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食 品 安 全 法 规 定 ,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在 进 行 抽 样 检 验 时 , 应 当_b_。A.免 费 抽 取 样 品B.购 买 抽 取 的 样 品C.收 取 检 验 费D.特 殊 情 况 下 可 收 取 检 验 费2、 违 反 食 品 、 食 品 添 加 剂 和 食 品 相 关 产 品 采 购 索 证 索 票 、 进 货 查 验 和 采 购记 录 制 度 的 , 应 当 由 _a_。A.由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根 据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七 条 第 (二 )、 (五 )款进 行 查 处B.卫 生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根
2、 据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七 条 第 (二 )、 (五 )款 进 行 查处C.由 城 管 部 门 根 据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七 条 第 (二 )、 (五 )款 进 行 查 处D.由 工 商 部 门 根 据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七 条 第 (二 )、 (五 )款 进 行 查 处3、 健 康 证 明 的 发 放 时 间 应 在 健 康 检 查 结 束 后 的 _b_。A.3 个 工 作 日 内 B.5 个 工 作 日 内 C.7 个 工 作 日 内 D.10 个 工 作 日 内4、 重 大 活 动 中 ,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派 出
3、 的 监 督 员 的 职 责 是d_。A.执 行 重 大 活 动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驻 点 监 督 工 作B.对 食 品 加 工 制 作 重 点 环 节 进 行 动 态 监 督C.指 导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做 好 食 品 安 全 保 障 工 作D.以 上 都 是5、 申 请 人 隐 瞒 有 关 情 况 或 者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发 现后 _d_。A.不 予 受 理 B.不 予 许 可 C.给 予 警 告 D.以 上 都 是6、 申 请 人 被 吊 销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的 , 其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4、 员 自 处 罚 决定 作 出 之 日 起 _d_内 不 得 从 事 餐 饮 服 务 管 理 工 作 。A.半 年 B.1 年 C.3 年 D.5 年7、 凉 菜 专 间 每 餐 (或 每 次 )使 用 前 应 进 行 _b_。A.空 气 消 毒 和 操 作 台 的 清 洗B.空 气 和 操 作 台 的 消 毒2C.地 面 消 毒D.操 作 台 的 清 洗8、 食 品 进 货 查 验 记 录 应 当 真 实 , 保 存 期 限 不 得 少 于 _b_年 。A.1 B.2 C.3 D.49、 县 级 以 上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根 据 食 品 安 全 信 用 档 案 的 记
5、录 , 对 有 不良 信 用 记 录 的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者 _c_。A.进 行 行 政 处 罚 B.责 令 限 期 整 改 C.增 加 监 督 检 查 频 次 D.吊 销 许 可 证10、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采 购 索 证 索 票 管 理 规 定 规 定 采 购 乳 制 品 的 , 应 当 查验 、 索 取 并 留 存 供 货 方 盖 章 (或 签 字 )的 _d_。A.许 可 证 复 印 件B.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C.产 品 合 格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D.以 上 都 是11、 申 请 人 以 欺 骗 、 贿 赂 等 不 正 当 手 段 取 得 餐 饮 服 务 许
6、 可 证 的 , 食 品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_a_。A.予 以 撤 销 B.依 法 注 消 C.给 予 警 告 D.以 上 都 不 是12、 下 列 关 于 食 品 复 检 的 说 法 , 错 误 的 是 d_。A.复 检 机 构 出 具 的 复 检 结 论 为 最 终 检 验 结 论B.复 检 机 构 名 录 由 国 务 院 卫 生 行 政 公 布C.复 检 机 构 由 复 检 申 请 人 自 行 选 择D.复 检 机 构 与 初 检 机 构 不 得 为 同 一 机 构13、 超 过 保 质 期 限 的 食 品 _b_。A.可 降 价 销 售 B.不 能 销 售 C.可
