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3722, 加入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或 PPT 格式 第一章 1、非物质财务,也可称为精神财富或精神产品,包括智力成果和道德产品。道德产品 是指人们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取得的非物化的道德价值,如荣誉称号、嘉奖表彰等,它 们是公司法人荣誉权的客体。 2、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主要有:当事人协商和解、有权机关进行调解(包括民间调解、 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 、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 3、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A、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 纷和
2、其他财务纠纷,但与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 的。B、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且当事人有权处财产权益纠纷。但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调 整伯法律关系的争议不能进行仲裁,因此,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 经济组织内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能仲裁。 4、仲裁协议的效力:A、仲裁协议中为当事人设定的一定义务,不能任意更改、终止 或撤销;B、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诉权的行使产生一定的限制,在当事 人双方发生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 C、对于仲裁组织来说,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D、仲裁协议具有独立 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
3、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5、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6、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产的除 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促裁协议, 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7、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自作出之 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8、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况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6个月内, 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
4、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9、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A、不服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能反复适用的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B、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 或 其他人事处理珠,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C、不服行政机关对民 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 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 60 日的 除外。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5、 请访问 3722, 加入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或 PPT 格式 11、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12、适合特殊管辖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A、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 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B、因保险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 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C、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 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部偿提起的诉讼, 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辖等等。 13、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但因身体受
6、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 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年。 14、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上一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 日起 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5、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双方或者一方当事 人是公民的为 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 6个月。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1、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是非法人投资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 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
7、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 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务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 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3、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4、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 15 日 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5、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6、个人独资企业时,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 算,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 60日内, 向
8、投资人申报债权。 7、财产清偿顺序:A、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B、所欠税款;C、其他债务; D、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8、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 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3722, 加入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或 PPT 格式 但债权人在 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9、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 并于清算结束之
9、日起 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企业终止,缴回营业执照。 10、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仅限于以自然人为合伙人的企业,不包括企业法人 之间的合伙型联营及不具备企业形态的契约型合伙,采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 师事务所、医生诊所等组织,不适用合伙企业法。 1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12、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合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产, 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10、赔偿责任。 13、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B、改变合伙企业 名称;C、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D、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变更登记手续;E、以合伙人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F、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 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G、合伙人以劳务出资;H、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 额出质的;I、合伙人与全企业交易;J、合伙人向僵伙人以外的人转上其在合伙企业 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K、新合伙人入伙;L、解散。 14、合伙损益分配原则:合伙损益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 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损益分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
11、协议不得约定 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15、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 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16、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 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以合伙企业财产 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的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分担亏损的比例,用其 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 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 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自己确定的比例向
12、各合伙人分别迫偿。如果合伙人实 际支付的债务数额超过其依照既定比例所应承担一的数额,该合伙人有权就超过部分 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17、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 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不得自行接管债务 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合伙人处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 只能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3722, 加入
13、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或 PPT 格式 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这种清偿必须是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 执行程序进行,在强制执行个别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 先受让的权利。 18、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爱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并对入伙前合伙 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9、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20、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 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21、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
14、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 权人在 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22、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 15 日内 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章 1、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 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不保留期内,不得用到从事 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2、一般而言,公司设立登记时已登记的事项发生变化,公司都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 请变更登记。但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只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即可。 3、公司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同之日起 30 日 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住所的,应
15、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 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 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 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 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 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 名称的, 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 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 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在股款 缴足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的,应自减少注册资 本决
16、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 90日后申请变登记。 4、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每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公司登记机关对 公司进行年度检验。 5、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3722, 加入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或 PPT 格式 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
