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2004 年 5 月2004 年版权所有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美国华盛顿特区西北区 H 街 1818 号邮政编码:204332004 年 4 月第一次印刷世界银行版权所有ISBN 0-8213-5829-4说 明本文为世界银行 2004 年 5 月出版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的中译文,仅供参考。中译文中如有与英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为准。目 录一、概述 11.1 目的 11.2 一般考虑因素 11.5 指南的适用性 21.6 合格性 21.9 提前签订 合同与追溯贷款 21.10 联营体 .21.11 世行审查 .31
2、.12 错误采购 .31.13 对世行的提法 .31.14 欺诈和腐败 .31.16 采购计划 .4二、国际竞争性招标 .4(一)总则 42.1 概述 42.2 合同的类型和规模 42.6 两步法招标 52.7 通知和广告 52.9 对投标人的资格预审 6(二)招标文件 62.11 总则 .62.13 投标有效性和投标保证金 .62.15 语言 .72.16 招标文件的澄清 .72.19 标准 .72.20 品牌的使用 .82.21 报价 .82.24 价格调整 .82.26 运输和保险 .92.28 货币规定 .92.39 投标货币 .92.31 为比较投标进行的货币转换 .92.32 付款
3、货币 .102.34 付款条件和方法 .102.37 备选方案投标 .102.38 合同条款 .102.39 履约保证金 .102.41 违约赔偿和奖励条款 .112.42 不可抗力 .112.43 适用法律和争端的解决 .11(三)开标、评标和授标 112.44 投标书的准备时间 .112.45 开标程序 .112.46 对投标书的澄清或修正 .112.47 保密性 .122.48 投标书的检查 .122.49 对投标的评审和比较 .122.55 国内优惠 .132.57 投标有效期的延长 .132.58 对投标人的资格后审 .132.59 授予合同 .132.60 公布合同授予的情况 .1
4、32.61 拒绝所有投标 .142.65 事后情况说明 .14(四)简化的国际竞争性招标 142.66 涉及进口计划的项目 .142.68 商品的采购 .14三、其他采购方式 .153.1 总则 153.2 有限国际招标 153.3 国内竞争性招标 153.5 询价采购 153.6 直接签订合同 163.8 自营工程 163.9 从联合国机构采购 163.10 采购代理 .163.11 检验代理 .173.12 中间金融机构贷款的采购 .173.13 BOO/BOT/BOOT、特许经营和类似的私营部门参与融资的采购 .173.14 基于性能的采购 .173.16 由世行提供担保的贷款项下的采购
5、 .183.17 社区参与采购 .18附录一:世行对采购决定的审查 191. 采购计划安排 .192. 事前审查 .195. 事后审查 .20附录二:国内优惠 .211. 对于国内制造货物的优惠 .212. 对国内承包商的优惠 .21附录三:投标人指南 .231. 目的 .232. 采购的责任 .233. 世行的作用 .234. 招标信息 .235. 投标人的作用 .236. 保密性 .247. 世行采取的行动 .248. 事后情况说明 .24缩写词英文缩写 英文全称 中文全称BOO Build, own, operate 建设拥有经营BOOT Build, own, operate, tra
6、nsfer 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T Build, own, transfer 建设拥有转让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到岸价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place of destination) 运费及保险费付至(目的地)CPT 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EXW Ex works, Ex factory, or Off the Shelf 工厂交货价FCA Free Carrie
7、r (named place)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GNP Gross National Product 国民生产总值IBRD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World Bank)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ICB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Bidding 国际竞争性招标IDA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国际开发协会LIB Limited International Bidding 有限国际招标NCB National Competit