7、作 处 理 食 品 销 售 D.可 作 赠 送 食 品 销 售14、 重 大 活 动 食 品 留 样 存 放 的 冰 箱 应 _d_。A.专 用 B.专 人 负 责 C.上 锁 保 管 D.以 上 都 是15、 烹 调 后 的 食 品 下 列 哪 个 温 度 范 围 最 符 合 保 存 条 件 ?bA.10 60B.高 于 60或 低 于 10C.常 温D.-20 -1316、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对 餐 饮 服 务 从 业 人 员 的 食 品 安 全培 训 要 求 _d_。A.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应 当 组 织 从 业 人 员 参 加 食 品 安
8、全 培 训B.学 习 食 品 安 全 法 律 、 法 规 、 标 准 和 食 品 安 全 知 识C.明 确 食 品 安 全 责 任 , 并 建 立 培 训 档 案D.以 上 都 是17、 反 映 食 品 加 热 程 度 的 指 标 , 可 提 示 食 品 中 致 病 菌 残 留 的 风 险 的 是 aA.中 心 温 度 B.表 面 温 度 C.加 热 温 度 D.沸 点18、 以 下 有 关 餐 具 清 洗 消 毒 的 说 法 , 哪 一 种 不 正 确 ?cA.洗 刷 餐 具 应 有 专 用 水 池 , 不 得 与 清 洗 蔬 菜 、 肉 类 等 其 他 水 池 混 用B.消 毒 后 餐 具
9、 应 及 时 贮 存 在 专 用 保 洁 柜 内C.化 学 消 毒 是 效 果 最 好 的 消 毒 方 法D.提 倡 采 用 热 力 方 法 消 毒 餐 用 具 , 因 材 质 、 大 小 等 原 因 无 法 采 用 的 除 外 。19、 下 列 有 关 餐 饮 服 务 从 业 人 员 健 康 证 明 的 说 法 中 不 正 确 的 是 d_。A.承 担 餐 饮 服 务 从 业 人 员 健 康 检 查 工 作 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负 责 健 康 证 明 的 发放 工 作B.健 康 证 明 应 当 在 健 康 检 查 结 束 后 的 5 个 工 作 日 内 发 放C.健 康 证 明 的
10、有 效 期 限 为 1 年D.健 康 证 明 可 以 长 期 有 效20、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员 连 续 几 次 被 不 同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因 履 行 职 责 不 到 位 而 解聘 , 信 息 系 统 会 将 其 自 动 列 入 黑 名 单 ?cA.1 B.2 C.3 D.421、 高 级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每 年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不 少 于 _b_。A.15 学 时 B.12 学 时 C.8 学 时 D.4 学 时22、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现 场 核 查 中 要 求 采 用 人 工 清 洗 热 力 消 毒 的 , 可 以 设 有 几
11、个 专 用 水 池 _b_。A.1 B.2 C.3 D.423、 甜 品 站 与 餐 饮 主 店 的 距 离 原 则 上 不 得 超 过 _c_。A.300 米 B.500 米 C.800 米 D.900 米424、 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需 要 延 续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的 , 应 当 在 餐 饮 服 务许 可 证 有 效 期 届 满 _b_日 前 向 原 发 证 部 门 书 面 提 出 延 续 申 请 。A.15 B.30 C.45 D.6025、 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超 过 有 效 期 限 仍 从 事 餐 饮 服 务 的 ,c_。A.责
12、 令 其 立 即 停 业B.督 促 限 期 续 办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C.按 未 取 得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查 处D.以 上 都 不 对26、 公 民 发 现 食 品 商 店 销 售 的 食 品 有 质 量 安 全 问 题 , 应 当 向 _a_部 门 投诉 。A.食 品 药 品 监 督 部 门B.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C.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门D.卫 生 行 政 部 门27、 食 品 流 通 环 节 的 监 管 由 _a_负 责 。A.工 商 行 政 部 门B.卫 生 行 政 部 门C.质 量 监 督 部 门D.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28、