17、让其全部出 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 意转主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7、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对职工没有。 8、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 承担。 9、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代表 1/4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 监事,均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会议, 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 董事长指定
18、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1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分 立和合并、公司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或者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 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2、召开董事会提前 10天通知,股东会提前 15天通知,股东大会提前 30天通知。 13、董事、经理的任职资格: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者。 (3)担任因经营 管理不善而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经理、厂长,并
19、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者; (4)担任因违法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 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者; (5)未清偿到期个有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者; (6) 国家公务员。 14、除了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15、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经 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国家公务员也不得兼任监事。 16、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以募集设立 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
20、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额的 35。 17、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 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3722, 加入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或 PPT 格式 18、股份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 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时; (2)公司未弥被亏损达股本总额 1/3时; (3)持有公司 股份 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
21、开时。 19、股份大会的决议: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般决议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0、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发行公司债券; (3)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4)公司章程的修改; (5)回购本公司的股票。非 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 立将公司全部或者得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2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22、,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主持,召集董事会会议, 应当于会议召开 10日内通知全体股东。董事会开会时,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因故不 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 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 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22、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须由 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 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 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
23、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 责任。 2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生的条件: (1)其生产经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妊的 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 额的 35; (4)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 额的 25,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 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 15; (6) 发起人在近 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24、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
24、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中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 让。 25、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 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26、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7、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 20 日以前置备于本公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3722, 加入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或 PPT 格式 司,供股东查阅。 28、股东会在作出合并决议之后,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25、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 3 次。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 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 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该公司就不能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 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继。 29、公司解散的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 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 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30、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
26、由出现时,或股 东会决议解散的,应当在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 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因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被依法责令关闭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机机关及人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 行清算。 3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 3 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 记。 第四章 1
27、、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并非实收资本,可分期出资。 2、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25。合营企业在 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 减少注册资本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 3、对于、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增加注册资本,法律没有禁止。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 增加、减少,应当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合营各方协商一致,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原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之间的比例关系: 投资额300,注册资本70 300万投资额1000万, 注册资本50 (300万投资额420万, 注册资本210 万) 10
28、00 万投资额3000 万,注册资本40(1000 万投资额1250 万,注册资本 500万)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3722, 加入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或 PPT 格式 投资额3000万,注册资本1/3(3000万投资额3600万,注册资本1200万) 5、外国合营者以货币出资时,只能以外币缴付出资,不能以人民币缴付出资。 6、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向合营企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的现 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 业产
29、权、专有技术等。凡是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 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 7、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及 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 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 8、合营企业合营各方的出资期限:一次性缴纳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 之日起 6 个月内缴清国;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纳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 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 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3个月内缴清。逾期未 缴或者未缴清出资的,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迟
30、延利息或者赔偿损失。 9、合营企业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总期限为: (1)注册资本50,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 1年内缴齐; 50万注册资本100万,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 1年半内缴齐; 100万注册资本300万,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 2年内缴齐; 300万注册资本1000万,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 3年内缴齐; 注册资本3000万,由审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审定。 10、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合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合营企业执照颁 发之日起 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构批准后, 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 60以上,在一年内付清全部购 买金,
31、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收益。 11、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时,须经合营他方同意,燕报审批机 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时, 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的权力,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 转让的条件优惠。 12、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是合营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合营企 业的组织形式虽然是有限责任公司,但不并设立股东会。 13、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 择产生,董事任期 4年,可以连任。 14、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 1/3 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由董
32、事长召开临时 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 2/3 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的,可出具委托书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3722, 加入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或 PPT 格式 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15、合营企业的特别决议: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合营企业 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16、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17、合营企业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等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购买
33、或者向国外购买。 18、合营企业应当向合营各方、当地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报送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 19、合营企业的下列文件、证件、报表,应当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难和出具证明方为有 效: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合营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合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 20、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凤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 注册资本的 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 提供合作条件的个体要求,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确定(不低于 18) 21、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上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 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