8、ive Bidding 国内竞争性招标NGO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非政府组织PAD Project Appraisal Document 项目评估文件SA Special Account 专用账户SBDs Standard Bidding Documents 标准招标文件UN United Nations 联合国UNDB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Business 联合国发展商业报1一、概述目的1.1 本指南的目的在于使项目实施人员了解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非咨询服务) 1的采购政策,而这些项目是全部或部分地由国际复兴开发银
9、行( 简称 IBRD)贷款或国际开发协会(简称 IDA)2信贷或赠款资助的。贷款协定确定了借款人和世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本指南适用于按贷款协定的规定在项目中采购货物和工程。借款人与项目所需货物和工程的提供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由招标 3文件确定并由借款人与货物和工程提供者之间所签订的合同规定,而不由本指南或贷款协定确定。除贷款协定的签字方外,其他任何一方都不得从贷款协定中分享任何权利或对贷款资金提出任何要求。一般考虑因素1.2 借款人 4负责项目的实施,因此也就相应地负责授予和管理项目中的合同。世行的协定要求它“确保任何一笔贷款资金只能用于提供该贷款的既定目的上,并充分注意资金的经济性与效率性,而不
10、应涉及政治的或其他非经济因素的影响或考虑” 5。世行为此制定了详细的程序。尽管实际上项目实施所遵循的具体采购规则和程序取决于项目的具体情况,但世行对采购的要求一般是出于以下四个方面的考虑:(1)项目的实施需要经济性和效率性,包括所需货物和工程的采购;(2)世行关注向所有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6的合格投标人提供同样的信息和平等的机会,为世行资助的货物和工程而进行竞争;(3)世行关注促进借款国的承包业和制造业的发展;(4)采购过程透明性的重要性。1.3 公开竞争是有效公共采购的基础。借款人应为具体采购选择最合适的方式。在多数情况下,管理得当、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向国内制造的货物以及适当时向国内工
11、程承包商提供 7优惠的国际竞争性招标( 简称 ICB)是最合适的采购方式。因此,在多数情况下,世行要求借款人通过向合格的供货商和承包商公开的国际竞争性招标来获得货物、工程和服务 8。本指南第二章阐述了国际竞争性招标的程序。1.4 在国际竞争性招标不是最合适采购方式的情况下,可采用其他采购方式。本指南第三章描述了其他采购方式以及最适合采用这些方式的情况。贷款协定规定了具体项目的采购方式。项目中的具体合同及其与贷款协定的规定相一致的采购方式,由本指南第 1.16 段中提及的采购计划确定。1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和国际开发协会 (IDA)的采购要求是一样的,本指南中提及的世行既包括国际复兴开
12、发银行(IBRD)也包括国际开发协会 (IDA),提及的贷款包括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以及国际开发协会信贷、赠款和项目准备基金(简称PPAs)。贷款协定包括开发信贷协定、开发融资协定、开发赠款协定和项目协定。借款人包括开发协会赠款的受益人。2 本指南中所提及的“货物”和“工程”包括与之相关的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和初期维护。“货物”包括商品、原材料、机械、设备和工厂。本指南的规定还适用于根据可测量的有形产品的完成情况而进行招标和签订合同的服务,如钻孔、制图和类似的业务。本指南不适用于咨询服务。咨询服务使用现行的“ 世界 银行借款人 选择和聘用咨询顾问指南” (以下简称咨询顾问指南
13、)。3 本指南中所使用的“bid”和“tender”含义相同。4 在有些情况下,借款人只起一个中介作用,而项目是由另一个机构或实体负责实施的。本指南中的借款人包括这些机构和实体以及转贷安排下的子借款人。5 参见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第三条第 5 节(b)款和国际开发协会协定 第五条第 1 节(g) 款。6 参见第 1.6 段、第 1.7 段和第 1.8 段。7 本指南所提及的“承包商”仅指那些提供施工服务的公司。8 参见第 1.6 段、第 1.7 段和第 1.8 段。2指南的适用性1.5 本指南所概述的程序适用于全部或部分由世行贷款 9资助的所有货物和工程合同。对于不由世行贷款资助的货物和工程合
14、同的采购,借款人可采用其他采购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应使世行相信其所采用的程序有助于借款人履行其义务,从而使项目得以认真而有效地实施,并使世行相信其所采购的货物和工程:(1)在质量上符合要求,并能与项目的其他部分配套;(2)能及时交货或完工;以及(3)价格不会对项目的经济性和财务的可行性造成不利影响。合格性1.6 为了鼓励竞争,世行允许所有国家的公司和个人为世行贷款项目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任何有关参与的条件仅限于那些保证公司有能力履行合同的基本条件 10。1.7 对于任何全部或部分由世行贷款资助的合同,世行不允许借款人以任何与成功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资源无关的理由拒绝对公司进行资格预审或资格