13、 用 化 学 消 毒 方 法 对 餐 具 进 行 消 毒 的 , 应 使 用 含 有 有 效 氯 浓 度 为250mg/L(又 称 250ppm)以 上 , 餐 饮 具 全 部 浸 泡 入 液 体 中 , 作 用 时 间 _b_以上 。A.1 分 钟 B.5 分 钟 C.10 分 钟 D.30 分 钟29、 有 关 辖 区 内 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的 食 品 安 全 信 用 档 案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_d_。A.由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建 立B.记 录 许 可 颁 发 及 变 更 情 况 、 日 常 监 督 检 查 结 果 、 违 法 行 为 查 处 等 情
14、 况C.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根 据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信 用 档 案 , 对 有 不 良信 用 记 录 的 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实 施 重 点 监 管D.以 上 都 是530、 中 级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员 的 继 续 教 育 工 作 的 组 织 实 施 部 门 是_b_。A.省 餐 饮 服 务 监 管 部 门B.市 餐 饮 服 务 监 管 部 门C.县 (区 )餐 饮 服 务 监 管 部 门D.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31、 主 办 单 位 应 于 活 动 举 办 前 多 少 时 间 向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15、 全 监 管 部 门 通 报重 大 活 动 相 关 信 息 _c_。A.5 个 工 作 日 B.15 个 工 作 日 C.20 个 工 作 日 D.30 个 工 作 日32、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保 证 食 品 安 全 , 保障 _c_。A.公 众 身 体 健 康B.公 众 生 命 安 全C.公 众 身 体 健 康 和 生 命 安 全D.社 会 稳 定33、 申 请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时 , 还 应 当 提 供 关 键 环 节 食 品 加 工 操 作 规 程 、 食品 安 全 检 查 计 划 以 及 食 品 安 全 突 发
16、事 件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的 单 位 是 _b_。A.中 型 餐 馆 B.学 校 食 堂 C.供 餐 人 数 300 人 以 上 的 机 关 、 企 事 业 单 位 食 堂 D.快 餐 店34、 国 家 对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实 行 许 可 制 度 。 从 事 餐 饮 服 务 , 应 当 依 法 取 得d_。A.食 品 卫 生 许 可 B.食 品 生 产 许 可 C.食 品 流 通 许 可 D.餐 饮 服 务 许 可35、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 下 列 哪 种 业 态 不 属 于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的 范 围_b_。A.小 吃 店 B.食 品 摊 贩 C.学 校
17、 食 堂 D.集 体 用 餐 配 送 单 位36、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者 在 采 购 食 品 或 原 料 时 , 除 需 要 查 验 供 货 者 的 许 可 证 外 ,还 应 查 验 _a_。A.食 品 合 格 的 证 明 文 件 B.健 康 证 明 C.培 训 证 明 D.营 业 执 照37、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员 , 是 指 经 统 一 培 训 考 核 合 格 , 在 餐 饮 服 务 单位 从 事 _b_的 人 员 。A.食 品 加 工 B.食 品 安 全 管 理 C.行 政 管 理 D.人 事 管 理638、 食 品 再 加 热 时 , 食 品 的 中 心 温
18、 度 应 高 于 _a_, 未 经 充 分 加 热 的 食 品不 得 供 应 和 食 用 。A.70 B.65 C.60 D.5539、 餐 用 具 使 用 卫 生 要 求 _b_。A.接 触 直 接 入 口 食 品 的 餐 用 具 使 用 前 洗 净 即 可B.已 消 毒 和 未 消 毒 的 餐 用 具 应 分 开 存 放C.使 用 过 的 一 次 性 餐 具 , 经 冲 洗 后 仍 可 以 使 用D.已 消 毒 和 未 消 毒 的 餐 用 具 不 用 分 开 存 放40、 在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经 营 场 所 醒 目 位 置 设 置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等 级 公 示
19、牌 ”, 表 示 C 级 食 品 安 全 状 况 的 卡 通 图 形 是 _c_。A.“大 笑 ” B.“微 笑 ” C.“平 脸 ” D.“哭 脸 ”41、 在 无 适 当 保 存 条 件 下 , 存 放 时 间 超 过 b_小 时 的 熟 食 品 , 需 再 次 利用 的 应 经 充 分 加 热 。A.1 B.2 C.3 D.442、 贮 存 食 品 的 场 所 、 设 备 应 当 保 持 清 洁 , 无 霉 斑 、 鼠 迹 、 苍 蝇 、 蟑 螂 ,不 得 存 放 _a_及 个 人 生 活 用 品 。A.有 毒 、 有 害 物 品 B.食 品 原 料 C.食 品 添 加 剂 D.以 上
