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围 墙 协 议经甲、乙双方公平、公正、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 甲方将承建的围墙,包工、包料,以每米 200 元的价格包给乙方承建,工期 15 天。2、 围墙要求是石头基础,深度 40 公分、砖墙高度 2 米,每米加一个三七砖栋,大门砖栋(甲方只购买瓷砖,乙方负责建好,不再加钱,包括在全工程中按米计算) 。3、 乙方在料进入场地后,预付工程款 3000 元;施工一周后再付2000 元(工程完工三分之二) ,全部完工后,场地清扫干净,合格验收后,付清全部工程款。4、 加强现场管理,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工地的各项安全全部有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 工程成品、半成品及进场材料保护工作,从进场施工至工程验收确认为止应有乙方自行负责。6、 超出双方确认工期 15 天,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2011 年 月 日 201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