋内消防设施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每日对该房屋进行闭店“三关一锁”(即关水、关电、关气、锁门)检查。如甲方或物业
44、服务公司发现乙方未进行该等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作出相应处罚。 14.2.4. 乙方应制定火灾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组织其员工消防培训,确保具备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14.2.5. 如该房屋存在消防隐患,乙方应立即自行主动整改,予以消除。乙方拒绝、拖延整改或整改未能消除消防隐患的,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对乙方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闭店、解除合同、经济处罚等措施),且不构成违约或侵权。 14.2.6. 乙方保证其代理人、工作人员、建筑安装或装修人员在商业广场内遵守国家、地方及物业服务公司有关的消防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得私自使用明火、危险品、易燃物、吸烟、电加热器等
45、),并配合做好检查、培训、演练等工作。否则,由此产生任何问题均由乙方直接处理和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收银管理 15.1. 专用POS收银系统 15.1.1. 为确保该房屋所在商业广场统一经营管理效果,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通过使用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指定的POS专用收银系统服务开展经营。乙方将按照本合同附件三签署飞凡一卡通服务协11 议,并保证按照该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15.1.2. 乙方承诺和保证,在租赁期内,乙方在该房屋内的每一笔交易均如实、即时录入专用POS收银系统,将不会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 15.2. 乙方需按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统一要求定期向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提供该房
46、屋营业额数据,乙方保证不存在瞒报、漏报、少报营业额行为。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要求乙方每年向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提交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该房屋营业额的会计报表,并配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对乙方提供的营业额持有异议的,甲方及物业服务公司有权检查、复核会计报表、与营业额有关的文件、记录和账簿,有权聘请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如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聘请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确保其及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财务数据严格保密。若经审计,乙方提供的营业额存在瞒报、漏报、少报行为,则: 15.2.1. 乙方须按审计后的营业额进行本合同项下租金支付(如涉及提成租金)等履约工作,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营业额瞒报、漏报、少报部分的20倍作为违约金; 15.2.2. 如乙方瞒报、漏报、少报营业额达到实际营业额的0.5%以上(含),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会计师的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合作经营或联营,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转让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