20、都 是43、 消 毒 后 的 餐 具 正 确 保 洁 方 法 是 _b_。A.使 用 毛 巾 、 餐 巾 擦 干B.自 然 滤 干 或 烘 干C.消 毒 后 的 餐 具 不 用 放 在 保 洁 柜 内D.放 在 操 作 台 上 , 随 手 拿 到44、 中 型 餐 馆 , 快 餐 店 的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审 查 属 于 第 几 类 a_。A.第 二 类 B.第 三 类 C.第 四 类 D.第 五 类45、 没 有 按 要 求 组 织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食 品 安 全 知 识 培 训 的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员 应被 扣 分 _b_分 。A.1 B.2 C.3 D.446、 实
21、 施 日 常 检 查 , 如 果 违 反 一 般 项 的 , 应 当 即 作 出 如 下 处 理 结 论_b_。A.作 出 “符 合 要 求 ”的 结 论7B.列 明 所 违 反 项 的 序 号 , 作 出 “限 日 内 整 改 。 逾 期 不 改 正 的 , 餐 饮 服 务 监管 部 门 将 依 法 作 出 处 理 ”的 意 见C.列 明 所 违 反 项 的 序 号 , 作 出 “涉 嫌 违 反 , 限 日 内 整 改 。 逾 期 不 改 正的 , 餐 饮 服 务 监 管 部 门 将 依 法 作 出 处 理 ”的 意 见D.列 明 所 违 反 项 的 序 号 , 作 出 “涉 嫌 违 反 ,
22、 等 待 进 一 步 处 理 ”的 意 见47、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应 当 在 活 动 期 间 加 强 对 重 大 活 动 餐 饮 服 务提 供 者 的 事 前 监 督 检 查 _d_。A.检 查 发 现 安 全 隐 患 , 应 当 及 时 提 出 整 改 要 求 , 并 监 督 整 改 B.审 查 菜 谱 C.对不 能 保 证 餐 饮 食 品 安 全 的 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 及 时 提 请 或 要 求 主 办 单 位 予 以 更 换 D.以 上 都 是48、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的 选 址 应 至 少 距 离 粪 坑 、 污 水 池 、 暴 露
23、垃 圾 场 (站 )、 旱厕 等 污 染 源 _b_。A.15 米 以 上 B.25 米 以 上 C.35 米 以 上 D.45 米 以 上49、 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法 规 定 , 聘 用 不 得 从 事 餐 饮 服 务 管理 工 作 的 人 员 从 事 管 理 工 作 的 , 由 原 发 证 部 门 _c_。A.给 予 警 告 B.处 以 罚 款 C.吊 销 许 可 证 D.以 上 都 不 对50、 供 食 用 的 源 于 农 业 的 初 级 产 品 (简 称 食 用 农 产 品 )的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 应遵 守 _a_的 规 定 。A. 食 品
24、安 全 法 B. 产 品 质 量 法 C.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法 D. 商 检 法 51、 第 二 类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现 场 核 查 适 用 的 范 围 是 _a_。A.中 型 餐 馆B.快 餐 店C.供 餐 人 数 300 人 以 下 的 学 校 食 堂D.以 上 都 是52、 加 工 经 营 场 所 使 用 面 积 在 1000 的 餐 馆 , 应 _b_。A.配 备 兼 职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人 员B.配 备 专 职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人 员C.不 用 配 备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人 员8D.以 上 都 不 是53、 初 级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25、 全 管 理 人 员 每 年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不 少 于 d_。A.15 学 时 B.12 学 时 C.8 学 时 D.4 学 时54、 根 据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十 九 条 _a_标 准 , 是 强 制 执 行 的 标 准 。A.食 品 安 全 B.食 品 营 养 C.商 品 定 价 D.食 品 认 证55、 广 东 省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的 实 施 细则 于 _b_以 粤 食 药 监 法 2010 203 号 文 发 布 ,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A.2010/11/1 B.2010/11/8 C.
26、2010/10/8 D.2010/10/156、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 最 高 可 处 违 法 货 值 金 额 c_倍 罚款 。A.3 B.5 C.10 D.2057、 从 固 定 供 应 基 地 或 供 应 商 采 购 食 品 的 , 应 当 _d_。A.留 存 每 笔 供 应 清 单B.查 验 、 索 取 并 留 存 供 货 方 盖 章 (或 签 字 )的 许 可 证 、 营 业 执 照C.查 验 、 索 取 并 留 存 供 货 方 盖 章 (或 签 字 )的 产 品 合 格 证 明 文 件D.以 上 都 是58、 采 购 集 中 消 毒 企 业 供 应 的
27、餐 饮 具 的 , 应 当 _d_。A.查 验 集 中 消 毒 企 业 盖 章 (或 签 字 )的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盖 章 的 批 次 出 厂 检 验报 告 (或 复 印 件 )B.索 取 集 中 消 毒 企 业 盖 章 (或 签 字 )的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盖 章 的 批 次 出 厂 检 验报 告 (或 复 印 件 )C.留 存 集 中 消 毒 企 业 盖 章 (或 签 字 )的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盖 章 的 批 次 出 厂 检 验报 告 (或 复 印 件 )D.以 上 都 是59、 以 下 不 属 于 清 洁 操 作 区 的 是 _b_。A.凉
28、菜 间 B.就 餐 场 所 C.裱 花 间 D.备 餐 场 所60、 _d_有 权 利 举 报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中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法 的 行 为 , 有 权 向 有关 部 门 了 解 食 品 安 全 信 息 , 对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A.任 何 组 织 或 者 个 人B.食 品 生 产 经 营 者C.消 费 者9D.以 上 都 对61、 制 作 的 现 榨 果 蔬 汁 和 水 果 拼 盘 _c_用 完 。A.可 隔 餐 B.可 隔 夜 C.应 当 餐 D.应 当 日62、 以 下 有 关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规
29、范 要 求 中 , 说 法 不 正 确 的 是 _b_。A.应 当 保 持 食 品 加 工 经 营 场 所 的 内 外 环 境 整 洁B.半 成 品 应 可 以 与 食 品 原 料 一 起 存 放C.直 接 入 口 食 品 与 食 品 原 料 或 者 半 成 品 分 开 存 放D.贮 存 食 品 原 料 的 场 所 、 设 备 应 当 保 持 清 洁63、 餐 饮 企 业 的 选 址 不 得 设 在 易 受 到 污 染 的 区 域 , 建 筑 周 围 不 得 有 粉 尘 、有 害 气 体 、 放 射 性 物 质 和 _c_。A.非 食 品 经 营 企 业B.商 场 或 超 市C.其 他 扩 散
30、 性 污 染 源D.其 他 餐 饮 企 业64、 品 站 的 选 址 要 求 _d_。A.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其 餐 饮 主 店 经 营 场 所 内 或 附 近 开 设B.具 有 固 定 经 营 场 所C.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其 餐 饮 主 店 经 营 场 所 附 近 开 设D.以 上 都 是65、 餐 饮 服 务 经 营 地 点 或 者 场 所 改 变 的 , 应 当 _b_。A.办 理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记 载 内 容 变 更 申 请B.办 理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变 更 手 续C.重 新 申 请 办 理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D.以 上 都
31、 不 对66、 有 碍 食 品 安 全 的 疾 病 包 括 _d_。A.活 动 性 肺 结 核B.渗 出 性 或 化 脓 性 皮 肤 病C.消 化 道 传 染 病D.以 上 都 是1067、 广 东 省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量 化 分 级 管 理 规 定 规 定 : 许 可 审 查 核 查结 论 为 “符 合 ”或 “基 本 符 合 ”, 日 常 检 查 结 论 为 “差 ”的 , 评 为 _c_。A.A 级 B.B 级 C.C 级 D.D 级68、 重 大 活 动 时 , 对 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的 要 求 包 括 _d_。A.应 当 积 极 配 合 餐 饮 服 务 食