15、后审,也不允许借款人以这类理由判定任何投标人无资格投标。因此,借款人应该谨慎地审查投标人的技术和财务资格,保证其具有履行该合同的能力。1.8 对上述例外的有:(a)一个国家的公司或在一个国家制造的货物,如果属于下列情况,则可以被排除在外:(i)根据法律或官方规定,借款国禁止与该国有商业往来,但前提是要使世行满意地认为该排除不会妨碍在采购所需货物或工程时的有效竞争;(ii)为响应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做出的决议,借款国禁止从该国进口任何货物或对该国的个人或实体进行任何付款。如果为响应该项决议,借款国禁止对某一家公司付款或对某种货物付款,那么该公司也可以排除在外。(b)凡是由借款人聘请为
16、项目的准备或实施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均无资格随后为同一项目提供与该公司为准备或实施该项目所提供的咨询服务有关的或直接为该项咨询服务提供相关的货物、工程或咨询服务。本规定不适用于在交钥匙合同或设计和施工合同项下共同履行承包商义务的各种公司(咨询公司、承包商或供货商) 11。(c)借款国政府所拥有的企业只有在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参加投标:(i)这些企业在法律上和财务上是独立的,(ii)按照商业法则运作,(iii)独立于借款人或子借款人 12。(d)根据本指南 1.14 段(d) 款规定,凡被世行宣布为不合格公司的,在世行确定的期限内不得被授予世行资助的合同。提前签订合同与追溯贷款1.
17、9 借款人可能希望在相关的世行贷款协定签订前就进行初期的采购活动。这时使用的采购程序,包括刊登广告,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以便使最终签订的合同能为世行所资助,并且世行应对借款人所使用的程序进行审查。从事该提前签订合同活动的借款人自己承担有关风险,而且世行对程序、文件或授标建议做出的任何同意并不意味着世行承诺对该项目提供贷款。如果合同已经签订,世行偿还支付的任何在贷款协定签字前由借款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的款项,称为追溯贷款,并且只能在贷款协定规定的限额内提供。联营体9 包括那些由借款人根据第3.10段的规定使用采购代理进行的采购。10 世行允许中国台湾的公司和个人为世行贷款项目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1
18、1 见第 2.5 段。12 第 3.8 段允许的自营工程单位除外。31.10 任何公司可以独立地投标,或者与国内和/或国外公司组成联营体投标,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但世行不接受作为一种投标条件,强制性地要求以联营体或其他的公司间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标。世行审查1.11 世行审查借款人的采购程序、文件、评标、授标建议以及合同,以确保采购过程是按照双方同意的程序进行的。对这些审查程序的描述见附录一。世行批准的采购计划 13应规定这些审查程序对全部或部分由世行贷款资助的货物和工程的不同类别的适用程度。错误采购1.12 世行不支付未按贷款协定中所同意的条款以及在采购计划 14中进一步明确的程序所采购的
19、货物和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世行将宣布其为错误采购,而且世行的政策要求注销分配给发生错误采购的货物和工程的贷款额。此外,世行还可能采取贷款协定中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即使合同已经获得世行的“不反对”意见并已签订,如果“不反对”意见是在借款人提供不完整、不准确和误导性信息情况下做出的,或者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未经世行批准而被修改,世行仍可以宣布其为错误采购。对世行的提法1.13 如果借款人希望在采购文件中提到世行,应使用以下措词:“(借款人名称)已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世行) 获得( 或在有些情况下已向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申请) 一笔相当于美元的 贷款用于支付( 项目名称 )的费用,并计划
20、将部分贷款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只有(借款人名称或指定的名称) 提出申请,经世行批准,并且各方面都符合贷款 协定的条款和条件,世行才会付款。 贷款 协定禁止从 贷款帐户中提款用于对某些个人或实体,或者对任何货物进口的任何付款,而这些付款或进口,就世行所知是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做出的决议所禁止的 15。除(借款人名称) 之外,任何一方都不得从贷款协定中取得任何权利或对贷款 资金提出任何要求。 ”16欺诈和腐败1.14 世行的政策是要求借款人(包括世行贷款的受益人) 以及世行资助合同项下的投标人、供货商、承包商在采购过程中和履行这些合同时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在执行这项政策时,世
