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1 Q/CCCC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CCC XXXXX XXXX 袋装砂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Code for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Sacked Sand Dike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时间: 2016 年 5 月) 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袋装砂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Code for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Sacked Sand Dike Q/CCCC XXXXX XXXX 主编单位: 中交上海航道
2、局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布 袋装砂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现发布 袋装砂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Q/CCCC xxxxx 20xx,自 20xx年 xx月 xx日施行。 袋装砂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Q/CCCC xxxxx 20xx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科学技术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在应用中注意总结 经验 ,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3号 6楼 ,邮
3、编: 200002),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通知。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部 20xx年 xx月 xx日 前 言 根据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助 2012 年中国交建企业技术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 的要求,由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承担 袋装砂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的 制定工作。 袋装砂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是在总结编制单位近年来在袋装砂堤设计、施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并结合我国港工技术发展特点和需要制定而成。 本规范主要包括袋装砂筑堤设计、施工等技术内容 , 共分 5 章并附条文说明。 本规范由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执行过程中,请使用者注意
4、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本规范管理组, 联系人:郭素明(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 13 号 6 楼 ,邮编: 200002,电话:021-63231994,传真: 021-63231995,电子邮箱: ), 以便再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 :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副主编单位 : 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主 编 : 吴兴元 、 田俊峰 、程泽坤、 沈达怡 参编人员 : (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付革、王 鹏、 尹家春 、田 鹏、