32、品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及 其 派 驻 工 作 人 员 的 监 督 管 理B.对 监 管 部 门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所 提 出 的 意 见 认 真 整 改C.在 重 大 活 动 开 展 前 , 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应 与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签订 责 任 承 诺 书D.以 上 都 是69、 重 大 活 动 的 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的 职 责 _d_。A.为 重 大 活 动 提 供 餐 饮 服 务 , 依 法 承 担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责 任B.配 合 餐 饮 服 务 监 管 部 门 及 其 派 驻 工 作 人 员 的 监 督
33、管 理C.加 强 从 业 人 员 的 建 康 管 理 , 做 好 从 业 人 员 的 培 训D.以 上 都 是70、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自 受 理 申 请 之 日 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做 出 行 政许 可 决 定 。 因 特 殊 原 因 需 要 延 长 许 可 期 限 的 , 经 本 机 关 负 责 人 批 准 , 可 以 延 长_b_个 工 作 日 , 并 应 当 将 延 长 期 限 的 理 由 告 知 申 请 人 。A.5 B.10 C.20 D.5071、 _c_经 烹 调 加 工 后 再 次 供 应 。A.可 将 回 收 后 的 食 品 (包 括
34、 辅 料 )B.可 将 回 收 后 的 食 品 (不 包 括 辅 料 )C.不 得 将 回 收 后 的 食 品 (包 括 辅 料 )D.不 得 将 回 收 后 的 食 品 (不 包 括 辅 料 )72、 粗 加 工 、 切 配 、 餐 用 具 清 洗 消 毒 和 烹 饪 等 需 经 常 冲 洗 的 场 所 及 易 潮 湿的 场 所 , 应 有 _b_以 上 光 滑 、 不 吸 水 、 浅 色 、 耐 用 和 易 清 洗 的 材 料 制 成 的 墙裙 。A.1.0 米 B.1.5 米 C.2.0 米 D.0.5 米73、 食 品 生 产 者 、 销 售 者 和 餐 饮 经 营 者 违 反 规 定
35、 , 在 贮 存 运 输 食 品 中 违 法使 用 保 鲜 剂 、 防 腐 剂 的 , 由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逾 期 不 改 正 的 ,处 _c_罚 款 。A.五 千 元 以 上 一 万 元 以 下11B.一 万 元 以 上 二 万 元 以 下C.二 万 元 以 上 五 万 元 以 下D.三 万 元 以 上 十 万 元 以 下74、 在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经 营 场 所 醒 目 位 置 设 置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等 级 公 示 牌 ”, 表 示 A 级 食 品 安 全 状 况 的 卡 通 图 形 是 a_。A.“大 笑 ”
36、B.“微 笑 ” C.“平 脸 ” D.“哭 脸 ”75、 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遗 失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的 , 应 当 于 遗 失 后 _d_日内 公 开 声 明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遗 失 , 向 原 发 证 部 门 申 请 补 发 。A.15 B.30 C.45 D.6076、 国 家 建 立 _a_制 度 。 食 品 生 产 者 发 现 其 生 产 的 食 品 不 符 合 食 品 安 全标 准 , 应 当 立 即 停 止 生 产 , 召 回 已 经 上 市 销 售 的 食 品 , 通 知 相 关 生 产 经 营 者 和消 费 者 , 并 记 录 召 回 和 通
37、 知 情 况 。A.食 品 召 回 B.食 品 查 验 C.食 品 纠 正 D.食 品 回 收77、 切 配 好 的 半 成 品 应 避 免 污 染 , 并 应 根 据 _b_分 类 存 放 。A.质 量 B.批 次 C.价 格 D.性 质78、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对 有 不 良 信 用 记 录 的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者 应 当 _a_。A.增 加 检 查 频 次 B.减 少 检 查 频 次 C.吊 销 许 可 证 D.吊 销 营 业 执 照79、 只 需 配 备 兼 职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的 单 位 是 _b_。A.学 校 食 堂 B.快 餐 店 C.集 体
