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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笔记-企业所得税.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8454068 上传时间:2019-06-28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6.6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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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一、 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一) 纳税义务人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包括有国家事业计划外收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2、 居民企业1) 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2) 或在中国境内成立3、 非居民企业1) 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2) 不管你中国有没有设机构,只要你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二) 征税对象1、 居民企业:1) 境内境外所得都征税2、 非居民企业1) 只对境内的所得、以及境外发生但与境内机构有关系的部分征税3、 如何确定所得来源1) 销售货物所得2) 提供劳务所得3) 转让财产所得A.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

2、确认B. 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企业所在地确认C.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认4)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支付者所在地(三) 税率1、 基本税率 25%1) 居民企业 + 非居民企业(设立机构,且收入与机构有关)2、 低税率 20%实际 10%1) 非居民企业(无机构 或 收入与机构无关)3、 预提所得税 10%4、 高薪 15%二、 应纳税所得额(一 )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各项扣除 允许 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二) 收入总额1、 一般收入1) 销售货物收入2) 劳务收入3) 转让财产收入4) 股息、红利

3、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 利息收入6) 租金收入7)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 接受捐赠收入9) 其他收入2、 特殊收入3、 处置资产收入1) 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 所有权不改变A. 资产用于生产、加工另一产品B. 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性能C. 改变资产用途D. 资产在总机构与分支机构间转移2) 视同销售 所有权的转移A. 用于市场推广B. 用于交际应酬C. 用于职工奖励D. 用于股息分配E.F. 用于带外捐赠4、 企业转让上市公司受限股(三) 收入实现的确认条件1、 销售商品1) 托收承付:办妥托收承付手续且商品已发出2) 预售款:商品发出3) 委托代销:受到代销清单2、 售后回购1) 13

4、、 劳务收入1)(四 ) 不征税收入1、 财政拨款2、 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型收政府性基金(因为都上缴了才能扣噢)3、 规定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例外:政府投入资本及只出借使用权)1) 财政补助、补贴2) 贷款贴息3) 减免的增值税、各种收了就退的税 (除了出口退税款)4、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抵扣5、 这部分收入,5 年外才支出的,仍计入第 6 年应税收入,当然相关费用也都能扣了(五 ) 免税收入1、 国债利息收入1) 投资国债约定应付利息日确认收入2) 收入=国债金额 *利率*持有天数2、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税后利润分配) 避免重复征税3、 (有机构的)

5、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须持有 12 个月以上的)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1) 接受捐赠的收入2) 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 ,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收入例外3) 按财政部规定收取的会费4) 不征税/免税收入的利息(六) 扣除原则1、 权责发生制2、 配比原则3、 相关性原则4、 确定性原则(金额)5、 合理性原则(七) 扣除项目范围1、 成本2、 费用1) 销售费用2) 管理费用3) 财务费用3、 税金1) 增值税、所得税不得扣4、 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1) 固定资产、存货盘亏/报废2) 坏账损失3) 自然灾害5、 其他支出(八 ) 扣除项目及

6、其标准1、 工资、薪金支出1) 合理的工资支出允许扣除(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2、 职工福利费1) 不超过工资薪金 14%2) 职工食堂、医疗补贴费用等3、 工会经费1) 不超过 2%4、 职工教育经费1) 不超过 2.5% ,多了的以后年度还能扣5、 社会保险费1) 五险一金、财产保险 可以扣2) 商业保险费 A. 特殊工种可以扣B. 普通投资者、职工不能扣6、 利息费用1)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贷款A.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部分准予扣除2) 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企业接收关联方(债券型投资 / 权益性投资)超过 2 的部分,不能抵扣7、 借款费用1) 非资本化

7、费用可扣除8、 汇兑损失9、 业务招待费1) 按照 60%扣除,且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 0.5%2) 筹建期间 60%扣,不受营业收入限制?10、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1) 不超过营业收入 15%准予扣除,超过部分留着以后扣2) 筹建期间不受营业收入限制?3) 核定标准A. 广告有工商部门认可的机构制作,且受到发票B. 通过一定媒介传播11、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不许改变用途) 可以扣除12、 保险费13、 租赁费14、 劳动保护费15、 公益性捐赠支出1) 核定标准A. 捐赠渠道合规县级以上人们政府、公益性社会团体B. 用途合规规定的公益事业2) 不超过利润总额 12%16、 有关资产的费用17、

8、 总机构分摊的费用18、 资产损失19、 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九 ) 不得扣除的项目1、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2、 企业所得税税款3、 税收滞纳金4、 行政性罚金、罚款(不包括商业型)5、 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 赞助支出7、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1) Eg.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8、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9、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租金、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利息(十 ) 亏损弥补1、 某一年度(税法)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年度不足弥补的,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超过 5 年三、 资产的税务处理(一)

9、 固定资产1、 计税基础1) 外购:买家+ 税费+ 其他支出2) 自建:竣工前支出3) 融资租入:付款总额?4) 捐赠、投资等:公允价值+相关税费5) 改建:改建支出2、 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3) 融资租出固定资产4)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5)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6)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二)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1、四、 税收优惠(一) 农、林、牧、渔业1、 免征1) 初级农作物2) 牲畜饲养3) 远洋捕捞2、 减半征收1) 花卉、饮料作物2) 海水养殖(二 ) 国家扶持的公共基础建设所得 三免三减半1、 铁路、机

10、场、电力、公路等2、 前 3 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三)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1、 污水处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2、 前 3 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四)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1、 一个纳税年度内,转让技术所得 不超过 500 万元,免征税2、 超过 500 部份,减半征收3、 转让技术所得= 转让技术收入成本相关税费(五 )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1、 减按 15%2、 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 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最近 3 年符合规定1) 销售收入5000 万 不低于 6%2) 销售收入20000 万 不低于 4%3) 销售收入20000 万 不低于 3%(六 ) 加计扣除优惠1、

11、研究开发费用1) 费用化: 加计 50%扣除2) 资本化: 按 150%摊销3) 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的新知识探索2、 安置残疾人员工资1) 加计 100%扣除(七) 创投企业优惠1、 企业采取股权投资于未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 2 年以上,可按投资额 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以后还能扣(八 ) 加速折旧优惠1、 技术更新较快,高损耗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可减至规定年限的60%)或加速折旧2、 用于研发固定资产(低于 100 万)允许一次性扣除3、 其他固定资产(低于 5000)允许一次性扣除(九 ) 减计收入 优惠1、 运用国家规定的资源作为原材料的产品收入,减按 90%

12、计入收入总额(十 ) 税额抵免优惠1、 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环保/ 安全专用设备 2、 设备投资额 10%直接抵减当年 应纳税额,5 年内可以延续抵免3、 5 年内转让的话,补缴所得税(十一)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1、 减按 20%2、 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30 万,从业不超 100 人,资产不超 3000 万3、 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30 万,从业不超 80 人,资产不超 1000 万(十二) 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1、 民族自治机关可对属于地方分享的税额决定减征/免征(十三) 非居民企业优惠1、 减按 10%2、 该类非居民企业(中国无机构、或所得与机构无实际联系)(十四) 其他优惠1、 低税率优惠过渡五、 应纳税额的计算(一)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1、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亏损+视同销售收入2、 销售收入(营业) =销售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3、 捐赠的年度利润总额= 会计利润4、 受捐赠材料的增值税也被确认为会计收入的!(二) 境外所得税抵扣1、 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2、 (有机构)非居民企业取得境外收入(但与境内机构有联系)3、 税额抵减 = 取得境外所得 /( 1境外税率) *(境内税率 境外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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