5、朱 治、 刘家才 、孙 鹏、孙伟明、 吴晓南 、张才俊、陈海英、单志浩、赵 龙、 赵良奎 、 俞峥巍 、 徐 元 、 郭素明 、 陶润礼 、 黄东海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资料 4 4 设计 7 4.1 一般规定 7 4.2 设计标准 8 4.3 平面布置 9 4.4 断面型式和尺寸 11 4.5 材料和构造要求 15 4.6 特殊要求的设计 21 4.7 结构计算 23 4.8 监测设计 28 5 施工 31 5.1 一般规定 31 5.2 土工织物加工 32 5.3 基础及护底施工 33 5.4 连续充灌施工 35 5.5 预制吊安施工 37 5.6 翻板抛填施工 3
6、9 5.7 堤身反滤施工 41 5.8 护面及上部结构施工 43 5.9 特殊部位施工 45 5.10 施工监测 45 5.11 袋装砂堤施工期防护与保护 49 1 1 总则 1.0.1 为统一袋装砂堤的设计与施工技术要求, 提高袋装砂堤的设计质量和施工技术水平 ,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港口、航道及陆域形成工程中袋装砂堤的设计与施工。其他工程中袋装砂堤的设计与施工,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 1.0.3 袋装砂堤的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行业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2 2 术语 2.0.1 袋装砂 sacked sand 土工织物
7、袋体充灌砂土后形成具一定形状的包裹体。 2.0.2 袋装砂堤 sacked sand dike 利用袋装砂作为主要堤身结构形成的一种斜坡堤 。 2.0.3 通长袋装砂 在设计横断面上连续,主要起护底或加筋作用的袋装砂。 2.0.4 砂被 sand quilt 铺设在原滩面上,主要起水平排水通道作用的袋装砂。 2.0.5 土工织物 geotextile 透水性土工合成材料。按照制造方法不同,分为织造土工织物和非织造(无纺)土工织物。 2.0.6 织造土工织物 woven geotextile 由纤维纱或长丝按一定方向排列机织的土工织物。 2.0.7 非织造土工织物 nonwoven geotex
8、tile 由短纤维或长丝按随机或定向的排列制成的薄絮垫,经机械结合、热粘或化粘而成的织物。 2.0.8 反滤 filtration 在使水体通过的同时,保持受渗透压力作用的土粒不流失。 3 2.0.9 连续 充灌 continuous filling 水 下 对大型 砂袋 进行 连续 水 力 充填。 2.0.10 预制吊安 hoisting prefabricated sacked sand 现场吊装安放预充灌好的 大型砂袋 。 2.0.11 翻板 抛填 sacked sand dumping by turning plate 采用 可调整角度 的 滑 板 进行 小型 充灌 砂袋 抛放 。 4
9、 3 基本资料 3.0.1 袋装砂堤设计和施工前,应收集整理分析必要的基本资料,包括气象、水文、泥沙、地形、地质 、 砂源 和现场施工条件等内容。 3.0.2 气象调查应包括风、雾、降雨、气温和冰况等内容。 1 风资料的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历年各 月不同风向 的分级频率和分 向 频率、平均风速、最大风速 的 风玫瑰图 等; 2)历年 6 级及以上大风出现的次数、持续时间和出现的季节; 3) 历年 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和寒潮出现的次数、月份、持续时间、最大风速、大风半径等。 2 雾资料的调查应收集历年能见度小于 lkm 的雾日 各 月出现的天数和持续时间,包括最大值、最小值
10、和平均值等。 3 降雨量的调查内容应包括年平均降雨量、最大降雨出现的月份、最大降雨强度、逐月平均降雨量和年平均降雨天数等。 4 气温的调查内容应包括月平均气温、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及其出现的 日期、持续时间等。 5 寒冷地区应进行冰况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开始结冰的时间、封冻时间、解冻时间、流冰开始日期、持续时间、冰层厚度和范围等。 3.0.3 水文调查应包括潮汐、水位、水流、波浪等内容。 1 潮汐和水位观测及资料收集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沿海和感潮河段,应调查收集现场的潮汐资料,包括潮汐类型、潮位特征值、潮汐预报表等。 2) 对内河,应调查收集当地最高水位、最低水位、平均水位、水位过程线和比
