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120B 46DB 41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B41/T XXXXXXXXX饲料添加剂 凝结芽孢杆菌(征求意见稿)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河 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B41/T XXXXXXXXXI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要求 14 试验方法 25 检验规则 36 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47 保质期 4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凝结芽孢杆菌的测定 .5DB41/T XXXXXXXXXI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畜牧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
2、单位:河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河南省乘风动物保健技术研究所、洛阳希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智盛优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芙蓉、杨灵杰、谢二伟、段伟凯、田艳飞、吴贺伟、王伟伟、杨顺强。DB41/T XXXXXXXXX1饲料添加剂 凝结芽孢杆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 凝结芽孢杆菌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凝结芽孢杆菌为菌种经发酵、压滤、干燥制成的饲料添加剂 凝结芽孢杆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3、文件。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产气荚膜梭菌检验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GB 10648 饲料标签GB/T 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GB/T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GB/T 13082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GB/T 13091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验方法GB/T 13092 饲料中霉菌总数的测定GB/T 14699.1 饲料 采样G
4、B/T 17480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酶联免疫吸附法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GB/T 18869 饲料中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20195 动物饲料 试样的制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饲料原料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 3 要求3.1 原料应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和饲料原料目录规定。3.2 感官DB41/T XXXXXXXXX2粉状或颗粒状,色泽一致,无变质,有特殊的发酵气味。3.3 成品粒度产品粒度全部
5、通过2.5 mm编制筛。3.4 水分水分应不大于12.0%。3.5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理化指标项目 指标凝结芽孢杆菌,CFU/g 2.0010 9 5.0010 9 1.0010 10 5.0010 10 1.0010 11砷,mg/kg 2.00铅,mg/kg 20.00镉,mg/kg 0.5大肠杆菌,个/100g 1.0010 4霉菌总数,CFU/g 2.0010 4黄曲霉毒素 B1,g/kg 10.00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志贺氏菌 不得检出产气荚膜梭菌 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4 试验方法4.1 感官取适量样品,在非阳光直射条件下,观其色泽、形态、嗅其气味。
6、4.2 成品粒度按GB/T 5917.1的规定执行。4.3 水分按GB/T 6435的规定执行。4.4 凝结芽孢杆菌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4.5 砷按GB/T 13079的规定执行。DB41/T XXXXXXXXX34.6 铅按GB/T 13079的规定执行。4.7 镉按GB/T 13082的规定执行。4.8 大肠菌群按GB 4789.3的规定执行。4.9 霉菌总数按GB/T 13092的规定执行。4.10 黄曲霉毒素 B1按GB/T 17480的规定执行。4.11 沙门氏菌按GB/T 13091的规定执行。4.12 志贺氏菌按GB 4789.5的规定执行。4.13 产气荚膜梭菌按GB 4789
7、.13的规定执行。4.14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的规定执行。5 检验规则5.1 检验批次同一配方、同一发酵周期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5.2 采样按GB/T 14699.1的规定执行。5.3 试样制备按GB/T 20195的规定执行。5.4 出厂检验5.4.1 检验项目感官、成品粒度、水分、凝结芽孢杆菌。DB41/T XXXXXXXXX45.4.2 判定规则以本标准的有关试验方法要求为依据,对抽取样品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批产品不合格。各项成分指标判定合格或验收的界限
