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阶段性老账催收办激励办法历年来,公司存在大量应收款及未了结的项目,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大量应收款也成为公司上市工作的一大障碍,为了能在短时间内完善结束项目、及时回款,特制定本阶段性激励办法:一、 销售人员激励:1、2014 以后年业务员自己的新项目按正常提成制度,2014 年以前的的遗留未了项目按以下激励办法:在本激励办法开始实施时 1 个月内回款完毕的,按原提成标准的 130%计算。在本激励办法开始实施时至第 2 个月内回款完毕的,按原提成标准的 120%。在本激励办法开始实施时至第 3 个月内回款完毕的,按原提成标准的 100%计算。在本激励办法开始实施时至第 4 个月内回款完毕的,按
2、原提成标准的 80%计算。在本激励办法开始实施时至第 5 个月内回款完毕的,按原提成标准的 65%计算。在本激励办法开始实施时至第 6 个月内回款完毕的,按原提成标准的 50%计算。超过 6 个月仍未回收的款项,本项目提成全部扣除,转交他人继续跟进。在本活动期间,每结清一个项目都可实时提现。接手他人的项目,催款提成按催收人员标准计提;如一个月后依然没有任何进展或明显不能催回的款项,公司将安排催款人员跟进,原业务员提成取消.二、催收人员提成激励办法1、催收基础提成标准:2015 年以前老账提成办法:1、2014 年的应收款,提成比率按基础提成 1.5 倍计算计提。2、2013 年的应收款,提成比
3、率按基础提成的 2 倍计提。3、2012 及之前的应收款,提成比率按基础提成的 3 倍计提。4、项目全额结清奖:1 万以内的,结清奖励 300 元。1-10 万以内的,结清奖励 500 元。10-50 万以上的结清奖励 1000 元,50 万元以上的,结清奖励 2000 元。5、特殊奖:特殊项目情况由公司领导衡量给予额外奖励。6、以上提成标准为全额回款情况下的提成,如有让步了结及服务费的,按以上标准的 60-80%计算。7、特殊项目单独标价激励。催款差旅费报销标准:业务员自己的项目,按销售制度执行。催款人员按公司报销制度报销。二、 工程人员及电器人员激励办法由工程部评估每个项目难度,按项目分别标价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