11、降等。 3) 收集 水(潮)位 资料时,应了解 水(潮)位 站的位置、 水(潮)位 观5 测方法和精度、 水(潮)位 基准 面和陆地高程基准面及工程采用的深度基准面间的关系。 4) 在缺乏 水(潮)位 观测资料的地方,应设立临时 水(潮)位 站进行 水(潮)位 观测,建立当地 水(潮)位 和相邻基准 水(潮)位 站处 水(潮)位 的关系。 2 现场缺乏流速资料时,应根据工程的需要进行必要的水流观测,水流观测及资料收集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沿海及感潮河段至少应收集相邻大小潮逐时流速及流向资料,每次观测时间不少于 26h。 2) 内河应根据需要收集至少一年中不同季节和不同水位时的流量、流速、流
12、向和流态的资料。受上、下闸坝控制的河段,应了解闸坝的运行情况及不同蓄水位或排泄不同流量时的流速和流向资料。 3) 观测可以采用浮标跟踪法或流速仪定点测量法,流速测量的精度应达到 0. 05m/s,流向的测量精度应达到 5 。 4) 测流应与风速、风向、水位、波浪、含沙量等测量密切配合,必要时应进行同步观测。 3 波浪资料应尽可能收集工程及附近区域波浪资料 。 当缺乏波浪资料时,应根据工程的需要进行必要的现场波浪观测,波浪观测位置应具有代表性。波浪观测及资料收集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收集波浪资料时,应了解波浪观测站的位置、观测方法和精度。 2) 波浪资料应包括波高、周期、波向和持续时间 。
13、3.0.4 泥沙运动和冲淤资料收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调查工程所在地区的泥沙运动情况,包括输沙量和输沙方向。 2 收集工程所在地区历史上的水深、地形图,分析比较水深地形变化和冲淤情况。 3.0.5 袋装砂堤工程地质资料 收集及勘察 应符合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 ( JTS 133) 等规定。 6 3.0.6 砂源调查应分析查明砂源位置 、 储量、砂质 、 可开采性及运输条件等情况。 3.0.7 现场施工条件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 1 调查收集施工区及其附近的海图 、 航行资料 、水产养殖及资源保护要求 , 分 析施工作业与其他水上作业可能出现的干扰及程度。 2 调查施工材料的供应情况,包括土工
14、织物和石料等情况。 3 施工所需的外部配套条件,包括所需的通讯、交通、生产、生活、供油、供水以及施工临时场地、避风条件情况等。 3.0.8 有关 造价 资料应收集人工费、材料单价、当地有关的定额等。 7 4 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设计应 根据所掌握的基本资料,对影响 袋装砂 堤 安全的 主要 因素 进行分析,提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和结构方案 。 条文说明 影响袋装砂堤安全的因素一般包括台风、寒潮袭击、冰凌破坏、紫外 老化、风浪冲击、水流冲刷、渗透破坏和堤基失稳等。 4.1.2 设计应根据工程区域地貌特征、地质构造和地震情况,提出 相应设计阶段的 地形测量和地质勘察技术要求,并对 勘测
15、 成果进行符合性检查。 4.1.3 设计 应通过资料收集 及 分析、数值计算、专题研究等方式 , 确定 工程区的设计水位、设计流速、设计风速和设计波要素。 条文说明 有关设计条件的确定可按以下方法进行。 1 防波堤、护岸、整治建筑物等工程设计水位应按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 JTS 145)确定;海堤、堤防等工程设计水位应采用与防洪标准对应的重现期高、 低水位。 2 设计重现期风速应采用实测风速资料进行频率分析确定。风速统计应采用标准风速,当采用的风速资料不符合标准风速要求时,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将其换算。 3 设计波浪宜采用实测波浪资料进行频率分析确定。当无实测波浪时,对于不受涌浪影响的水域,可采用
16、莆田公式计算确定;对于开敞式海岸,宜采用外海波浪资料通过浅水变形计算确定。 4 波浪浅水变形宜采用数值计算方法进行,也可按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 JTS 145)相关方法分别考虑浅水效应、波浪折射、波浪绕射、波浪破碎等影8 响。对于传播距离较长时,波浪浅水变形 宜计入底摩阻和风能输入的影响。 5 波浪浅水变形应从给出的深水波要素位置或风区平均水深处的水深推算至堤脚前约 1/2 波长处。当浅水变形计算得到的波高大于该处的极限波浪时,设计波高应取极限波高。 6 设计流速宜在短期水文测验数据验证的基础上,采用水流数学模型计算确定。计算流量或计算潮型宜采用与设计波浪相同的重现期。 4.1.4 对于冲淤变