34、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会批准。 22、合作企业的特别决议: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 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合作企业的解散;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合作 各定由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23、合作企业外国合作者的投资收回:根据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 合作期届满时合作企业的本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下列方式先行 回收投资: (1)在按照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进行分配的基础上,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扩大外 国合作者的收益分配比例; (2)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外国合作者在合作企业缴 纳所得税前回收投
35、资; (3)经财政税务机会和审查批准机会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资的方 式。 24、外国合作者应当在合作企业的亏损弥补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资。 25、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 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 26、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 理变更登记手续。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会批准,并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3722, 加入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或 PPT
36、格式 27、外国投资者缴付每期出资后,外资企业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验证,并出具验 资报告,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五章 1、破产界限: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 务;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期、债权人提出偿还要求的、无争议或已有确定名义(指 已经生效判决、裁决确定)的债务;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长期连续不能偿还。 2、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 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中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材料:债权发生后实与证据; 债权性质、数额、有无
37、担保,并附证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4、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应当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 在 7 日人定是否立案受理。申请人对人民法院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时,有权向上 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裁定送达之日起 10日内。 5、债权人发在收到通知后的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 3个月 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存在、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 明材料。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6、债务人清偿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偿付的债务,在清算组成立前应当经人民法院审查 批准。 7、破产开始的效力: (1)人民法院
38、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 序,包括已经审结但尚未执行的,已采取冻结、扣留、查封、扣押措施的,或已开始 执行但尚未执行完毕等情况,都必须中止,由债权人赁生效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 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统一依破产程序公平受偿。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禁 止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非常清偿行为。 (3)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为他人担任保证人 的,保证责任不因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而免除,债权人在得知保证人破产的情况后,享 有是否将其担保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受偿的选择权。债权人在参加破产分配民后, 仍可就其未受清偿的债权向主债务人要求清偿。 8、对于以债务人为一方当事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分
39、别以下情况处理: (1)以破产企业 为债权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受诉人民法院不能在 3 个月以内结案时,应当移动受理破 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由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破产法司法解释中对破产企业债务人 的有关规定办理,解决债务问题。 (2)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 责任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 权,依破产程序受偿。 (3)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经 济纠纷案件,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经债权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
40、随意相信. 请访问 3722, 加入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或 PPT 格式 确认程序后依破产程序受偿。 9、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但债 务不申请破产的, 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在无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情况下宣告债务人破产, 原诉讼程序或执行程序应继续进行。 10、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行使破产参与权的场所,本身不是执行机关,其所做出的各 项决议要由破产管理人即清算组等相应机构执行。债权人会议不是民事权利主体,不 能以其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 定。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债务人的上级主
41、管部门可以派员列席 债权人会议。 11、临时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 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由会议主席主持。 12、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内容: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宣布债权人资格 审查结果;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 人询问;由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 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讨论通过破 产财产的处理方案与分配民方案等;根据讨论情况,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表决。 13、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审查有关债
42、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但保及其数额; 决定是否通过和解协议草案;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14、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 过,并且斯民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但是通过和解 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2/3以上。 15、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3个月内, 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 2年。 16、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解协议时,应报人民法院审计认可。人民法院审计后认为 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认可,作出中
43、止破产程序的裁定,并且发布公告。和解协 议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17、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和解协议成立前的债权人只能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接受清 偿,但和解协议成立后的债权人不受协议约束,可要求单独受偿并提起民事执行程序; 债务人只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不得给个别债权人以特殊利益,但公平给全体债 权人以清偿上的利益者除外;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无效;和解协 议无强制执行效力,如债务人不履行协议,债权人不能请求强制执行,只能请求人民 法院终结整顿,宣告其破产。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3722,
44、 加入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或 PPT 格式 18、破产法规定,整顿期间,债务人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经人民法院裁定,终 结企业整顿,宣告其破产: (1)不执行和解协议; (2)财务状况继续恶化; (3)有隐 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 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之一,严重损害债权人 利益的。 19、整顿期间,企业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该企业破产, 并且按法律规定重新申报登记债权。 20、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之日起 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1、破产财产
45、由下列财产构成: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 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 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等。 22、破产财产范围的确定: (1)债务人与他人共有的物、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或者 财产权,应当在破产清算中予以分割,债务人分割所得司于破产财产,不能分割的, 应当就其应得部分转让,转上所得属于破产财产; (2)债务人的开办人注册资本投入 不足的, 应当由该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3)企业破产前受让 他人财产并依法取得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的,即便未支付或未完全支付对价,该财 产仍属于破产财产;
46、 (4)债务人的财产被采取民事诉讼执行措施的,在受理破产安全 后尚未执行或未执行完毕的剩余部分,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列入破产财产; (5)债务 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依代求偿权享有的债权属于破产财产; (6)债务 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 息; (7)债务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没有法人资格的全资机构的财产,应当一并纳入破 产程序进行清理。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已经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进行房改,卖给 职工个人的,不属于破产财产。 23、不属于破产财产的: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觥、 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
47、人财产; (2)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 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3)担保物严失后 产生的保除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 (4)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仅的财产,但 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优先偿付特写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5)特定物买卖中,尚 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6)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 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7)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8)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9)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24、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
48、关费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基贩滞纳金,包知债务人未执 行生效法律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债权人参加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 利;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人开办单 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3722, 加入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或 PPT 格式 25、为防止发生利用抵销权非法谋利损害其他破产债权人利益的现象,对破产宣告后 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发生的债务,以及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取得的他人 破产债权等情况,禁止抵销。 26、破产费用包括: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破产案件的受理费; 债权人会议费用;催收债务所需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 他费用。 2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拨付破产费用;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