21、行将:(a)为本款的目的确定以下术语:(i)“腐败活动”意指直接地或间接地提供、给予、收受或要求任何有价财物来影响公务人员 17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行为;(ii)“欺诈活动”意指通过歪曲或隐瞒事实来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履行;(iii)“串通活动”意指两个或多个投标人之间的计划或安排,在借款人知道或不知道的情况下,以谋划使投标价设定在人为制造的、非竞争的水平上;13 参见第 1.16 段。14 参见第 1.16 段。15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担保协定通则第 5 条第 5.01 节和国际开发协会开发信贷通则第 5 条第5.01 节。16 根据适当情况,用“信贷”、“国际开发协会”和“信贷协定”
22、代替“贷款”,“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贷款协定”。17 包括世行人员和作出和审查采购决定的其他机构的人员。4(iv)“施加压力”意指直接地或间接地损害或威胁损害某些人的人身或财产,以影响其参与采购过程或影响合同履行。(b)拒绝该授标建议,如果世行确定被推荐授予合同的投标人在为该合同进行的竞争中直接或通过代理参与了腐败、欺诈、串通或施加压力的活动。(c)注销已分配给某个合同的贷款额,如果世行在任何时候确定借款人的代表或贷款受益人的代表在采购或履行该合同的过程中从事腐败、欺诈、串通或施加压力的活动,而借款人又没有及时采取适当的、令世行满意的行动来进行补救。(d)处罚公司或个人,包括宣布无限期地、或
23、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资格被授予世行资助的合同,如果世行在任何时候确定公司直接或通过某代理在竞争或在履行世行资助的合同过程中从事腐败、欺诈、串通或施加压力的活动。(e)有权要求在招标文件和世行资助的合同中包含一个条款,要求投标人、供货商和承包商允许世行检查其与投标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账户、记录和其他文件,并由世行指定的审计师对其进行审计。1.15 经世行特别同意,借款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世行贷款资助的大额合同的投标书中承诺,在竞争及履行合同时遵从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国家反腐败反欺诈(包括行贿受贿) 的法律 18。如果世行感到满意,可按借款人的要求,接受引入这样的承诺。采购计划1.16 作为项目准备工作的一部
24、分,借款人应该编制并在贷款谈判前向世行提交采购计划 19供世行批准。世行能接受的采购计划包括:(a)至少在项目开始的 18 个月内为实施项目所需要货物、工程和/或服务的合同; (b)所建议的这些合同的采购方法,而这些采购方法是贷款协定所允许的;(c)与之有关的世行审查程序 20。在项目实施期间,借款人应该每年或在需要时更新采购计划。借款人应按世行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实施。二、国际竞争性招标(一)总则概述2.1 正如本指南所述,国际竞争性招标( 简称 ICB)的目的在于将借款人的要求及时地、充分地通知给所有合格的、潜在的投标人 21,并为他们提供对所需货物和工程进行投标的平等机会。合同的类型和规模
25、2.2 招标文件应该明确说明将要签订的合同的类型,并包括与之相适应的所建议的合同条款。最常见的合同类型所采用的付款方式以总价、单价、可报销费用加酬金为基础或这些方式的结合。可报销费用合同只在特例情况下才能被世行接受,例如高风险条件或成本无法事先准确确定。这类合同应包括适当的激励条款以控制成本。18 例如:该承诺可以作如下规定:我们承诺,在为上述合同投标竞争时(以及中标后实施该合同时) 将严格遵守(买方)( 雇主 )国家现行的反腐败反欺诈的法律,正如(买方)(雇主)在本合同的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法律规定。19 如果项目中包括聘请咨询顾问,那么,采购计划中也就相应包括选择咨询顾问的方法。这些方法应符合
26、世界银行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的规定。世行将在相应的贷款批准后公开披露最初的采购计划。有关更新的采购计划将在世行批准后再公开披露。20 参见附件一。21 参见第 1.6 段、第 1.7 段和第 1.8 段。52.3 单个合同的规模和范围取决于项目的大小、性质和地点。对于需要多种不同货物和工程的项目,通常是为不同的设备和设施 22的供货和/或安装以及工程分别签订不同的合同。2.4 如果一个项目需要类似的但又是独立分开的设备或工程,邀请投标时可提供几种可供选择的合同方案,从而使大、小公司均有投标兴趣。可以允许它们根据自己的选择对单个的合同(品目 )进行投标或对一组类似的合同(包) 进行投标。