17、化较大的河口地区和沙质海岸, 设计 应根据工程区域历史及近期岸滩演变和冲淤变化情况,分析岸滩或海床的稳定性, 必要时 采用数学或物理模型预测河床冲淤变化。 4.1.5 袋装 砂堤设计 还 应 考虑 水电、通讯、交通、建材供应等外部配套条件 。 4.2 设计标准 4.2.1 袋装砂筑堤应根据工程用途、规模、重要性或失效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工程等级和设计标准。 4.2.2 用作防波堤、护岸、吹填围堰或 整治建筑物的袋装砂堤,应按水运工程设计通则 ( JTS 141) 确定建筑物等级 。 按 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 ( JTS 145 确定设计水位 和设计波浪标准。 4.2.3 具有防汛功能的袋装砂围堤,
18、应按防洪标准 ( GB 50201)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 GB 50286) 和海堤工程设计 规范 ( SL 435) 等规范确定防潮(洪)标准和工程等级。 4.2.4 袋装砂堤施工期间的保护标准应根据工程等级和施工期长短确定,防浪标准可取 25 年一遇。同时具有临时防汛功能时,防潮标准宜取 510 年一遇高潮位 。 9 条文说明 根据水利部门防汛要求,施工期间的防潮标准取 510 年一遇高潮位。 4.2.5 采用袋装砂堤围 填 海时,围区临时排水标准宜取 5 年一遇 24 小时暴雨 3日排出与施工期造地吹填排水两者最大者 。 汛期吹填等特殊情况经论证可取两者叠加。 4.2.6 袋装砂堤作
19、为等级公路的路基使用时,应满足相 关公路标准要求。使用功能未定时可作施工、防汛及日常管理维护通道使用,堤顶路面结构及设计荷载应予以控制。 4.2.7 袋装砂堤允许越浪时,应进行越浪量计算 ,重要的袋装砂堤还应通过模型试验验证 。 允许越浪量 可参考 海堤工程设计规范 ( SL 435) 确定。 4.2.8 袋装砂堤设计波高的波列累计频率标准应 符合以下规定: 1 在确定袋装砂堤断面尺度时,除特殊要求外,设计波高采用设计高水位下设计重现期的 H13%,但不超过浅水极限波高。 2 防浪墙、胸墙、闸门等的强度和稳定性采用相应计算水位下设计重现期的 H1%。 3 一般护面、护脚和护底及施工期间的堤身袋
20、体及临时护面采用相应计算水位下设计重现期的 H13%,平均波高与水深比值小于 0.3 时,采用 H5%。 4.3 平面布置 4.3.1 设计应分析论证平面布置对周边水动力环境和相关涉水工程的影响,并对不利影响提出有效的措施。必要时,可采用数学模型或物理模型分析论证。 条文说明 总平面布置方案宜通过数学模型或物理模型分析论证其对周边水动力环境和相关涉水工程的影响,对不利影响应研究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 10 4.3.2 平面布置应依据工程区相关规划 、 自然条件 和 使用 要求进行, 一般宜 包括堤线布置、围区分隔、龙口布置、围区排水、取砂区布置等设计内容。 4.3.3 用于港口、航道的袋装砂防波
21、堤、护岸和整治建筑物 ,其 平面布置尚应满足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 JTS 165) 、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 ( JTJ 212) 或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 ( JTJ 312) 的要求。 4.3.4 堤线布置应结合地形、地质条件及岸滩演变规律,考虑周边已有工程现状、征地拆迁和环境保护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分析确定。 条文说明 袋装砂堤平面布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海域使用规划以及防洪排涝 、岸线利用、港口和航道等专业规划,并尽量避免对周边防洪排涝、码头航道和渔业等设施产生不利影响。堤线布置应尽可能选择在平坦、地质条件较好、滩面冲淤稳定的地基,尽量避开古河道、潮沟、陡坡、地层复杂和冲刷严重的地
22、段。尽量避开相关设施,并留有一定安全距离。 4.3.5 堤线宜顺直平滑、避免折点。确需折点连接时,转折段连接应平缓。迎浪向堤段不宜布置成凹向,无法避免时,凹角应大于 150。 4.3.6 围区分隔 及隔堤布置应根据围区的使用功能、有利于合龙施工、方便施工交通、减少投资等要求确定。 条文说明 围区分隔 主要是为了减少合拢难度,围区分隔后龙口宽度一般不宜超过300500m。 4.3.7 围区 合龙口的位置 和规模 应根据围区的地形、地质及水力条件分析确定。 条文说明 龙口一般宜布置低潮不露滩、地质条件较好,并有利于龙口合龙施工的堤段。 11 4.3.8 围区排水 可采用 溢流堰、埋管或闸管组合等方
