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源采购和审批管理制度1、供应科计划员按照用料单位申报的材料需用计划,要认真汇编并积极组织各项材料的采购和到货工作,严格按照霍煤电供字(2006)45 号文件界定的采购范围进行严密组织,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掌握市场动态及主要材料价格起伏状况,按照货比三家、优质、优价、招标采购物资的原则,正确选择供货单位。2、采购范围的界定:能源材料及供应公司规定的统管、统供物资全部从供应公司购进。属于集团公司国有多经和集体多经生产加工的并受保护的物资,不允许社会采购。所有能源材料严格按照比价招标签订的合同价格进行采购。遇有特殊情况需零星、小量外购统管、统供物资,必须经供应公司审批后,方可采购物资,否则视同违纪处
2、理。为防止发生超范围、超限价采购,全矿任何单位需外购的材料必须事先经供应部门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经营矿长审批后,方可采购物资,否则一律不予入帐。3、用料单位的材料审请计划,应认真详细,必须注明所需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经主管科(队)长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科两份。 (计划员、分配员各一份)4、各单位上报的材料申请计划,是供应科编制材料计划的重要依据,一定要精心、科学、合理、既能满足生产需要,又不给我矿造成积压,从而减少流动资金的材料占用,为此,务必尽最大能力提高计划的准确率,力争达到 100%5、单品种材料价格上万元的物资、大型材料及专用工具的申请计划,必须经矿长审批。6、电话及电话护套线的领用必须经营矿长审批,电暖气的领用必须经机电矿长审批。7、临时计划的管理,备单位上报的临时材料计划,必须履行正式计划的审批程序。每月各单位的临时材料计划不允许超过三份,每超一份对单位主管和材料员各罚款 50 元,月底由供应科计划员进行严格考核,经经营矿长审批后直接送交财务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