27、所有单项投标和组合投标应在同一投标截止期前收到,并同时开标和评标以确定对借款人提供最低评估标成本的单项投标或组合投标 23。2.5 在有些情况下,世行可接受或要求采用交钥匙合同,即把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备的供货和安装以及建造一个完整的工厂或工程,都包括在一个合同之内。另一种选择是,借款人仍可对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负责,但对包括项目组成部分所需的全部货物和工程在内的供应和安装的单一责任制合同邀请投标。设计和施工以及管理承包 24合同在适当情况下也是可以接受的 25。两步法招标2.6 对交钥匙合同或大型复杂的设施或特殊性质的工程,或复杂的信息和通讯技术,事先准备好完整的技术规格是不符合需要或不
28、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可采用两步法招标程序,即首先邀请提交根据概念设计或性能规格编制的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书。第二步,在对技术和商务进行澄清与调整的基础上,对招标文件做出修改并邀请提交最终的技术建议书和带报价的投标书 26。通知和广告2.7 在竞争性招标中,及时通告投标机会是很重要的。对于那些包含国际竞争性招标(ICB)的项目,借款人应准备并向世行提交一份总采购通告草稿,世行将安排该通告在线刊登在联合国发展商业报(UNDB online)和发展门户网(dgMarket)上 27。通告的信息应包括:借款人(或预期的借款人)、贷款金额和用途、国际竞争性招标(ICB) 采购的范围以及借款人方面负责采购
29、的机构名称、电话(或传真) 号码和地址以及刊登具体采购通告的网址。如果已知,还应注明可得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预计日期。根据具体情况所确定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不得早于刊登总采购通告之日发放。2.8 作为具体采购通告的资格预审邀请或投标邀请(视具体情况而定 )应至少刊登在借款国国内全国发行的一份报纸上( 或刊登在官方公报上,或可以免费进入的电子门户网站上) 。该类邀请还应在线刊登在联合国发展商业报和发展门户网上。通告应留出足够的时间使潜在的投标人能够获得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并准备和提交反馈意见 28。对投标人的资格预审22 本指南所提及的“设施”是指安装好的设备,如生产设施中的成套设备
30、23 参见第 2.49 段至第 2.54 段的评标程序。24 在施工中,管理承包商通常不直接负责施工,而是把施工部分承包出去,并管理其他承包商的工作,承担全部责任及价格、质量和按期施工的风险。相反,建造师是为借款人工作的咨询顾问或借款人的代理,但它不承担该类风险。(如用世行贷款资助,应按 咨询顾问指南聘请建造师,参见脚注 2)。25 还可参见第 3.14 和第 3.15 段关于基于效能的合同。26 考虑到透明性和知识产权的要求,在第二阶段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时,借款人应该尊重投标人在第一阶段投标所提交的关于技术建议书保密性的要求。27 联合国发展商业报是联合国的一种出版物。订阅地址:Develo
31、pment Business, United Nations, GCPO Box 5850, New York, NY 101635850,USA (网址:;电子邮件:dbsubscribeun.org)。发展门户网站是发展门户基金的电子门户网站。该基金的地址是: Development Gateway Foundation, 1889 F Street, N. W. Washington, DC 20006, USA (网址:)。28 见第 2.44 段。62.9 对于大型或复杂的工程,或准备详细投标文件的高成本可能会妨碍竞争的情况下,诸如为用户专门设计的设备、工业成套设备、专业化服务、某些
32、复杂的信息和技术以及交钥匙合同、设计和建造合同,或管理承包合同等,资格预审通常是必要的。这还保证了招标邀请只发给那些有足够能力和资源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应完全以潜在投标人具有令人满意地履行具体合同所需要的能力和资源为基础,应考虑它们的:(a)经验和过去履行类似合同的情况; (b)人员、设备、施工或制造设施方面的能力;及(c)财务状况。 292.10 邀请对具体合同或几组类似合同的投标进行资格预审,应该按照上述第 2.7 段和第2.8 段的规定刊登广告和进行通知。合同的范围和对资格要求的明确规定应发给那些对邀请通告做出反应的投标人。所有达到规定标准的申请者均应准许参加投标。借款人应将资格预审的结果
33、通知所有申请者。资格预审一经完成,招标文件就应提供给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对在一段时间内要授予的几组合同的资格预审,可根据投标人的资源情况对授予任一投标人的合同数量或总金额确定一个限额。在这种情况下,应定期对通过资格预审的公司名单进行更新。在授予合同时应对资格预审时提交的信息再加以核实,予以确认。如判定某投标人不再具有满意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资源时,可拒绝向其授予合同。(二)招标文件总则2.11 招标文件应向潜在投标人提供他们在准备有关货物和工程投标文件时所必需的所有信息。虽然招标文件的详细程度和复杂程度将随投标包和合同的大小和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它们一般都应包括: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