23、式 ,其位置 和规模 应根据围区的形状、地形和吹填工艺等因素确定。 条文说明 临时排水口或水门的设置是为满足围内永久排水建成前雨水排水和吹填尾水排放。 4.3.9 取砂区宜选择距工程区较近 、不影响通航安全和 河 (海) 床 稳定 的 区域,并 与 拟建 堤身 和已有建筑物 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 条文说明 背海侧取土坑距坡脚一般不应小于 50m,临海侧取土坑距坡脚不应小于100m,应有必要的计算确认合适的取土距离和范围。 4.4 断面型式和尺寸 4.4.1 袋装砂堤断面型式应根据堤段所处位置的地形地质条件、水流风浪特征、施工条件、工程造价,结合工程运用、管理和景观要求等选择确定。 1 水深较
24、浅、地基较好、波浪较小的护岸或吹填围堰可采用如图 4.4.1a 所示的断面型式。 2 水深较浅、地基较好的防波堤或整治建筑物可采用如图 4.4.1b 所示的断面型式。地基较差时,宜进行地基处理并加大堤脚反压,如图 4.4.1c 所示。 3 水深较深、地基较好的防波堤或护岸可采用如图 4.4.1d 所示的断面型式,采用双袋装砂棱体、中间吹填砂、上覆盖通长砂袋的方法形成水下部分基础。 4 吹砂成陆时,可采取围堤与吹填紧密结合,分级填筑袋装砂棱体、分级吹填的方法,逐步形成如图 4.4.1e 所示的断面型式。 5 对无吹填要求或不能与吹填紧密结合的围堤或海堤,可采用如图 4.4.1f所示的断面型式,采
25、用双袋装砂棱体中间吹填砂到达设计高水位以上,再逐步构筑上部棱体。 6 水深较 浅、地基较好的围堤或海堤,为减少占海面积,可在设计高水位以上设置直立陡墙或胸墙,构成上直下斜的混合式断面,如图 4.4.1g 所示。 12 7 在软土地基上采用软土吹填成陆时,宜采用如图 4.4.1h 所示的断面型式。如砂料供应不足时,上部也可采用抛石棱体,如图 4.4.1i 所示。 图 4.4.1 袋装砂堤断面型式 13 1-袋装砂; 2-吹填砂; 3-抛石; 4-吹填土; 5-地基处理 条文说明 根据工程经验,水深 5m 以内属于水深较浅情况;水深在 510m 属于水深较深情况;水深超过 10m 属于深水情况。
26、4.4.2 当地形、地 质和水文条件变化较大时,袋装砂筑堤宜根据不同水深、波浪和地质条件 分段 采用不同的断面型式 、设计 断面尺度。结合部位应做好渐变衔接处理。 4.4.3 袋装砂堤的堤顶高程 和 堤顶宽度应根据使用要求 ,按有关 防波堤、护岸、航道整治、疏浚吹填、堤防或海堤 、 公路或道路等工程技术 标准确定 。 条文说明 袋装砂堤的堤顶高程和顶宽一般按以下方法确定。 1 作为吹填围堰时,堤顶高程宜高于吹填高程 00.5m。需要降低堤顶高程时,宜在堤顶内侧设置袋装砂或粘土子堰。施工期有通车要求的堤顶宽度可取58m,无通车要求的堤顶宽度可取 24m。 2 作为航道整治堤坝时,堤顶高程应根据航
27、道整治总体布置确定。一般情况下,堤顶高程宜设在整治水位附近。宽度一般取 35m。 3 作为防波堤时,堤顶高程宜根据胸墙、护面及允许越浪情况,设在设计高水位以上 0.61.0 倍设计波高值处。堤顶宽度可取 1.11.25 倍设计波高值,且能安放 23 排人工块体。当堤顶有通车要求时,堤顶宽度不宜小于 5m。 4 作为港口及航道护岸时,堤顶高程宜设在设计高水位以上 0.81.2 倍设计波高值处,且高于极端高潮位。 5 作为防汛大堤时,堤顶高程应不低于防潮水位 +波浪爬 高 +0.31.0m超高,且不低于防潮水位 +1.52.0m。设有防浪墙时算至防浪墙顶面,但堤顶高程仍高出防潮水位 0.5H1%。
28、堤顶宽度宜取 410m,其中 1 级堤防不宜小于 8m, 2 级堤防不宜小于 6m。 6 作为公路或道路路基时,其堤顶高程宽度应根据公路或道路等级、规划及运用管理等要求确定。 14 4.4.4 袋装砂棱体的外坡坡度宜取 1:1.51:3.0,内坡坡度宜取 1:1.01:2.0。防浪要求低、地基条件好、护面施工方便的可取较陡的坡度,反之,取较缓的坡度。对于防波堤、航道整治堤坝等袋装砂堤,内、外坡 坡度均不宜 陡 于 1:1.5。 4.4.5 袋装砂堤应在水下堤脚部位设置抛石棱体,其尺度应 符合以下规定: 1 水深较大的袋装砂堤,抛石棱体的顶面高程不宜高于设计低水位以下 1.0倍设计波高值,顶宽不
29、宜小于 5m,厚度不宜小于 3m。 2 水深较小的袋装砂堤,可 适当 提高抛石棱体的顶面高程, 并 放缓棱体的坡度。抛石棱体的顶宽不宜小于 3m,厚度不宜小于 1m。 3 软土地基的袋装砂堤,抛石棱体可结合堤脚反压设置,其顶面高程和宽度 应由 整体稳定计算确定 , 厚度不宜小于 1m。 4.4.6 当 袋装砂堤的外坡设置消浪平台 时, 消浪平台的位置宜设在设计高水位附近,宽度宜取 1.02.0 倍设计波高,且不小于 3m。 4.4.7 当袋装砂堤设置 施工 平台时,其宽度不宜小于 2m,并应 符合以下规定: 1 有出水施工要求时,平台宜设在施工水位附近。 2 规则摆放护面块体时,平台宜设在平均
