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国家高等教育形式,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鼓励自学成才”条款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参加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考试合格后,由考生报考的主考院校和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毕业文凭电子注册,教育部网站可以查询,国家承认其学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同等。”专科生从获取自考本科证书之日起,在研究生、公务员报考资格上
2、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参加工作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的工资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获得双学位的本科生具有与研究生同等的待遇标准,参加工作按硕士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一、自考简介,根据教育部的统计,北京、上海、武汉、西安、成都、重庆、合肥、南昌、郑州、太原等众多高校的在校大学生不断加入自学考试的行列,大专生通过自考获取本科学位,本科生通过自考获取第二学位,呈逐年大规模增长的趋势。根据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与自考学分可以互换,在校大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免考相关课程。 2自学考试的特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可归纳为:最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
3、会助学的多样性、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自学以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具有如下显著特点:(1)权威性:自学考试和普通高等教育一样都是国家考试,自学考试主考院校都是各省市师资力量和综合实力较强的大学,并且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由于自学考试具有宽进严出、自学为主的特点,文凭为国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认可,同时也被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世界26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承认。,(2)开放性:各类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专科生、本科生等)均可报名。考生报名不受资格条件的限制。不论年龄、性别、学历、职业(特殊专业除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任何考生都可报考。 (3)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分科考试、学分积累的方法,不
4、受学期、学年制度的限制。考试一般采用百分制成绩评定方法,60分及格,不及格者可继续参加该门科目的下一次考试,直到考过为止,不限考试次数。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考试的专业及课程的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4)效益性: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类高等学校的在校大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公共基础课等相关课程。对个人来说,参加自学考试投入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少,是一条投入少、收益高、快速获得高等教育学历的有效途径。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是国家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设置的,具有较大的社会需求量的特点。,3开考次数和命题单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次数,具体由各省市考试主管部门决定。命题
5、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 4及格线和单科合格证课程考试合格者(所有课程都是60分为及格),考后一个月从中心网取得单科合格证书。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不限制参加考试的次数。 5什么专业不可以报考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6毕业条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3
6、)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7学位申请条件(1)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2)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3)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主考院校要求,并通过学位英语和专业课考试。(主考院校对学位授予有自己的规定,例如北京有8
7、个专业要求平均分65分以上才可以授予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各主考院校规定。,8.自考毕业证书的效力与自考毕业生的待遇自考毕业生享有国家规定的与统招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毕业待遇(包括编制和工资待遇在内)。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第32条中明文规定:“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自考生毕业以后可以直接报考国家公务员或研究生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可以作为出国留学的学历证明。世界上现已有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世界26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承认,一是学历互认、二是学分互认。其中美国内华达大学
8、、休斯敦大学、洛杉矶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伦敦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国际知名大学允许持有自考毕业证书或自考单科合格证的学生进行学习或攻读学位,甚至允许免修、减修部分课程。可见,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的社会信用值和认可度是优于其他学历的。而且自考毕业生越来越受到国内、国际的高度认可。,(一)转考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调动、居住地变动等原因需要到其它地区参加考试的,可以申请办理转考。应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向有关地市自学考试中心申请办理转考手续。办理转考手续后,原考试合格的相同名称的课程成绩继续有效。具体转考程序如下: 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
9、省市的准考证。 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在各地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办公时间内(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中国自考教育中心网发布的各地信息)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自考中心办理转出手续。,二、转考免考,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中心办理,持转出省市自考中心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5针对特殊规定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有严格限制,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
10、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针对这些不同的政策,考生可致电当地自考分中心咨询。,(二)免考 1免考时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各地最新政策为准)(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
11、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复印件一份即可。,2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或学分大于)、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3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
12、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4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与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5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由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6获
13、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3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请考生以当地考试管理部门发布的免考通知为依据办理免考;,(2)取得PETS-2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
14、得全国NIT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5)获得全国NIT 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但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
15、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各地自考分中心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中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中心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详情见各省免考规定。,7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课程合格证、毕业证补办程序(1)准考证:在下一次报考截止前考生带着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所在地的自考中心补办;(2)考试通知单:可以直接在各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打印;(3)课程合格证:考生随时可以带着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各省教育考试院去打印;(4)自考毕业证书不论什么原因遗失或损坏,一律不补办原件。只能依程序办理学历证明。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的毕业生到当地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中心提出学历认定申请,申请办理学
16、历证明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有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签章。经查实确认后,考生服务中心为毕业生办理学历证明,考生将办理完毕的学历证明送省教育考试院自考中心验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是把握考试标准,保证考试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实践环节的考核包括课程内单科实践能力的考核和修满学分后进行的综合考核两个部分。 1单科实践能力考核课程内单科实践能力考核指的是一些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有明确规定对实践性环节的考核要求,重点测定和检验应考者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考核方式可根据各专业科类的特点和自学考试的规律,可以分散在有关专业课程的考核中,也可以
17、相对集中安排考核。 2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在单科学分修满时进行,可采取毕业实践、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多种形式,具体视学科特点而定。实践环节的考核,须作为本专业或该门课程的构成部分独立计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本专业或该课程的合格成绩,且不能以任何理由准其毕业。,三、实践环节,3实践环节考核说明(1)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的条件:考生在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考核地点一般在主考院校。考生可以在指定日期内持准考证、所有课程合格证到主考院校报名并进行考核。(2)领取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时间:考生实践环节考核结束后,在主考院校指定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
18、到主考院校领取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书(各省市专业的具体时间不一致)。,1毕业论文答辩程序自学考试考生通过本科毕业论文的登记审核后,即进入到毕业论文的写作程序当中。在进行登记时,考生会被告知每个专业在规定的时间去指定的地点听论文讲座。在讲座上,高校主管该专业论文的老师会和大家见面,并根据大家的选题方向,将考生分配到有关的教研室,然后由教研室具体指派导师。论文答辩的程序基本由三项组成:首先,考生简单地阐述论文的写作动机、内容梗概和基本的观点;其次,答辩小组成员就考生论文内容进行提问;最后,如果答辩小组认为必要,还会对涉及论文的专业范围内的其他问题加以提问。这些提问都需要考生认真加以回答,会影响到考生
19、的论文成绩。考生通过论文答辩后,其本科论文即告完成。如果顺利通过,考生就应该准备本科毕业了。,四、毕业手续,2毕业条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3毕业手续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中心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
20、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中心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经市自考中心、主考院校、省自考中心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4具体程序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中心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
21、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中心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5证书领取程序领取凭证:准考证、身份证。(1)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告知自考专业及层次;(2)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并在签名栏内签“*代”;(3)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
22、装或缺漏(档案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成绩单);(4)将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各1份)密封在袋内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在密封档案前将自己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1申请学士学位条件(1)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2)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
23、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3)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主考院校要求,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主考院校对学位授予有自己的规定,例如北京有8个专业要求平均分65分以上才可以授予学位,具体要求请咨询主考院校。),五、取得学位,2申请学位程序(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2)市考试院或自考中心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
24、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4)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3授予学位程序(1)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2)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中心审核成绩后,交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4)主考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中心一份备查。 4补授情况往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一律不再补授。各地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自考中心。,祝您考试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