8、根据GB/T 18823执行。5.5 型式检验5.5.1 检验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 改变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 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c) 停产半年后再恢复生产时;d) 省级及以上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5.5.2 检验项目第3章规定的全部内容5.5.3 判定规则以本标准的有关试验方法和要求为依据。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周期产品不合格。各项成分指标判定合格或验收的界限依据GB/T 18823执行。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如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停止生产至查明原因。6 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9、6.1 标签按GB 10648的规定执行。6.2 包装6.2.1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要求,且牢固严密、不破不漏。6.2.2 其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3 运输与贮存6.3.1 运输工具应干燥、清洁,并有防雨、防潮、防污染设施。6.3.2 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辐射等物品混装、混运。6.3.3 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污染的库房内,避免污染。7 保质期在上述规定的包装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的保质期8个月。DB41/T XXXXXXXXX5A A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凝结芽孢杆菌的测定A.1 原理每个活菌在适宜的培养基和良好的生长条件下,经
10、过合适的培养时间可繁殖成一个肉眼可见的菌落,通过对菌落数量的统计,便可计算出相应的单位或活菌数。A.2 菌种鉴别A.2.1 形态特征革兰阳性菌,孢体呈直杵状,两端钝圆,(0.81)m(34) m,单个,成对、少数呈短链。凝结芽孢杆菌有卵圆形芽孢,多偏向菌体一端,无鞭毛。有的孢子囊膨胀,可运动。A.2.2 培养特征菌落呈扁圆形,边缘不整齐,直径1 mm2 mm。在有氧和无氧条件下均可生长。生长温度为20 55 ,最适生产温度为37 45 ,最适pH为6.6 7.0。该菌可产生芽孢,故对环境有很强的抗性。凝结芽孢杆菌在最低pH条件下,其抗逆性会下降。凝结芽孢杆菌孢子对热乎没有耐受性,而且生长受到拟
11、制。A.2.3 生理化特征该菌微好氧,可在直肠、结肠内定植,在大肠对葡萄糖、木糖、甘露糖、乳糖和蔗糖等进行发酵,而产生短链脂肪酸,纯化的凝结芽孢杆菌能产生核酸内切酶、淀粉酶、乳酸酶及环-麦芽糖-糊精葡萄糖-转移酶等各种酶。细菌DNA的G+C含量(mol)%为47.04%A.3 凝结芽孢杆菌培养与计数A.3.1 培养基A.3.1.1 配方蛋白胨1%;酵母膏1%;葡萄糖1%;硫酸锰0.1%;磷酸氢二钾0.2%;琼脂2%;A.3.1.2 制备方法按以上配方配制培养基,加入水溶解后,用40%的氢氧化钠溶液调pH为7.0,高压蒸汽灭菌锅121 ,20 min灭菌。A.3.2 样品制备与稀释A.3.2.1
12、 以无菌操作将被检样品25 g,加入装有225 ml无菌生理盐水的三角瓶中(瓶内先放置约二十粒玻璃珠) ,充分振动30 min。制成1:10(即10 -1)的均匀稀释液。DB41/T XXXXXXXXX6A.3.2.2 用1 ml吸管吸取10 -1稀释液1 ml,慢慢注入含有 9 ml无菌生理盐水的小三角瓶或试管吸入出反复2次3次,并振动三角瓶或试管,制成10 -2的均匀稀释液。A.3.2.3 按A.3.2.2的操作继续稀释,每次10倍,这样就分别制成10 -3,10 -410-n的均匀稀释液。A.3.3 培养先对被检样品所含菌体数进行估计,选择二个稀释度,每个稀释度分别取1 ml,注入三个平
13、皿中。每个平皿1 ml,每个稀释度做三个平皿。及时将保温至45 50 的肉汤培养基倒入平皿(每个平皿约15 ml),并轻轻摇动平皿使培养基和菌液混合均匀。待琼脂凝固后,将平皿倒置于37 培养箱24 h,即可计算平皿内菌落总数A.3.4 菌落计数以平板上出现30个300个菌落数的稀释度平板为计数标准。当只有一个稀释度,其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时,则以该平均菌落数乘以其稀释倍数。若有连个稀释度,其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时,应按两者菌落总数比值来定。若其比例小于2,应计数两者的平均数,若大于2则计数其中稀释度较小的菌落总数。若三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若三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0,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菌落平均数乘以稀释倍数。若三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则应以最接近的平均菌落数乘稀释倍数A.3.5 计算公式统计算出同一稀释度三个平皿上菌落平均数。目标菌落数按照公式计算:样品的活菌数(CFU/g)菌落平均数稀释倍数。根据菌落特征判定,计算出产品中的特定微生物。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