30、低潮位以上, 宽度 可安放 23 排护面块体。 3 在内坡设置时,平台的高程应高于平均潮位或围区常水位, 宽度应 满足管理运用(青坎、交通等)的要求。 4 上部设置直立挡墙时,平台宜设在设计高潮位以上,宽度宜取 1.02.0倍设计波高。 条文说明 施工水位可根 据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确定,一般情况可选择平均潮位,乘高潮施工可选择平均高潮位,乘低潮施工可选择平均低潮位。 4.4.8 上部 设置防浪墙或胸墙的袋装砂堤 ,其 坡肩 设置 应 符合以下规定: 1 坡肩宽度不宜小于 1m,且至少能安放 12 排人工块体。 15 2 坡肩 高程 不 应低于 设计高水位。 3 采用浆砌块石、灌砌块石、栅栏
31、板等护面结构时, 可不单独设置 坡肩,由防浪墙前趾 直接 转向外侧 护面结构 。 4.5 材料和构造要求 4.5.1 袋装砂筑堤所用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和强度、渗透性、抗老化性能等应满足相关产品 标准及应用技术标准。 4.5.2 袋装砂袋 体 宜采 用防老化的 编织布、机织布或 复合土工织物 缝制加工而成。 并根据施工条件和工艺选择不同规格。 1 风浪较小时可采用 100230g/m2 的编织布 ; 风浪较大时,宜采用 230g/m2以上的编织布或机织布,且迎浪面和顶部宜复合无纺布。 2 采用抛填施工的袋装砂,袋体宜采用 230g/m2 以上的机织布或机织复合布。 3 水深较深 且连续充灌
32、工艺的袋装砂,袋体宜采用强度较高的土工布或缝制加筋措施。 4 作为加筋垫层时, 袋体 规格 的确定尚 应 考虑 加筋要求。 条文说明 常用土 工织物有: 1) 150g/m2、 175g/m2、 200g/m2、 230g/m2的编织布; 2)200g/m2、 230g/m2的机织布; 3) 380g/m2( 230g/m2+150g/m2)的编织复合布; 4)380g/m2( 230g/m2+150g/m2)的机织复合布。 200g/m2、 230g/m2的编织布和机织布常用作砂被袋布; 150g/m2、 175g/m2 的编织布和 200g/m2、 230g/m2 的机织布常用作袋装砂袋布
33、;编织复合布和机织复合布常用于龙口段的袋装砂迎浪侧。 4.5.3 袋装砂堤反滤层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反滤布应采用 300g/m2 以上,抗拉强度不小于 6kN/m 的无纺布或复合土工织物。波浪较大地区,反滤布宜采用 600g/m2 以上的无纺布或复合土工织物。 2 垫层宜采用级配为 2080mm 的碎石 或 540mm 的 袋装 碎石,厚度宜取16 1530cm。 3 水下部分采用混合反滤时,可采用级配较好碎石、石碴等,其厚度不宜小于 60cm。 4 采用 600g/m2 以上的无纺布或复合土工织物时,可在反滤布上直接采用粒径为 80150mm 的二片石作为垫层,水上厚度不宜小于 30cm
34、,水下厚度不宜小于 50cm。 4.5.4 袋装砂充填料宜选用砂性土,粒径大于 0.075mm 颗粒含量应大于 50%,粘粒含量应小于 10%。对于排水砂被或砂垫层,宜选用中粗砂,粒径大于 0.25mm的颗粒含量应大于 50%,粘粒含量 应小于 5。 4.5.5 袋装砂筑堤所用石料应不成片状,无严重风化和裂纹,单轴饱和抗压强度不应低于 30MPa。护面块石或条石 的 单轴饱和抗压强度不应低于 50MPa。 4.5.6 干砌、浆砌和灌砌块石,其所用石料应大致方正,至少具有一个平面,厚度不宜小于 250mm。浆砌块石水泥砂浆不应低于 M15,当有抗冻要求时不 应低于 M20,勾缝水泥砂浆的强度不应
35、低于 M20。灌砌块石应采用细石混凝土。 4.5.7 埋石混凝土、灌砌块石和普通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海水环境的水位变动区及浪溅区,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5。 冰 冻地区,在水位变动区及浪溅区下部 1m 范围的混凝土构件还应有抗冻要求。 4.5.8 堤顶设有等级道路时,路面以下 2m 填料的压实度应大于 9096%;砂性土相对密实度应大于 0.60.65 或干密度大于 14.515kN/m3。 4.5.9 袋装砂棱 体的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当堤身采用全袋装砂棱体时 , 袋装砂棱体的顶高程、顶宽和边坡可根据堤身断面尺度和结构层设置情况确定。 17 2 当堤
36、身下部采用双袋装砂棱体时, 内外 棱体的顶高程不宜低于 施工水位 。当堤心砂无法及时覆盖保护时,外棱体的顶高程不宜低于大潮平均高潮位。 3 当采用袋装砂棱体作为度汛断面或进行围区合龙时,外棱体的顶高程应高出设计高水位 0.5m 以上,内棱体的顶高程不应低于平均潮位。 4 当结合围区吹砂分级构筑袋装砂棱体时,第一级袋装砂棱体宜高出平均潮位,第二级袋装砂棱体宜在设计高水位附近。 5 位于水下区的袋装砂棱体, 其顶宽不宜小于 5m,坡度不宜陡于 1:1.5;位于水位变动区的袋装砂棱体,其顶宽不宜小于 3m,坡度不宜陡于 1:1.5;位于水位变动区以上的袋装砂棱体,其顶宽不宜小于 2m,坡度不宜陡于