34、书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包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技术规格和图纸、有关的技术参数(包括地质和环境资料) 、货物清单或工程量清单、交货时间或完工时间表、必要的附件,比如各种保证金的格式。评标和选择最低评标价投标的基础应该在投标人须知和/或技术规格中明确说明。如对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则费用应当合理,应只反应它们的印刷和递交给潜在投标人的成本,并且收费不能过高,以免影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积极性。借款人可以使用电子系统发布招标文件,但前提是世行要对借款人的电子系统的适当性满意。如果招标文件通过电子系统发布,那么,该电子系统应有安全保障措施,以避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且不应限制投标人进入该系统获得招标文
35、件。招标文件的关键组成部分将在下面几段中给予说明。2.12 借款人应使用世行发布的适当的标准招标文件( 简称 SBD)。世行可接受为适应项目具体情况而做的、必要的最小改动。任何此类改动只能放在投标资料表或合同资料表中,或放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而不得对世行标准招标文件(SBD)中的标准文字进行修改。如果世行还没有发布相关的标准招标文件(SBD) ,那么,借款人应使用世行可接受的其他在国际上公认的标准合同条件和合同格式。投标有效性和投标保证金2.13 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有效的投标书,以使借款人有充足的时间完成对投标的比较和评价、同世行一起审查授标建议(如果采购计划要求的话) ,
36、并获得一切必要的批准以便能在该期限内授予合同。2.14 借款人可以选择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果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该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和格式提交 30。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后的 4 周内保持有效,以使借款人在需要索取保证金时,有合理的时间采取行动。在与中标的投标人签29 世行已编制了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供借款人在适当情况下使用。30 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标准招标文件的格式,并且由投标人选择的有信誉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交。如果提供保证金的机构在借款人国外,该机构必须在借款人国内有往来金融机构以确保保证金可以强制执行。7订合同之后,应及时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7、如果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借款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签署一项声明,声明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书,或者在授予合同之后不能签订合同,或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履约保证金,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被暂停一段时间,从而不得参与借款人有关的任何合同的投标。语言2.15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以及投标书的编写应使用借款人选择的下述三种语言中的一种: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与中标的投标人所签订的合同,应使用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语言。该语言应作为主导借款人和中标的投标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的语言。除了使用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外,借款人还可以选择采用本国语言(或者借款国全国性商业活动所采用的语言) 31编写资格
38、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如果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采用两种语言编写,应允许投标人使用其中的一种语言提交他们的投标书。这时,与中标的投标人之间的合同应该使用该投标书的语言签订。该语言还应作为主导借款人和中标的投标人之间合同关系的语言。如果使用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之外的语言签订合同,而且该合同需要世行事前审查,借款人应该使用编写招标文件时所使用的国际通用语言翻译该合同文件,并提交给世行审查。不应该要求或允许投标人使用两种语言签订合同。招标文件的澄清2.16 招标文件的措词应允许和鼓励国际竞争,并且应清楚准确地阐述需要开展的工作、工作的地点、需要提供的货物、交货或安装的地点、交货或完工的时间表、最低性能
