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 店 规 章 制 度 范 本1. 遵 守 本 饭 店 员 工 手 册 和 其 他 规 章 制 度 。2. 主 动 、 热 情 、 礼 貌 、 耐 心 、 细 致 、 周 到 的 为 宾 客 服 务 ,不 做 有 损 宾 客 利 益 和 公 司 声 誉的 事 。3. 熟 知 饭 店 和 本 岗 位 的 主 要 服 务 项 目 ,能 随 机 应 答 宾 客 的 有 关 问 题 。4. 爱 护 饭 店 的 一 切 工 作 用 具 ,定 期 保 养 ,不 得 损 坏 公 物 ;在 保 证 工 作 质 量 的 前 提 下 ,节 约各 类 材 料 、 用 剂 ,降 低 费 用 ,延 长 设 备 寿 命
2、。5. 酒 店 所 有 人 员 须 做 到 尽 心 尽 职 , 现 场 督 导 , 严 于 律 己 , 做 员 工 表 率 , 不 得 以 权 谋 私 ,以 情 违 章 。6. 严 格 按 照 酒 店 值 班 表 上 班 、 休 假 , 提 前 到 岗 上 班 , 以 便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更 换 制 服 , 准时 签 到 。7. 不 能 无 故 旷 工 , 因 有 事 不 能 前 来 工 作 (或 在 岗 因 事 不 能 继 续 工 作 ), 应 事 先 向 经 理 请假 , 如 果 迟 到 要 先 向 主 管 说 明 理 由 方 能 上 岗 ;调 班 必 须 经 过 经 理 同 意
3、。8. 如 有 家 庭 住 址 、 通 讯 方 式 、 婚 姻 状 况 、 婴 儿 出 生 、 学 历 等 私 人 情 况 发 生 变 化 , 应 及时 向 行 政 人 事 部 汇 报 。9. 凡 是 个 人 在 工 作 中 遇 到 的 疑 难 问 题 自 己 不 能 解 决 要 首 先 向 经 理 报 告 。10. 坚 守 工 作 岗 位 , 不 得 擅 自 进 入 其 他 工 作 区 域 与 其 他 服 务 员 一 起 工 作 或 交 谈 (遇 有 特急 任 务 得 到 经 理 的 委 派 除 外 )。11. 非 工 作 时 间 不 得 在 酒 店 其 他 区 域 逗 留 和 休 息 ,
4、影 响 他 人 工 作 。12. 服 务 员 不 得 携 带 包 裹 进 入 工 作 区 域 , 客 人 遗 留 物 品 一 律 上 交 部 门 。13.工 作 中 注 意 说 话 轻 、 走 路 轻 、 操 作 轻 。14. 谈 吐 得 体 、 态 度 温 和 , 不 得 高 声 喧 哗 或 扎 堆 聊 天 , 不 得 与 宾 客 争 辩 , 宾 客 有 无 礼 言行 时 , 应 克 制 忍 让 , 报 告 经 理 妥 善 处 理 。15. 对 同 事 工 作 有 意 见 或 建 议 应 通 过 正 当 渠 道 向 上 反 映 , 不 乱 做 评 论 , 不 得 造 谣 中 伤 其他 员 工
5、 。16. 根 据 时 间 有 礼 貌 地 向 宾 客 打 招 呼 , 尽 可 能 称 呼 客 人 姓 氏 和 职 称 。17. 在 岗 工 作 期 间 严 禁 接 打 私 人 电 话 。18. 在 酒 店 任 何 地 方 看 到 杂 物 均 须 拾 起 。19. 保 持 工 作 区 域 每 一 个 地 方 都 干 净 、 整 齐 。20. 包 房 服 务 员 在 离 开 房 间 时 , 首 先 检 查 酒 店 设 施 、 餐 具 有 无 损 坏 、 客 人 是 否 遗 忘 东 西 。21. 在 酒 店 内 发 现 任 何 物 品 损 坏 、 丢 失 或 其 他 异 常 现 象 立 即 报 告
6、 上 级 管 理 人 员 。22. 如 发 现 客 人 在 酒 店 内 吵 闹 、 生 病 或 醉 酒 , 立 即 通 知 上 级 管 理 人 员 。23.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都 不 要 乱 扔 垃 圾 , 随 地 吐 痰 、 大 声 喧 哗 。24. 工 作 前 、 下 班 后 将 工 作 区 域 清 理 干 净 , 布 置 整 齐 。25. 包 房 服 务 员 不 得 用 擦 拭 餐 具 的 抹 布 , 擦 拭 其 他 地 方 。26. 不 得 在 客 区 坐 卧 沙 发 , 使 用 客 桌 、 客 椅 、 电 话 等 客 用 设 备 。27. 不 得 接 听 、 客 人 暂 放 前
7、 台 的 电 话 。28. 包 房 服 务 员 工 作 时 撤 出 的 脏 布 巾 不 得 放 在 桌 面 上 。29. 不 要 向 客 人 或 无 关 人 员 提 供 有 关 酒 店 管 理 和 其 他 客 人 的 秘 密 。30. 若 在 包 房 或 公 共 区 域 内 发 现 老 鼠 、 蟑 螂 , 迅 速 报 告 上 级 管 理 人 员 。31. 对 客 人 额 外 的 要 求 如 属 于 工 作 范 畴 的 、 应 及 时 提 供 。32. 严 禁 向 客 人 索 要 或 变 相 索 要 小 费 。33. 酒 店 员 工 必 须 树 立 强 烈 的 服 务 意 识 , 努 力 为 宾 客 提 供 优 质 服 务 , 对 于 宾 客 的 正 当 要求 不 可 拒 绝 。34. 酒 店 员 工 必 须 努 力 钻 研 业 务 技 能 , 以 便 为 宾 客 提 供 更 加 专 业 、 标 准 、 人 性 化 的 服 务 。35. 酒 店 组 织 的 会 议 , 不 得 无 故 缺 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