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2 页山 东 兆 维 铁 塔 有 限 公 司普通铣床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一、 认真执行金属切削机床通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二、 认真执行下述有关普通铣床通用规定:1.工作前1.1 检查操作手柄、手轮、开关、旋钮是否处在正确位置,操纵是否灵活,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1.2 检查油箱、油杯中油量是否充足,擦净导轨面灰尘;按润滑图表的要求做好润滑工作,然后接通电源。1.3 停机 8 小时以上使用机床时,应先低速空车运转 3-5 分钟,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2.工作中2.1 严禁超性能使用机床。2.2 禁止在机床的导轨表面、油漆表面放置物品。2.3 安装工夹件必须牢固可靠,装夹
2、时应轻拿轻放,严禁在工作台面上随意敲打和校整工件。2.4 装卸刀具时应将主轴夹紧。锥面式夹紧平面应清洁、无磕痕、无油。固定键牢固齐全,刀具拉紧丝杆必须紧固可靠。2.5 刀具装夹完毕后,须进行空运转试验,确认无误后再开机。2.6 工作台除需移动的部件外,其余必须锁紧,避免工作台振动。2.7 铣削时严禁用磨钝的刀具进行切削,铣削平面必须使用四个刀头以上的刀盘,并根据材质和有关技术要求,选择正确的切削量。2.8 加工较重、较长的工件时,必须安装升降台支承架。2.9 用挂轮铣削工件螺旋槽时,应适当降低切削量。2.10 经常变换工作台上工件的装夹位置,减少纵向丝杆集中局部磨损,使它均匀磨损。2.11 主
3、轴、工作台、横梁和升降台在移动前,应松开锁紧手柄或夹紧装置。2.12 机床开动后,操作者须集中精力操作,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托人看管。运行中,严禁进行擦拭、调整、测量和清扫等工作。2.13 严禁自动进给时对刀和上刀。禁止在机床运转中变速。如需变速,必须停机,也可借助点动进行。2.14 快速行程或自动进给,必须使用定位保险装置,预先调整好限位挡块,并注意手柄方向是否正确。2.15 工作台快速行程至工件 50 毫米时,应停止快速移动。快速升降前必须检查升降手摇手柄是否脱开。2.16 铣削键、轴类或切割薄的工件时,严防铣伤分度头或工作台等。2.17 铣削中刀具未退出工件时,不得停机;铣削工件内侧面时,操作者须站在机床左边,以便观察和操纵。2.18 当机床保险机构脱开时,则说明机床已过载,应立即停机,降低切削量或更换锋利刀具。2.19 机床运行中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3.工作后3.1 将工作台移至中间位置,各操纵手柄、开关、置于“停机”位置,升降台降至下部,切断电源。3.2 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第 2 页 共 2 页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 日期: