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风险而遭受损失。为了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买方或卖方需要事先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就是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货物装运以前,估定一定的投保金额向保险人或承保人,即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险。,第6章 货物运输保险,2,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保险的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2、最大诚信原则 3、保险补偿原则 4、近因原则,第6章 货物运输保险,3,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因运输方式不同可分为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和邮包运输货物保险
2、。一、风险在国际海运保险业务中,海运货物保险所承保的风险可分为海上风险与外来原因引起的外来风险两种。,第一节 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4,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一)海上风险(海上基本风险)一般是指起因于航海或附随于航海所发生的风险。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诸如海啸、地震或火山爆发、雷电和恶劣气候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意外事故主要指由于偶然或非意料中的原因所造成事故如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踪、失火、爆炸或其他类似事故。,第一节 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5,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二)外来风险(特殊风险)是指由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 1、一般外来风
3、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通常是指偷窃、渗漏、受热受潮、淡水雨淋、短少和提货不着、碰损等; 2、特殊外来风险是特殊的外来原因如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等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包括战争、罢工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以及由此引起的捕获、拘留、管制或扣押等。,第一节 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6,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二、损失 (一)海上损失和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洋运输中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坏丢失和支出的营救费用。 1、全部损失(全损) (1)实际全损是指保险货物完全灭失,或指货物完全变质,或货物已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 构成实际全损的情况:保险标的完全灭失;已丧失商业价值;标的物的
4、丧失已不能挽回;船舶失踪。,第一节 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7,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2)推定全损是指保险货物受损后,对之进行施救整理或恢复原状的费用,超过恢复后的货价,或者修复费用加上续运至目的地的总和估计要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态的价值。 构成推定全损的情况: A、受损后,实际全损不可避免; B、修理和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将超过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价值; 注意:“委付”,第一节 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8,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2、部分损失(分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 (1)共同海损在海运途中,为了解除船、货双方遭遇的共同危险,或使航程得以继续完
5、成,由船方采取救难措施而造成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的特殊费用。,第一节 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9,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共同海损成立的条件: A、必须确实遭遇危险 B、措施必须是自动地有意识地,而且是合理的 C、危险必须是威胁到船货的共同安全 D、非常情况下的损失,费用是额外的和有效果的,第一节 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10,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2)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利益的未达全损的损失。 它与共同海损的区别: A、引起损失的原因不同 B、损失的承担不同 3、费用损失 (1)施救费用,又称“损害防止费用” (2)救助费用,第一节 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
6、,11,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二)外来风险的损失外来风险的损失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按不同的原因分: 1、一般外来风险的损失 2、特殊外来风险的损失,第一节 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12,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保险险别是指保险人对于风险和损失的承保责任范围。 一、基本险 (一)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自然灾害单独海损不赔” (二)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 “自然灾害单独海损赔偿” (三)一切险(All Risks)在水渍险的基础上加上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
7、部分损失。,第二节 我国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13,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另外,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保险条款还就保险的除外责任做了规定,保险公司对于下列风险损失和费用将不负责赔偿: (1)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造成的损失; (3)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就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 属于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第二节 我国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14,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保险责任的起
8、讫:主要采用“仓至仓”条款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若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第二节 我国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15,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二、附加险 (一)一般附加险(一般外来原因引起的)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沾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 ;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以上附加险不