37、1:1.0。 6 上部堤身采用 袋装砂 小棱体 和堤心砂分层构筑时,每级小 棱体 的 高度不宜小于 1m,顶宽不宜小于 2m, 堤顶部位 宜 覆盖 12 层砂袋。 7 袋装砂棱体充填袋层与层间应交错排列,不得形成垂直通缝,每层袋体厚度宜为 0.40.6m。 条文说明 为方便堤心砂吹填施工,双袋装砂棱体的顶高程不宜低于施工水位。为减少堤心砂的流失,外棱 体的顶高程不宜低于大潮平均高潮位。 4.5.10 采用抛填施工的袋装砂,其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袋体采用 230g/m2 以上的机织布或机织复合布,单个袋体尺寸 宜 取 36m 48m。 2 棱体顶宽不应小于单个袋体的宽度,坡度不宜陡于 1:
38、1.5。 3 拼 缝强度不 应 低于原织物强度的 60%。 4.5.11 堤心吹填砂的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宜选用粒径大于 0.075mm 的 颗粒含量大于 50%、 粘粒含量小于 15%的砂性土。 2 位于水位变动区及水下区的堤心吹填砂,宜采用软体排或砂袋等覆盖保护。 18 4.5.12 袋装砂堤的防渗反滤构造应 符合以下规定: 1 袋装砂堤身边坡和堤顶宜采用无纺土工布反滤层,并上覆 1540cm 厚的碎石、袋装碎石或二片石垫层。反滤层应伸出坡趾 2m 以上,并与堤基的反滤设施搭接。 2 袋装砂堤身高出设计高水位 0.5m、顶宽大于 4m 时,可不单独设置防渗体。 3 防渗要求较高的工程
39、可采取堤身埋设土工膜、堤后回填闭气土或在袋装砂堤身形成后采用水泥搅拌桩形成垂直截渗墙等方法 防渗 。 4 对粉土、沙土等透水地基,宜在袋装砂堤身两侧采用土工织物水平铺盖,并压载透水材料。铺盖的长度应通 过渗流计算确定。当表层有弱透水层时,宜根据弱透水层底面的承压水头确定铺盖压重。 4.5.13 袋装砂堤 的 护底 范围 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确定, 并 符合以下规定: 1 对于抗冲性较差的 地基 ,应在堤头范围、堤身两侧和堤身下 设置护底 ,其防护范围宜根据 冲刷 分析 确定 。 2 对于抗冲性较好的 地基 ,可在堤头范围和堤身外侧 设置护底 , 护底宽度堤身段可取 510m,堤头段可取 1
40、020m,流速较大时取高值。 4.5.14 袋装砂堤 的 护底 结构 可采用 抛石、 土工织物软体排、土工织物软体排与抛石相结合等形式,并 符合以下规定: 1 抗冲性较好的 地基 可采用抛石护 底 。 2 砂 土 地基 宜 采用砂肋软体排或砼联锁 块软体排护底。 3 软土地基宜采用 土工织物软体排与抛石相结合的形式 , 在护底抛石 层 下设置土工织物软体排。 4 堤身 设置护底时, 可 采用砂肋软体排等 防护形式 。 4.5.15 护脚抛石棱体结构应 符合以下规定: 1 抛石棱体的顶面标高在设计低水位以下 1.0 倍设计波高值时,棱体的块石重量可取护面块石计算重量的 0.30.4 倍。 19
41、2 在 易 冲刷地基上的棱体抛石应抛置于 土工织物软体排 或 厚度不小于0.5m 的小块石垫层 之 上。 4.5.16 袋装砂堤的护面结构应 符合以下规定: 1 根据波浪大小、保护部位、水位变化情况, 护面构造 可采用抛填、干砌、浆砌或灌砌块石以及扭王块体、扭工块体、四脚空心方块、栅栏板等人工块体。人工块体的形状和尺寸可按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 ( JTS 154-1) 确定。 2 高于设计低水位以下 1.0 倍设计波高值的护面块体,应根据有关护面稳定公式计算确定,以下部位的护面块体可取上部护面块体重量的 0.5 倍。块石规格可采用计算重量的 0.751.25 倍,且 50%以上的块石应大于计算
42、重量,重量级别宜取整数。 2 人工块体护 面与反滤层间应设置块石垫层,垫层块石的重量宜取相应护面块体重量的 1/201/10。采用四脚空心方块和栅栏板护面的垫层块石规格应不小于护面空隙尺度。 3 浆砌块石、灌砌块石等护面层应设置纵、横向变形缝和排水孔。变形缝的纵向间距可取 510m,并与防浪墙变形缝对齐;横向间距依坡长和平台宽度而定,最大不宜超过 10m。排水孔的间距可取 23m,梅花形布置,孔径不宜小于5cm。 4 抛填块石不宜小于 2 层;扭工块体宜使垂直杆件在坡下方,水平杆件在坡上方;扭王块体相邻块体的摆向不宜相同;栅栏板和重量较大的扭工字块、 扭王字块及四角锥体应采取配置钢筋或其他加强
43、措施。 4.5.17 袋装砂堤内坡护面结构应 符合以下规定: 1 航道整治堤坝和允许越浪的防波堤,从堤顶到设计低水位以下 1.0 倍设计波高之间的内坡护面宜与外坡护面相同。其下块石规格宜与外坡护面垫层或外坡水下棱体相同。 2 对按波浪爬高计算其顶高程的防波堤 ,内坡护面应按堤内侧波浪进行 计算,且不小于外坡护面垫层块石的重量。 3 吹填围堰、堤式护岸,内坡可不设护面结构,但施工期波浪较大、回填20 不及时宜根据施工期波浪情况设临时护面。 4 围海工程的围堤或海堤,允许越 浪时内坡可采用干砌块石、浆砌块石、或植草砌块护坡;不允许越越浪时可采用草皮护坡,并设纵、横向排水沟。 5 围区不回填的围堤或