38、 用 餐 配 送 单 位 D.连 锁 经 营 餐 饮 服 务 企 业80、 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遗 失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的 , 应 当 _a_, 并 向 原 发证 部 门 申 请 补 发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A.在 经 营 场 所 的 显 着 位 置 张 贴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遗 失 的 公 开 声 明 书B.在 市 级 公 开 发 行 的 报 刊 上 刊 登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遗 失 的 公 开 声 明 书C.向 原 发 证 部 门 报 告D.以 上 都 不 是81、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现 场 核 查 项 目 中 对 食 品 安 全 有
39、 较 大 影 响 的 项 目 是_b_。A.关 键 项 B.重 点 项 C.一 般 项 D.以 上 都 不 是82、 与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不 相 符 合 的 是 _a_。A.在 制 作 加 工 过 程 中 检 查 待 加 工 的 食 品 , 发 现 有 腐 败 变 质 的 , 重 新 加 工 使用12B.在 制 作 加 工 过 程 中 应 当 检 查 待 加 工 的 食 品 及 食 品 原 料 , 发 现 有 腐 败 变 质或 者 其 他 感 官 性 状 异 常 的 , 不 得 加 工 或 者 使 用C.应 当 保 持 食 品 加 工 经 营 场
40、 所 的 内 外 环 境 整 洁 , 消 除 老 鼠 、 蟑 螂 、 苍 蝇 和其 他 有 害 昆 虫 及 其 孳 生 条 件D.操 作 人 员 应 当 保 持 良 好 的 个 人 卫 生83、 关 于 食 品 添 加 剂 , 下 列 说 法 错 误 的 是 _c_。A.食 品 添 加 剂 可 以 改 善 食 品 品 质 和 色 、 香 、 味B.食 品 添 加 剂 应 当 安 全 无 毒 , 且 在 技 术 上 确 有 必 要 , 方 可 允 许 使 用C.经 批 准 的 食 品 添 加 剂 可 以 根 据 需 要 随 意 添 加D.每 种 添 加 剂 有 限 定 的 使 用 范 围 和 使
41、 用 量84、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员 必 须 具 备 的 条 件 _d_。A.身 体 健 康B.具 有 餐 饮 从 业 人 员 健 康 合 格 证 明C.具 备 相 应 的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知 识 和 工 作 实 践 经 验D.以 上 都 是85、 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的 _d_是 本 单 位 食 品 安 全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 对 本 单 位的 食 品 安 全 负 全 面 责 任 。A.法 定 代 表 人 B.负 责 人 C.业 主 D.以 上 都 是86、 中 央 厨 房 许 可 审 查 规 范 规 定 申 请 中 央 厨 房 提 交 的 保
42、证 食 品 安 全 的规 章 制 度 应 当 包 括 _d_。A.食 品 、 食 品 添 加 剂 、 食 品 相 关 产 品 采 购 索 证 索 票 , 进 货 查 验 和 台 账 记 录制 度B.食 品 安 全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处 置 方 案C.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规 定 的 其 他 制 度D.以 上 都 是87、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法 规 定 , 构 成 犯 罪 的 , 依 法 追 究 _c_。A.道 德 谴 责 B.民 事 责 任 C.刑 事 责 任 D.行 政 责 任88、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者 的 食 品 安 全 信 用 档 案 不 包 括 _
43、c_。A.许 可 颁 发 情 况B.日 常 监 督 检 查 结 果13C.财 务 、 税 务 情 况D.违 法 行 为 查 处 情 况89、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现 场 核 查 规 定 对 墙 裙 的 要 求 是 _d_。A.应 有 1.5 米 以 上B.材 料 应 达 到 光 滑 、 不 吸 水 、 浅 色 、 耐 用 和 易 清 洗C.食 品 加 工 专 间 内 应 铺 设 到 顶D.以 上 都 是90、 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取 得 的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 不 得 _d_。A.出 借 、 出 租 B.涂 改 C.转 让 、 倒 卖 D.以 上 都 是91、 应 当