9、能单独投保,而只能在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加保,但若投一切险,则无需加保。 (二)特殊附加险(特殊外来原因引起的)战争险;罢工险;舱面险;进口关税险;交货不到险;黄曲霉素险;拒收险;出口货物到香港或澳门存储火险责任扩展条款。,第二节 我国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16,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1,我某公司按CIF条件出口瓷器一批,在装船时有10箱货因吊钩脱落而落海。 问:这一损失能否向保险公司索赔?,17,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2,我某公司向中东某国出口一批货物,根据合同规定投保了水渍险,附加提货不着险。在海运途中,因两伊战争轮船被扣押。而后进口商提货不着向
10、保险公司索赔。 问:保险公司是否应给予赔偿?,18,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3,我某公司按CIF出口冷冻食品一批,合同规定投保平安险加罢工险。货到目的港后时逢码头工人罢工,港口无人作业货物无法卸载。不久货轮因无法补充燃料致使冷冻设备停机,等到罢工结束,该冷冻食品已经变质。 问:这种由于罢工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应负责赔偿?,19,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4,我某公司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货在运输途中因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致使该批坯布中的30包水渍。 问:对此损失应该向保险公司索赔还是向船方索赔?,20,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
11、/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5,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该船到达目的港开始卸货时,当地突然发生武装冲突,部分船上货物和部分已到岸上货物被毁。 问:保险公司应怎样赔偿?,21,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由哪一方负责投保,由价格条件确定。例如按FOB条件和CFR条件成交,保险由买方办理。办理货运保险的一般程序: 一、确定投保金额投保金额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是货物发生损失后计算赔偿的依据。投保金额是由保险价值确定的,保险价值包括:货价、运费、保险费以及利润。投保金额的计算: 1、按发票上的CIF价另加10%的预期利润计算。 2、按签订预约保险总合同办理。,第三
12、节 货物运输保险实务,22,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二、办理投保和交付保险费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的书面申请,主要包括被保险人名称,被保险货物的品名、标记、数量及包装,保险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开航日期及起讫地点,投保险别,投保日期及签章等。交付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第三节 货物运输保险实务,23,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三、取得保险单 保险单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证明文件。 1、保险单当事人名称和地址;保险标的的名称、数量或重量、唛头;运输工具;保险险别;保险责任起讫时间及保险期限;保险币别和金额;保险费;出立保险单日期和地点;保险人
13、签章;赔款偿付地点等。,第三节 货物运输保险实务,24,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2、保险凭证 3、联合凭证 4、预约保单合同中规定承保货物的范围、险别、费率、责任、赔款处理等条款,凡属合同约定的货物,在合同有效期内自动承保。 5、批单保险单出立后,投保人如需要补充或变更其内容时,可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即另出一种凭证,注明更改或补充的内容。,第三节 货物运输保险实务,25,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四、保险索赔当被保险货物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可以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 1、损失通知(检验报告) 2、向承运人等有关方面提出索赔(货
14、损货差证明) 3、合理施救和整理 4、备妥单证 5、代位追偿,第三节 货物运输保险实务,26,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CASE:一艘船由大连开往纽约,途中突遇风暴袭击,船身严重倾斜,船长为避免船只倾覆沉没,命令船员将舱内装运的一部分水泥倾弃入海以保持船身平衡,终使船舶安全抵达纽约。试问被倾弃的这部分水泥是否属于共同海损?案例中船方这种行为就是为了避免船货全部损失而采取的措施,被抛弃的货物属于特殊牺牲,应通过共同海损理赔,可以由有关获益方根据各自获救价值所占的比例共同分摊。,第一节 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27,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CASE: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
15、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1000箱货被火烧毁;6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毁;拖船费用;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试分析案例中哪些是共同海损,哪些是单独海损?上面这个例子中,、是因火灾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属于单独海损,货主和船方各自负责自己的损失;、是因维护船、货共同安全,进行灌水灭火而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属于共同海损,费用由各方按比例分摊。,第一节 货物保
16、险承保的范围,28,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CASE:某出口公司出口一批货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遇到暴风雨天气,造成甲板上的大量货物跌入水中,船长组织人员进行打捞,但由于天气恶劣同时人手不足,效果不大。恰好当时附近海域有另一艘货轮经过,于是该船向对方求救,对方接到求救信号后,及时地靠近帮忙,但由于风浪太大,也没能把货物救捞上来,同时在救捞过程中轮船还发生了一些碰撞,造成了一些损失。试问,该损失是否能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国际上要求,保险人在赔付时,必须要求救助成功,一般称为“无效果无报酬”,本案中对方货轮虽然积极地加入救捞中,但没能有效地把货物打捞上来。所以保险公司对该行为产生的费用不予赔付。,第一节 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29,第六章 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CASE:非洲某商人曾按CIF波士顿港向美国某商人出售一批货物,卖方投保了一切险。该批货物从卖方仓库运至码头装船以前,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损失。试问这部分损失是否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根据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基本险险别承保责任的起讫,采用国际保险原则惯用的“仓至仓条款”。即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从被保险货物远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开始,一直到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为止。,第二节 我国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