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1、 安全工器具的生产厂家必须符合由省公司、海北供电公司认可的资质,安全工器具质量必须要保证。2、安全工器具要统一登记、编号、摆放在干燥的地方,并进行烘干。3、安全工器具要按规定时间做外力、拉力、耐压等试验,在工作中严禁使用试验不合格、超过试验周期或外观检查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4、新领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经生产经理审批、公司安全员审核后,持领料单到库房保管员处领用,新领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经生技部试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5、对试验检查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更换时,必须交旧领新,旧的工器具应交回局库房消毁,以防误用。如若丢失或损坏应给予当事人和所在单位处物品价值两倍以上罚款后重新补齐。6、库房的绝缘工器具要统一登记、编号、摆放在干燥的地方,并进行烘干。领用应有记录,领用单位必须予当日将所领工具送还库房,如违反规定应处 300 元以上的罚款。门源县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