39、要求、质量保证和维修要求以及其他任何有关的条款和条件。另外,在适当的情况下,招标文件还应规定用于判定所提交的货物或所完成的工程是否和技术规格相一致所需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图纸应与技术规格的文字内容相一致,并应规定两者之间的优先顺序。2.17 除价格因素外,招标文件应规定评标时将考虑的全部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进行评价。如果允许采用替代的设计方案、材料、完成时间和付款条件等进行投标,那么,应对接受它们的条件和对它们进行评价的方法做出明确的说明。2.18 应向所有潜在的投标人提供相同的信息,并应确保他们有同等的机会及时获得额外的信息。借款人应为潜在的投标人合理地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提供方
40、便。对于工程或者复杂的供货合同,尤其是那些需要更新现有工程或设备的合同,可以安排召开标前会,使潜在的投标人可会见借款人的代表( 面对面或在网上) 以寻求澄清。标前会的纪要应送给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并抄送世行一份(使用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的方式) 。任何额外的信息、澄清、误差的纠正或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应在投标截止期前足够的时间内发送给每一个原招标文件的接受人,以便投标人能够采取适当的行动。如有必要,投标截止期应延长。对于需要世行事前审查的合同,世行应该收到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用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的形式) 并经商讨获得不反对意见。标准2.19 在确保所采购货物和 /或工程的关键性能或其他要求在情况下,
41、招标文件所引用的标准和技术规格应促进最广泛的可能的竞争。借款人应尽最大可能规定国际上认可的标准,比如国际标准组织所发布的那些标准,设备或材料或工艺应该符合这些标准。如果没有这些国际标准或者这些标准不适用,那么,可以规定使用本国的标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文件都应说明符合其他标准的设备、材料或工艺,只要保证至少实质上相同,也是可以接受的。31 所使用的语言必须使世行感到满意。8品牌的使用2.20 技术规格应以相关的特性和/或性能要求为依据。应避免引用品牌名称、产品目录号或类似分类。如果必须引用具体制造商的品牌或产品目录号以澄清在其他方面不完整的技术规格,那么,在该引用后面应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42、技术规格应允许接受特征相似的和提供的性能至少与规定的指标在实质上相同的货物。报价2.21 货物招标应邀请对所有在境外制造的货物报运费及保险费付至(目的地)价(CIP) 32, 包括那些以前已经事先进口的货物,而对借款人国内制造的或组装的货物,应邀请报出厂价(EXW) 33 (工厂交货或货架交货价) 加上运至目的地的内陆运费和保险费。应允许投标人从任何合格来源 34安排海上运输和其他运输以及相关的保险。如果要求投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或其他类似的服务,如“供货与安装”合同,还应要求投标人对这些服务另外提出报价。2.22 在交钥匙合同中,应要求投标人报现场安装完毕的价格,包括设备供应、海上和内陆运输及
43、保险、安装和调试,以及相关的土建工程和合同范围内包括的所有其他服务,如设计、维修、运营等的全部成本。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交钥匙价格应该包括全部关税、税收和其他税费 35。2.23 应邀请工程合同的投标人报完成工程的单价或总价,且该价格应包括所有的关税、税收和其他税费。应允许投标人从任何合格的来源获得所有投入物(非熟练工人除外) ,以使其能够提供最具竞争力的投标。价格调整2.24 招标文件应说明(i)投标价是固定的,或者(ii)价格将进行调整以反映合同主要成本组成部分的任何变化(向上或向下) ,比如劳动力、设备、材料和燃料。对于交货或完工期在 18 个月以内的简单合同,价格调整条款通常没有必要
44、,但对展期后超过 18 个月的合同应包含该条款。但是,按照正常的商业惯例,对某些种类的设备可获得固定价格而不管交货期的长短,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价格调整条款。2.25 价格可采用事先规定的公式进行调整,就是把总价分解成若干部分,然后按照为每个部分规定的价格指数进行调整;或者,作为另一种选择,也可以根据供货商或承包商提供的票据证明( 包括实际发票) 进行调整。用公式法要比用票据法更为可取。拟采用的调价方法、公式(如果适用的话 )和调价的基准日期都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如果付款货币不同于投入物的来源和相应指数的来源,公式中应该采用校正系数以避免不正确的调整。运输和保险32 参见 2000 年版国