44、重 新 办 理 餐 饮 服 务 从 业 人 员 健 康 证 明 的 情 形 是 _b_。A.餐 饮 服 务 从 业 人 员 工 作 岗 位 变 动 的 的B.患 有 痢 疾 的 餐 饮 服 务 从 业 人 员 治 愈 后 , 需 恢 复 从 事 接 触 直 接 入 口 食 品 工作 的C.餐 饮 服 务 从 业 人 员 健 康 证 明 遗 失 的D.患 有 感 冒 的 餐 饮 服 务 从 业 人 员 治 愈 后 重 新 上 岗92、 申 请 人 以 欺 骗 、 贿 赂 等 不 正 当 手 段 取 得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的 , 食 品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予 以 撤
45、销 ;该 申 请 人 在 _c_内 不 得 再 次 申 请 餐 饮 服 务 许可 。A.半 年 B.1 年 C.3 年 D.5 年93、 发 现 健 康 检 查 不 合 格 者 , 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应 当 _b_。A.立 即 将 其 解 雇B.将 其 调 整 到 其 他 不 影 响 食 品 安 全 的 工 作 岗 位C.隐 瞒 不 报D.劝 其 治 疗 , 岗 位 不 变94、 被 吊 销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 根 据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九 十 二 条的 规 定 , 其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自 处 罚 决 定 作 出 之 日 起 几 年
46、内 不 得 从 事 餐 饮 服务 管 理 工 作 _c_。A.3 B.4 C.5 D.695、 食 品 用 工 具 容 器 最 佳 质 材 _a_。A.不 锈 钢 B.木 制 品 C.竹 制 品 D.铁 制 品1496、 甜 品 站 销 售 的 食 品 要 求 _d_。A.应 由 餐 饮 主 店 配 送B.并 建 立 配 送 台 账C.甜 品 站 不 得 自 行 采 购 食 品 、 食 品 添 加 剂 和 食 品 相 关 产 品D.以 上 都 是97、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样 式 由 b_统 一 规 定 。A.卫 生 部B.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C.各 省 、 自
47、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D.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98、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超 过 有效 期 限 仍 从 事 餐 饮 服 务 的 , 应 当 _c_。A.责 令 其 立 即 停 业B.督 促 限 期 续 办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C.按 未 取 得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查 处D.以 上 都 不 是99、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现 场 核 查 中 要 求 食 品 处 理 区 的 墙 裙 高 度 为 _b_。A.0.5m 以 上 B.1.5
48、m 以 上 C.2.5m 以 上 D.3.5m 以 上100、 凡 在 广 东 省 从 事 餐 饮 服 务 的 人 员 每 年 应 当 进 行 健 康 检 查 , 取 得_a_后 方 可 参 加 工 作 。A. 广 东 省 餐 饮 服 务 从 业 人 员 健 康 证 明 B. 医 院 体 检 合 格 证 明 C. 广 东 省 餐 饮 服 务 从 业 许 可 证 明 D. 身 体 健 康 证 明 101、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擅 自 改 变 餐 饮 服 务 经 营 地 址 、许 可 类 别 、 备 注 项 目 的 , 应 当 _c_。A.责 令 其 立 即 停 业B.督 促 限 期 续 办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C.按 未 取 得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查 处D.以 上 都 不 是15102、 食 品 处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