44、海堤,内坡施工平台以下可根据围区风浪情况采用抛石或模袋混凝土等护面。 4.5.18 袋装砂堤堤顶结构应 符合以下规定: 1 航道整治堤坝、允许越浪的防波堤,堤顶块体的重量宜与外坡相同。当堤顶高程不足设计高水位以上 0.2 倍设计波高值时,其重量不应小于外坡护面块体重量的 1.5 倍。 2 不允许越浪的防波堤或允许越浪堤式护岸,堤顶宜采用干砌块石、浆砌块石、灌砌块石或现浇混凝土结构。 3 围海工程的吹填围堰、围堤或海堤,堤顶宜采用泥结碎石、粉煤灰三渣、沥青或混凝土路面结构。单坡路拱横坡度宜取 13%。 4 堤顶宽小于 5m 时,宜在堤背海侧设置错车道。错车道间距宜取200500m,并选择在拐弯或
45、交汇处设置。错车道处的路基宽度应不小于 7m,有效长度应不小于 20m。 5 作为等级公路时,应满足公路路面、路基设计要求。 4.5.19 袋装砂堤防浪墙 、 胸墙 或挡墙 结构应 符合以下规定: 1 防浪墙或胸墙结构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波浪作用大小,可采用浆砌块石、灌砌块石、埋石混凝土、素混凝土或钢筋 混凝土等结构。 2 防浪墙或胸墙可采用矩形、梯形、 L 型,倒 T 型或反 L 型等断面形式。当风浪较大时,可在外侧设置反弧曲面或鹰嘴,将越浪水体外挑。 3 防浪墙或胸墙宜每隔 812m 设置一道沉降缝 。 墙下宜设置碎石垫层和素混凝土垫层, 且 厚度 分别 不宜小于 15cm 和 10cm。
46、4 具有防汛功能的袋装砂堤,防浪墙宜设在临海侧,堤顶以上净高不宜超过 1.2m,埋置深度应大于 0.5m。 5 采用浆砌块石 等 挡墙时,宜 根据基底压力、地基沉降情况 设置钢筋混凝21 土底板,并根据需要设置排水孔。 6 挡墙基底的最大应力应不大于地基允 许承载力, 合力作用点至墙前趾的距离 不宜小于 墙底宽度的 的 1/4。 4.5.20 袋装砂堤根、堤头和转折段的构造应 符合以下规定: 1 堤头段的长度可采用 1530m,波浪较大、水深较大时适当加大。堤头段护底块石或砼连锁块的重量应适当加大。 2 堤头段护面块体的重量应大于堤身外坡护面块体重量,块体重量可按计算结果增加 2030%,也可
47、将堤头段坡度适当放缓。 3 位于波浪破碎区的堤身和堤头的护面块体重量,均应相应再增加1025%,堤根和转折处可能出现波能集中,也应采取加强措施。 4.6 特殊要求的设 计 4.6.1 在软土地基上采用袋装砂筑堤,当地基稳定和变形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地基处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 1 浅埋 4m 以内 的薄层软土宜 清 除;当软土厚度较大难以 清 除或 清 除不经济时,可采用放缓边坡或反压法、加筋垫层法、排水固结法、砂石桩或水泥土搅拌桩法进行地基处理,也可采用多种方法联合处理。 2 采用加筋垫层法时,宜采用砂被或通长砂袋进行加筋, 同时 加速表层软土排水固结。加筋层数根据地基土强度
48、和堤身高度确定, 宜 取 24 层 ,每层厚度不宜小于 0.5m。袋布宜采用强度较高、抗老化性能较好的土工 织物。 3 当 袋装砂堤身 高度超过软土地基 承载能力 时,可在堤脚处设置一级或多级反压平台,反压平台的高度和宽度应 根据 稳定计算确定。 4 在深厚软土 地基上采用 袋装砂筑堤时,宜采用排水固结法进行地基处理,竖向排水体宜采用通水量较大的塑料排水板,水平排水体宜采用 12 层排水砂被,每层厚度不 应 小于 0.5m。 5 重要的堤段或采取 上述 地基处理方法难以满足要求时, 可 采用砂石桩或水泥土搅拌桩等方法处理。 22 4.6.2 潮汐海域或感潮地区 采用袋装砂堤 圈围 时,其龙口与
49、合龙设计应 符合以下规定: 1 龙口的规模、水力要素及 合龙顺序,宜根据围区进出水量平衡原理 计算确定。 当围区面积较大时,应 采用二维水 流 数学模型计算确定 ,必要时宜采用物理模型试验确定。 2 龙口保护期的设计潮型可采用 510 年一遇高潮位与平均低潮位及平均落潮历时三个参数拟合或按 510 年一遇最大潮差拟合;龙口合龙期设计潮型可采用合龙期连续三天最高高潮位潮型和最大潮差两者拟合。 3 龙口设计控制最大流速应与地基条件 、 保护措施、合龙材料 及 合龙方式等相适 应 。对抗冲性好或保护良好的地基,采用袋装砂合龙时,保护期设计控制流速不宜超过 3.0m/s。 4 采用袋装砂合龙时 ,应在龙口两端设置砂库或就近配备运砂驳船供砂,备砂量不宜小于截流堤用砂的 2 倍。砂袋材料 强度应比一般堤段适当提高。 5 龙口两端宜采用 不陡于 1: 3 的堤头坡度,并采用强度 较高 的土工布、块石或石笼予以保护。非岩基上的龙口应采用砂肋软体排、砼连锁块软体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