45、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以求更详尽的定义。该“通则”由国际商会出版。国际商会的地址是: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38 Cours Albert 1er,75008 Paris, France。CIP 是运费及保险费付至目的地价。运用 CIP 条件时可以不考虑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对已经进口的货物或将要进口的货物,CIP 条件为关税和其他进口税未付,关税由借款人负责支付。对事先已经进口的货物,CIP 报价应该区别于这些货物向海关申报的原始的进口价,应该包括除了关税和其他进口税之外的任何减免、当地代理或代表增加的佣金和所有当地费用。
46、关税和进口税由买方负责支付。33 出厂价(EXW)应该包括为制造或组装投标设备所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已支付或将要支付的所有关税、销售税和其它税。34 参见第 1.6 段、第 1.7 段和第 1.8 段。35 交钥匙合同下货物可以用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DDP)条件投标。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应能在进口货物或借款人国家制造的货物中自由选择最好的组合。92.26 招标文件应允许供货商和承包商从任何合格的来源安排运输和保险。招标文件应说明投标人要提供的保险种类和条件。运输保险的赔偿应至少为合同金额的 110并以合同货币或可自由兑换货币支付,以便即时替换遗失或损坏的货物。对于工程,通常应规定承包商投保一
47、切险。对于多个承包商在同一现场的大型项目,可以由借款人负责办理综合保险或全项目保险。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应通过竞争取得该项保险。2.27 作为例外,如果借款人希望把进口货物的运输和保险留给本国公司或其他指定来源,除了要求投标人根据第 2.21 段报运费及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价 (CIP)以外,还应要求报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价 (FCA)或运费付至( 指定目的地)价(CPT) 36。最低评标价投标的选择应根据运费及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价(CIP) 进行,但借款人可以按照货交承运人 (指定地点)价(FCA) 或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价(CPT)的条件签订合同并自行安排运输和 /或保险。在
48、这种情况下,合同应仅限于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价(FCA) 或运费付至( 指定目的地) 价 (CPT)的成本。如果借款人不希望从市场上获得保险,应向世行提供证据证明已有来源可立即用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替换遗失或损坏货物所造成的赔偿。货币规定2.28 招标文件应说明投标人用于报价的一种或几种货币、为了比较投标而将不同货币表示的报价换算成一种货币的程序以及将用以支付合同价的货币。以下规定(第 2.29 段第 2.33 段) 的目的在于:(a)保证投标人有机会使投标货币和付款货币之间的汇率风险最小化,从而可提供最好的价格;(b) 给软货币国家的投标人提供使用强货币的选择,从而为其投标报价提供一个更
49、坚实的基础;以及(c) 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投标货币2.29 招标文件应说明投标人可以使用任何货币报价。如果投标人希望用不同的外国货币表示报价总额,他们可以这么做,但前提是报价所用的货币不能超过三种。而且,借款人可以要求投标人说明投标价中用借款国货币 37表示的国内费用的比例。2.30 在工程采购的招标文件中,借款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全部使用当地货币报价,并提出不超过三种由其选择的外国货币支付来自借款国以外的预计投入物,用占投标价的百分比表示,同时提供进行该计算时使用的汇率。为比较投标进行的货币转换2.31 投标价是投标人要求的用各种货币付款的总金额。为便于价格比较,应将投标价换算成借款人选定的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一种货币(当地货币或可完全自由兑换的外国货币) 。借款人应使用事先选定的某一天的官方来源(如中央银行) 或某商业银行或在国际上发行的报纸上为类似交易而公布的那些货币的卖出价(汇率) 进行这种转换,这些汇率来源和日期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条件是该日期不得早于截标日前四周,不得晚于原投标有效期期满日。付款货币2.32 应按中标人在投标书中表示其标价的某种货币或几种货币支付合同价款。2.33 当要求用当地货币报价,但投标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