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 司 加 农 户 ”经 营 种 植 协 议 书甲方:绛县天穗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快农村新产业发展的步伐,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就特种玉米种植,产品收购的“公司加农户”经营模式签订本意向协议。一、经营规模、经营方法1、甲方根据未来特种玉米发展的市场新信息,计划在全镇范围内种植特种玉米,乙方经考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愿意种植特种玉米。2、甲方依照乙方自定的种植计划,确保乙方优质种子的需要,有偿提供优质优价种子,进行种植。3、甲方向乙方提供长年的生产技术服务指导,对乙方所生产的产品保证收获季
2、节按时收购。产品价格按每年普通玉米市场价上浮20%,产品按照规定和标准执行。如甲方不回收乙方产品或乙方不按质量交售产品,均视违约并赔偿对方一切损失。4、乙方交售特种玉米水分度必须在 15%以下,无霉粒,无杂物。5、产品收购结算,凭合同作为乙方交售产品的凭证,甲方现款收购乙方产品。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制定乙方每年生产技术管理操作规程,同时提供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等服务,有权对乙方生产基地进行检查、监督,对达不到标准的基地,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限期改正。2、负责包销乙方所生产的合格产品,对产品实行按质论价,同时甲方对乙方产品有优先经销权,有权拒收不合格产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生产任务。2、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进行种植、施肥、管理等。3、有权要求甲方回收产品,对甲方违约行为有权要求索赔经济损失。对甲方在技术指导上失误及工作服务质量等问题有权提出意见。三、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四、被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