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委关于明确能源消耗折标系数参照标准的通知苏发改工业发2008404 号发布时间: 2008-04-30 14:55:00 来源: 工业处各市发展改革委:为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近两年来,全省各级发展改革委主管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在有关咨询研究机构和企业的协助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耗准入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少数项目对能源消耗系数理解、执行不一的现象,对客观评价能源消耗产生了不利影响。为把节能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客观准确地反映项目能耗总量、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科学规范地开展能源消耗评估审查工作,根据国家有
2、关部门发布的标准、制度,经研究,目前对报送省、市、县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的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照本通知附件列示的能源消耗折算标准煤系数。今后,如国家颁布新的标准,应按新标准执行。附件:1主要能源折标系数表2主要耗能工质折标系数表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4.22)主要能源折标系数表.doc附件一:主要能源折标系数表序号 能源名称 单位折标系数(吨/标煤)备注1 原煤 吨 0.7143 A2 洗精煤 吨 0.9 A3 水煤浆 吨 0.7143 A4 煤粉 吨 0.7143 A5 煤矸石 吨 0.1786 A6 焦炭 吨 0.9714 A7 高炉煤气 万立方米 1.286 A8 焦炉煤气 万立方米
3、 6.0 B9 煤层气 万立方米 9.5 B10 原油 吨 1.4286 B11 汽油 吨 1.4714 A12 煤油 吨 1.4714 A13 柴油 吨 1.4571 A14 燃料油 吨 1.4286 A15 液化石油气 吨 1.7143 A16 电 万千瓦小时 3.3017 天然气 万立方米 14.3 B注:1.备注“A”指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06)185 号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列示的参考折标系数。2.备注“B”指来源于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2007年 2月2日关于报送 2006年千家企业节能量的函的附表备注。3.电的折标系数征求了省统计部门的意见。附件二:主要耗能工质折标系数表序号 耗能工质名称 单位折标系数(吨/标煤)备注1 新鲜水 万吨 2.5712 软化水 万吨 4.8573 压缩空气 万立方米 0.40004 二氧化碳 万立方米 2.1435 氧气 万立方米 4.0006 氮气 万立方米 4.000 副产品7 氮气 万立方米 6.7143 主产品8 乙炔 万立方米 83.1439 电石 吨 2.0786注:1.耗能工质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制取时又需要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2.本表来源于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0年 7月 24日发布的 GD258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的附录 A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